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批判性地评述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两种理解:第一种是“物化劳动”(embodied labour)的观点,包括“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和斯拉法的方法;第二种是价值形式理论(value form theories)的观点,包括鲁宾(Rubin)的观点和迪梅尼尔(Duménil)、弗里(Foley)所发展的“新解释”的观点。
这些理解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价值关系的认知不同。前一种观点主张价值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平均劳动时间,后一种观点论证价值是货币体现出的对社会劳动的控制。对价值关系的不同认知,对价值分析的作用、意义和重要性的不同理解,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本质和合法性的不同观点,都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过去一百多年对马克思的理论有着激烈的争论。
本章并不会全面审视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理解。 本章的目的不过是勾勒出最具影响力的两种理解及其分支,并且批判性地澄清它们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的贡献。本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就传统上对马克思的理解和斯拉法对马克思的理解分别展开评述;第二部分分析价值形式理论,包括鲁宾传统和“新解释”;第三部分得出主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