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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民账户体系下的金融增加值

(一)SNA如何核算金融价值

国民账户体系是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民经济核算,首创于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发达经济体得到普遍推行,现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采用。SNA以全面生产的概念为基础,把国民经济各行各业都纳入核算范围,将社会产品分为货物和服务两种形态,完整地反映全社会生产活动成果及其分配和使用的过程,并注重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的核算。它运用复式记账法的原理,建立一系列宏观经济循环账户和核算表式,组成结构严谨、逻辑严密的体系。

与MPS相比,SNA的核算范围覆盖整个国民经济各部门,不受物质生产领域的局限,因而能完整地反映全社会的经济活动。在核算内容上,SNA除核算货物和服务的实物流量外,还注重收入支出和金融交易等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存量的核算,能更好地反映社会再生产中实物运动与价值运动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的运动过程。在核算方法上,SNA主要采用复式记账法,通过账户体系把社会再生产各环节、国民经济各部门紧密衔接起来,能更好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内在联系,提高了国民经济核算的科学水平。

近年来,随着世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国际上加快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一体化的进程,1993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通过了修订的SNA(1993);2009年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五个国际组织联合发布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SNA2008》,鼓励各国在国民经济核算中采用这一新的国际标准。在此背景下,原先实施MPS核算的一些转型国家,也纷纷转为SNA体系,使得该体系逐渐成为适用于世界各国的统一的国际标准。

图2-1 金融活动到金融创造价值的逻辑框架

(资料来源:作者分析整理)

(二)SNA下金融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SNA认为,金融机构往往通过向借款人收取较高的利率,向存款人支付较低的利率这种间接的方式,而不是向客户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获得收入,用于弥补其各种营业成本并获得利润。SNA下的金融业增加值是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从事金融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通常金融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

1. 生产法。生产法是通过金融各行业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得到增加值,由于总产出及中间投入核算较为复杂,数据可得性及时效性不太理想,目前生产法核算都是通过增加值倒推中间投入,并计算增加值率。生产法则用于倒推计算金融业中间投入量和计算金融业增加值率。

公式:金融业增加值(生产法)=总产出-中间消耗

2. 收入法。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收入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金融业机构的报表体系比较完善,使其收入法增加值核算具有良好的实施基础,因此,金融业增加值核算通常以收入法为准。

金融业增加值(收入法)=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jtEFZF/j3T2uAfRZuL0t6VxrMFvJVtY55ieN1AVdwFDm4/wf+BMywOXScWenNq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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