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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你用了我的杯子

小二是土生土长的禹城人,虽然年纪不大,却对城中一些弯弯绕绕的门道知道不少。

他告诉他们,黑市就是个吃人的贼窝,里面的人多是土匪出身。朝廷剿匪的时候,那些三教九流跑的跑,死的死,剩下的这些多是偷偷藏匿在山上,风头过了之后才敢陆陆续续出来。

县令张青贤是个明哲保身的人,即便眼皮子底下得了动静,也懒得沾惹是非。再加上张五每年送上来的“孝敬钱”,只要他们闹得不大,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黑市的据点很是隐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行内人才知道,其中就数流芳居的王掌柜跟这些人来往最为密切,所以明日去时一定要小心提防。

小二说完,又忍不住红了眼眶。

“王爷,帮黑市跑腿的人多半都是这城中吃不上饭的孩子,他们跟小二一样无父无母,为了能喘上一口气才不得不帮张五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求求王爷开恩,给他们留一条活路吧。”

孩子的脸还那般稚嫩,刚穿在身上的新衣即便改小了依旧显得那样宽大,骨瘦如柴的身板,瘦得几乎只剩下一张皮包裹在身上,又有多少孩子同他一样,在承受这样的苦楚。

沈衡不由得攥紧了手中的茶盏。

古玩所谓的掏愣,是四处寻找值钱的货物以供交易,但黑市的掏愣,却是要到有钱人的腰带上摸。摸得神不知鬼不觉倒好,若是碰上哪个厉害的,就算生生被打死、打残也是常事。

他们何其忍心?如此欺负这些没了爹娘的孩子!

朱门酒肉,路旁冻骨。

即便一个王朝再强大,也无法净化整个浊世。

总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这个世界最底层的人,他们在最狭窄的角落之中摸爬滚打,甚至觉得能吃一顿饱饭便是幸福,却又活得那样卑微,那样无奈。

她低头看着白底青花的茶杯,感叹阶级永远是这世间最难以逾越的鸿沟。

手中的茶盏突然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拿了过去,她听见苏月锦站在她身旁说:“那便有多少养多少,饿死几个朝官,总能喂饱一座城池的百姓。”

沈衡动容地看向他,碧草密林之间,那张清俊的脸依旧那般淡然,眼中的坚定却是她不曾见到的。

他转脸看向沈衡,侧头蹙眉:“阿衡,你用了我的杯子。”

依照所有见不得光的事情都要在夜间进行的铁杆定律,同王掌柜的“会晤”很自然被安排到了晚上。两人来到流芳居的时候,大街上的野狗都已经睡着了。

沈衡打着哈欠,看着那个精神抖擞地引路的小老头,觉得他实在该考虑一下“打更”这个营生,或许会比坑蒙拐骗更适合他。

“委屈两位贵人了,咱们得从这条密道走过去,路程也不是太远,说说话就到了。”王掌柜翻开一处杂草堆积的墓碑,如是说。

他们来之前便想过,这处不光掏愣东西,还要收“手艺人”将半新的东西“打磨”成旧物的据点必然不小,最有可能的地方便是城中凤竹角后的这片坟岗。

事实证明,这个推断确实是正确的。

可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坟岗仅是入口,真正的黑市,竟然是在城外。

沈衡揉着眼睛,适应了一下眼前的迷蒙。

“不过就是买块砚石,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寻什么宝藏呢。”她随口敷衍着,却是想看清距离她最近的石碑上刻的是哪位大哥的名字。

在来的路上,他们的眼睛一直都是被黑布蒙起来的,若是不趁此时记住一些特征,只怕再找过来就难了。

但王掌柜似乎极是机警,凑上前一步,讪笑道:“这也是黑市的规矩,得罪的地方还请贵人见谅。”状似无意地一挡,刚好遮住了那石碑。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大半夜到这阎王爷爷管账的地方,多犯人家的忌讳。”她说着,略微推了他一下,“我瞧着这处倒像是新坟,既然路过人家的地方,少不得要拜一拜的。”

“您不长住禹城,不晓得我们这里的规矩。”小老头堆着满脸的笑意,再次挡在她身前,“新坟上的土薄,经不得生人祭拜,不然里面的人便睡得不安稳。正所谓入土为安,既然您只是路过,还是莫要惊动了才是正理,您说呢?”

沈衡不想引得他起疑心,缓缓停住脚步,笑道:“王掌柜的这张嘴,总是这般能言善道。”

这个王德胜,道上有个诨名叫“笑面虎”,跟黑市的张五爷很有些沾亲带故,据说他的女儿王慧云嫁的就是张五的侄子。

他如今年逾五十,一家老小却从未在禹城出现过,有时被问起,也只说他们待在鹿城老家。

从鹿城到这里须得路过整整两条山道,每逢年节,他的妻子、孩子却总能面无疲态地出现。这也就是说,他的家眷,很有可能就住在黑市的窝点里。

抓他,不如顺藤摸瓜,不然他要是不肯带路,在牢里咽了气,只怕就要白忙一场了。

密道看起来很宽,却也有些年头了,入口处虽则狭小,却能看得出经常有人出入。只是这地方偏僻,又隐藏得隐蔽,远远看过去根本找不出什么痕迹。

“前面那几个,干什么的?”

几人迎着浓浓的泥土味,正准备下去的当口,突然听到一声叫喊。

一队举着火把的人逐渐靠近,竟是碰上夜间巡逻的守卫了!

一旁的王掌柜暗叫一声不好,飞快掩上那处暗道,率先拉了他们朝着另一边跑去。

三个人脚步匆忙,踩过杂草时的动静即便放缓了也还是让守卫们找准了方向。

“大晚上的,不回去睡觉,在这儿折腾什么呢?”一名佩刀的参将率先走近,黑袍蓝锦,竟然是御林军的衣着。

沈衡偷偷看了眼一旁的苏月锦,用眼神示意:您怎的就没告诉您的人今晚少出来溜达呢?这下不好办了吧。

在外围巡逻的虽隶属三军,却并非大内的编制,要说没见过自己的主子,稀里糊涂把人抓进去也是有可能的。沈衡倒是不怕闹出这乌龙,只是担心王德胜因这一次吓破了胆,不敢带他们去了。

回答她的,依旧是某人极为平淡的眼神。

他忘了。

王德胜早就吓出了一身冷汗,惨白了一张老脸,赔笑道:“没……没干什么,就是想我爹了,跟家里人来看看他的坟头。”

“想你爹了?”参将冷哼,拿着火把照亮最近的一处墓碑,“你爹叫刘春花?”这分明是一名女子的墓石。

王掌柜在禹城横行多年,遇上这样夜间盘查的倒是头一遭,一面擦着额角的汗珠,一面道:“小的想着,来都来了,便顺道看看我娘。”话音刚落,眼角刚好撇到那墓碑上面扎眼的黑漆,以及“北靖二十二年立”的字样。

这分明是处尚未及笄的女子的新坟,就是倒退二十年,他这“儿子”也当不上。

做贼的遇上当官的,再圆滑也难免忙中出错,更何况遇上的还是皇家禁卫军。

“这是他后娘,没来得及过门就咽气了。”

一直在墓碑旁“拔杂草”的千岁爷慢条斯理地解释,敷衍得挺诚恳的。

大概是没见过这么糊弄皇家侍卫的,周遭的人都僵硬了。他走上前来,十分“识时务”地塞了张一百两的银票在参将手中:“拿去喝酒。”这贿赂,还能再不走心一点吗?那名参将站在原处,几乎将眼珠都瞪出来了。

沈衡瞧了眼那架势,赶忙拉了下苏月锦的衣袖。

他似乎有些不太高兴,但仍旧从善如流地又抽出两张,说:“就这么多了,剩下的银子还要买东西的。”

这回那参将反应得倒是利落了:“死者已矣,生者还能尽这份孝心实属不易。”言罢,恭敬地收起银票,直接带着人走了,脚步踉跄,却消失得迅速。

沈衡同王德胜对视一眼,都觉得,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这句箴言无论放在何处都是硬道理。

而另一边迅速离去的队伍中,一名正直的小侍卫一面跑着,一面焦急道:“大人,方才那男子分明是在胡扯,咱们该让那老头带着咱们去他爹的坟头看看才是。”

参将闻言并没有放缓脚步,只是挥手狠狠拍了他一脑袋瓜子:“看你爹的坟头!赶紧走就是了。”

方才那冷着脸的男子分明就是他们千岁爷,莫说他说那墓碑底下葬的是那老头的后娘,就是说是那人的亲娘,那也是对的。

默默将收到的银票揣好,他眼含泪光,轻叹道:王爷啊,您这样大半夜的吓自己人玩,真的合适吗?

禁卫军走后,王德胜更为谨慎了,带着他们绕着坟头转了好些圈,才转到另一处密林里。

沈衡看着那处更为隐蔽的密道,不得不赞叹他们对挖坑这种技艺独特的热爱。

从里面出来时便是一阵灯火通明,一名赤着上身、膀大腰圆的汉子率先走上前来,对他们拱手道:“恭候贵客多时,快请里面上座。”

一旁的王掌柜殷勤地介绍:“这便是黑市的当家张五爷。”

沈衡不动声色地笑笑,却暗叹这处地方比想象的还要隐秘,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

几人落座之后,张五命人上了两盏清茶,用的虽不是什么上等茶具,却是较为出名的汝窑,可见是用了些心思的。

“咱们这地方偏僻,一路过来难免燥热,两位先喝口水解解渴吧。”

沈衡拿起杯盏闻了闻,觉得这蒙汗药下得实在有失水准了些。

“常听人说,道上的人喜欢黑吃黑,张五爷上来就端了这么好的茶来,实在太过客气了。”她说着,将茶盏向一旁推了推。

“沏得浓了点,略放放吧。”

做这个买卖,有时候跟杀人越货没多大区别,张五本来瞧着这两人没什么功夫的样子,便试探性地上了这两杯茶,又听着沈衡这话说得模棱两可,不知是她过于谨慎,还是她真看出了什么,大笑道:“张五是个粗人,底下的人也都不怎么会伺候。贵人既然吃不惯这浓茶,我便命人立马给您换盏清的。”

沈衡却是婉拒道:“茶便免了,既然我们是来谈生意的,你们便将砚石拿出来看看吧。”

张五眼中闪过一丝阴沉,却是笑开:“贵人所言极是。”

龙纹雕饰,青藓石纹,虽说这黑市的做派让人看不惯,但这块刘辰方的砚台却是十足的真货。

苏小千岁坐在椅子上,单手把玩着手里的物事,虽没说话,却是心情甚好的样子。

“知道贵人欢喜这类东西,底下人还顺手找了两个,您瞧瞧可有入眼的,价钱可以一并谈一谈。”张五说着,又拿了两块上来。

沈衡瞧着其中一块石青龙头的石头,激动得险些落下泪来:“我要这一块!”祭山石竟然真的在这里,她爹终于不用买棺材了。

张五没想到前些日子刚收的“砸手货”居然也能被看中,当下同王德胜对视了一眼。

“贵人喜欢就好,这东西也是有些年头了的,虽没有刘辰方的砚石金贵,但到底也是古物。买卖做的就是个回头客,就算您一万五千两银子好了。”

不承想,话音落了半晌也没人接话,那两人都只顾着看手中新得的物事。

张五只当是对方嫌贵,便让了一步,道:“青石便算一万两银子吧,就当跟两位交个朋友了。”

“这话得跟我们爷说,我不管账。”沈大小姐抽空回了一句,而她的“爷”却压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张五虽说长居黑市,但道上的人哪个不给他几分薄面,如今被如此怠慢,当下便冷了脸。

“黑市的规矩想来二位来之前便是知晓的,我们向来都是拿银子说话的,二位既然当了儿戏,便莫怪张五按道上的规矩来了。”他这般说着,骤然将一柄刀架在了沈衡的脖子上,对着苏月锦道。

“实话告诉你们,进了我这黑市的,没几个人能平平安安地走出去。老子见了银子欢喜了倒好,若是空手套白狼的,就只管给这小娘子收尸吧。”

苏月锦这才眨了眨眼:“其实也不算空手,我来的时候还是带了一千多两银子的。”只不过现在就剩七百多两了,那三百两被他用来“贿赂”自己人了。

张五听后勃然大怒,手中的刀几乎下意识就要收紧,却猛然惊觉胸前肋骨三分处被人用手肘狠狠撞了一下,随着那一道剧痛,紧随而来的便是一道凌厉的剑光。

张五没提防面前的女子竟然是个练家子,脚下就势一滚,却依旧被她的剑尖在脖子上划下一道深深的伤口。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惊恐地吼道。

沈衡却没兴趣跟他扯那些闲话,前腿一扫,回身又是一记快攻。

王德胜早在一旁吓破了胆,一面让闻声而至的打手们快些上去帮忙,一面找了处桌角将自己藏起来。

黑市的人大都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张五虽说不是出自什么名师,但到底过了这么多年的流亡生活,刚才被击中是尚未反应过来,如今眼见自己的人多起来,那刀也是越舞越快。

其实依照沈衡的想法,她也没想过会在这个时候动手,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就算真要围剿,也不可能只他们两个人来。

可谁能想到苏月锦压根就没打算给人家银子?!

沈大小姐双拳难敌四手,一面挥剑,一面对赏玩得正有兴致的某千岁气急败坏地吼道:“还不帮忙,等我死在这儿?”

她话音刚落,便听到一声轻笑:“他是知道我在这儿,所以才放心得很。”

沈衡看着突然出现的顾允之,以及他身后迅速包抄而来的皇家禁卫军,整个人都蒙住了。

“阿衡就是喜欢偶尔矫情一下,其实她可以自保的。”苏小千岁缓缓站起身,对顾允之道,“这里交给你了,找到那些孩子,先送到行宫里,我去看看那个张县令。”扒了他那身官服,应该能搜刮出不少油水来。

某人一脸公务繁忙的样子,却是当真拉着沈衡就这么走了。

刀剑相交的声音仍在耳后,沈大小姐直到从密道里出来都没想明白,顾允之到底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难道顾侯爷方才一直跟在咱们身后?”为什么她半点没有察觉到对方的气息?

苏月锦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而是抬起袖子,凑到她跟前:“你觉得我香吗?”

沈衡僵硬了,虽说男子也会熏香,但这么正儿八经询问别人香不香的,她倒真是是头一回碰见。

碍于对方的“盛情难却”,她只得低下头闻了闻,只是……

“这香,不似你平日熏的那个。”味道略有些甜腻,倒像是龙泽花的味道。

他点点头,颇有些嫌弃地摆弄了一下自己的衣裳:“允之有一条会识香的巴蛇,只认识龙泽花的味道。”

竟然是那条巴蛇将他们引过来的!沈衡对顾小侯爷的认知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苏月锦却似乎很厌烦那个味道,不时用手拂一拂衣角。

沈衡觉得好笑,笑着看他,道:“回去将你的香再熏上一遍就好了。”龙泽花的香味本来也是极淡的。

苏月锦闻言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我身上的是体香,不是熏上去的。”

沈衡:“……”

老话总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两人从坟岗出来的时候心情都算不错,哪里知晓还没从里面转出去就被一队黑衣人团团围住了。沈衡对于这种连开场白都没有,直接提刀就砍的架势实在不喜,一面拔剑相迎,一面对苏月锦道:“您最近得罪什么人了?”

苏小王爷掰着指头算了算:“太多了,记不太清了。”

“……”

对方用剑的路数很偏,招招致命,且个个都是精英。一小队人马有三十来人,部署得十分严谨,可见是得了消息,早就埋伏在这儿。

沈衡虽鲜少参与江湖上的事,却能看出里面的门道,若是没猜错的话,这些人应当就是点墨水阁的人。

点墨水阁算不上什么江湖大派,却有一个极为精炼的杀手分会,里面的人仅看银子说话,但凡出得起价钱的,不论有没有江湖道义,他们都会依照雇主的要求依约而来。

但一次出动这么多高手,实属罕见。沈衡错身躲过一剑,调转头,对苏月锦耳语道:“若是再来一队,你可打得过?”

她已经听到不远处向这边靠近的脚步声了。

苏月锦扬手解决掉身旁的一个,十分中肯地说:“打不过。”功夫再好也有疲累的时候。

“那便想办法召集你的人过来啊。”如他这样身份的人,身上总会带着些信号弹之类的东西吧?红光一现,暗卫闻讯而来。

千岁爷抽空睨了她一眼:“阿衡,你话本子看得太多了。”爆竹那东西也是能随身带的?多危险!

“那现在怎么办?”

“跑吧。”

“……”

沈衡觉得,苏月锦真的是这世间最识时务的俊杰。

作为一名有身份、有地位的皇子,他能将“打不过”和“我们逃跑吧”这两件事看得如此淡然,且做得顺理成章,多少让一直误以为英雄都要咬牙死撑的她觉得有些汗颜。

形势不容乐观,紧跟其后的那一队比前面的更加难缠。千岁爷虽没有信号弹,倒是随身带了些毒粉,袍袖一挥,总算和那些黑衣人拉开了些距离。

但是……

看着面前深不见底的悬崖峭壁,沈衡凌乱了。

“我记得,这路一直都是您带我跑的吧?”

坟岗空旷,岔路口却很多,方才逃跑的间隙,一直都是苏公子指挥路线的。但谁能告诉她,为什么他指的是一条死路?

苏月锦看向远处的山涧,挺认真地说:“阿衡,是人都会犯错,你莫要太依赖我了。”

我依赖你了吗?分明是你很淡定地对我说:我们朝东南方向去吧,那里看起来一片祥和。

沈衡闭了闭眼,却也知道现在实在不是计较这些事情的时候,眼见后面的黑衣人越追越近,只得探着身子朝前望了望。浓浓夜色之间,依稀可以看见对面似乎有一处峭壁。她捡起一块石头试探地丢过去,果然听到一声坠地的回响。

还好,情况并不算太糟糕,他们是到了两座崖壁之间的间隙了,虽说误入死路,但到底对面还有一处地可以落脚。

“飞过去吧。”虽然有些远,但以她的身手,应该不成问题。她这般说着,已然伸手拉了他纵身跃出,身子腾起时,依稀听到对方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但她没有认真去听。

直到飞出去的身体突然在半空中下坠,她才明白过来苏月锦说的那句话有多么重要。

他说的是:“不能过去,我不会轻功。”

会武功的人不会轻功代表什么?这就好比做厨子的不会颠勺,卖字画的不会磨墨,做县太爷的不认识几个大字一样不可思议。

苏月锦的身手她是见识过的,莫说朝堂,就算放在江湖上也是数一数二的。这样的人物不会轻功?这怎么可能呢?

但是有的时候,事实就是这么胜于雄辩。

如果她摔死了,肯定会变成冤死鬼吧。

事实证明,主角都是福大命大的。

沈衡再次醒来时,并没有飘在空中,而是被安置在一处简洁、干净的茅屋内,屋中一名阿姐笑吟吟地摸着她的脑袋:“姑娘可好些了?”

她是被这座山崖下居住的村民救的,整个村子大概一年到头也进不来一两个新鲜人,她刚摔下来那会儿也只记得在场的村民关切的呼喊。

照理说,这处地界不该有村落出现的,而且这里面的人,也状似从未出去过。

她脑子里一片混乱,打算等有时间了再出去探探,因为眼下,她还得去照顾那个摔瘸了的千岁爷。

沈衡端着熬好的药碗进去的时候,某人正在床上摆弄手里的砚石,那当真是爱不释手地不住端详,全然没有一个病人的自觉。

沈衡坐在床边,为他盖了盖被子:“今日觉得如何了?”

“尚可。”他瞄了一眼她手里的药碗,“先放下吧,冷了再喝。”

冷了正好用来浇花吗?

接触的时间越长,沈衡越发现这是个极任性的人,总是就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她看着不远处那盆不甚精神的水仙,诚恳道:“您就没觉得,这花开得都有一股子药味了吗?”这好歹也是屋里唯一的盆栽,他能不能别这么糟践?

苏小千岁没说话,只是默默翻了个身,继续玩他的砚石,一副很不配合的样子。

“今日没放那么多黄连,不会太苦。”沈衡苦口婆心地劝道。

他面上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神色淡淡地说:“我不怕吃药,只是不太喜欢这个碗的形状。”

沈衡淡定地从怀中掏出一个青瓷茶杯,四方的,仔仔细细地倒了满满一杯。

“我不喜欢茶杯上的青花。”

沈衡又掏出一只净面白瓷的:“可以喝了。”

所以说,有的时候,“多才多艺”也是被逼出来的。

环顾着略显窄小的木屋,沈衡不由得感慨,都说绝处逢生,若是没有山崖之下的这处村庄和下落时接住他们的参天古树,他们可能就真的活不下来了。

山崖很高,虽不至于万丈,但也相差无几了。

苏月锦摔断了腿,虽然沈衡一直不愿意承认那是自己压的,但醒来的时候确实是他护她周全的。

犹记得当时看见他脸色苍白的样子,她慌得眼泪鼻涕都出来了,趴在他身前,急声询问:“你是不是快死了?”

他抬手摸着她的脑袋,温声安抚道:“早就让你少吃些,总是不听。”

村里的大夫是位上了年纪的长者,身子骨一直不大好的样子,医术却是极佳。

苏月锦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硬是被那一碗一碗的药汤子给救回来了。

骨头被接上之后,虽说腿能动,但到底伤及筋骨,再加上各处的大小擦伤,总是要好好将养一段时日的。

他们现下居住的茅屋,是巫家大姐为自家弟弟将来娶亲盖的,独门独院,算不上顶好,倒也干净整洁。

沈衡住进去之后,巫家大姐还热情地拿了好些贴补和被褥。

村里的人确实都是热情的,就是不知道,外头的人找不见他们,要急成什么样子了。

“苏家娘子,我们要去收苞谷,你要一同去吗?”

门口突然响起一阵呼喊,打断了她的思绪,只是那一声“苏家娘子”直接惹得她脸红了半边。

刚进村子那会儿,苏月锦这个“祸水”就招了好些大姑娘、小媳妇围观。开始的时候,沈衡因着担心他的身体,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便,但是渐渐地,提亲的人却越来越多,每日应付那些热情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是极费神的事情。

最后闹得苏小爷也烦了,直接来了句:“苏某已有贤妻在前,劳诸位费心了。”就这么把大家给打发了,但沈衡也因着这句话,从“沈大姑娘”变成了“苏家娘子”。

“阿衡,她们在叫你呢。”沈衡放在被子上的手被轻轻拍了拍,她深吸一口气,分明在某人脸上看到了“戏谑”二字。

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名唤博古村,虽然不知道怎么会叫了这么个雅致的名字,但村里的人确实都识文断字。

里面的人,几乎三分之二的村民都姓巫。

这并不是一个大姓,在庆元朝,她也不曾见过几个这个姓氏的人。沈衡曾问过他们是否是家里的氏族最先发现了这里,而后才举家搬迁的,得到的回答却很含糊,显然,他们并不愿回答。

跟山崖之上的禹城不同,这里虽则环山,却有着一大块适合耕种的土地,住在里面的村民都能自给自足。

“苏家娘子看着细皮嫩肉的,做起农活来倒是麻利呢。”一名站在沈衡身边掰苞谷的大姐笑呵呵地说。

沈衡一面友善地笑了笑,一面道:“我爹在家也时常做些农活,所以我自然都会一点。”

这话倒是真的,不过她爹干活的原因是,他每个月的俸禄要用在送礼上,自家庄子上干活的奴才嫌弃工钱给得太少都走了,他就只得自己把农活揽下来了。

“都说贤妻嫁俊郎,姑娘这般贤惠,确实是个有福气的。”沈衡面上做娇羞状,心底却将她的“俊郎”骂了个痛快。

“咱们村上,就从未有人出去过吗?”她状似无意地问。

“没有。咱们这四面都是大山,从老辈扎根在这就没人出去过。苏家娘子既然来了,就安心在这里住下吧。咱们博古村虽说没有外头繁华,吃穿用度却是从来不愁的。”

沈衡闻言略点了点头,心下的疑虑却更重了些。

诚然这里的人都是极好的,夜不闭户,田谷共享,谁家的老人年纪大了,不消说,跑来帮忙的年轻壮汉总是不缺的。只是,若说没人出去过,她也是不信的。

前不久她便看到一户村民的妻子着了件纹花盘扣的织锦缎子,虽说那缎面是五年前流行的花样,却足以说明问题。

要么,这村子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有人出去采买些东西进来;要么,就是这里面也有人同他们一样,是误打误撞进入这里的。

她和苏月锦都是有功夫底子的人,饶是这样从山崖摔下来也将养了好些时日,若是普通的村民,断不可能从上面摔下来而毫发无损,真有万幸,也不可能人人都能摔在那棵参天古树上。这也就是说,博古村内必然有通往外界的途径,或者说,从外界进来的途径。

收了苞谷回来时,天空已是撑起了一面余霞,红艳艳的松拢在这处静怡的小村庄里。

炊烟四起的石瓦木屋,早就腾起了阵阵饭香。沈衡吸了吸鼻子闻了闻,只觉这样伴着柴火炉灶的味道,当真是住在上京多年的她许久不曾闻到的了。

一路走过来,她特意放缓了脚步。都说闻油烟味也能填饱肚子,她打算先“吃”个半饱,然后回去就可以少吃一点自己做的饭了。

每逢饭时,都是苏月锦和她最痛苦的时候。因着一个不会做饭,一个不怎么会做饭,导致两个人时常对着一桌子饭食大眼瞪小眼。

“我回来了。”她进门打了声招呼,转脸开始琢磨今天的晚饭。

方才在田里,她摘了些玉米、青豆和圆白菜,房梁底下还挂着那日巫二嫂子送来的腊肉。她得好好想想怎么将这四样东西炒成两盘菜。

“玉米炖白菜,还是青豆炖白菜呢?”

苏小王爷拄着个拐棍蹦跶出来的时候,正好听见她自言自语。

他低头朝菜篮里瞅了瞅,颇有些指点的意思:“玉米怎么能炖白菜呢?你要用青豆跟玉米放在一块煮,这两个才是一样的东西。”

沈衡一开始还有些不信任他,但一琢磨面前这位爷是天天吃御膳的人,他出的主意定然是好的。

于是,沈衡在苏王爷的“旨意”和自己的创意之下做了一道青豆玉米汤和圆白菜条炒腊肉。

或许你们并不知道白菜条是个什么东西,其实它只是切得比手指头还粗的白菜丝而已。

“要不,尝尝?”菜上齐之后,沈衡咬着碗边看着他。

苏小千岁从善如流地拿起筷子戳了两下,很坚定地摇头,道:“好像不太能吃。”

东西哪里有能吃不能吃的?熟了都是一个味。

沈衡不满道:“先吃吃看,不行再吐掉。”

“那你先吃一口。”他单手支头,摆明了不肯“身先士卒”。

于是,两人就这么在饭桌上僵持了一阵,最后还是沈大小姐拿起了汤匙。

其实她每次做饭时的态度都是值得称赞的,因为她真的是很认真地在做,也不知道为啥就不好吃。

“算了。”沈衡最终还是将汤匙放回汤碗里。她承认,她确实没有勇气每天都尝试一种呕吐的方式。

起先,苏月锦还病着时,她天天都能吃饱饭,那是因为左邻右舍都会热情地送些饭菜来。但是长时间吃人家的总是不好意思,她就只得另起炉灶,偷偷在厨房里琢磨。

“咱们凑合着吃点吧。”良久,她讪讪地建议道。

三天了,她除却饿急了扒两口白饭、嚼两根黄瓜以外,肚子里真的是空空如也。

苏月锦歪头看了她一会儿,挺嫌弃地说:“能吃的都可以凑合。”言下之意就是这个不能吃,根本没法凑合。

“那便不要吃。”两人平时虽说也会斗嘴,但沈衡今日真的来了脾气。

村里的人没少照顾他们,她要是给些金银首饰又觉得污了这份质朴,所以她每日都会去田地里帮忙,姑且不论回来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单说饭做完了还被他奚落就觉得很不痛快。

“你难道不认为,今天这汤做得不好完全是因为配菜的关系吗?”如果用玉米来炖白菜,一定比这个好吃。

“同样的菜色不同人炒,总是有所不同的。”苏王爷不承认是“战略”上的失误。

“那不如你来炒。”都说怒从胆边生,恶从心头起,沈衡今日倒是难得胆肥了一次,说完还瞪了苏小千岁一眼。

“阿衡,迁怒于人真的不是一个好习惯。”他这样说着,没再计较什么,慢慢悠悠地拄着拐棍出去了。

沈衡很少这样无端地发脾气,眼看着他一瘸一拐地出门,心里反倒有些不是滋味。

他的腿是因她才摔断的,虽说好些了,但近些天他都没吃上几口好饭。他好歹也是个皇子,如今落魄到成日吃些不伦不类的东西,抱怨两句也是难免的。

她坐在桌前叹了口气,还是决定将人先找回来再说,不承想,刚推开门便看到他站在屋外院墙木栏边上,略有些歉意地对隔壁的巫三娘说:“大姐,我家娘子的手被开水烫了,做不得饭,您家可还有剩的,我们略吃一口便好。”

巫三娘本来在自家院中收拾杂物,一听这话当场就笑开了:“苏相公这是说的哪里话?咱家旁的没有,偏是菜多,你等一等,我这就进屋给你拿去。”

“那便多谢了。”

苏月锦的脸还是那样清清冷冷的,但是沈衡依旧能感觉到他说出那句话时略微的不自在。

他应该是第一次开口求人吧。

苏小千岁拎着食盒回来的时候,沈衡一直靠在门边傻傻地看着他,整个眼圈都是红的,如兔子一般。

他并没有催促她进去,而是随手拉着她,和她一同坐在了门前的小凳上,细细碎碎地说:“三娘家的饭挺香的。”

她点头。

“比你做的好吃。”

她继续点头。

“等下将你的手用开水烫一烫,我们就可以多蹭几天饭了。”

她愣怔着,瞠目结舌地看向他,一副挺没心眼的样子。

苏月锦笑了,伸出手指,轻轻一戳她的脸蛋:“傻不傻?” Q1IMrA4jYoBsX5tgb0g/Xoza0BABQnA3FtZ2Y99Zu2iqRaDD7/rpqZ/61YSyDz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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