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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城市的跨越式发展(总序)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城市都是社会文明的高地、引领社会进步的重镇。中华文明传承5000年,直到近代工业文明进入华夏,我们的城市基本上只是“城池”和“集市”的组合,没有工业革命后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城市发展可谓波澜壮阔、日新月异,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也推动着世界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新中国城市发展的辉煌成就,有着鲜明的特点,成功的经验需要总结,未来的发展也需要谋划。

新中国成立以前,农耕文明占据主导地位,虽有一些民族工业和有限的现代产业,但总体上属于典型的农业社会,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10.6%。从生产率水平上讲,传统农业社会能够供养的非农业人口比例,大抵也就在这一水平。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国民经济发展,城市发展虽有所提速,但由于资金的匮乏和技术的落后,也只是有限点状布局,整体规模和水平不高,历时30年,仍然只有不到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其间几经波折,从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困难时期大批城市居民返乡和20世纪60年代后期持续长达十年的数千万知识青年因缺乏就业岗位而离开城市“上山下乡”的“逆”城市化,表明改革开放前城市化进程的缓慢与艰辛。为了控制城市规模,保障城市的“有序”发展,20世纪50年代末期行政管制分割城乡,在制度上形成城乡“二元”的固化格局。

1978年,改革使得城乡分割的坚实藩篱逐渐松动,开放注入城市发展的资金、技术和市场活力。改革开放后的4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以平均每年高于1个百分点的速度,稳步而快速推进。对于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大国,1个百分点意味着每年新增的城市人口超过1000万,比丹麦、挪威两个国家的人口总和还多。2010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与世界同步,超过50%的人口居住到城市。随后,中国以平均每年超过世界城市化速度0.5个百分点的速度,领先于世界城市化进程。2019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超过60%,达到60.6%,东部沿海和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区,超过65%,有的例如上海、北京等地区,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甚至超越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

中国人口众多,地貌多样,经济多元。历史上的“城池”尽管在新中国得以继续发展,但许多在工业化进程中地位被相对弱化。比较典型的例如河南开封、洛阳,河北张家口、保定,或由于偏离于现代交通的铁路干线,或因“城池”或行政层级地位的变化而相对地位下降。而一些资源型城市,例如黑龙江鸡西、辽宁抚顺、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因煤而兴,但随着资源的耗减和经济转型而发展乏力。一些投资驱动的制造业城市,例如湖北十堰、四川攀枝花、甘肃酒泉等,因国家定点的汽车、钢铁等战略投资拔地而起。就教育和科技创新主导的城市发展而言,福建厦门和广东深圳是比较典型和成功的。传统的流通型城市,教育和科技也比较发达,多附有行政功能,而规模扩张迅速,成为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发展范例,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等。许多城市的扩张和新兴城市的崛起,也具有行政指令的特色。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外延扩张,多以兼并周边县域的方式拓展;建成区的外延,也多将市辖县更名为城区;也有许多地、州、县,直接撤地(州、县)建地级市、县级市;一些县级市和新建城区,也将撤乡建镇、建街道,撤村建居民委员会。如此通过行政区划的调整而拓展城市规模,使得城市化快速推进。

尽管各地城市化路径多元,但城市发展成本相对低廉,是中国城市得以快速跨越发展的条件;相对低廉的城市建设成本,源自制度上的土地公有制和城乡户籍管控。城市发展必须要有土地空间作为载体。社会主义的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度安排,使得城市规划得以根据需要开展、土地征用可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获取。不仅如此,城市扩张过程中,从村集体农民手中获取的低成本土地,政府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获取巨额的资金来源,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城市财政资金的短缺。以至于许多城市的财政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成为依赖于土地出让收益的“土地财政”。城市发展需要劳动力,而劳动力的生产和供给又需要大量的城市公共服务和设施保障。但是,新中国的城市化有效地避免或大幅降低了这一部分成本。改革开放前,许多“半边户”(即夫妻一方是城市居民、另一方是农村居民)中,农村居民不能享受城市公共服务;改革开放后,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付出劳动,发展工业、建设城市,但是由于没有城市户籍,他们往往不能平等享有城市居民的权益,例如子女教育、医疗、失业、退休、住房等保障。以至于常住人口统计意义上的城市化率远高于户籍城市化率。直至2019年,这一差额尚高达16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尚有2.25亿生活工作在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没有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应该说,中国的城市化是成功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快速城市化的“低成本”认知是完全准确的。改革开放前,通过高考、参军、招工等方式,农村的优质智力资源可以低价转移到城市;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和统购统销方式,筹集工业和城市发展的资金。改革开放后,农民工在城市非农部门就业但依旧受到农村户籍待遇,农村土地征用后的市场溢价也基本上与村集体和农民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中国快速城市化的成本,为农业(工农产品剪刀差)、农民(农民工)、农村(土地)所负担,使得城市化以低成本高速度推进。也正是因为这样,城镇化的中国经验,在土地私有和市场较为发育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具有可比性和可复制性。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不论是智力资源流向城市,还是农民工不享受社保的城市非农就业,对于户籍为农业人口的农民来说,是一种福利改进;对于城市,则是更为直接和更大的受益者。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城市化的部分成本为农民所负担,但城市化进程平稳有序的原因。另一个代价,就是乡村的相对衰落,使得城乡鸿沟难以弥合。尽管已采取减免农业税、农业补贴、新农村建设投入等政策措施,但农村发展活力仍不足,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成为城市化发展的新命题。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成立于城镇化快速启动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为全国学术性社团,其不仅见证而且一直服务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学会的会员既有专注城市发展研究的学者,也有从事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决策实践者。第六届学会理事会讨论研究,认为有必要梳理总结中国城市发展的辉煌成就,合理吸取城市化进程中的教训,分析探讨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学会作为学术平台,组织会员单位和学者就各省区、市的城市化进程进行总结梳理,就城市建设的各种专题进行分析探讨,形成系列丛书。这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工程。我们希望,在学会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可以为新中国的城市发展留下一些记录、记忆和分析,助力中国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

潘家华
2020年8月 Mie1E1xWZujR3BbYpPpUl38vv4FDiMv2x3G7Zxb6UmdsiQQs84QW3n3sVEsagO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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