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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普及经文]至虚:极也;守静:督也。万物并作,居以纷复;天道纭纭,各复其尽。

[直译经文] 达到“虚”的位置,保持“静”的状态,就能正确观察和把握万物众道的客观规律。万物纷纭往复,按照各自的规律运动变化,从旧的平衡,达到新的平衡。

如是我文: “至虚”与“守静”,都是正道,都是“道用”之术。如何“至虚”?要学会“放空”。如何“守静”?要把握“定力”。只有放空自己,才能保持平静的心态,才能做到以“静”观“动”、以“静”观“静”,才能观“众神”归位,才能对万物“众道”做出准确的思惟判断。“天道”为圆,从始至终,周而复始,每一次运动过程,都是平衡—失衡—再平衡。万物纷纭,天道纷纭,没有“动”,万物就没有变化;没有“静”,万物就无法守衡以保持其常态。没有绝对的“动”,也没有绝对的“静”;“静”中有“动”,“动”中有“静”。

[百家争鸣]

《文子》: 《道原》:“圣人忘乎治人,而在乎自理。贵忘乎势位,而在乎自得。自得即天下得我矣。乐忘乎富贵,而在乎和,知大己而小天下,几于道矣。故曰:‘至虚极也,守静笃也,万物竝作,吾以观其复。’”《上礼》:“……万物各复归其根。夫圣 人非能生时,时至而不失也,是以不得中绝。” 《文子》认为,“虚”就是“忘”。强调“自理”“自得”,“贵治身而贱治人”。自己治理自己,认为此段经文正是“自理”之法,要点在于“时”,认为圣人不能生“时”,却不会失“时”,善于把握“时机”,所以不会“中绝”。

河上 “得道之人,捐情去欲,五内清静,至于虚极。守清静,行笃厚。作,生也。万物并生也。言吾以观见万物无不皆归其本,人当念重本也。芸芸者,华叶盛也。言万物无不枯落,各复反其根而更生也。” 河上认为,“得道之人”要重视“万物之本”。用“树叶”作喻,所谓“枯落而后更生”。

《淮南子》: 《道应训》:“尹需学御,三年而无得焉;私自苦痛,常寝想之,中夜梦受秋驾于师。明日往朝,师望而谓之曰:‘吾非爱道于子也,恐子不可予也。今日教子以秋驾。’尹需反走,北面再拜曰:‘臣有天幸,今夕固梦受之。’故《老子》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天文训》:“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圆者主明。”《览冥训》:“漠然若无魂魄,使万物各复归其根。”《主术训》:“主道员者,……臣道方者,……是故君臣异道则治,同道则乱,各得其宜,处 其当,则上下有以相使也。” 喻说解经。《淮南子》用“尹需梦受学御”的故事来解释经文,极也。

严遵: “释虚无,则道德不能以然;去清静,则天地不能以存;往而不反,则阴阳不能以通;进而不退,则日月不能以明;终而不始,则万物不能以生。”“始于无为,动于无形,发于时和,以遂成功也。” 严遵认为,“虚无”“清静”是“道德”“天地”存在的空间,一切变化均发于“时和”。古人的时空观。

想尔: “道真自有常度,人不能明之,必复企慕,世间常伪技,因出教授,指形名道,令有处所,服色长短有分数,而思想之。苦极无福报,此虚诈耳。强欲令虚诈为真,甚极。不如守静自笃也。万物含道精。并作,初生起时也。吾,道也。观其精复时, 皆归其根,故令人宝慎根也。” 想尔以人生作解,宣教意味甚浓。

王弼 “言致虚,物之极笃;守静,物之真正也。动作生长。以虚静观其反复。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 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各返其所始也。” 王弼还是用“以无为本”的道用思想作解。“极”“笃”合说,似认为二字同义。认为“有”起于“虚”,“动”起于“静”,但“有”和“动”终归还要各返其所“始”,也就是说还要复归于“虚”“静”。

唐玄宗: “虚极者,妙本也。言人受生皆禀虚极妙本,及形有受纳,则妙本离散。今欲令虚极妙本必致於身,当须绝弃尘境染滞,守此雌静笃厚,则虚极之道自致於身也。老君云:何以知守雌静则能致虚极乎?但观万物动作云为,及其归根,常在於静,故知尔。所以知万物归复常在於静者,为物华叶芸芸,生性皆复归於其根本,故有作云云者,动作也。言夫物云云动作者, 及其归复皆在根本尔。” 唐玄宗认为,经文强调的就是“静”。

[普及经文]曰:静静;是谓复命。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妄;妄作:凶。

[直译经文] 所以说,“静静”就是复其“正道”之术。“静静”以复其“道”之“正”,是使万物维系自身常态而经常运用的正确手段。懂得这一点,就能“明”。不懂得这一点,就会“妄”。一旦脱离万物自身的动静变化规律而妄行,必然凶危。

如是我文: “静静”是“道用”之术。以“静”为“正”,以“静”为“主”,“静”待其变,“静”观其“变”,“乱”中取“静”,“动”中取“静”,以“静”制“动”,以“静静”求平衡。“常”是对“静静”的价值判断。“明”是对“知常”的价值判断。“妄”是对“不知常”的价值判断。命:道也。常:法也。

[百家争鸣]

河上 “静谓根也。根安静柔弱,谦卑处下,故不复死也。言安静者是为复还性命,使不死也。复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能知道之所常行,则为明。不知道之所常行,妄作巧诈,则失神明,故凶也。” 河上认为,“静”字讲的是“根”,“根”只有“静”,才能复还性命而不死,不知此理而妄作,必凶。

严遵: “不反元始,不复本根,动与道乖,静与神殊。” 严遵认为,本段是对“失道”之人的警告,一定要重视“本始”,一定要会处理“动”与“静”。

想尔: “道气归根,愈当清净矣。知宝根清静,复命之常法也。知此常法,乃为明耳。世常伪技,不知常意,妄有指书,故 悉凶。” 想尔认为,“常法”就是“知静”。

王弼 “归根则静,故曰静。静则复命,故曰复命也。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常之为物,不偏不彰,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曰知常曰明也。唯此复,乃能包通万物,无所不容。失此以往,则邪入乎分,则物离其分,故曰不知常则妄作凶也。” 王弼认为,“归根”为“因”,“静”为“果”。命:性命。

唐玄宗: “华叶云云者,生性归根则静止矣。人能归根至静,可谓复所禀之性命。守静复命,可谓有常。知守常者,更益明了。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失常妄作,穷凶必至矣。” 强解不如不解。

[普及经文]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直译经文] 做到“知常”,就能包容万物,一视同仁;一视同仁,就会行事公正;行事公正,才能成为领袖人物而统治国家,才能君权神授、受命于天;受命于天,自然行于“大道”;行于“大道”,于国于身才能长治久安。

如是我文: 包容万物,要从包容“物之二者”做起。与上段“知常”相较,本段“知常”似是针对圣人而言。治理国家,要有包容之心,还要有法可依。容:包函也,宽容也。

[百家争鸣]

河上 “能知道之所常行,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无所不包容,则公正无私,众邪莫当。公正无私,可以为天下王。治身正则形一,神明千万,共凑己躬也。能王,德合神明,乃与天通。德与天通,则与道合同也。与道合同,乃能长久。能公能王, 通天合道,四者纯备,道德弘远,无殃无咎,乃与天地俱没,不危殆也。” 四者:公、王、天、道。容:包容。

严遵: “游心于虚静,结志于微妙,委虑于无欲,归指于无为,故能达生延命,与道为久。” 严遵从另一角度理解“心”“志”“思”的活动,就是“心”要“虚静”,“志”要“微妙”,“思”要“无欲”,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无为”。

想尔: “知常法意,常保形容。以道保形容,为天地上容。处天地间,不畏死,故公也。能行道公政,故常生也。能致长生,则副天也。天能久生,法道故也。人法道意,便能长久也。太阴,道积、练形之宫也。世有不可处,贤者避去讬死。过太阴中, 而复一边生像,没而不殆也。俗人不能积善行,死便真死,属地官去也。” 想尔认为,“托死”则成“仙”,“真死”则成“鬼”,果真如此?容:形容。经文改“王”为“生”,由此引出“长生”之道,指向明显。

王弼 “无所不包通也。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穷极虚无也。穷极虚无,得道之常,则乃至于不穷极也。无之为物,水火不能害,金石 不能残。用之于心,则虎兕无所投其爪角,兵戈无所容其锋刃,何危殆之有乎!” 王弼对“知常”以下各字的理解是:包通、公平、周普、同乎天、得道之常、不穷极。

唐玄宗: “知守真常,则心境虚静,如彼空谷,无不含容。含容应物,应物无心,既无私邪,故为公正。能公正无私者,则为物所归往。群物乐推,如天之覆,则与天合德。王德如天,乃能行道。道行天下,乃可以久享福祚矣。同天行道,则终殁其 身,长无危殆之事矣。” 唐玄宗对“知常”以下各字的理解是:含容、公正、归往、与天合德、行道、久享福祚。

[版本对照]

(1)  (2)  (3)  (4)  (5)  (6)

(7)  (8)

如是我文:

(1)普及本为何选用“至虚:极也”断句? 术语集中出现,导致认知上的混乱与错位。总体上,诸家都能把握住本句的要点“虚”与“静”,至于二者为何种关系?理解不同。两种断句方式。其一,“至虚极也,守静督也。”如宋代苏辙所言:“致虚不极,则有未亡也。守静不笃,则动未亡也。”达至“虚之极”,守持“静之督”,强调百分之百的“虚”和百分之百的“静”。其二,“至虚:极也;守静:督也。”强调“至虚”与“守静”是两种正确的前提和手段。两种断句方式所强调的重点,大同小异。

(2)普及本为何选用“守静:督也”? 两个系统。其一,简本作“守冲”。“守冲”与“至虚”相较,“冲”与“虚”义同,不同的是“至”与“守”,动作递进。简本此段与第5章中段相衔接,进一步阐述“虚”。简本上段(第5章)讲“虚”、讲“动”,本段讲“虚”、讲“静”。第5章“多闻数穷”之句,可能与本章此句“守冲”之说有关。其二,多本作“守静”。“守静”与“至虚”是两件事,“静”不等于“虚”。“虚”常与“实”对用,“静”常与“动”对用。如,铁船漂停水面,由于铁船的形状之“空”,铁的重量仿佛消失了,其实,此时并非铁的重量消失,而是被浮力“对冲”,古人称这种现象为“虚”。“虚”,绝非一无所有,铁的实体重量都还在。与“虚”相对应,“静”在这里,则主要指重力与浮力之间动态平衡的“静”,也就是“小一”之间的“和静”;而非船行船停之“静”,也就是“大一”整体的“动静”。“冲”与“静”都有“和”之义,二者可以互换。汉竹本作“积正”,另类用字。“正积”则“厚”。积:聚也。“积正”是指对万物正理的不断累积。“守”,简本原字为“ 獸”。帛书诸本均写为“守”。“獸”与“守(狩)”互通。

其三,“督”与“笃”互通,且字义更丰富。帛甲本作“表”,“表”或认为是“裻”的误字,“裻”或作“ ”“ ”“ ”。从字形可知,“裻”“督”“笃”三字音同互通。“表”若作本字解,与“督”义通。极:中也,正也。表:正也,明也。督:察也,中也,正也。正(定):安静也。由此可知,经文诸字(恒、极、笃、督),多有“中正”“安静”二义。诸版本用字不同,殊途同归。多本明言“守静”,将“静”之义前置,而使“极”“督”专作价值判断,逻辑性似更强。

其四,《尚书·洪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易·系辞》:“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管子·心术上》:“毋先物动,以观其则。动则失位,静乃自得。”《管子·幼官》:“处虚守静。”《管子·宙合》:“时则动,不时则静。……贤人之处乱世也,知道之不可行,则沉抑以辟罚,静默以侔免。”《管子·白心》:“是以圣人之治也,静身以待之。”《管子·五行》:“修概水土,以待乎天;堇反五藏,以视不亲。”《管子·势》:“静民观时,待令而起。故曰:修阴阳之从,而道天地之常。”《黄帝四经·经法·四度》:“君臣当位谓之静。”“君臣易位谓之逆。”《吕氏春秋·有度》:“正则静,静则清明,清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荀子·王制》:“职而教之,须而待之。”“以类行杂,以一行万;始则终,终则始,若环之无端也。”《荀子·解蔽》:“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韩非子·喻老》:“不离位曰静。”“天下有道,无急患,则曰静。”《论六家要旨》:“虚者,道之常也。”可作参考。

(3)普及本为何选用“并”? “方”是“旁”的省笔。“並”,此处音“傍”,用法与“旁”同,都是极言其多。“旁作”之说,最早见于《尚书·周书·洛诰》:“旁作穆穆。”“旁”的意思就是“无方所也,因上下四方为言”,也就是《易·系辞》中所说的“旁行而不流”“周流六虚”。

(4)普及本为何选用“居以纷复”? 两个系统。其一,“頒”,简本原字为“ ”。“颁”与“纷”通。“颁”:音“分”,众貌。纷:众也。乱也。纷纭:多且乱貌。“旁”“並”“纷(颁)”“纭”都是同一用义。作:动也。居:安也,静也。纷纷运用“静”的手段复归各自运动过程之终点。“居以颁复”,是从客观角度,诠释万物的运动变化。或训“颁”为“須”,似与《系辞》的“待时而动”义同。頒:鬓也。“須”“鬓”常并称,形义也相近。其二,“吾”,似是对“居”的误认。由于本句视角的变化,直接导致前后经文的诸处改动。“观”字的出现,明显源于“督”。在永恒的虚空中探求“和”的规律,要靠自身的观察。“吾以观其复”,从“我”的主观角度,观察万物的运动变化。为了便于今人识读,遵循前人改经之通则,此处改“颁”为“纷”。

(5)普及本为何选用“天道”? 两个系统。其一,“天道”强调“道”,即万物运行的轨迹和规律。上句说“万物”,本句则进一步讲万物之“天道”,说明万物各行其“道”;由表及里,层层深入,直指本质。《诗·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天命”即“天道”。命:道也。其二,“天物”强调“物”,后人误抄为“夫物”,意思未变。《礼记·王制》:“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物”一词至今常用,如“暴殄天物”。

(6)普及本为何选用“尽”?“ 堇”借为“尽”(见第6章)。两种理解。其一,尽:极也。极:中正也。“尽”与“命”相呼应,下句“复命”的意思与“各复其尽”义相近,复其“道之正”。其二,尽:终也,指过程的终点。“尽”与“根”,义相近。根:本也。《庄子·在宥》有“万物云云,各复其根”之说,很可能是后人以后证前,作为改经之依据。从不同角度观察“根本”与“终点”,二者区别明显。“根本”:俯视,为重叠之一点。“终点”:侧视,为螺旋上升同位置之数点,每一次过程的终点似是而非,既是此过程之终点,同时又是下一过程之始点。就“尽”之二义而言,每一个终点都是新的平衡点,二者并不矛盾。归:终也。

(7)普及本为何选用“曰:静静”? 以下简本无,似是对首句的申论;或另有所本,承前句而来,或内容相近而集于一章。两个系统。其一,帛乙本、汉竹本直书“曰:静静”,无空格。帛甲本恰恰在此处缺两字,后有一个重复记号,参照诸本,当是“静”字的重复记号。“曰:静静”,句式完整,是从“道用”的角度论“静静之术”。第一个“静”为动词,第二个“静”为名词;这种用法古文多见,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等。与第45章“静静为天下正”,互为佐证。“心能执静,道将自定”,“静静”也就是晋人裴頠所说的“静一”。其二,传世诸本作“归根曰静”。“归根”二字似承前句而来,以使前后两段逻辑联接。归其根本就能达到“静”的状态,与“静静”强调的重点不同。“归根”就是“复命”,只不过换了个说法,中间夹入“曰静”二字,不伦不类。从简本判断,以下似应为另一独立段落,讲“静静”之术。

(8)普及本为何选用“妄”? “㠵”“茫(芒)”“忘”互通,与“妄”同源。忘:志不在也。妄:乱也。诸字要表达的思想一样:不知“常”的话,就是不“明”;糊里糊涂,茫然四顾,就会乱作错事,以至于危殆及身。多本减一“妄”字,反而显得帛本的重点更突出,逻辑性更强,语气更顺。这种顶针句式,是《老子》语言特点之一。

[意犹未尽]

一定要明白,“容”也是“道”的特质之一:相对之“二者”,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相容,才能“二而一”,和谐相处。“容恶”也是“容错”,同样要有个“度”。“容恶”之难,在于对“度”的把握。

东晋十六国时,前秦以前燕毁约为由头,与前燕爆发战争。

前秦国主苻坚派大将王猛率军讨伐。

决战的头天傍晚,王猛派将军徐成到前线侦察,要求他第二天中午前一定要返回。

直到黄昏,徐成才匆匆回来复命。王猛认为徐成违犯军规,依照军法当处死刑。

徐成与御史中丞邓羌是老乡,平时关系很好,邓羌便跑去见王猛,一再请求,给他一个面子,免徐成的死罪,愿意带领徐成出战,将功赎罪。

王猛执意不允。

邓羌大怒,气冲冲跑回自己的军营,击鼓聚兵,准备进攻王猛,抢回徐成。

大战在即,王猛通盘考虑,不愿因小失大,又见邓羌有勇有义,于是破例赦免了徐成。

邓羌赶快跑来拜谢,王猛拉着邓羌的手,说:“我这样做,只是试一试你的态度。你对老乡尚且如此仗义,何况对国家呢?我不再忧虑如何打败敌人了!”

后来,大战开始,王猛见敌兵太多,便命令邓羌说:“今日之事,非你这员虎将不可,成败在此一举,请你出马,尽力杀敌吧。”

不料,邓羌这时竟然以此讨价还价,伸手要官。王猛力不能及,感到为难。

邓羌很不高兴,便擅自跑回营帐,不理不睬。

战事越来越急,王猛几次召邓羌出马,邓羌却蒙头大睡,不执行军令。王猛只好亲自跑去见邓羌,勉强答应了他的无理要求。

邓羌非常高兴,与部下豪饮庆贺一番,然后乘着酒兴,与徐成等子弟兵,跨马运矛,直扑敌阵,往来冲杀,如入无人之境,战到中午,燕军终于溃败。

王猛指挥部队,乘胜追击,大获全胜。

史学家崔鸿评价说:邓羌一连犯有三项大罪,而王猛却能“容其所短,收其所长”,就像驯猛虎、驭悍马一样,所以才能大功告成。 SPOlTFR2dHvdldgSl15BvnmKExt7KidyAAIlA/DPxHCLJ2FfxjfqhjiEPmv0Yu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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