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阅读我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夫妇,我意识到,他们看起来有些模糊。要使书中的人物灵活逼真,就得刻画他们的性格特征;而我绞尽脑汁,却未能使他们栩栩如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我觉得,如果我能仔细观察他们或日常或离奇的言谈举止,我就可以把他们写活。现在这般,他们只是像旧挂毯上的人形,很难从背景中分辨出来;远远望去,连轮廓也看不出,只有一团赏心悦目的颜色。我唯一的理由是,他们给我的印象,就是如此。有些人看起来虚幻,因为他们是社会有机体中的成员,他们生活在其中,并且依赖它而生活。他们犹如人体的细胞,必不可少,但是,只要他们健康活着,就会被吞噬进一个巨大的整体。斯特里克兰,一个普普通通的中产家庭:一个是善良、殷勤的妻子,有着结交文学圈名人的小嗜好;一个是沉闷、无趣的丈夫,在仁慈上帝安排的生活中恪尽职守;再就是,两个漂亮、健康的孩子。没有比这更平凡的了。我真不知道,有什么能让人眼前一亮。
当我回想后来发生的一切,不禁自问:是不是我过于迟钝,没有看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不同之处?也许吧。我想,这么多年,我对人情世故有所了解,但是,即便当初我认识斯特里克兰夫妇时就已世事洞明,我对他们的判断也别无二致。可我已经知道,人是多么的捉摸不定,所以今天,我不会像那年初秋刚回到伦敦一样,在听到那个消息后,大吃一惊。
回到伦敦还不到一天,我就在杰明街碰见了罗斯·沃特芙德。
“看把你乐成什么样儿了,”我说,“到底怎么啦?”
她笑了,目光闪烁,带着一丝幸灾乐祸。这意味着,她又听到一个朋友的丑闻,表明这位女作家真是警觉。
“你见过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了,不是吗?”
不光她的脸,她的整个身体,都有一种来劲儿的感觉。我点点头。我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在证券交易所亏大了,要么就是被公共汽车轧伤了。
“是不是挺可怕?他丢下老婆,跟别人跑啦。”
沃特芙德小姐一定觉得,在杰明街的路边不适合大谈这一主题,所以,她像个艺术家,只抛出事实,坚称自己并不知底细。而我认为无须介意。但她就是不肯讲。
“我告诉你,我什么也不知道,”她就这样刺激我,然后,快活地耸耸肩,“我相信,伦敦的哪家茶点店,一定有位姑娘辞职了。”
她冲我一笑,说和她的牙医约了时间,便扬扬得意地走了。这个消息与其说令人懊恼,不如说让我更感兴趣。那些日子,我的亲身体验不是很多,这件事,就像从书中读到的一样,让我倍感兴奋。我承认,我已经习惯生活中有这样的事情了,但当时,还是有点儿震惊。斯特里克兰肯定四十了,这样的年纪却陷入情场,简直让人作呕。我那时血气方刚,恃才放旷,认为一个男人陷入爱河而不使自己出丑,三十五岁是大限。这个消息,也让我有些不安,因为,在乡下我就写信给斯特里克兰夫人,告诉她我返程的日期,并且说,如果她不回信、没什么变化,那回来第二天,我去她家喝茶,就是我碰见沃特芙德的这一天,但我没有收到斯特里克兰夫人的信。她是要见我还是不见?很有可能,她心情烦乱,将我说的丢在了一边。也许,我不应该去。可话说回来,她也有可能想瞒着我,如果让她猜出我已知道了这件事,那就太草率了。我既怕伤害她的感情,又担心去了让她心烦,不禁左右为难。我感觉,她现在一定非常痛苦,我不愿意看别人痛苦,自己却无力分忧;但我又想去看看,斯特里克兰夫人的反应到底怎样,尽管自己心里觉得羞愧。唉,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最后,我还是有了主意,我应该像什么事儿也不知道似的去她家,先让女仆进去通报,看斯特里克兰夫人是否方便。如果她不想见,就会打发我走。尽管如此,在我对女仆这般说时,还是很不好意思。我在幽暗的过道里等着回话,鼓足了勇气才没有溜走。女仆出来了。可能是我太激动,胡思乱想,从女仆的神色看,好像她也完全知道,主人的家庭变故。
“请这边走,先生。”她说。
我跟着她进了客厅。百叶窗拉着,室内光线暗淡,斯特里克兰夫人背对窗户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站在一边,背对着没有烧旺的壁炉取暖。我来得真不是时候。我想,这一定让他们始料未及,斯特里克兰夫人,仅仅是因为忘了我们的约定,才未将我赶走。我还想,上校一定会大发雷霆。
“我不清楚,你是不是等着我来。”我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当然。安妮就上茶来。”
即便房间里光线不足,我也看出,斯特里克兰夫人的脸哭肿了。她的面色,本来就不好,现在变成了土灰色。
“你还记得我姐夫吧?假日前,那次晚餐上你见过。”
我们握了握手。我觉得很难为情,不知该说什么,幸好斯特里克兰夫人救了我。她问我,暑期怎么过的,这样,我终于有话可说,直到茶上来。上校要了威士忌苏打。
“你最好也来一杯,艾米。”他说。
“不,我还是喝茶。”
这是最初的暗示:发生了不幸的事。我故意佯装不知,和斯特里克兰夫人随便聊着。上校依然站在壁炉前,一言不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告辞才好,也很奇怪,斯特里克兰夫人让我进来到底做什么。屋子里没有从前的鲜花,假期前的东西也没有重新摆上。一向舒适的房间显得冷冷清清,给人一种感觉,好像墙那边停放着死人似的。我喝光了茶。
“要抽烟吗?”斯特里克兰夫人问。
她四处看了看,要找烟盒,但没找到。
“恐怕没了。”
突然,她泪流满面,匆匆跑出了房间。
我吃了一惊。我想香烟是她丈夫的,现在一下找不到,这勾起了她的记忆,过去身边的东西突然没了,仿佛扎了她一刀。她意识到,过去的生活完了,结束了,昔日的荣光不可能再伪装。
“我看我该走了。”我起身,对上校说。
“我想,你已经知道那个浑蛋不要她了吧。”他的怒火顿时爆发。
我犹豫了。
“你知道,人们都爱说闲话,”我回答,“有人对我大概说了这事儿。”
“他跑了。和一个女人去巴黎了。丢下艾米,一分钱没留下。”
“非常抱歉。”我说,但不知该说什么。
上校端起威士忌,一饮而尽。他五十来岁,身材瘦高,留着胡须和白发。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嘴巴软弱无力。我记得上次见面,他就是这副蠢相,吹嘘说他离开军队以前,一周打三次马球,十年从未间断。
“我想,我不该打扰斯特里克兰夫人了,”我说,“很抱歉,你能告诉她吗?如果有什么要做,我愿意效劳。”
他没搭理我。
“我不知道她以后怎么过。还有孩子。难道让他们靠空气过活?十七年啊!”
“什么十七年?”
“结婚十七年,”他厉声说道,“我从来没喜欢过他。当然,他是我妹夫,我尽量做好。你认为他是绅士吗?她就不该嫁给他。”
“难道没有挽回的余地?”
“她只有一件事可做,就是和他离婚。你刚进来时我就这么对她说。‘把离婚申请递上去,亲爱的艾米,’我说,‘为了你,也为孩子。’最好别让我见到他。我会把他打个半死。”
我不禁想,麦克安德鲁上校这么做可能有困难,因为,印象中斯特里克兰身强力壮,但我什么也没说。这确实痛苦:一个人受到凌辱,却没有力量进行报复。我正想着再向他告辞,这时斯特里克兰夫人又走进来了。她已擦干眼泪,在鼻子上扑了粉。
“真对不起,我实在忍不住,”她说,“很高兴你没走。”
她坐了下来。我还是不知道说什么,不太好意思谈和自己无关的事。那时,我还不了解女人根深蒂固的恶习:与任何愿意倾听的人谈论自己的私事。看上去,斯特里克兰夫人一直在努力控制自己。
“难道,人们都在说这件事?”她问。
我吓了一跳,我确实像其他人一样知道了她的家庭变故。
“我刚刚回来。只见过罗斯·沃特芙德一个人。”
斯特里克兰夫人紧紧攥着自己的手。
“告诉我,她究竟说了些什么。”我有些犹豫,她却坚持,“我特别想知道。”
“你知道别人议论的口气。这人靠不住,对吧?她说,你丈夫抛弃了你。”
“就这些?”
我没对她讲,罗斯·沃特芙德说的茶点店姑娘的话。我撒了谎。
“她没说他跟什么人一起走的?”
“没有。”
“我只想知道这个。”
我有些困惑,但无论如何,我该走了。当我和斯特里克兰夫人握手告别,我说,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我乐意效劳。她勉强一笑。
“非常感谢。我不知道有谁能替我做什么。”
我不好表达我的同情,转身和上校说再见。上校没有和我握手。
“我也要走了。如果你从维多利亚街走,我和你顺路。”
“好,”我说,“那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