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劳动教育政策顶层设计元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布的劳动教育文件。《意见》正式明确: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提出了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的总体要求。
面向各级政府,《意见》提出了强化综合实施的基本原则,要求加强政府统筹,拓宽劳动教育途径,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高新企业等社会力量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形成协同育人格局。面向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提出了“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学校劳动教育的基本内涵、总体目标,并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三方面分学段确定了劳动教育的内容要求。同时,要求学校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整体优化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提出了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支持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的要求。总之,《意见》充分体现了各方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系统思维,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社会组织推进新时代劳动教育明确了责任、指明了方向。
《意见》发布之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4部门和群团组织积极响应,立足职能定位,结合工作实际,发布正式文件,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截至2021年2月28日,全国已有14个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落实《意见》正式印发文件。相关发文情况(按发文时间排序)见表1-1。
表1-1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劳动教育文件发布情况
表1-1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劳动教育文件发布情况-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