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以现代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现代供应链等现代数字技术为代表的各类技术的深入发展与应用,正在催生一场新的席卷各行各业的工业革命,这场新的革命从消费端发起,启动了广泛深入的技术进步与融合应用为主导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浪潮,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冲击和颠覆着传统的商业理念、商业格局和商业秩序,各种经济组织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信息技术的数字革命,使数字经济成了基于人类智力联网的新经济。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分不开,与传统经济的逐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密不可分。
数字经济驱动的工业革命,正全方位冲击着商业的核心——价值体系的改变,从而引发了如下变革。
1.客户需求多元化、个性化
数字经济时代,客户的需求在改变,新的商业技术能带来更好地满足客户期望的全新商业场景与消费者体验,用户需求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态势。这种个性化和多样化需要企业给予足够的关注,认真思考和研究如何发挥自身优势,聚焦细分客户群体。
2.产品和服务模式发生变化
工业化时代,企业通过销售产品和服务将“所有权”卖给客户,而在当今的数字化时代,企业很大程度上关注的是客户和企业怎么“黏”在一起,如何分享更多价值,产品和服务是否真的能给客户带来价值。
3.技术的快速迭代和颠覆
科技企业在不断创新、升级,迭代速度超乎想象。许多技术具有相当程度的颠覆作用,可能会把许多传统(如专利、商业模式等)推翻。技术的快速迭代使企业家思考和调整的时间窗口变得越来越小。
4.一切互联推动产业生态大重构
数字化时代,一切互联,即人与人、机器与器、机器与人互联。互联不是简单地把数据沉淀下来,而是从本质上逐渐改变社会、企业以及人的生活方式,这些改变给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随着消费互联网的成熟,互联网正在快速沿着产业供应链向上发展,企业互联网(也叫产业互联网或工业互联网)成为主角。以生产者为用户、以生产活动为应用场景的互联网应用,通过互联网改变生产过程、资源配置、决策质量、交易效率等,具有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全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全渠道营销协同、营销与生产连接、全产业链协同等诸多特征,诱发并推动了整个中国产业生态的大重构。
总之,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竞争态势在改变,全方位经营要素的竞争愈发激烈,竞争对手不懂你,但却能够打败你。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生态环境在改变,企业之间的依存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密,市场细分愈发显著,企业运营面临新的模式。数字经济时代,整个产业格局在改变,从消费端到生产端,一场新的洗牌正在进行,并将愈演愈烈。所有的企业都面临重新定位、重新站队的问题,找不到自身定位的企业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用友董事长王文京在全球数字经济论坛上发表的名为《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主旨演讲中指出,未来社会只有两种企业:一种是数字化原生企业,即创立伊始就是按照数字化、智能化方式运营和发展的企业;另一种则是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重生的企业。在当前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化大潮中,企业唯有进化,别无选择。实施数字化转型,开展数字化管理,是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不二选择。
数字经济受梅特卡夫法则、摩尔定律、达维多定律三大定律支配。这三大定律决定了数字经济具有快捷性、高渗透性、自我膨胀性、边际效益递增性、外部经济性、可持续性和直接性七个基本特征。
【支配数字经济的三大定律】
(1)梅特卡夫法则
网络的价值等于其节点数的平方。因此网络上联网的计算机越多,每台电脑的价值就越大,“增值”以指数关系不断变大。
(2)摩尔定律
计算机硅芯片的处理能力每 18 个月就翻一翻,而价格下降一半。
(3)达维多定律
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 50%的市场份额,所以任何企业在本产业中必须第一个淘汰自己的产品。实际上达维多定律体现的是网络经济中的马太效应。
【数字经济的七个基本特征】
(1)快捷性
首先,互联网突破了传统的国家、地区界限,使整个世界紧密联系起来,把地球变为一个“村落”。
其次,互联网突破了时间的约束,使人们的信息传输、经济往来可以在更小的时间跨度上进行。
最后,数字经济是一种速度型经济。现代信息网络可用光速传输信息,数字经济以接近于实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信息。
(2)高渗透性
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具有极高的渗透性功能,这使得信息服务业迅速地向第一、二产业扩张,使三大产业之间的界限模糊,出现了第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的趋势。
(3)自我膨胀性
数字经济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这说明网络产生和带来的效益将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而呈指数形式增长。在数字经济中,由于人们的心理反应和行为惯性,在一定条件下,优势或劣势一旦出现并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这种优势或劣势不断加剧而自行强化,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赢家通吃”的垄断局面。
(4)边际效益递增性
边际效益的递增性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数字经济边际成本递减,二是数字经济具有累积增值性。
(5)外部经济性
网络的外部性是指,每个用户从使用某产品得到的效用与用户的总数量有关。用户人数越多,每个用户得到的效用就越高。
(6)可持续性
数字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能有效杜绝传统工业生产对有形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以及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危害,有利于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7)直接性
由于网络的发展,经济组织结构趋向扁平化,处于网络端点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可直接联系,弱化了传统的中间商层次存在的必要性,从而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数字经济的概念最早出现在 1996 年全球著名的新经济学家和商业策略大师唐·塔普斯科特(Don Tapscott)撰写的《数字经济:智力互联时代的希望与风险》中。塔普斯科特指出,从字面上看,数字经济就是基于数字技术的经济,而数字技术的发展往往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相辅相成,所以很多时候,数字经济也常被称作互联网经济或者网络经济。为此,唐·塔普斯科特也被誉为“数字经济之父”。
1998 年,美国商务部发布了《新兴的数字经济》报告,从此数字经济的提法正式成型。
【数字技术】
数字技术(digital technology),是一项与电子计算机相伴相生的科学技术,是指借助一定的设备将各种信息,包括图、文、声、像等,转化为电子计算机能识别的二进制数字“0”和“1”后进行运算、加工、存储、传送、传播、还原的技术。
2013 年 4 月,德国机械及制造商协会等机构设立“工业 4.0 平台”,并向德国政府提交了平台工作组的最终报告《保障德国制造业的未来——关于实施工业 4.0 战略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被德国政府采纳。“建议”认为,数字经济还包含数字技术与各项实际产业的结合。“建议”提出,数字化是实现“工业 4.0”的基础条件,只有数字化进程得到推进,未来生产网络才能建立。
2016 年,“数字经济”首次被列为G20 创新增长蓝图中的一项重要议题。 G20 中国杭州峰会上,多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这是全球首个由多国领导人共同签署的数字经济政策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2017 年,“中国信息化百人会”综合国际社会关于数字经济概念的研究成果以及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创新发展的实践提出,数字经济是全社会信息活动的经济总和。其认为,理解数字经济有三个关键点:①信息是一切比特化的事物,是与物质、能量并列的人类必须利用的基本生产要素之一;②信息活动是为了服务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而进行的信息生成、采集、编码、存储、传输、搜索、处理、使用等一切行为,以及支持这些行为的信息通信技术(ICT)制造、服务与集成;③信息活动具有社会属性、媒体属性和经济属性。我们所讲的数字经济,关注的是信息活动的经济属性,是信息活动的经济总和。
2019 年 8 月,陈世清在光明网发表《对称经济学术语表》,他指出,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和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从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关于这一数字经济的定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理解其内涵。
其一,数字经济通过不断升级的网络基础设施与智能机等信息工具,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上人类处理大数据的数量、质量和速度的能力不断增强,推动人类经济形态由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形态转化,极大地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了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提高了产品、企业、产业附加值,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同时为落后国家后来居上实现超越性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数字经济是“工业 4.0”或“后工业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的核心要素。正是得益于数字经济提供的历史机遇,我国才得以在许多领域实现超越性发展。
其二,数字经济是一个经济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数字技术被广泛使用,并由此带来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的根本变化。数字经济也是一个信息和商务活动都数字化的全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交易迅速增长。数字经济主要研究生产、分销和销售都依赖数字技术的商品和服务。数字经济的商业模式本身运转良好,因为它创建了一个企业和消费者双赢的环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通俗地对数字经济做以下理解:数字经济是以网络为载体,以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为生产要素,以智能制造为动能,以大数据在线模式为物联平台,以分享经济为方向的经济模式。
数字经济的本质在于信息化。信息化是由计算机与互联网等生产工具的革命所引起的工业经济转向信息经济的一种社会经济过程。具体说来,信息化包括信息技术的产业化、传统产业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信息化、生活方式的信息化等内容。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表明信息的生产和应用两大方面是信息的关键。信息生产要求发展一系列高新信息技术及产业,这些新信息技术和产业既涉及微电子产品、通信器材和设施、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的制造等领域,又涉及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等领域。信息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主要表现在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上。
信息化使得速度成为关键竞争要素,跨企业的合作成为必然选择,促使行业断层和价值链重构,产业游戏规则发生巨大变化,也使得大规模量身定制成为可能 【3】 。
【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
趋势一:速度成为关键竞争要素
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和竞争对手的不断出现,产品与服务的更新周期越来越快。这要求企业以最快的速度对市场做出反应,以最快的速度制定新的战略并加以实施,以最快的速度对战略进行调整。
迅速反应和迅速调整都要求企业建设自身的“数字神经”平台,未来几年中,百分之七十的中国企业将建设自己的信息共享平台。
趋势二:跨企业的合作成为必然选择
速度的压力使得企业必须通过合作进行资源整合并发挥自己的核心优势。规模经济的要求、新产品研发等巨额投入的风险也迫使企业必须以合作的方式来分担成本,甚至是与竞争对手进行合作,形成合作竞争的关系。
信息技术手段,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合作沟通的信息成本,使得广泛的、低成本的合作成为可能。通过信息平台而不是组织整合平台,伙伴间形成了虚拟企业。这样的虚拟企业既具有大企业的资源优势,又具有小企业的灵活性,为合作的各方带来了极大的竞争优势。未来中国企业百分之六十的网络应用是用于内部业务和伙伴业务的沟通。
趋势三:行业断层与价值链重构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冲击,使许多行业出现了大的断层,产业的游戏规则在变化,新的对手来自四面八方,新的供应商随时产生。这种断层既对行业中的现存者提出了挑战,又为新生者提供了机会,各个行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新洗牌的机会。许多中间环节面临消失的危险,它们必须提供新的、更大的价值;许多企业进入价值链的其他环节(上游或下游);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或在价值链中重新定位(如从品牌制造商转为原始设备制造商)等;供应链在发生改变。中国金融(招商银行和平安保险等)和家电行业(海尔及美的等)已经开始了行动。
企业主动或被动地利用数字化手段以对应价值链重构:或重新抓住自己的客户,或重组优化自己的供应商队伍。
趋势四:大规模量身定制成为可能
传统经济中,商品或服务的多样性(richness)与到达的范围(reach)是一对矛盾体。大众化的商品总是千篇一律,而量身定制的商品只有少数人能够享用。
但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这一切。企业现在能够以极低的成本收集、分析不同客户的资料和需求,通过灵活、柔性的生产系统分别定制。国外汽车和服装行业提供了许多成功的例子。大规模量身定制生产方式给每个客户带来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要求企业具备极高的敏捷反应能力。
数字经济的核心是大数据,围绕这一核心,企业开展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挖掘、共享、分析、反馈及应用,也因此形成了以下四个特点。
其一,创新型知识驱动。数字经济受技术因素、制度因素、资源因素、文化因素、企业家精神、创新发展等影响。
其二,新一代的信息技术支撑。数字经济利用云计算、物联网 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挥大数据的价值。
其三,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例如共享经济、制造业、服务化、工业互联网、知识付费、 App等。
其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并重。产业数字化指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领域构筑的数字化应用体系。数字产业化包括基础产业(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电子商务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和先导产业(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网络和信息安全产业等)。
1999 年 10 月,美国统计局公布了电子商务的定义及其衡量标准(Measuring Electronic Business Definitions, Underlying Concept, and Measurement Plans)。同时,他们提出建议,将数字经济分成四大部分。
(1)(电子化企业的)基础建设:企业这一数字经济的细胞开展经济活动的基础条件。
(2)电子化企业:数字经济的细胞。
(3)电子商务:企业这一数字经济的细胞开展的经济活动(也就是交易)。
(4)计算机网络:实现不同企业或社会经济单位间互联互通以及互联互通基础上的经济交易、数字经济活动的开展。
其中,(电子化企业的)基础建设是电子化企业流程和电子商务交易运作的基础,包括硬件、软件、通信网络、支持服务及人力资本;电子化企业指的是企业或组织通过计算机网络所进行的所有工作流程,涵盖生产管理、顾客管理及内部管理方面的企业流程;电子商务,即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货品交易和服务,主要是指在特定电子化企业流程(如销售)中发生的交易;计算机网络是可由计算机操控的电子设备所组成的网络,包括所使用的软件、硬件及使用者发出的操控命令。
在数字经济的四大组成部分中,计算机网络和数字化的基础设施提供了一个全球化的交互、通信、合作和信息搜索平台。该平台包括以下三大功能。
其一,数字比特产品传输功能,即通过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传输大量由数字比特构成的产品,如数据库、新闻、电影、电子游戏、音乐唱片以及软件等。
其二,数字化交易功能,即联网的计算机和移动设备,利用电子货币和金融符号进行数字化的金融交易。
其三,实物商品的微处理及网络连接功能,即在家用电器和汽车等实物商品中内嵌微处理器,并使之具备网络连接功能。
数字经济的核心是大数据,那么,围绕大数据开展的数据采集、分析、存储以及控制等活动,离不开信息物理系统的支持。因此,数字经济的关键,就是能够使数据采集、分析、存储以及控制等活动得以实现的系统,这个系统我们称之为信息物理系统。这一信息物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云计算、物联网、传感器、自动化控制、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算法等。
2016 年全球发达国家(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在 50%左右,美国数字经济规模排在全球首位,超 10 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超过 58%。融合型数字经济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主要国家融合型数字经济占比普遍超过 70%,少数国家甚至接近 90%。
2016 年 9 月, G20 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G20 创新增长蓝图中的一项重要议题。G20 杭州峰会通过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是全球首个由多国领导人共同签署的数字经济政策文件。当年,美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达 33%,设立数字经济顾问委员会;英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达 7%,出台了《数字经济战略》,以建设数字化强国;德国发布《数字战略 2025》,全面实施工业 4.0;日本提出建设“超智能社会”,将网络与现实空间融合发展。
2017 年,联合国贸发会议秘书长基图伊指出,数字经济以超出我们预测的速度呈指数比例扩张,仅在 2012 年到 2015 年之间,数字经济的规模就从 16000 亿美元增长到 25 000 亿美元。
2017 年,世界互联网大会首次设立并发布了世界互联网发展指数指标体系。该体系涵盖五大洲的 38 个国家和地区。从总体指数来看,美国得分 57.66,中国得分41. 80,韩国得分 38. 86,日本得分 38. 11,英国得分 37. 85 排在前五位,而在基础设施、创新能力、产业发展、网络应用、网络安全、网络治理等几项分项指标中,排名则各有不同,比如在基础设施方面,新加坡、芬兰、瑞典排名前三,在产业发展方面,美国、中国和英国分列前三位。
2018 年,世界互联网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在上一年 38 个国家的基础上,新增了 7 个国家和地区,评价范围扩大为 45 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五大洲的主要经济体和互联网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更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过去一年的全球互联网发展总体态势。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赋分,世界互联网大会编制的蓝皮书得出了 45 个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发展指数得分(见表 1-1)。我们可以看出,北美、欧洲及亚洲地区主要经济体的互联网平均发展水平最高。
表 1-1 世界主要国家 2018 年互联网发展指数排名
2019 年 10 月 20 日《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 2019》发布,该报告用 2019 年度世界互联网发展指标体系评估了 48 个国家和地区的最新发展状况。报告认为,中美两国发展最为突出,英法德等欧洲强国依然保持较高水平,拉丁美洲以及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仍在加大发展力度。其中,美国、中国、韩国、英国、法国分列综合排名前五。在几项分项指标中,各国发展情况各异。比如,信息基础设施方面,国土面积较小且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如新加坡、挪威、瑞典、瑞士、丹麦、韩国等国占优势;美国、中国、印度等国由于地域广大,不同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较为不平衡,影响了这些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技术创新方面,美国在全球信息技术和产业领域居于领先地位,国内拥有较多研发密集型和创新型的科技公司及高校,在创新质量方面居全球之首。与此同时,全球科技创新格局逐渐呈现多极化趋势。伴随中国、印度、韩国等国的快速发展,亚洲科技能力也不断提升。产业方面,中美两国成为互联网初创企业蓬勃发展的沃土,在全球占据发展优势地位。欧洲国家虽然在互联网初创企业和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上相对落后,但德国、瑞士、芬兰、爱沙尼亚等国在ICT (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出口方面居于领先地位。
此外,《福布斯》对全球企业 2 000 强榜单中的科技、媒体、数字零售和电信企业进行了综合研究与分析,最终评选出全球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 100 家企业。百强榜单中,美国企业占 38 家(其中前十的榜单中美国企业 7 家),以领航者的姿态引领数字经济。中国是除美国外入选数量最多的国家:百强榜单中有 14 家中国企业,其中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排名最高,排名第 8 位,阿里巴巴集团和腾讯控股分列第 10 位和第 14 位。
表 1-2、表 1-3 分别显示了福布斯全球数字经济百强前 10 位及位列福布斯全球100 强的中国企业名单。
表 1-2 福布斯全球数字经济百强前 10 位
表 1-3 位列福布斯全球 100 强的中国企业名单
续表
中国数字经济正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这进一步巩固了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大国的地位,中国数字经济正处于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节点上。
《2017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写入“数字经济”。2017 年 7 月 8 日,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到 2030 年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智能经济、智能社会取得明显成效,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 1 万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 10 万亿元。
2017 年世界互联网大会首次设立并发布了世界互联网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和中国互联网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其中,中国互联网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对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互联网发展指数得分进行了排名,广东、北京、浙江、江苏和上海分列前五。报告认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明显的省域差异。一是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增速、占比在稳步提升中呈现明显的区域差异。中国各省数字经济的发展由于战略导向、经济基础、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等不同而表现出明显的梯级分布特征,数字经济发展地区集聚效应显著。二是全国各省划分为四个梯队。第一梯队包括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北京 6 个省份,数字经济规模均在 10000 亿元以上;第二梯队包括福建、湖北、河北、天津 4 个省份,数字经济规模在 6 000 亿元至 10000 亿元之间;第三梯队包括陕西、吉林、广西、黑龙江、贵州、内蒙古、山西、新疆 8 个省份,数字经济规模在 2 000 亿元至 6 000 亿元之间;第四梯队包括甘肃、宁夏、青海等 13 个省份,数字经济规模在 2 000 亿元以下。
2018 年 11 月 8 日,由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编著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 2018》在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正式发布。报告显示,2018 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 31.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 34.8%,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18 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指数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指标项目,共设置 6 个一级指标、24 个二级指标和 51 个三级指标,涵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数字经济发展、互联网应用、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 6 个方面的评估指标,对指标构成、权重和结构等都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照最新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式,报告对各项指标进行赋值,得出了全国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互联网发展指数得分。我们可以看出,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互联网发展水平最高,中西部地区也在加大发展力度,发展势头强劲(见表 1-4)。
表 1-4 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 年互联网发展指数TOP10 排名
2019 年 10 月 20 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 2019》对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针对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数字经济、互联网应用、网络安全和网络治理 6 个单项,首次发布单项评估排名。从评估结果看,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地互联网发展水平最高,分列综合排名前五;中西部地区也在加大发展力度,发展势头强劲。表 1-5 显示了 2019 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指数综合排名前十强。
表 1-52019 年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发展指数综合排名前十名单
2019 年 10 月,浙江、河北(雄安新区)、福建、广东、重庆、四川 6 个试点省市被授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牌匾,正式启动试验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