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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全胜为上: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海湾战争以后,美军不断探讨面向21世纪的新的作战方法,新的作战理论不断问世,其中包括哈伦·厄尔曼等提出来的“震慑”理论。这一理论因第二次海湾战争(即伊拉克战争)而声名大噪。然而很多人却不知道,“震慑”理论源于《孙子兵法》。厄尔曼曾经讲过:“我一直在思考孙武所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略。”“震慑就是让对方明白自己除了放弃抵抗已经没有什么别的选择了。”很显然,这是孙子兵法“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的新运用。

《谋攻》篇指出:“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意思是,大凡作战的原则,使整个敌国屈服是上策,而用武力攻破敌国就差一些;使敌人全军降服是上策,而击破敌军就差一些;使敌人全旅降服是上策,而击破敌旅就差一些;使敌人全卒降服是上策,而击破敌卒就差一些;使敌人全伍降服是上策,而击破敌伍就差一些了(国、军、旅、卒、伍是古代的特定国家行政或军队的组织单位)。因此百战百胜,还不是最高明的,不战而使敌人屈服,才是高明中的高明啊!如果说儒家核心价值观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仁”;道家的核心价值观也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道”。而研究中国兵学的人认为,《孙子兵法》的核心价值观也可以概括为一个字,那就是“全”。全,是保全的意思,即保全国家,保全军队,保全人民。因此《孙子兵法》13篇,其核心价值观就是一句话:“用最小的消耗,换取最大的胜利。”这就是“全胜”目标。

为了实现“全胜”目标,孙武进一步阐明应采取的策略:“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也就是说,上上策是通过谋略战胜敌人;上中策是通过外交手段取得胜利;中策是通过野战战胜敌人;下策是攻取敌人的城池。伐谋是上上策,就是可以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

那么,为什么“攻城”是下策?在孙武看来,就是因为这种手段会付出巨大的作战成本。即使在付出很大的伤亡后打进了城,即便是报复了攻城时遇到的抵抗,胜利者也要收拾残局。所以,孙武主张,不到最后没有办法的时候,不要采取攻城的办法。而是先通过实力威慑、谈判等手段,清楚地向对方表明自己的意图,让对方认识到,只有放弃抵抗,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负隅顽抗,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进而屈服对方的意志,使其开城投降。而我方则在损失极小的前提下,完整地得到作战的胜利,即“全国为上”。当然,这“全国为上”,是通过“上兵伐谋、其次伐交”手段实现的,必要时,也要用“伐兵”的手段促成“全国为上”。

“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典型例子是解放战争三大战役之一——平津战役。北京当时叫北平,是辽、金、元、明、清五朝帝都,人口众多,名胜古迹遍布,如何既消灭盘踞此地的傅作义集团,又保护北平城不被战火破坏呢?毛泽东采取了“割而不围、围而不打”的全胜战略。割而不围,就是先攻取张家口,然后拿下天津,切断傅作义各部的联系;围而不打,就是对北平围而不打。这个战略实施以后,驻守北平的傅作义陷入困境。在巨大的军事压力下,经过三次谈判,通过各种渠道对傅作义做工作,包括他的女儿傅冬菊,也加入了共产党。傅作义在内外夹击下,终于深明大义,接受和平改编,北平和平解放。新中国才有了个完整的首都。人们都对孙武的谋略意识感兴趣,其实在孙武看来,谋略的最高法则是什么?他的兵法中一句话说得很透彻:“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谋攻》)就是务必用“全胜”的策略争天下,这样既不使兵力疲惫,又获得了全面胜利的利益。

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需要强大的武力做后盾。就像把刀架在对手脖子上,迫其就范。如果没有这把架在脖子上的“刀”,是不容易使人屈服的。现代军事威慑理论认为:有效的威慑必须具备实力、决心和信息传递三个基本要素。实力是威慑的基础,没有实力的威慑只能是虚张声势。决心对于威慑成功具有重要作用,缺乏决心会让对手怀疑威慑力量的真实性。有效的信息传递是将实力和使用实力的决心传递给对方,当对方接收到威慑信息并产生心理恐惧、认知混乱时,威慑就有了效果。事实上,威慑能否有效发挥作用还需要具备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威慑者与被威慑者是否具有相同或相近的认知逻辑,比如双方都希望避免战争、减少损失、维护稳定等。如果被威慑的一方不计代价、铤而走险、拼死一搏,威慑同样难以奏效。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对方决策者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灵活运用威慑手段,有针对性地综合施压,增强军事斗争效果。

随着高新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泛运用和国际战略形势的发展变化,威慑的地位日益突出。通过威慑营造有利的国际战略环境,遏制武装冲突与战争,延缓战争爆发,制止战争升级扩大,避免或减少战争破坏,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当代军事威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保持适度战略威慑有助于防止局势恶化。例如冷战时期美、苏两个核大国在确保互相摧毁的威慑下,签署了一系列条约防止核军备竞赛不断升级,建立起“恐怖的平衡”,笼罩在人类上空的核大战乌云开始消散。

第二,当战略形势严峻、存在爆发战争的危险时,运用战略威慑有可能推迟战争的爆发,为国家做出其他政治选择和做好战争准备创造条件,如2015年“南海仲裁案”期间我军在相关海域进行的实兵实弹演练活动,为维护南海局势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当战争爆发迫在眉睫时,实施战略威慑,或者可以把握住避免战争的最后一次机会,如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的化解。或者可以争取到战争特别是首战的主动权,为进入战争状态创造有利的军事态势,如美军在伊拉克战争前的大规模兵力调动。

威慑的方式也非常灵活,除了核威慑这张“王炸”,还可以打出很多牌,比如营造战争气氛、展示先进武器、举行军事演习、调整军事部署、提升战备等级、实施信息攻击、采取限制性军事行动和警示性军事打击等等。不同的威慑方式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既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从而形成不同层次和强度的威慑,以实现最佳威慑效果。 0Z97xVO6Fs26q+ZjKQzri0HojSDilf2ghv7fi+hrsiRiqgKWmZRg04ivgr+Zv+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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