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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近现代简史(16世纪~1975年)

一 苏丹统治时期(16世纪~1912年)

1.苏丹政权概况

随着15世纪大量阿拉伯人和设拉子穆斯林的到来,科摩罗群岛在16世纪建立了数个信仰逊尼派的小苏丹王国。在19世纪法国殖民统治开始之前,苏丹政权一直在岛上居于统治地位。这些小政权散布各岛,自称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后裔,遵循正统教义,常年因争夺贸易资源和合法血统问题而互相混战,没有形成统一的政权。这一时期,四岛名义上接受昂儒昂岛苏丹的统治,在地域上被看作一个整体,并在宗教上统一为伊斯兰教,具备了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条件。

昂儒昂岛上的苏丹,通过与其他岛屿苏丹王室的政治联姻,逐渐扩大统治范围。但这种统治极不稳固,时有脱离昂儒昂岛“独立”的事件发生。昂儒昂岛目前已知最早的苏丹为阿利玛三世(Alimah III),是一位女性,于1676~1711年在位。根据当地传说与欧洲人留下的记录,这位女王是四个岛屿的最高首领,被尊奉为王朝的女家长。继她之后到1912年最后一位苏丹退位,昂儒昂岛先后出现15任苏丹,其中约一半苏丹的在位时间不超过5年。

大科摩罗岛的苏丹数量最多,统治力量相对较强,共同组成了政权联盟,但内部非常松散。目前文献资料记载了10~12个苏丹国的名字,主要苏丹国有班吉尼(Badjini)、班宝、伊桑德拉,其余苏丹国包括迪马尼(Dimani)、多玛(Domba)、哈玛内(Hamahamet)、哈曼乌(Hamanvu)、哈姆布(Hambu)、曼布库(M’Boinku)、巴德(M’Budé)、米兹苏尼(Mitsamihuli)、瓦齐尼(Oichili)等都从属于它们。1893年,岛上最后一位苏丹宣布退位。

莫埃利岛最初是昂儒昂岛苏丹国的附属,因不甘被长期控制,多次发起争取“独立”的运动。莫埃利岛曾于1689年猛烈进攻昂儒昂岛,导致昂儒昂岛损失惨重,近半数的沿海城镇荒废。至19世纪上半叶,莫埃利岛建立了独立的苏丹政权,随后被马达加斯加统治者控制。1830~1909年,该岛前后共有12位苏丹首领。

马约特岛的苏丹国成立于1500年,目前已知15位苏丹的姓名。在奥马尔·本·阿里苏丹(1643~1680年)统治时期曾强盛一时,后因继承人争夺权力,以及加勒比海盗和萨卡拉瓦人的袭扰,逐渐走向衰落。1832年,马约特岛苏丹国被马达加斯加的博伊纳(Boina)国王安德里安索利(Andriantsouli)征服,后又被莫埃利岛和昂儒昂岛征服,1836年再次被安德里安索利控制,直到被法国侵占。

各岛的苏丹贵族占领了大量土地,主要使用奴隶耕作,有时也征用当地农民劳役耕种。苏丹统治时期社会主要有三个阶级:居于顶层的苏丹贵族阶级,中间阶层的自由人或平民,处于最底层的来自非洲海岸的奴隶及其后代。阶级矛盾时有激化,岛屿原住民因土地被苏丹贵族和移民来的阿拉伯人大量侵占常爆发反抗斗争。据史料记载,1774年昂儒昂岛内陆农民联合奴隶掀起了大规模的抗争运动,不断进攻沿海的苏丹政权,历时半个多世纪。

因地处西印度洋多条交通线上,各岛经常遭受海盗和马达加斯加人的威胁。海盗常以科摩罗群岛为据点,劫掠过往商船,17世纪海盗活动尤为猖獗。16~18世纪马达加斯加西海岸的萨卡拉瓦诸国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种植。由于从马达加斯加的其他地区获得劳动力越来越困难,萨卡拉瓦人开始在科摩罗群岛甚至非洲大陆东南部进行劫掠。1785年,萨卡拉瓦人大规模攻击科摩罗群岛,劫掠了大批科摩罗人,用独木舟运到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以及留尼汪岛出售。科摩罗统治者向欧洲国家请求援助但未得到回应,劫掠直到萨卡拉瓦王国被马达加斯加中部高地的梅里纳人(Merina)征服之后才最终结束。由于长时间的侵扰,距离马达加斯加最近的马约特岛人口急剧减少。16世纪的马约特岛人口有10000余人,但到1843年法国接管时仅存3000人左右。

近代以来,对外贸易一直是科摩罗群岛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苏丹统治者通过积极参与印度洋航线贸易获取了大量收益。因独特的地理位置及巨额利润的驱使,近代的科摩罗奴隶贸易极为兴盛。到17世纪初,奴隶已成为科摩罗最重要的出口项目之一。马达加斯加岛是大西洋和印度洋奴隶贸易的重要输出地,经过科摩罗,运往东北非、红海沿岸和波斯湾的奴隶贸易市场是当时奴隶输出的主要路线之一。昂儒昂岛上有许多来自马达加斯加的奴隶,他们被运往阿拉伯半岛交换印度的棉花和鸦片。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著的《非洲通史》记载,17世纪中期,博伊纳湾的奴隶(大多数是儿童和青年)价格为2~4个1/8里亚尔,运到昂儒昂岛后,这些奴隶的价格是博伊纳的4倍,运到马林迪,价格是博伊纳的10倍,待到达红海地区时,价格还会再翻一倍。据估计,1865年科摩罗高达40%的人口由奴隶组成。当地贵族以拥有大量奴隶作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虽然法国殖民政府在科摩罗早已废除了奴隶制 ,但其影响遗留至今。在今天的科摩罗,男性娶第二个或第三个妻子时往往会选择奴隶的后裔。

2.法国殖民统治的建立

西方各国早在16世纪就已经来到科摩罗群岛,但在很长时间内群岛各方势力并未发生冲突,相互之间保持着一定程度上的友好关系。据记载,欧洲的船长们在抵达群岛时,会送给当地统治者短剑或手枪作为礼物,在离岛时会给苏丹及港口官员送去推荐信。后续抵达的船长通过推荐信与苏丹及港口官员接洽,继续保持友好往来。当时,西方各国宣布在科摩罗群岛保持中立立场,不干涉岛屿的内部事务,不提供任何军事保护或援助。因频繁遭到海盗和马达加斯加人的袭击,各岛屿多次向西方各国求援,要求协同防卫,但大多都遭到了拒绝。

葡萄牙是最早到达科摩罗的西方国家,葡萄牙水手早在15世纪初即登陆科摩罗岛。1527年,葡萄牙制图师迪奥戈·里贝罗绘制的世界地图中就已经标注了科摩罗群岛。16世纪,葡萄牙曾计划占领这些岛屿,但因岛屿的自然条件恶劣,难以有效统治,最终放弃了占领计划。

对荷兰、德国等活跃在印度洋地区的西方国家而言,科摩罗群岛并非其重点的殖民地区,因此它们对科摩罗也没有过多关注。英国一度在昂儒昂岛保持着强大的势力。昂儒昂岛由于自然条件相对优越,被英国选中为其航运补给站和贸易据点。从18世纪开始,英国开始放弃中立的立场,给予昂儒昂岛贸易和军事支持。在英国的帮助下,昂儒昂岛不仅控制了群岛的贸易,而且在与其他三个岛屿的斗争中占据了明显的优势。随着双方关系进一步发展,英国在科摩罗群岛的影响力也逐渐扩大。据记载,19世纪中期,一位名叫威廉·森利(William Sunley)的英国领事,作为英国在科摩罗群岛的非官方代表,曾在岛上经营一个拥有600名奴隶的大种植园。

法国在印度洋的存在可以追溯到17世纪初。随着海军力量的不断增强,法国先后占领了留尼汪岛、罗德里格斯群岛、毛里求斯、塞舌尔,但并未对科摩罗群岛产生兴趣。昂儒昂岛的苏丹在1816年曾写信给法国国王路易十八,请求他派一支法国军队来保护岛屿,但未得到回应。

19世纪,英法在印度洋地区的争夺日趋激烈,法国于1814年被迫割让毛里求斯、罗德里格斯和塞舌尔,失去了在印度洋的部分港口。1840年,法国收购了马达加斯加西北海岸的诺西贝岛作为转运港口。1841年,法国的印度洋舰队计划在印度洋打造一个安全便利的军事基地,派法国驻留尼汪岛的海军上将与马达加斯加在马约特岛的统治者谈判,购买马约特岛。1843年6月13日,经法国政府批准后,马约特岛正式被法国占据,接受留尼汪总督的管辖。随后,法国侵占莫埃利岛,因强行推行基督教,遭到女王朱姆贝·法提玛(Jumbe Fatima或Djoumbe Fatouma)和岛上居民的激烈反抗。

大科摩罗岛由于港口荒凉,民风强悍,在较长时期内没有遭到外国势力入侵。后来,德国东非公司的施密特访问大科摩罗岛,此举立即引起法国的注意。因担心大科摩罗岛落入德国手中,法国立刻采取军事行动,占领了大科摩罗岛。19世纪中叶,苏丹阿里(Said Ali)统一了大科摩罗岛,他在1886年与法国签订了一项协议,宣布该岛为法国的保护地,以换取法国对他统治的支持。

1886年,英国从昂儒昂岛退出,法国宣布莫埃利岛、昂儒昂岛和大科摩罗岛均为其“保护地”。至此,科摩罗四岛全部被法国占领,划归法国驻留尼汪总督管辖。1908年,四岛统一归入马约特岛殖民地名下,成为法国马达加斯加殖民区的一部分。1912年,各岛废除了苏丹制,科摩罗群岛殖民地正式建立,在马约特岛的藻德济建立首府。法国殖民统治者与科摩罗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科摩罗未得到法国同意,不得将领土割让、交由外国占领或抵押,不得与其他国家有经济、外交往来,在军事上必须无条件服从法国指挥。法国从此控制了科摩罗群岛的一切政治、经济和外交大权。

二 法国统治时期(1912~1975年)

1.从殖民地到海外自治领地

法国在科摩罗实行间接殖民统治制度,将经济掠夺与政治控制相结合。殖民者用经济利益诱使土著酋长为法国效力。少数法国大企业控制着群岛经济命脉,同时与当地封建势力紧密合作,形成了较为牢固的利益关系。法国选择土著酋长的标准很严格,首先要忠于殖民当局,其次要通晓法语、熟悉法国行政事务。因此,许多原本不具备世袭权的土著,如翻译、公司职员等,因符合以上标准开始担任较低等级的区酋长。

法国奉行“壮大法兰西民族”的同化理论,在殖民地推行法语和法国生活方式。依据1912年颁布的《入籍法》,凡任公职10年以上,拥有一定财产,受过法国教育或服军役获奖者,可以取得法国公民权。虽然科摩罗民众据此获得公民权的比例不到千分之一,但这一政策笼络了一批传统贵族势力和土著精英。

1914~1947年,科摩罗群岛殖民地划归法国驻马达加斯加殖民当局管辖,划分为14个县级地方行政区域。1925年,法国殖民当局允许在这些岛屿建立地方行政机构。1942年9月至1946年10月,科摩罗群岛一度被英国占领。

二战后,法国进行宪制改革,扩大非洲地区的选举权,允许殖民地“臣民”同法国公民一样参加选举,并从海外领地选派代表加入法国议会。1946年10月,法国通过新宪法,将殖民地改为“海外领地”,每个领地成立由选举产生的领地议会,将大总督改为高级专员,总督改为专员,同时决定吸收非洲人进入法国政府任职。但领地议会不能通过法令和决议,只能向法国政府和国民议会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各领地仍由法国政府任命的高级专员和专员统治。高级专员和专员只对法国政府海外领地部(其前身即殖民部)部长负责,不向领地议会负责,并有权解散领地议会。根据法国这一新宪法,科摩罗群岛脱离马达加斯加殖民政府,成为法国的一个海外领地,在法国国民议会中有一个代表的席位。该席位长期由忠于法国殖民统治的贵族赛义德·穆罕默德·谢赫占据。他长期担任法国国民议会中的科摩罗议员,控制着科摩罗的政治。1958年以后,科摩罗在法国国民议会中的席位扩大至两个,另一席位由赛义德·易卜拉欣(Said Ibrahim)长期占据,并增加一个参议院席位,由艾哈迈德·阿卜杜拉·阿卜杜拉曼长期担任。1952年,科摩罗建立了自己的海关制度,1956年成立了领地议会,取代此前的科摩罗地方议会。1958年领地议会总部从藻德济迁至莫罗尼。首位领地议会主席由谢赫担任。

1956年,法国颁布《海外领地根本法》,各殖民地因此有了从自治到独立的可能性。该法规定,各海外领地建立“半自治共和国”,成立政府委员会,扩大普选权。但各领地的政府委员会仍然以法国政府任命的法国高级专员为首,非洲籍部长只协助其工作,且只能由高级专员提名产生。领地政府不对领地的立法机关负责,各领地的自治权仍然极为有限。1957年8月,科摩罗政府委员会在四个岛屿选举产生,设内政部、经济事务和规划部、财政部、公共设施和旅游部、农村发展部、公共卫生部、就业部、文化事务部、教育部等,负责政府的行政和公共服务事务。为平衡各党派势力,法国专员担任委员会主席,穆罕默德·艾哈迈德(Mohamed Ahmed)担任副主席,赛义德·易卜拉欣掌管财政。

根据1958年通过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法兰西联邦改为法兰西共同体,承认共同体成员享有自治权和成为有权自由处理其经济、财政等事务的自治国家。但是,成员国的国防和外交仍受法国控制,且须放弃独立权,一旦成员国宣布独立,就必须退出共同体。同年10月,科摩罗举行公投,由于独立的条件尚未成熟,最终以压倒多数投票结果决定继续留在法国,但科摩罗本土势力希望获得更多自治权。1961年12月,科摩罗颁布了一项内部自治宪法,成为法国的“海外自治领地”,获得完全内部自治权。此后,领地议会改为自治领地立法议会,法国专员不再担任政府委员会主席职务。1962年5月,科摩罗成立了新的自治政府委员会,由6~9名部长组成,谢赫取代法国专员担任主席;同时成立了自治领地立法议会(或称众议院),每届任期5年,共有39个席位。各岛屿成立地方政府和立法机构。1961年,科摩罗首府从马约特岛的藻德济迁到大科摩罗岛的莫罗尼。

2.政治力量和社会矛盾

自治领地期间,科摩罗本土政治力量主要包括:保守派势力,即传统贵族集团,他们与法国政府关系密切;土著精英,他们不享有传统世袭权,依靠学识和技能参与殖民政权。科摩罗本土政党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一类是代表传统贵族利益的保守派,另一类则是接受新思想,但力量较为弱小的改革派。

科摩罗民主联盟(UDC)和科摩罗人民民主大会(RDPC)是科摩罗国内势力最大的政党,均是保守派政党,同时在1968年成立。科摩罗民主联盟又称绿党(Parti Vert) ,政策立场最为保守,首任主席为赛义德·穆罕默德·谢赫。艾哈迈德·阿卜杜拉·阿卜杜拉曼在绿党党内享有崇高的地位,他是一名种植园主,同时担任法国国民议会的代表,在谢赫去世后继任该党主席。该党的中央委员会由24人组成,4个岛各占6人,每年召开3次会议。

科摩罗人民民主大会又称白党(Parti Blanc),主要由公务员、教师、企业主等中产阶级组成,具有一定的改革意识,主席为赛义德·易卜拉欣。白党的组织结构与绿党相似,中央委员会在4个岛屿均设有由9名成员组成的区域委员会,负责处理各岛的党务工作,每年召集一次全国会议。两个政党均与法国保持密切的关系,积极争取法国在经济规划和基础设施方面的援助。在科摩罗政界,两个政党相互竞争,通过政府任职保持政治上的平衡。绿党长期在议会中占有相对多数席位,但在1970年谢赫去世后,白党开始在议会中占据优势。

1972年,改革派政党科摩罗发展党(PEC)成立,三党谋求政治合作,共同建立了科摩罗发展联盟(UEC)。同年,易卜拉欣离开白党后,成立了科摩罗人民党(UMMA),该党成员较为复杂。其他较为活跃的政党还有马约特人运动(MM)、科摩罗社会民主党(PSDC)等。

虽然国内亲法势力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内部矛盾依然尖锐。因历史和经济原因,各种族集团、各岛屿之间存在诸多矛盾纷争。由于首府的迁移,马约特岛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下降,逐渐表现出分离主义倾向。此外,中央集权的加强不断压缩着各岛的自主权,各岛由此对中央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在大科摩罗岛,小部分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士反对同法国维持紧密联系,主张与桑给巴尔苏丹重新建立关系。同时,越来越多的青年科摩罗人对社会现实表示不满,他们的诉求包括更多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社会现代化和机会均等,公开批评阶级区分、特权、浪费等传统习俗,抨击富人和权贵垄断政治权力。受到非洲民族独立运动浪潮的影响,科摩罗人的民族意识开始觉醒,提出了民族独立的要求。但是,政府对各种反对势力及其相关活动进行严密监控和打压。

3.社会经济概况

政府基金和规划 法国政府通过海外发展基金(援助合作基金,后来改名为社会经济投资与发展基金)向科摩罗提供建设资金,用于促进农业、教育、卫生和交通事业发展。1962年,科摩罗从法国政府方面得到的直接投资,包括社会经济投资与发展基金在内,总额约733.7万新法郎。同时,法国为了减少科摩罗的预算赤字(每年预算赤字达1150万新法郎),每年提供254万新法郎的资金。1947~1965年,法国政府先后为科摩罗制订了两个四年计划和两个五年计划,支持科摩罗政府机构的改革、旅游业的发展、教育和农村居民社会福利的改善,但效果并不理想,只有部分目标得到实现。

人口 科摩罗群岛容纳了法属海外领地几乎一半的人口,由于医药条件和经济条件的改善,人口死亡率持续降低,人口出生率持续升高。1900~1960年,群岛人口增长了约50%。

土地 法国殖民者占据了整个群岛35%的土地和2/3以上的耕地。传统贵族失去了部分土地,但仍然保留了奴隶后代或农民劳役耕种方式。马约特和莫埃利两岛的人口相对较少,而昂儒昂和大科摩罗两岛人口过多,耕地严重不足。无地和少地的农民与政府、大地主的矛盾日益加剧。虽然政府推行了相关改革措施,如1959年昂儒昂岛曾把属于尼屋马开莱公司的土地重新分配,并改革租地制度,但是改革遭遇到极大的阻力,无法从根本上缓和阶级矛盾。

贸易 科摩罗的运输业和进出口贸易都为法国资本所控制。科摩罗的主要贸易对象为法国,其次是德国和马达加斯加。科摩罗是世界上第二大香草出产地。科摩罗主要出口物资是香草、香精、椰子干、剑麻、可可、丁香、咖啡、胡椒、木材和泥土(用于建筑的熔岩)等。法国香料工业所用的香精,70%来自科摩罗群岛。科摩罗主要进口商品是粮食、工业产品等。一些新式的现代船只用于运送进出口货物,直接服务于殖民公司和大地主,普通民众用旧式的木船运送基本的生活用品、土产品和牲畜。

种植园经济 法国殖民公司和富有的本地阿拉伯商人开辟了大批种植园,将大约1/3的土地用于种植出口经济作物。法国在占领马约特岛后曾大力建造甘蔗种植园,但后来逐渐衰落,最终完全废弃。其他岛屿种植依兰、香草、咖啡(种植失败)、可可豆和剑麻等作物。种植园农产品的出口收入基本都流向了法国,科摩罗本地仅少数人从中获益。

工业 由于基础设施薄弱,资源匮乏,科摩罗不具备大规模发展工业的条件。科摩罗缺乏矿产资源,没有熟练的技术人才。当地工业仅限于对当地生产的初级产品如西沙尔麻、香草和其他香料进行加工,提炼香精或者制造罐头食品。较之印度洋其他岛国,科摩罗的技术条件不具备竞争力。莫罗尼生产的肥皂比从马达加斯加或马赛进口的价格要高得多,高品质果酱及蜜饯果品一般由留尼汪和马达加斯加进口。

4.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

科摩罗人民一直通过各种形式反抗法国的殖民统治。1915年7月27日,大科摩罗岛的乔马尼(Djomani)村村民因未支付人头税逃往森林,与当地的殖民政府官员发生冲突。8月初,冲突双方人数超过500人,乔马尼村村民坚决抵抗并向其他村庄求援。抵抗运动迅速蔓延,马达加斯加总督亲自带领警卫镇压,最后在当地知名人士的协助下才得以平息暴乱。1940年,昂儒昂岛发生了更为猛烈的抗争,原因是政府在战争期间征用种植园工人服劳役,工人们拒绝工作,进行大规模罢工以示抗议,后演变为工人对政府的武力袭击。

二战后,科摩罗人民的民族意识觉醒,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兴起。法国在政治上压迫,经济上剥削,获得的收益基本输往法国本土,而科摩罗人民则极度贫穷,国家极其落后,双方矛盾不可调和。由于本土政治势力亲法且保守性极强,科摩罗民族解放运动最初在国外兴起,通过由外而内的方式推进。

接受新思想的青年学生在科摩罗民族解放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族主义政党科摩罗民族解放运动于1963年由科摩罗海外青年留学生在坦桑尼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成立,领导人是阿卜拉·萨卡里·波伊纳(Abdou Bakari Boina)。科摩罗民族解放运动逐渐发展壮大,成为科摩罗独立运动的发起人和主力军。该党以坦桑尼亚为基地,通过传单和电台广播向国内民众宣传独立思想,明确提出反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口号,号召科摩罗人民摆脱殖民枷锁,争取民族独立。

1968年,科摩罗民族解放运动出现新形势,掀起了武力斗争的高潮。2月,科摩罗青年学生在首府莫罗尼市举行游行示威,反对法国殖民统治,大批群众参加。示威游行持续了3天,高中学生的罢课持续了一个多月。示威期间,大约有200名学生和莫罗尼市民被逮捕,被判监禁2至5年不等。面对殖民当局的镇压,科摩罗人民采取了更加激烈的斗争方式。3月,科摩罗民族解放运动发言人宣布,科摩罗民族主义者在科摩罗群岛的法国人居住区引爆了炸弹,号召科摩罗群岛人民以武装斗争的方式反对法国的殖民统治。科摩罗民族解放运动得到了非洲统一组织解放委员会的支持。同年9月,非洲统一组织部长理事会通过关于科摩罗群岛的决议,呼吁法国政府允许科摩罗群岛人民行使自决权和独立权,要求联合国中的非洲组织把该岛列入联合国非殖民化的非洲自治国的名单中。

在争取独立的斗争中,科摩罗民族解放运动提出了政治纲领。纲领的重点是:①为了准备和组织科摩罗人民取得完全独立,承认一切政党;②通过法律改革现行的选举制度,承认科摩罗公民享有选举权,明确选举人的范围和界限,每个候选人都享有被选举资格;③在国际组织(如联合国、非洲统一组织)的调解下经选举或公民投票,确定国家独立的日期。

科摩罗社会主义党(PASOCO)认同这一政治纲领。该党成立于1969年8月,以学生和青年人为主要成员,是科摩罗的合法政党之一。科摩罗社会主义党与科摩罗民族解放运动建立了密切联系,公开支持民众的抗争运动。科摩罗社会主义党成立后迅速吸纳了大批政治家加入,成为推动科摩罗独立进程的重要政治力量。

随着国内外反帝反殖民热情的日益高涨,科摩罗自治政府对越发激烈的抗争运动疲于应付,不得不将独立问题提上议事日程。1968年,官方政党科摩罗人民民主大会成立,谴责科摩罗社会主义党的“独立主义者的提法”,提出了所谓“内部自治”范围内的另一种政治主张,在要求保持法国人统治的同时,积极争取更大的政治自由。同年,科摩罗民主联盟成立,因内部意见不一致,1970年12月,5名政府成员辞职,要求政府制定一个“能反映整个群岛各族人民愿望”的新纲领。1971年6月,科摩罗民主联盟举行新一轮选举,但未对独立危机提出解决办法。自治政府委员会主席易卜拉欣声明,独立或许不可避免,但实现真正的独立必须首先发展经济,科摩罗显然还不具备足够的条件获得独立。

迫于内部压力,1972年12月科摩罗议会向法国提出正式独立的要求,同时选举阿卜杜拉曼担任新的政府委员会主席。1973年,科摩罗政府与法国政府举行谈判,6月15日签署了联合声明。根据该声明,科摩罗在5年内实现独立,独立的同时与法国仍然保持友好关系,同时确定了科摩罗以全民投票的和平方式获得独立。7月,马约特岛分裂分子发动暴乱,反对联合声明。11月,莫罗尼发生骚乱,众议院被烧毁,紧张局势进一步加剧。科摩罗的各民族主义政党组成了民族统一阵线,要求立即实行彻底独立的五点主张。他们的行动得到非洲国家和非洲人民的支持。1974年举行的非洲统一组织第11届非洲国家政府首脑会议通过决议,全力支持科摩罗人民争取独立。

1974年11月,经过激烈博弈,科摩罗群岛和法国政府在计票问题上达成一致,决定按照全岛整体投票并计票,每个岛屿单独公布选票。1974年12月,科摩罗就独立问题举行全民公投,全岛95%的居民赞成独立,马约特岛则有65%的居民反对独立。但是法国违背了承诺,不仅未按期在投票后6个月内对投票结果进行裁定,而且在1975年7月3日提出一项新的条件,要求科摩罗每个岛屿必须通过一部共同宪法才能获得整体独立。由于法国方面出尔反尔,科摩罗议会于1975年7月6日通过决议,单方面宣布独立,成立科摩罗共和国。 j+r4oV90rIwo114TH44u+PwCD5WcFwU7ulJTB1mvNuo447QHroz7eR3N3f6Y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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