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
“十三五”时期,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穿住建工作各个领域和环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6~2020年,黑龙江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全省改造城镇棚户区62.7万套、老旧小区51.9万户、农村危房43.7万户,向30万户住房困难居民发放租赁补贴31亿元,188万余名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新建改造水热气老旧管网1.1万公里,新建城市道路1600余公里,新建桥梁115座。2016~2020年,黑龙江省在坚持生态优先发展上下功夫。全面完成建成区44条黑臭水体治理,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2.81%和91.86%,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8.4和5.7个百分点,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3%,比“十二五”末提高35.7个百分点。新增国家园林城市3个。2016~2020年,我们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下功夫。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510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达9250万平方米,房地产业税收达1080亿元,占全省税务收入的17.2%。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837多亿元,施工面积约1.1亿平方米,实现利税490多亿元。推广绿色建筑5176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209万平方米。2016~2020年,我们在坚持简政放权上下功夫。行政许可事项由52大项减少为11大项,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审批效率明显提升,全省125个县(市、区)房屋交易网签备案数据全部实现联网,行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显著提升。
展望“十四五”,全省住建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六个住建”目标建设,打造“八大提升工程”,努力在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力争以城镇普通商品房供给为主体、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的住房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为主、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为支撑、共有产权住房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健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基本实现。稳步提升城镇供排水、供热、燃气、道路、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编制水平,老旧市政设施更新改造步伐加快,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及发生事故明显减少,城镇高质量发展承载能力全面增强。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垃圾分类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污水垃圾治理效能充分释放,绿色宜居环境建设体制更加健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系统更加完备,“互联网+监管”能力大幅增强,建筑BIM、城市CIM等新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升。
乘风破浪潮头立,奔跑追梦正当时。站在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重要关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奋勇争先,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谱写新时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