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背景下养老居住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相关养老保障政策、建设法规的支撑。一些国家在步入老龄化社会后比较注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立法来解决养老问题,而这些法律法规制度的制订和完善都对养老建筑的设计、建设及其建筑类型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部分。在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下衍生出对应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提供外来照护服务的老年人分享住宅与支持住宅;专门为半高龄老人建造的,附带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的集合式住宅;为高龄且收入高的老人提供非 24 小时医疗服务的辅助生活住宅;专门为介护老人建造的,提供 24 小时医疗服务的护理之家。瑞典重视养老法制建设,并设立专门法院来监督、管理和执行
。瑞典多次出台或修订养老金法案,分别为 1913 年《国民养老金法案》、1948 年《养老金法》、1962 年《国民保险法》,以及 1980 年议会通过的调整社会保障支出保值方法的法案、1994 年改革政府养老保险体制的决议和 1998 年实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法案
。丹麦的养老金制度包括基本保障和收入维持,由基本养老金制度、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计划和私人年金计划组成。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差异,丹麦老年人居住建筑分为几种基本类型,包括为自理老年人提供的老年人住宅、为非自理老年人和失智老年人提供的照护型住宅、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日间和全天照护的机构型养老设施
。
据统计,2013 年日本总人口数为 1.273 亿人,较 2011 年总人口数连续3 年减少。其中: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 3190 万人(男性 1370 万人、女性 1820 万人,性比 75.3%),占总人口的 25.1%;75 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达到 1560 万人(男性 598 万人、女性 962 万人,性比 62.2%),占总人口的 12.3%。据统计,2013 年日本老龄化率最高的地区为秋田县 31.6%,老龄化率最低的地区为冲绳县 18.4%
(表 1、图 1、图 2)。
表 1 日本老龄化现状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统计信息部.2013 年日本老龄化状况与老龄化社会应对策略[R].日本:日本厚生劳动省, 2013.
图 1 日本老年人口年增长数统计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统计信息部.2013 年日本老龄化状况与老龄化社会应对策略[R].
日本:日本厚生劳动省, 2013.
图 2 日本各都道府县老龄化率统计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门户网站 [EB/OL].http://www. mhlw.go.jp/.
伴随日本总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预计在 2060 年日本总人口将减少至8674 万人,65 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在 2042 年达到 3878 万人。之后老年人口数量将逐年减少。然而,由于总人口数的减少,老龄化率将持续增加,预计在 2060 年老龄化率将达到 39.9%,这意味着届时日本国民每 2.5 人中就有 1个 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图 3)。
图 3 日本人口老龄化率及不同年龄阶段人口发展趋势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统计信息部.2013 年日本老龄化状况与老龄化社会应对策略[R].
日本:日本厚生劳动省, 2013.
日本人口老龄化逐年加剧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①死亡率的下降伴随国民平均寿命的增加。
二战后,由于生活环境的改善、饮食营养结构的改善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幼儿和青少年的死亡率大幅下降。伴随养老保障制度、介护服务设施的发展和完善,日本国民平均寿命自 1950 年(男性 58.0 岁、女性 61.5 岁)开始逐年增长。2013 年男性平均寿命达到 79.6 岁、女性平均寿命达到 86.4 岁,预计 2060 年日本人口平均寿命将增加至男性 84.19 岁、女性 90.93 岁(图 4)。
图4日本男女人囗平均寿命历年统计和发展趋势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统计信息部2013年日本老龄化状况与老龄化社会应对策略[R].
日本:日本厚生劳动省,2013.
②少子化导致年轻人口逐年减少,相应人口年龄结构发生变化。
日本人口经历两次婴儿潮后(第一次婴儿潮:1947—1949 年,出生数量 805.71 万人。第二次婴儿潮:1971—1974 年,出生数量 816.16 万人),人口开始出现减少倾向。2012 年的婴儿出生数量为 103.72 万人,出生率为8.2%,较 2006 年下降 0.4%,预计人口出生率在 2060 年减少至 5.6%。与此同时,老年人口的死亡率逐年下降,致使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剧(图 5、图 6)。
图5日本人口出生率及死亡率现状和发展趋势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门户网站[EB/OL].http://www.mhlw.go.jp/.
图 6 日本不同年龄阶段老年人死亡率统计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门户网站 [EB/OL].http://www. mhlw.go.jp/.
日本年金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在二战后逐步建立及完善,一般来说可分为“公共年金”和“企业、个人年金”两大类
。其中公共年金又可以细分为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等。国民年金是指在日本居住的 20岁以上 60 岁以下的全部国民需要加入的基础年金制度;厚生年金是指日本全国性的各企业、公司、事务所、政府机关等的在职人员所加入的年金制度,其同时加入国民年金;共济年金是指国家和地方的公务员、私立学校的教职工等加入共济公会后需要加入的年金制度,其同时加入国民年金。企业、个人年金是对公共年金制度的补充,如个人购买的保险及储蓄等。在年金支付者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之后,按照一定比例发放年金,满足老年人养老的各种需求
。另外,日本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负担了居民就医 70%的医疗费用。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构成体系(图 7)中,通过介护认定的老年人只需负担10%的介护费用来接受相应的各项医疗护理服务,90%的护理费用由国家及地方政府结合养老保险金负担。介护保险的总费用逐年递增,2012—2014年老年人每月需支付的养老保险金较 2000—2002 年增加了 20%。
图 7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构成体系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门户网站 [EB/OL].http://www. mhlw.go.jp/.
在日本,根据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相应医疗介护评价标准,可以将老龄人口分为“自理老人”“要支援型老人(2 个等级)”和“要介护型老人(5 个等级)”(表 2)。
其中,“要支援 2”和“要介护 1”两种状况以及介于其间的过渡状态下的老年人,伴随其认知等机能的降低,介护预防相对困难。短时间内可以根据审查判定来预测老年人身心状态的恶化,约 6 个月以内需要对要介护状态等进行再度评价(图 8 ~图 10)。
“介护认定的基准时间”是指结合介护老年人的生活自理程度、介护方式、身体残障程度等基础数据来测定和推算一天内介护对象在各种护理项目(例如入浴、排泄、进食、清洗扫除等家务事,步行训练、机能训练以及医疗等关联行为)中所需要的时间。根据介护等级的不同,要支援的老年人每月的护理费用为 5 万~11 万日元(人民币 2500~5500 元),要介护的老年人每月的护理费用为 17 万~37 万日元(人民币 1 万~2 万元)。
表 2 日本老年人介护评定类型
图 8 日本历年老年人介护分级评定人数统计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门户网站 [EB/OL].http://www. mhlw.go.jp/.
图 9 日本各地区的老年人介护分级评定人数统计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门户网站。年度数据 [EB/OL].
图 10 日本老年人介护评定流程
区别于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这三大传统意义上的养老模式,按照日本城市和农村人口流动的特征将日本养老模式分为 5 种类型(表 3)。
表 3 日本养老模式分类及内容概述
将同一养老设施内的健康老人生活区和护理老人生活区分开设计,并从护理程度和收费等级的角度进行设施分类,又可以将养老设施分为介护保险养老设施、收费老年人之家、老年人住宅、痴呆症老年人对应型共同生活介护养老院和面向低收入老年群体的养老设施 5 种建筑类型。
该设施的特征是为需要长期疗养和介护的老年人而建立的诊疗所或医院,其中医生和护理人员的数量配置比一般医院要少。
该类型养老设施的使用对象是病情安定期需要康复或者看护介护的医疗照顾的老年人,是介于医院疗养和在家疗养之间的设施。
以在自家介护困难者、痴呆症老年人或者长期卧床等需要特殊介护的老年人为对象的养老设施,提供日常生活介护,如饮食、洗澡、排便等,也为老年人提供基础生活的场所。
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必需的服务。此类型养老设施需要老年人自己负担相关费用,故护理及服务水平较高,以帮助使用者过上舒适的日常生活,建筑空间、室内家具等设施的设计和布置更为丰富。
建筑设计采用集合住宅类型,房间和家具布置也根据入住老年人的需要进行相应设计,为老年人提供一个熟悉的室内生活环境。建筑一般为 3 层,底层配备医疗康复、公共活动、餐饮等日常服务功能,二、三层为老年人居室。
设施使用对象是长期疗养和需要介护的老年人。因为该养老设施收费较高且老年人自己负担设施使用费用,所以健康型介护性收费老年人之家较介护型收费老年人之家保健设施内的医务人员配比更多,且建筑内配备高端先进的老年人生理康复器械。
允许老年人入住的出租住宅,包括地方公共团体向老年人提供的优质出租住宅。此类养老设施一般就近规划在城市集合住宅社区内,由于存在不同年龄的居住群体,老年人可以享有多世代交流、熟知的生活环境等。
服务对象是轻度痴呆、需要介护的老年人,5 ~ 9 个人为一个照顾单元。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洗浴、排泄等生活介护。通过护工引导和康复训练促使入住老年人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创造共同协助生活的设施场所。
设施服务对象为 60 岁以上且属于低收入阶层的老年人,是为那些由于家庭环境、住宅条件等限制在家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而设立的养老设施,通过尽可能使用最基础的服务来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需要。
为那些由于经济原因或者年龄问题,对独自生活抱有不安心理且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建造的小规模综合养老设施,提供日间服务和居住。
为 65 岁以上且由于居住环境和经济原因在家生活困难且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建设的养护设施。
根据日本主要养老建筑类型的整备和建设状况(图 11)和日本养老建筑的规模与服务内容示意图(图 12)可以看出,日本养老设施通常把可以自理的老年人安置在建筑顶层,把需要介护照料的失能老年人安排在建筑底层,以方便护工协助老年人出入室内外进行锻炼和机能恢复。介护保险养老设施还为老年人提供短期入住的生活看护服务,老年人可以接受入浴、饮食等日常生活的看护和机能训练。
图 11 日本主要养老建筑类型的整备和建设状况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统计信息部.2013 年日本老龄化状况与老龄化社会应对策略[R].
日本:日本厚生劳动省, 2013.
图 12 日本养老建筑的规模与服务内容示意图
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统计信息部.2013 年日本老龄化状况与老龄化社会应对策略[R].
日本:日本厚生劳动省, 2013.
我国现行有 3 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根据舒适度、成本高低、便利性和安全性将我国城市养老模式分为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新兴候鸟式异地养老 4 种
。根据社会现状,可将我国的机构型养老建筑分为 8 种类型。
①敬老院:是指在城乡街道、农村村组设立的主要收养“五保”和“三无”老人,同时接待部分残障和社会寄养老人,让他们能够老有所居、老有所养的养老服务机构。
②老年福利院:是指由国家投资兴办并进行综合管理,用于接收安置自理老人、“三无”老人、介助和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立的社会养老机构。
③护老院:主要是指为那些在生活中需要依赖拐杖、扶手、轮椅以及升降设施等辅助用具的介助老人养老而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
④护养院:其性质上介于护老院和护理院之间,其养老服务设施更偏重于医疗保健和康复训练,生活娱乐类设施相对较少。
⑤老年护理院:主要为长期卧床的老年患者、老年临终患者、老年残障人士、老年绝症晚期患者提供基础和专科护理,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其专业技术和服务要求比护老院和护养院要高。
⑥托老所:是指为老人提供短期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一般分为日托、全托和临时托等,托老所内配备有基本的文娱康健和生活起居等养老服务设施。
⑦老年公寓: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具有齐全的配套服务功能,该家庭居室型机构设施的建筑和室内装修都符合老年人心理和行为特征,一般以栋为单位。
⑧临终关怀机构:是指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老人提供临终服务的机构。
结合上述研究背景中的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变化趋势、养老保障政策和相关养老设施建设状况,通过对机构型养老建筑空间使用现状及入住老年人的实地调研发现: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设计集中在满足老年人行为、心理需求的单向客体空间及无障碍设计方面,缺乏依据机构型养老建筑空间与老年人行为之间交互关系的实证性调查分析而展开的空间行为双向交互设计,引发空间设计与入住老年人行为之间良好交互关系的缺失。
首先,人口老龄化的过快发展引发对于老年人养老居住问题的更多思考。老年人选择的行为发生场所不在建筑师主观经验设计的空间之内,行为活动属性与所在建筑空间属性相斥导致老年人行为活动之间缺乏秩序性。老年人行为领域之间缺乏层次性与构成性导致建筑空间内行为领域的形成频率较低、行为领域与空间的重合程度降低等问题。上述问题的产生,究其内在原因,是由于建筑空间与入住老年人行为之间缺乏良好的交互关系。
其次,由于生态心理学中的空间与行为交互关系概念较抽象,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设计缺乏对空间与老年人行为内在交互关系的系统实证性探究。在对机构型养老建筑内交互关系的构成要素(交互对象、交互过程、交互介质)进行实证调查分析的同时,如何将交互关系抽象概念进行具象化图解与数据量化研究,实现对空间与老年人行为之间交互关系的系统实证性分析,是本书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书通过国内外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的实地调研,对空间与行为之间交互关系的各构成要素进行实证分析,同时,从理论具象图解化、复杂算法可视化多角度分析交互关系涉及的抽象概念,进行学科交叉研究,希望能为机构型养老建筑空间与老年人行为之间交互关系的研究提供一整套逻辑思辨结构和系统的实证性分析方法。
最后,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设计缺乏系统的空间行为交互设计方法论作为指导,建筑师的设计重心多倾向于满足老年人基本生理与心理需求的设施无障碍设计、建筑空间通用设计和居养功能的基本组织,相关设计与研究多集中在针对空间与无障碍设施的单向设计领域,缺乏针对空间与行为的双向交互设计的探索。空间与行为的交互设计对于机构型养老建筑设计领域可以说是一个盲点。如何将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空间通过交互设计进行重新塑造,而不仅仅停留在满足老年人基本身体机能特征的无障碍设计与强制机械的功能组织,为老年人创造更利于其舒适生活的空间环境,是我们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