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拒绝他的邀请比较合适。我想,如果我回去向他们汇报,应该把自己真实的气愤表演一番,我怎样一口拒绝了和这种人共进晚餐,至少麦克安德鲁上校会记我的好。但是,我总担心,一直这么道貌岸然地演下去,我演不好,也会害臊;而且,这对斯特里克兰不起作用,这样,我便更难开口推辞。只有诗人和圣贤才会相信,在柏油马路上辛勤浇灌,能培育出百合花来。
我付了酒钱,和他走到一家廉价的小餐馆,这里拥挤热闹,我们大吃起来。我是因为年轻,胃口好,他则由于良心麻木。然后,我们进了一家酒馆,喝咖啡和利口酒 。
关于巴黎之行,我要说的话已全部说尽,虽然没有继续调查,这对斯特里克兰夫人来说是背叛,但我实在无法和斯特里克兰的冷漠相抗衡。只有女人才会反反复复做同一件事,而且热情不减。而我安慰自己,尽量了解斯特里克兰的内心是有用的。我对这一点其实更感兴趣。但这并非易事,因为斯特里克兰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他讲起话来很困难,仿佛语言根本不是用来表达自我的工具;所以,你必须通过那些陈词滥调、粗俗俚语以及模糊不清的手势,来猜测他内心的意图。尽管他说不出什么高深的话来,但他性格中的某种东西,却让他显得不那么乏味。也许,是因为真诚。他似乎对首次见到的巴黎(不算他和妻子度蜜月的那次)并不在意,对那些异常新奇的景象,毫不诧异。我来巴黎上百次了,每次都兴奋不已,走在巴黎的街头,始终感觉随时都会有惊险或奇遇。斯特里克兰却不为所动。现在想来,我认为他什么也看不到,他看到的,只是一些让他灵魂不安的幻景。
这时,发生了件荒唐的事。小酒馆里有几个妓女,有的和男人坐在一起,有的独自坐着;不一会儿,我就注意到,有一个瞄着我们。当她的目光撞上斯特里克兰的目光,她笑了。但我想他并没有看见她。不一会儿她出去了,很快又回来,经过我们身边时,她很有礼貌地请我们给她买喝的。她坐下,我和她聊起来,但她的目标显然是斯特里克兰。我向她解释,他只懂几个法文单词。但她还是要和他说话,一半儿手势,一半儿外国人说的那种好像更容易让人懂的蹩脚法语,还有几句英语。有的话只能用法语讲,她就让我帮她翻译,然后眼巴巴地问我,他说的什么意思。他的脾气不错,甚至觉得事情好笑,但他对她没半点儿意思。
“我想你征服人家了。”我笑了起来。
“我才不愿意被奉承呢。”
如果换了我,我会感到尴尬,也不可能坐怀不乱。这个女人长着一双笑眼,迷人的嘴巴。她很年轻。我感到奇怪,斯特里克兰有什么吸引她。她放得很开,什么都说,我继续翻译。
“她想让你带她回家。”
“我不需要任何女人。”他回答。
我尽量把他的话翻译得委婉;我觉得拒绝这种邀请并不礼貌。我说,他是因为没钱才拒绝的。
“可我喜欢他,”她说,“告诉他,是为了爱。”
当我把她的话翻译过来,斯特里克兰很不耐烦地耸了耸肩。
“告诉她,让她死去吧。”他说。
他的态度十分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意思,女孩儿猛地把头往后一扬。也许她脂粉下的脸也红了。她站了起来。
“这位先生真不懂礼貌。”她说。
她走出了酒馆。我有些气恼。
“有必要这样侮辱她吗?”我说,“不管怎样,她这样做,是看得起你。”
“这种事情,叫我恶心。”他粗暴地说。
我好奇地看着他。他的脸上确实是厌恶的神情,但这却是一张尽显粗鄙、肉欲的脸。我猜,那个女孩儿一定是被他的这种野蛮吸引了。
“我在伦敦什么样儿的女人没见过。来巴黎不是为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