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会议学习时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据要素是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性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擎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动力,是驱动国家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所谓数据要素,是指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作为生产性资源投入,创造经济价值的数字化信息、数据和知识的集合,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可以按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理解数据要素的内涵,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数据要素是一种生产性资源,只有投入生产服务过程中,用于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数据才能成为生产要素。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要素,既不同于网络信息技术领域和统计学上通常所说的数据和信息,也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大家口耳相传的数据,还有别于作为最终产品的数据,这几类数据和信息并不能发挥生产要素和生产性功能,因而,不能称为生产要素。其二,作为生产要素,数据要素的拥有者要参与要素收入分配,而作为最终产品形态的数据是最终产出,其拥有者没有参与要素收入分配。
数据要素可以是原始的数据对象、经拓展和加工处理后的信息,也可以是包括模型化的预测数据、智能化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等在内的知识。数据是用以记述物理空间(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事物和现象的原始资料,可以是符号、文字、数字、语音、图像、视频等,是信息的重要表现形式和载体。数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某种状态,不产生联系、解释和意义。大数据则是海量的数据或资料集合,是具有多样性、高速率和高价值的信息资产,其规模巨大到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大数据既可能是实际的、有限的数据集合,如某个政府部门或企业掌握的数据库,也可能是虚拟的、无限的数据集合,如机器传感数据和社交数据。数据只有转变成为“信息”和“知识”,对于人与社会才是有价值的。信息是数据的内涵,是加载于数据之上,按某种目的性或方向性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对数据作具有含义的解释、加工合成和建立联系的产物,承载人们理解认知的内容。知识则是由信息形成的,但并不是信息的简单积累,而是对信息的应用,赋予了信息人类所理解的意义。对信息进行判断和确认,从相关信息中过滤、提炼及加工而得到有用资料,并在信息与信息之间、信息与行为之间建立有意义的联系,促进信息向知识的转化。知识是人们在实践中所获得认知和经验的总和,将对客观世界产生影响。此外,知识基于推理和分析,还可能产生新的知识。
表1 数据、信息和知识概念辨析
与数据要素紧密相关的两个概念,一是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时代出现的一批发挥关键性、赋能性作用的通用技术(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ies,GPTs),对整个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革命性和颠覆性影响,包括全球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中出现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当前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四大通用技术有以5G和4G为代表的通信技术,以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连接技术,以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可信计算技术,以及数据存储处理与应用技术。这些技术从初期特定应用扩展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应用,具有强大的溢出效应,促进了生产方式、流通方式、产业生态、商业模式、组织形态、治理手段的重大变革,对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起到“催化剂”和“倍增器”的作用。
二是数字经济,是指与全球新一轮信息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相适应,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数字产业化为基础、产业数字化为主体的新兴经济形态。目前,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的内涵认知仍未完全统一,相对有共识的定义来自2016年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数字经济被定义为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2018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G20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指出数字经济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ICTs),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二是产业数字化,即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部分,即ICTs产业以外的所有产业数字化转型领域。联合国2019年发布的《数字经济报告》明确数字经济包含核心科技和基础设施、数字和信息技术行业、广泛的数字化领域三个方面:一是数字经济的核心科技和基础设施,由半导体、处理器等基础创新,计算机、电信设备等核心科技,以及互联网、电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构成;二是数字和信息技术行业(IT),提供依赖于数字技术生产的产品和服务,IT对其他行业产生外溢效应;三是广泛的数字化领域,为应用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的各类活动,如新的经济活动模式、政府治理模式、社会互动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