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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机关事务经济性的要求

一 在资金使用中引入绩效评价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4年修订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提出各级预算要遵循“讲求绩效”原则,并对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作出具体规定。201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管办〔2018〕116号)明确提出,“强化成本效益意识,围绕职责履行、目标实现、运行机制等,对机关事务工作实施绩效评价,以机关事务效能提升促进政府效能提升。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特点,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简便易行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在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率先实施,逐步向其他业务领域拓展”。因此,机关事务部门要全面引入绩效评价,通过对机关运行的经费支出实施量化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完善对机关经费支出的绩效考核评估,对机关运行成本的支出效益和节约效果进行评价,压缩非必要的经费支出,努力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机关运行经费的合理配置和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 在保障服务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绿色保障是机关事务追求的重要目标。机关事务部门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一定要注重机关运转的节约环保,强调机关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推进机关事务绿色保障;制定形成全面覆盖、科学规范、严格可行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标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建设和评价标准体系;持续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等绿色行动和节能工程;大力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自觉把机关事务工作融入绿色发展主旋律中去思考和谋划,创新思维,精准服务,高效管理,努力建设绿色机关。

三 在建设节约型机关中发挥引领作用

创建节约型机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机关事务部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这为机关事务工作指明了新时代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方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安排了包括创建节约型机关在内的7项创建行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国管节能〔2020〕39号)明确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机关事务部门在节约型机关创建中,一要积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引导社会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的消费模式,充分发挥在节约型机关创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二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多方参与、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管理机制;三要加强资源消耗计量和监测管理,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制定机关能源资源使用定额标准,建立和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的长效机制,提高节约能源资源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imJTregAyWOi5r0fNNY/bjBXPCOCYR/r64DcyG1vKR9kUuw18LOe4R+ztJChlU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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