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次见到特里·伦诺克斯的时候,他喝醉了,窝在舞者饭店门廊外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轿车里。停车场的泊车侍者已把车开出来,仍然扶着车门让它敞开着,因为特里·伦诺克斯的左脚还悬在门外,仿佛他忘了自己有这条腿。他面相年轻,头发却是骨白色。从他的眼睛你就看得出他醉得不省人事了,否则他和其他穿着无尾礼服在纯粹为了挥霍而存在的场合里一掷千金的帅小伙子没什么两样。
他身边有个女子,暗红色调的头发很迷人,嘴角挂着冷淡的微笑,肩披一袭蓝色貂皮大衣,和它相比,那辆劳斯莱斯差点儿成了一辆普通汽车。也不完全如此。没什么比得过劳斯莱斯。
泊车侍者通常是那种有些粗鲁的家伙,穿白上衣,胸前有红线刺绣的饭店名。他不耐烦了。
“喂,先生!”他没好气地说,“你就不能把脚缩进车里,好歹让我关上车门吗?还是要我把门完全敞开,让你掉出来?”
那女子瞪他一眼,那眼光应该至少穿出了他的背脊十厘米。这一眼对他没影响,他毫无反应。舞者饭店能够招揽这样一类人,会使你有关花大价钱打高尔夫能够塑造人格的信念破灭。
一辆低底盘的外国敞篷跑车悄然驶入了停车场,一个男人下了车,用汽车点烟器点燃长香烟。他身穿套头格子衬衫和黄色宽松长裤,脚踏马靴。他留下一串烟雾,扬长而去,甚至懒得看一眼那辆劳斯莱斯。或许他觉得司空见惯了吧。在通往门廊的阶梯前,他停下脚步,戴上单片眼镜。
那女子以魅力迸发的语气欣然说道:“亲爱的,我有个好主意。咱们何不乘出租车去你那儿,把你的敞篷车开出来?今夜这么美,沿着海岸开到蒙蒂塞托岂不很妙?我认识那里一些人,正在开池畔舞会。”
白发小伙子礼貌地说:“非常抱歉,那辆车已不是我的了。我不得已把它卖掉了。”听他的声音和吐词,你会以为他没有喝过比橘子汁更烈性的饮料。
“卖掉了,亲爱的?你是什么意思?”女子在椅子上滑离小伙子,而她的声音比身子滑得更远。
“我是说我不得不卖掉。”小伙子说,“填饱肚子需要钱啊。”
“噢,明白了。”现在连一片意式冰淇淋掉在她身上也化不掉了。
泊车侍者将白发小伙子摆在了他刚好够得着的位置——低收入人群。“喂,捣蛋鬼,”他说,“我得去泊车了。改天见吧——有机会的话。”
他让车门大敞。醉汉立即从座位上滑落,一屁股跌坐在柏油马路上。于是我走过去,碰一碰运气。我猜想,插手醉汉的事情永远是错误的。即便他认识你,喜欢你,还是极有可能随时向后一缩,然后狠戳你的牙齿。我伸手到他腋下把他搀起来。
“感谢之至!”他礼貌地说。
那女子滑到了方向盘前面。“他喝多了就是这副该死的英国绅士派头。”女子用不锈钢似的声音说,“谢谢你扶他。”
“我要把他弄到后座上去。”我说。
“实在抱歉,我赴约要迟到了。”她挂了挡,劳斯莱斯开始滑动,“他只是一条丧家犬。”她冷笑着补充道,“也许你能帮他找个窝。他经过训练的——或多或少。”
劳斯莱斯驶下入口车道,开上日落大道,右转,消失了。我正目送女子离去,泊车侍者回来了。我仍然搀着醉汉,他现已沉沉入睡。
“嗯,这倒是个应对之策。”我对白上衣说。
“的确。”他嘲讽道,“何苦为个酒鬼费心?都麻烦得要命。”
“你认识他?”
“我听见那女的叫他特里,除此之外我没法从一车奶牛中将他认出来。话说回来,我来这里才两周呢。”
“把我的车开过来,行吗?”我把停车券交给他。
当他把我那辆奥兹车开过来时,我感觉自己好像抱着一袋铅。白上衣帮我把他塞进了前座。那家伙睁开一只眼,对我们说声“谢谢”,又睡着了。
“他是我见过的最有礼貌的醉鬼。”我对白上衣说。
“各色各样、各种举止谈吐的都上这儿来,”白上衣说,“他们全是流浪汉。这位看来还整过容呢。”
“得了。”我给白上衣一元小费,他谢了我。整容的事他说得不错。我这位新朋友的右脸又僵又白,有几处缝合的浅薄细疤,疤痕边缘的皮肤显得光滑。这是整容手术,而且是下了狠手的大手术。
“你打算拿他怎么办?”
“带他回家,让他醒酒,直到他能够说出住在哪里。”
白上衣朝我咧嘴笑道:“好吧,倒霉蛋。换作我,就把他扔进水沟,一走了之。这些酒坛子尽给人添麻烦,一点儿也不好玩。我对付这些家伙有一套。现下的竞争诀窍是,你得省点儿力气,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
“看得出来,这诀窍让你成了大事。”我说。
他显得迷惑不解,接着生气了,但那时我已上车离开了。
当然,他也有些道理。特里·伦诺克斯给我惹了很多麻烦。但毕竟那是我的职业。
那一年,我住在月桂谷区丝兰大道的一所房子里。这是建在死路上的一幢坡上小屋,一条长长的红杉木台阶通向前门,路对面有一小片桉树林。房间是带家具的,房东是个妇人,已去了爱达荷州,要跟孀居的女儿住一阵子。房租便宜,部分因为房东想要打个招呼就能搬回来住,部分因为那些台阶。她年岁太大,受不了每次回家都得面对长长的台阶。
我总算把那醉鬼弄上了台阶。他很想帮忙,但两条腿如同橡皮做的,而且老是一句道歉话还没说完就睡过去了。我打开门,把他拽进屋里,让他躺在长沙发上,给他盖上毯子,让他继续酣睡。他像虎鲸一样打了一小时呼噜。然后他突然醒来,要上卫生间。从盥洗室出来后,他偷瞧我,眯着眼睛,想知道他究竟在什么地方。我告诉了他。他说他名叫特里·伦诺克斯,住在韦斯特伍德街一套公寓房里,没人在家等着他。他的声音清晰而不含混。
他说他喝得下一杯清咖啡。当我把咖啡端来时,他小心翼翼地端着托碟和杯子啜饮。
“我怎么会来这儿?”他问道,四处张望。
“你在舞者饭店门外,醉得从劳斯莱斯车上跌出来了。你的女友扔下你走了。”
“可不是吗?”他说,“她肯定百分之百占理。”
“你是英国人?”
“我在英国住过,不是在那儿出生。如果能叫到的士,我马上离开。”
“有辆车在等着你。”
他靠自己挪步走下台阶。在去韦斯特伍德街的路上他言语不多,只是感谢我的好心,为他给我添麻烦道歉。有可能他经常对许多人说这种话,所以能脱口而出。
他的寓所又小又闷,不带个性色彩。他可能是当天下午才搬来的。绿色的硬沙发床前摆了张咖啡桌,桌上有个半空的苏格兰威士忌酒瓶,一碗已经化开的冰块,三只空汽水瓶,两只玻璃杯,一只玻璃烟灰缸,里面堆满了烟蒂,有些沾了口红,有些没有。屋内没有照片,没有任何类型的私人物品。这可能是个旅馆房间,被人租来聚会或饯别,喝几杯聊聊天,滚滚床单。它不像任何人的居所。
他请我喝一杯。我说不喝,谢谢。我没坐下。我离开时他又讲了些感谢的话,但不像感谢我为他爬了一座山,也不像没有当回事。他有点儿颤抖,有点儿腼腆,却客气得要命。他站在敞开的门口,直到电梯上来,而我进了电梯。不管他缺少什么,他不缺少礼貌。
他没再提那女子。同样,他也没提他没有工作,没有前途,在舞者饭店几乎掏空囊中最后一块钱为一个上流的漂亮小娘们儿付了账,而那女子竟不肯多待一会儿,以确保他不会被巡警扔进号子,或被粗暴的出租车司机碾死,然后扔到一块空地上。
乘电梯下楼时,我有一股冲动,想回到楼上去拿走他那瓶苏格兰威士忌。但这事跟我毫不相干,而且反正也不会管用。他们少不了酒的时候,总能设法弄到手。
我咬着嘴唇开车回家。我应该算个硬汉,可是那家伙身上有什么打动了我。若非那头白发、那张疤脸、那清晰的嗓音和那彬彬有礼的态度,我就弄不清是什么了。也许那就足够了。我没理由再次见他。他只是一条丧家犬,正如那女子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