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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元稹 [1]

自我从宦游,七年在长安 [2]

所得惟元君,乃知定交难。

岂无山上苗,径寸无岁寒 [3]

岂无要津水,咫尺有波澜。

之子异于是 [4] ,久处誓不谖 [5]

无波古井水,有节秋竹竿。

一为同心友,三及芳岁阑 [6]

花下鞍马游,雪中杯酒欢。

衡门相逢迎 [7] ,不具带与冠。

春风日高睡,秋月夜深看。

不为同登科,不为同署官,

所合在方寸,心源无异端 [8]

【解读】

本诗作于元和元年(806),元白之交,深情不渝,被视为士林楷模。这首诗是白居易与元稹相识七年之后的作品,所以诗人一开始就说自己在长安七年“所得唯元君”。然后在对比中突显元稹为人的真诚和刚直。继而回忆两人“花下”、“雪中”、“春风”、“秋月”的交往。最后以“所合在方寸,心源无异端”作结。


[1] 元稹(779—831):字微之,别字威明,行九,世称元九。族籍洛阳(在今河南)。中唐著名诗人,与白居易并称为“元白”。白居易的密友。

[2] 七年:贞元十六年(800)参加进士考试及第,至本诗写作之时——元和元年(806)。

[3] “岂无”二句,用左思《咏史》其二诗意。左思原诗为:“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

[4] 之子:此人,指元稹。

[5] 不谖(xuān宣):不会欺诈。

[6] “三及”句:元白自贞元十九年订交,主永贞元年,共三年。岁阑,年终。

[7] 衡门:横门为门,指住所简陋。

[8] “不为”四句:不是因为同年登科,在同处做官,才友好如此,而是两人心地相合的缘故。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元、白中书判拔萃科,后同授校书郎。方寸,内心。 HyBEscIK0mrYALxeaPAMDHsnyFhjoaH6GlI2rqKazH0117fYhfSoguSw5XZrm4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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