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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初现光明

这个消息犹如一枚炸弹,炸得我们目瞪口呆。格雷格森猛地站了起来,剩在杯中的威士忌酒泼了出来。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双唇紧闭,双眉皱得不能再皱。

福尔摩斯喃喃地说:“这家伙一被害,事情就更没有头绪了。”

“已经够复杂了,”莱斯特雷德一边抱怨着,一边坐了下来,“我简直像是在云里雾里,完全迷惑了。”

格雷格森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这消息可靠吗?”

莱斯特雷德说:“我刚从现场回来,而且我还是第一个到案发现场的人呢。”

福尔摩斯说:“刚才格雷格森正在发表对这案子的高见呢。你是否也谈谈你的所见所闻所感?”

“当然可以,”莱斯特雷德回答说,“我不得不承认,我本以为垂伯的被害是和斯坦格森有关的。可案情的发展使我意识到我错了,这个想法促使我力图查清这位秘书的下落。有人曾说,三日晚八点半左右在尤斯顿车站见到他们两人在一起。四日凌晨两点,就在布里克斯顿路发现了垂伯的尸体。我当时急切地想弄清楚从他们分手到案发这期间,斯坦格森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后来的去向。然后我拍往利物浦一份电报,描述了斯坦格森的相貌,请求他们监察美国的船只;同时,我搜查了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所有旅馆和公寓。你们想想看,当时我的猜测是,如果垂伯和他分手,按照常理,他当天晚上必然会在车站附近的旅馆下榻,次日才会去车站。”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事先约好了会面的事。”

“确实如此。昨晚我到处打听他的下落,结果徒劳无功。今早我又继续打探,时值八点,我来到了小乔治街的哈利徳旅馆,一问店员,他就住在那里。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等的人了,他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在哪儿?’我问道。

“‘在楼上睡着呢。他叮嘱说九点叫醒他。’

“‘我马上要找他。’我说。

“我当时暗想,我的突现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效果,会使他露出些马脚来。一个擦鞋的茶房主动给我领路。房间在三楼,有条短走廊可以直通。茶房指给我房门后,正要下楼,我抬眼所见的景象使我几乎不能自持,恶心得令人呕吐。只见一条弯弯曲曲的血流从房门下出来,经过过道,延伸至对面墙脚。我一声惊叫,使得茶房急转而回。他见此情景,几乎昏厥。房门是反锁的,我们撞开门,发现窗户大敞四开,旁边躺着一具男尸,身穿睡衣,缩成一团,他断气已久,四肢僵直了。我们把尸体翻转过来,茶房立刻认出,此人正是斯坦格森。他左胸侧受刀伤,很深,伤及心脏致死。还有一个最奇怪的情况,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听到这里,我小寒而栗。福尔摩斯却顺口答道:“是个血字,‘RACHE’。”

“对极了。”莱斯特雷德的话音中隐藏着恐惧,接着是死一般的寂静。

这个凶手的暗杀行动似乎是按计划进行的,同时又难以捉摸,因此更增加了浓重的恐怖气氛。我的神经,虽然已经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磨砺得很坚强,但是一想到这种场面,却难免心惊胆寒。

莱斯特雷德接着说:“有人见过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路过旅馆后面通往马车房的小胡同,他发现平日放在地上的一个梯子竖在三楼的一个窗子上,窗户大开着。孩子走过去,回头看了看,正看到梯子上下来一个人,从从容容,不慌不忙地,他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工做活计呢,所以没太留心,只是奇怪他上工的时候太早罢了。他模糊记得此人高个儿红脸,穿一件长棕色外衣。杀完人他没马上逃走,因为脸盆中有血水,表明他从容地洗了手,床单上还有擦拭刀子的血迹。”

听到凶手的外貌和福尔摩斯的描述十分契合,我就瞧了他一眼,可他脸上毫无得意之色。

福尔摩斯问道:“你还发现其他重要的线索了吗?”

“没有。斯坦格森随时带在身边的垂伯的钱袋内的八十多镑现款分文不少。作为秘书,他掌管日常开支,所以他带钱袋十分正常。由此可见,凶杀动机一定不是谋财害命。死者身上除了一封电报外什么也没有。电报是从克利夫兰城发出的,全文只有‘J.H.现在欧洲’这几个字,也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再没别的了?”

“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床上还有一本小说,是死者睡前阅读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猛地起身,高兴地喊了起来。他神采飞扬地大声说道:“这是最后的环节了,我的推断已经形成一个完满的体系了。”

两位侦探用惊奇的眼光看着他。

我的朋友信心十足地说:“整个案子大致情节已尽在我心中了,当然,细节仍需补充。但是,从他们两人在车站分手,到斯坦格森的尸体被发现为止,其间的案情我如亲见一般一清二楚。我现在向你们证实一下。那两粒药丸呢?”

“在这儿呢,”莱斯特雷德说着,拿出一只小小的白匣子,“药丸、钱袋、电报都在这儿,我本想把它们放在警察分局,这样比较稳妥。带药丸来,纯属偶然,我根本没觉得这是一件有价值的证据。”

“请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喂,医生,”他又转向我,“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这两个药丸很奇特。珍珠灰,小而圆,冲着光看近乎透明。我说:“从轻而透明这两个特征来看,我想药丸能溶于水。”

“千真万确,”福尔摩斯回答说,“你下楼把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吧,它一直病着,房东太太昨天不是还请你让它安乐死吗?”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它已是条老狗,行将就木,雪白的嘴唇足以说明它的高龄。现在它呼吸急促,两眼发直,距死不远了。我拿着一块垫子,把它放在上面。

“我现在把其中一粒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用小刀把药丸切开,“半粒留着将来用,这半粒放在酒杯里,杯里有一匙水。大家看,大夫的话是对的,它很快就溶解了。”

“这倒有趣,”莱斯特雷德怨气十足地说,他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是,这好像与死者没什么关系。”

“等一等,我的朋友,等一等!很快你就明白它是大有文章的。现在加上些牛奶它就好吃了,狗会立刻把它舔光。”

他边说边把液体倒到盘子里,然后端到狗面前,很快盘子被舔得干干净净。福尔摩斯的自信感染了我们,也引起了我们的好奇心,屏息凝气地观察着那只狗,期待着惊人的发现。但是,一切正常,狗一如先前的躺着,仍旧呼吸不畅,显然药丸对它毫无作用。

福尔摩斯早已进入计时状态,时间一分一分流逝,可是毫无结果。他显得极端懊恼,咬着嘴唇,敲着桌子,一副十分焦急的样子。他很激动,我也不由得为他难过。渐渐地,两位侦探的脸上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嘲笑,他们在为福尔摩斯受挫而幸灾乐祸。

“这决不是巧合,”福尔摩斯终于说出话来,然后起身,烦躁地走来走去,“这决不可能是巧合。在垂伯死亡案中我就怀疑有某种药丸存在,现在药丸在这次凶杀案中真的被发现了。但是它们为什么没有反应。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敢打赌,我的推论不可能有漏洞,决不可能!但这可怜的东西却一切正常。啊,我知道怎么回事了!”他尖叫着跑向药盒,拿出一粒药丸,如法炮制,把混合液放在狗的面前,可怜的东西只舔了一点点,四条腿便剧烈地痉挛起来,然后猛一抽搐,挺然死去。

福尔摩斯长吁了一口气,擦了擦额上的汗珠:“我还不够自信;刚才我就应当意识到,如果有一个环节与一系列的推理相抵触,那么,这个环节必定另有缘由。那个小匣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剧毒,一粒则完全无毒。其实在没看到药盒前,我本应该推知的。”

在我看来,福尔摩斯的这段惊人之语,让人怀疑他的清醒程度。但事实又雄辩地摆在眼前,他是正确的,我似乎感觉谜团渐开,案情也渐渐明朗起来。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们可能觉得这一切都不可思议,因为在侦查初期,你们就没有意识到那个唯一重要的线索。我有幸把握住了它,此后接连发生的每一件事无不印证了我的推断是正确的,并且是它运行的必然结果。因此,对你们来说那些超凡离奇的事物,对我却大有启发,并且能坚定我的推断。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却是最神秘莫测的,因为它没有奇特之处作为推理判断的依据。如果此案的死者是在马路上发现的,也没有一些特别耸人听闻的情节,那么,它的侦破工作就相当棘手。由此看来,奇特的情节非但不是障碍,反而使案情线索更清晰了。”

福尔摩斯发表见解的时候,格雷格森就显得不耐烦,听到这里,他已无法忍耐,于是他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承认你的精明强干,并且你有独特的办案风格。可是,我们现在所需要的不是纸上谈兵的说教,而是需要把凶手缉拿归案。我已经谈了我个人的看法,看来是南辕北辙了,夏庞蒂埃这个小伙子是不可能与第二个谋杀案有所牵连了。莱斯特雷德一门心思地追踪斯坦格森也是背道而驰。而你呢,只言片语地东一句,西一句,好像明白一切。但是既然你心知肚明。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们认为有权利让你坦白案情。你知道凶手的姓名吗?”

莱斯特雷德也说道:“我小得不支持格雷格森的主张,先生。我们两人的尝试均以失败而告终。从我来后,你不止一次地说,你已经获得破获此案的一切证据。既然如此,现在你就不应该故弄玄虚,引而不发了。”

我说:“如果这样拖延下去,凶手还不知会再制造多少惨案呢。”

大家这样一逼问,福尔摩斯反而显出游移不定的样子。他不停地走来走去,紧低着头,皱着眉,他思索时总是这副神色。

“不会再发生惨案了,”最后,他突然停住脚步,对我们说,“这一点。你们可以百分之百地放心。至于凶手的姓名,我知道,但这微不足道。知道又怎么样呢,关键是能否把他抓到,我想我很快就能抓到他了。对这一筹划,我很愿意亲自出马。但计划和行动要周密、细致,因为他太凶险狡诈了。并且事实证明,还有同他一样精明干练的人作为帮凶。尤其是,一旦打草惊蛇,他就会更名改姓,淹没在这个城市浩浩四百万居民之中了。我发誓,我对你们两位决无恶意,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我之所以没有请求你们协助,完全是因为你们决不是他们的对手。一旦我失败了,这完全是咎由自取。可是,我准备并且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你们可以追究我的责任。现在,我保证,只要无损于我的全局策划,到时我一定倾情相告。”

福尔摩斯的隐瞒及保证和对官方侦探的轻视,引起了两位侦探的不满情绪。格雷格森听了之后,面红耳赤无地自容;莱斯特雷德瞪着一对圆眼,一副恼羞成怒的神色。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争论。进来的是流浪儿的头儿威金斯。威金斯滑稽地举手敬礼,说:“先生,您请,马车已经喊到了,正在下边等候。”

“好样的,”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应该用这种先进的手铐。”说着,从抽屉里取出一副锃亮的钢质手铐,“看这锁簧多灵,一碰就卡上。”

莱斯特雷德说:“我们现在用的老式的也会找到戴用的人。”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笑着说,“马车夫应该来帮我搬箱子。叫他上来,威金斯。”

我不觉对此话大为诧异,照他的逻辑,似乎要出门旅行,可我对此,一无所知。他拉出一只小小的旅行用的皮箱,忙着收拾东西。这时,车夫走进来。

“车夫,帮我把皮带扣扣好。”福尔摩斯屈膝在那里弄着皮箱,自顾不暇。

这个家伙紧绷着脸,极不情愿地走向前去,伸出两手正要帮忙。根本没看清福尔摩斯如何动作,手铐一响,福尔摩斯便跳开原地。

“先生们,”他目光如炬地说道,“现在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杰菲逊·侯伯先生便是你们要找的杀人凶手。”

这发生在一瞬间的事,让我简直猝不及防。而那一刻,福尔摩斯脸上大获全胜的表情及马车夫目睹光闪闪的手铐魔术般地套住他手腕时的惶恐、凶蛮的表情,至今,我的记忆还鲜活如初。当时,我们木然地呆立了足有一两秒钟。突然,那车夫狂吼一声,摆脱福尔摩斯向窗口冲去,窗框和玻璃被击得粉碎。就在车夫的身子探出一半的时候,三位侦探猎狗般迅疾地冲了上去,把他拖了回来。激烈的打斗开始了,那人疯子般地连连进攻,我们四人真有点招架不住。虽然他的脸和手都在流血,但他的反抗却凶猛异常。最后,莱斯特雷德狠狠地卡住了他的脖子,他意识到反抗已无济于事,终于停下来。我们迅速把他捆绑结实,这时才站起身来,但我们都已经气喘吁吁了。

“他自己带马车来的,省着我们另要车了,”福尔摩斯说,“就用他自己的车送他去苏格兰场吧。他可真是个懂事理的人!”他笑了笑,“这件轰动一时的案子,总算拨云见日、柳暗花明了。现在,我欢迎各位的任何问题,我一定会倾情奉告。” 3B6tAqAn5+yvDWw4TvVcYbE1DGkaTBi5Z2uoDi7Z/i141jROuho4G3D6WFEgDE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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