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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佛教劝善教化的社会功能

佛教适应中国古代的社会环境,以其教理的多样性和融摄性、行为规范的忍让和协和精神、处世应变的“智巧”(“方便”),将世与出世、王法与佛法、戒律与伦理等相会通,推进了佛教的传播和发展。很多僧人常常把佛教的弘法和修行与王道教化、修身治国联系起来。东晋时期的道安法师,在面对连年战争的时候告诫弟子:“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他认识到佛教的存在与当政者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指出佛教与国家之间有着休戚与共的密切关系,致力于佛教与世俗政治的协调,对后来的中国佛教产生了很大影响。道安的上足弟子庐山慧远进而提出佛法有“助王化于治道”的作用。东晋安帝元兴二年(403),太尉桓玄提出令沙门礼敬王者,慧远特撰《沙门不敬王者论》以回答。他一方面讲:“在家奉法,则是顺化之民,情未变俗,迹同方内,故有天属之爱,奉主之礼。……是故悦释迦之风者,辄先奉亲而敬君;变俗投簪者,必待命而顺动。若君亲有疑,则退求其志,以俟同悟。斯乃佛教之所以重资生,助王化于治道者也。” 即明确表示人数众多的在家信徒必须遵守王法和世间的礼法。另一方面强调,“出家则是方外之宾,迹绝于物”,“凡在出家,皆遁世以求其志,变俗以达其道”,“故能拯溺俗于沉流,拔幽根于重劫,远通三乘之津,广开天人之路。如令一夫全德,则道洽六亲,泽流天下,虽不处王侯之位,亦已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是故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 。即出家僧尼必须超越世俗,他们在形式礼节上虽然不必礼拜王者,但通过对民众从事教化,可以起到辅助“王化”治理、维护社会安定的积极作用。慧远阐释的处理佛法与皇权王法关系的原则,影响十分深远。

南朝宋的侍中何尚之所撰《答宋文帝赞扬佛教事》,记述他回应宋文帝“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的质询,以佛家的五戒比附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五常”,指出佛教对国家统治具有积极的辅助作用。他说:

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传此风训以遍宇内,编户千万,则仁人百万矣。

这里认为修持五戒、实行十善对净化人心、敦厚民风是有积极作用的。何尚之又说:

能行一善则去一恶,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家则万刑息于国,四百之狱何足难错,雅颂之兴,理宜倍速。即陛下所谓坐至太平者也。

这是说佛教的劝善止恶对维护社会安定可以发挥重大效用。这反映了帝王、大臣对佛教社会作用的认识。北周武帝在实施废佛之际,认为“佛义虽广,朕亦尝览,言多虚大,语好浮奢,罪则推过去,无福则指未来,事者无征,行之多惑,论其劝善,未殊古礼,研其断恶,何异俗律”。任道林为此上奏武帝,论佛教在维护社会安定方面的作用:“若家家行此,则民无不治;国国修之,则兵戈无用。” 何尚之、任道林等人对于佛教通过宣传其教义和善恶果报的思想,在维护封建社会秩序方面所起到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隋唐时期,佛教的影响已经遍及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道宣《广弘明集》中收载了大量佛教僧人和居士撰写的调和儒佛的例子,阐发了佛教可以辅助国家进行道德教化、以利于社会安定的文章。在唐武宗灭佛之后,担任河东节度使卢钧巡官的李节所写《饯潭州疏言禅师诣太原求藏经诗序》说:

夫释氏之教,以清净恬虚为禅定,以柔谦退让为忍辱,故怨争可得而息也;以菲薄勤苦为修行,以穷达寿夭为因果,故贱陋可得而安也……俗既病矣,人既愁矣,不有释氏使安其分,勇者将奋而思斗,知者将静而思谋,则阡陌之人皆纷纷而群起矣。

这是说佛教清净无为的禅修、忍辱谦让和忍辱的说教,可以引导社会人心向善,而通过佛教的教化,则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早年喜好道教,后皈依佛教,虔诚奉佛,以“香山居士”自许,尤服膺慧能一系的南宗禅,经常与禅僧交往。他曾论及佛教的功能,说儒释二学“臻其极则同归”,佛教心学“诱掖人心,辅助王化”。 白居易对佛教社会功能的这一概括,颇具有代表性,反映了佛教在安定民心、辅助王化方面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对佛教所具有的维护社会安定秩序方面的作用,中国佛教高僧也积极主动地去加以发挥。五代宋初高僧永明延寿说:“若君臣共行非道,国内人民悉皆作恶。君臣相辅共行正治,国内人民悉皆有道。” 他还讲:“佛法众善,普润无边,力济存亡,道含真俗。于国有善则国霸,于家有善则家肥。所利弘多,为益不少。……是以包罗法界,遍满虚空。一善所行,无往不利,则是立身辅化、匡国保家之要轨矣。若以此立身,无身不立;以此匡国,无国不匡,近福人天,远阶佛果。” 认为佛教劝人为善的思想教义对于国家、家庭、个人都有益处,能够使国家富强昌盛,家庭和睦幸福,个人立身成就。

宋代云门宗高僧契嵩曾上书仁宗皇帝,认为佛道与王道是一致的,说“佛之道与王道合也。……经曰:治世语言,资生业等,皆顺正法。此之谓也”。他论证认为,佛法在正人心、致教化方面可以做出重要贡献:“若今佛法也,上则密资天子之道德,次则与天下助教化,其次则省刑狱,又其次则与天下致福却祸。”契嵩甚至认为,如果能得到佛法之大道,就可如东汉牟子所说,“居家可以事亲,宰国可以治民,独立可以治身,履而行之则充乎天地”。 就是说佛教既有助于提高统治者的道德修养,更能以佛教的戒律等辅助国家教化民众,安定人心。契嵩把佛教作为修身、治国的重要依据。从中国历史看,佛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北宋宰相张商英因读《维摩经》而倾心佛法,在所著《护法论》中与韩愈、欧阳修的排佛观点进行了辩论,认为佛教无论在贯彻五戒、十善的戒条伦理方面,还是在宣传善恶报应等教义方面,都可以起到积极作用。他说:“苟能以禅律精修,于天地无愧,表率一切众生,小则迁善远罪,大则悟心证圣,上助无为之化,密资难报之恩”,实现“极治之世”。

中国佛教的伦理道德原则、理念和行为规范,如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忍让无诤、修十善业等,对社会有着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和道德教化作用。由于中国历代佛教高僧、在家居士大德以及朝廷贤明君臣的努力,佛教在推进社会道德建设和净化世道人心方面发挥了重要功效。因此,历代统治者从治国、平天下着眼,都十分重视和扶持佛教。宋真宗在其《崇释论》中说:“奉乃十力,辅兹五常,上法之以爱民,下遵之而迁善,诚可以庇黎庶而登仁寿也。又曰:释氏戒律之书与周孔孟荀,迹异而道同,大指劝人之善,禁人之恶。不杀则仁矣,不盗则廉矣,不惑则信矣,不妄则正矣,不醉则庄矣。” 可见帝王认识到了佛教教义和伦理具有与儒家相同的社会功能,在促进民众弃恶向善的道德建设、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2N8BetRXneYg0IxPc09t8f2lwNoH0Wtn+h6HEIeE5SiY3K48O/SNAsEejvgSBN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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