跨境电商行业有一些核心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税收、检验检疫、跨境支付、平台责任、信息使用与大数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外资准入等几个方面。
①税收。沿用了一段时期的行邮税随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出台而成为了历史。跨境电商在税收上慢慢和普通贸易相同。这种情况可能会加剧灰色清关,然而海关也会在这个领域开展更严厉的执法,因此如何让商品在税收上合法化、阳光化,同时保持跨境电商对普通进出口贸易的优势值得研究。
②检验检疫。保税区的检验检疫主要依据“四法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条例》)以及《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保税区的检验检疫目前只适用符合性检测标准,即当地的生产标准、国际互认标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比较灵活。
③跨境支付。跨境支付包括跨境第三方支付和跨境人民币支付。跨境第三方支付须遵照 2013 年 3 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支付机构跨境电商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的规定。
④平台责任。境内法律法规对交易平台规定了多项法定义务。此外,跨境交易平台还要考虑境外商家能否入驻、数据中心与网站服务器的选择等诸多问题。
⑤信息使用与大数据。信息、大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方面主要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正当、合法、必要三原则。
⑥消费者权益保护。在跨境电商场景下,境内关于消费者保护的一些规定(如七天无理由退货)就很难实现,这样就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境外品牌商在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时也会参考境内商家对消费者的服务标准,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根据现行规定,消费者享受行邮税购买的货物被退回是不能再次销售的,不然商家会涉嫌走私。此外,有不少职业打假人利用成分、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跨境电商的“软肋”,发起规模化维权。
⑦外资准入。根据商务部 2015 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外资进入电商领域已经完全放开,那么下一步的问题在于如何界定经营类电子商务的范围,这也是决定外资施展的空间有多大的问题。
任何一个行业的从业者,必须要了解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够确保自己的利益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障的,否则很容易因为对政策的不了解而致使利益受损。那么跨境电商的从业者应该了解哪些相关的政策法规呢?这些政策法律又是如何影响跨境电商行业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入任务 2.1 的学习。
我国跨境电商目前在使用的法律法规如下: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②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 194 号)。
③ 《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接入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8 年第 179 号)。
④ 《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8 年第 165 号)。
⑤ 《财政部海关部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 号)。
⑥ 《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8 年第 157 号)。
⑦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 号)。
⑧《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 号)。
⑨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 号)。
⑩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 2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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