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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最初酝酿此作,已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二战爆发时,本书已近完成五十万字。当然,在1939年9月3日我往海军部走马上任之际,书中仍有大量篇幅尚待校对,此作遂因公事而被搁置一旁。六年的世界大战以及更为漫长的回忆录撰写更是耽搁了时日,直到现在,一切归于平静之时,这部《英语民族史》才最终得以面世。

如果说这部书籍是应运而生的话,当然现在也并不过时。在本世纪(20世纪),大英帝国与美利坚合众国第二次携起手来共同面对人类最大的战争灾难。在战火硝烟平息之时,我们也更深刻地认识到英美两国对全人类所肩负的共同责任。语言、法律以及民族历程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团结一致的独特基础,描绘了一项共同的任务。我动笔时就曾这样想到,这种团结一致可能会极大影响整个世界的命运。虽然二十年时光一晃而过,我对此却仍深信不疑。

恰恰相反的是,团结之诣变得更加现实和深入人心,人类的思维也开阔起来。大西洋两岸和英联邦成员国的人们更深地体会到了一种同胞之谊,一个崭新的时代就在眼前。我们革故鼎新,继往开来。考察英语民族整体决不意味着狭隘,也并不意味着主导世界潮流,抑或为组建欧洲联盟或其他世界组织设置障碍。相反,它能为这些组织注入真理和生命力。人们也许能够越来越深地感受到,英语民族能够引导真理之路,即便身处逆境,只要一息尚在,便定要捍卫自己不受侵害。

此书并非意在与历史学家们的专著媲美,它只是以个人视角来阐释全世界英语民族的独特地位及品性,我记述了我所认为的重要历史,对当今所经所历的重大事件也一一叙述。我使用“英语民族”一词,是因为没有其他合适词汇能够阐述不列颠岛住民,以及那些作为不列颠后裔的独立国家的共同特质,这些国家在语言及国家制度等方面与英国一脉相承,而今仍在将此维系、发展,同时也走出了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

第一卷追溯了英语民族从萌芽阶段到新大陆发现前夕的这段历史,为英国动荡的中世纪画上句号的博斯沃思之战亦是本卷的终结点。博斯沃思之战结束的1485年,一个新的王朝在不列颠曙光初露。七年之后的1492年,哥伦布踏上了美洲大陆,自此,人类历史进入了新的纪元。

不列颠岛是本书内容的中心,该岛与欧陆仅一水之隔,西部与北部群山起伏,南部和东部地势相对平缓,丘间谷地开阔,幽峪丛林丰茂,河流潺湲。这种地理条件为外族入侵提供了便利,无论是和平或战争年代,无论是海盗、商人、征服者还是传教士都可轻易踏足此地。不列颠岛住民对权力的更迭、信仰的变换甚至欧陆的时尚潮流并非无动于衷,他们对外来的每一种习惯和信条都进行了独具特色的改造,烙上自身的印记。不列颠岛曾是罗马帝国的行省,后与欧陆割裂,在剧烈动荡的中世纪中兀自沉浮。它重新融入基督教世界,却几乎又被野蛮的丹麦异教徒迫离此道。它再得胜利,归于一统,却又精疲力竭,在诺曼征服者面前毫无还手之力。它似乎淹没在封建天主教严苛的教条之内,但终又独具创设,星火复燃。其文化和语言既非带有纯粹拉丁色彩,也未被日耳曼所同化,它拥有自身独特的习俗框架,无论是海之彼岸的丹麦人和先前的撒克逊人带来的民权传统,还是罗马法典中析出的律令箴言,都被融入了英国人的习惯法之中。正是在十三世纪的英格兰,《大宪章》问世了,最早的议会也诞生了。

透过时光的暮霭,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燃起的文明之火仍依稀可见,未曾淡忘的,还有那宏伟巨石遗迹的建筑者,以及带着酒器和青铜工具的莱茵兰移民。在多佛绿草茵茵的山岗之上,他们中的一人可能会指着脚下的山谷告诉子孙:“小湾中的海水比我年轻时高涨了许多。”而其子孙一辈,在有生之年也许能有幸目睹那潮起云生,沧桑变幻,风驰白浪滔天,漫卷海湾山谷,将绿草山坡雕琢成为海岸的陡崖峻峭,将北海与英吉利海峡相互连接。势单力薄的探险者再无法趁平潮之时驾独木舟驶入狭窄的水湾,欲往此地者必须要乘大船前来,除此,他们还要面对海峡的迷雾,驾驭海峡的潮汐,应对前方的种种困难和挑战。

突然间云雾散去,历史的光芒一度普照英伦诸岛。尤利乌斯•恺撒对不列颠的入侵仅仅是一段无结局的插曲,但它却表明了大西洋海岸并不能阻挡罗马和地中海世界文明的力量。恺撒在迪尔(Deal)的登陆弥合了天然形成的鸿沟。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罗马世界在内战中支离破碎,或者说以一种新的帝国形态缓慢复苏,英国仍然惴惴不安,与欧陆若即若离,然而,通过贸易与和平交往,英国吸收了西方文化的些许共同特质。最终,罗马军团奉令扬帆而来,不列颠因此成为罗马行省长达四百年之久。在这段漫长的时期内,不列颠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平和安逸的状态之中,因而相关的历史记录也甚为稀少。她安定、繁荣而宁静,那么给人们留下了什么呢?留下的是藤蔓虚掩的宏伟罗马大道,支离斑驳的雄壮罗马城墙,还有堡垒、市场和乡村住宅遗迹,足可使驻足于此的参观者们顿生敬畏之情,而至于罗马的语言、律法、制度在此却难觅踪迹。但是,如果我们因此低估了罗马帝国带来的影响,那就大错特错了。罗马的统治为基督教信仰的巩固提供了充裕时间。在遥远的西方,因野蛮人入侵而与世隔绝的土地,一个极小的基督教王国,虽然身单力薄,但得益于群山屏障,终究得以留存。先是爱尔兰皈依基督教,之后,基督教信仰又跨越海洋重回苏格兰之地,如此一来,新的入侵者们反倒陷入了旧文明的包围之中。此际,罗马人也记起了不列颠曾是基督教世界的一员,或许将重回基督教的怀抱。

无论如何,不列颠并非与欧洲大陆完全隔绝,其东南部地区始终与海峡彼岸的法兰克同胞保持着一定联系,罗马传教士因而可以来此布道,给他们带来了全新的信仰,虽然频频受阻,坎坷犹多,但新的宗教仍以惊人的速度广布全国。他们还引入了新的政治秩序,即拥有自己的首脑和官员,独立召开会议和制定法律的教会机构,所有这些都需嫁接在不列颠住民古老的习俗传统之上,继而生根发芽。他们为政教关系这一重大问题撒下种子,即使在一千年之后,这颗种子仍在生长,几乎将政教的共同基础一分为二,但这已是后来之事了。在当时颇为重要的是,在宗教的宣召之下,英格兰再次成为了西方世界的一员。英格兰的传教士们很快就将在欧陆执行使命,英国的朝圣者们也将翻越阿尔卑斯山脉,参拜古罗马的众多遗迹。一些王室子孙也同样随行前往,他们在尘世的工作即将完结,希望长逝后能够安睡在使徒们的陵墓旁边。

不仅如此,英国人而今拥有了自己的机构,它超越了纷杂语言、各地习俗甚至国家主权的各种限制,无论各个王朝如何相争不休,基督教会却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各地区举行相同宗教仪式,教士牧师同样备受尊崇。肯特王国可能会由盛而衰,诺森伯利亚会被默西亚王国所取代,但坎特伯雷和约克却长存不衰。在世代所遗的年鉴中,俗世之人所记载的多是枯燥乏味的拓展和单调残暴的杀伐,其与英国教会的辉煌成就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基督教世界,最伟大的学者是诺森伯兰郡的一位修士,最受欢迎的文学家是西撒克逊的修道院院长,最早到德意志传教的是德文郡的博尼费斯(Boniface),查理曼帝国文化复兴的领军人是约克的阿尔克温(Alcuin)。

然而,不列颠朝气蓬勃、欣欣向荣而又略显稚嫩的文明却一直缺乏强有力的军事保护,继而北方烽火再起,丹麦海盗在波罗的海及挪威峡湾之间横行无忌,丹麦人的船只再次一拥而来,他们抢掠财物,并为其拥挤的人口寻找新的土地。既没有舰队保护,也没有号令全国的领袖组织抵御,不列颠储藏于教堂和修道院中的丰裕财帛,精巧器皿,珍贵刺绣,遂成为了野蛮人们的垂涎之物,它们毫无防备,唾手可得。英格兰平原上那些宽阔而平缓的河流使海盗船得以长驱直入,直捣中心地带。他们行动迅速,训练有素,一旦登陆,那些从当地乡村中匆忙召集的武装力量又如何与之匹敌?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在英格兰北部、中部、东部肆虐逞威,倘若韦塞克斯也最终不支,那么英格兰就会全部沦于敌手。不管怎样,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入侵者的行动逐渐从抢掠发展为定居。

在这场风暴最终平息之后,人们可以估量一下所受的损失。东部海岸的中心的狭长地带以及深入德比那(Derby)的广大地区已被丹麦人占据,那些丹麦海员业已转职为农民,但却依然保持着军队的建制。然而,已崛起成为北欧重要港口的伦敦城以及整个南部地区幸免于难,此处是英国皇室所在地,亦是其力量之源,而其与欧陆的联系也未曾中断。阿尔弗烈德王朝披荆斩棘,初创基业,历经无数漫长和谈和流血战斗,最终一统全国。阿尔弗烈德王朝功勋卓著,它使得丹麦人的短暂统治仅在英国历史上留下淡漠的痕迹。阿尔弗烈德本人也是一名基督教徒,曾经前往罗马朝圣。这个短暂的插曲之后,英国王朝依然按旧的模式继续运转,王位或许可以世代相传。然而,在1066年10月到12月圣诞节这短短的三个月间,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件。法国的一名公爵—其所拥有的领地既非最大也非最强—渡过了英吉利海峡,登上了英格兰的王位。

诺曼底人用武力征服了这个王国,它是英语民族的最高权威代表,同时对威尔士和苏格兰也拥有一定主权。大体上讲,它由国王通过政务会进行统治,政务会由教俗两界的智者们组成,其中包括主教、修道院院长、大地主和宫廷官员。所有的这些表明,它同那些在罗马帝国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其他王国并无异处。在最后一位强大的国王去世之后,它甚至还出现了国家分裂、王权削弱以及地方割据等危险倾向。但这仅仅是一种趋势而已,国民大众秉持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念,认为王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王权之下的和平(King’s Peace)高于一切。在此种社会秩序之下,纷繁复杂的权利和义务使人与人紧密相连,这些权利和义务在全国各地大相径庭,甚至连村庄与村庄之间也迥然不同。但英格兰人所尊奉的总体原则是,自由人可以自己选择领主,战时随他出征,平时为他工作,另一方面领主则须保护他们免受强邻侵害,在法庭上给予其相应支持。此外,自由人也可以投奔新的领主,并从其手中获得土地。领主们是统治阶级的代表,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大领主们端坐在王国政务会,地位稍低的较小的领主承担地方之责,当自由人在地区法庭之上对是非曲直争论不休之时,领主的话语就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此际,我们仍无法将贵族与绅士划分开来,由于撒克逊人的贵族和农民之间有着明显的鸿沟,因此便挤压了中产阶级的产生空间。但是,这些绅士此刻正在孕育之中,他们终将兴起,成长壮大为新的阶级。

在诺曼底统治者初登王位之时,英格兰正是处于这种状态下。征服者继承了前代国王的一切特权,但其政务会却是由土生土长的,讲法语的法国人组成。割据倾向被抑制了,国王治下的和平无处不在。然而,传统的权利义务关系却由繁化简,这种转变更加适应了新时代的需要,更加合理,也更符合诺曼底人的治理模式。自由人对领主的依附不仅停留在道德和法律意义之上,也变得更加现实。对于佃户而言,每个人的地位都通过土地及对领主的依附关系而固定下来,对于领主而言,他则可以对佃户发号施令。与撒克逊时代相比,诺曼底人统治时期的统治阶级是更纯粹的地主阶级。

在暴力的推动下,英格兰再次与欧洲大陆联合起来,并汇入了西方封建制度的大潮之中,但是,英国依然保留着自身积极的个性,这种积极个性,体现在其五六百年独立发展时期所逐渐形成制度之中,无疑是引人瞩目的亮点。英格兰旧贵族被忠诚而富有土地的诺曼底新贵所取代,平民们默默无闻,终日繁碌。在这样的社会形势下,英格兰和诺曼底贵族很快融合,他们中涌现出了伟大的大陪审员、王室法官、地方的骑士,如果抛开权力和地位不谈,他们的名望甚至高过了贵族甚至国王本身,这已然是过去之事了。同时,我们也可以简要勾勒出亨利二世时期的英国政治状况:强有力的王权,通过法官和行政官员将影响散布到全国每一个角落,势力同样可观的教会与国王达成和解,将教俗之权划分开来,各安其职;对于富有而刚愎自用的贵族群体,国王依然按照习俗与其商讨国家大政。参与地方管理的绅士各尽所能,王室的雇员也是精于法律与财政之人。必须提及的是,持续增长的财富使城市发展欣欣向荣,和平得以维持,社会秩序稳定,海陆交通通畅,贸易繁荣兴旺。

据此展望未来,我们看到王权对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在诺曼底征服的一段时期内,英国先后出现了三名强大的统治者:征服者威廉残酷无情,意志坚定,他将诺曼底的制度植入英国本土。他的儿子亨利一世目光远大,处变不惊。亨利的孙子亨利二世同样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他深深地认识到,国家统一和国王权力唇齿相依,若想二者兼得,只有将法治公正渗透到全国各个角落,他利用王权,不遗余力将此执行和推进。在金雀花王朝时期,某些关系呈现出紧张的态势。国王对贵族施加压力,王室也开始剥夺顾问大臣的权力。国家法律需要强有力的王权来保障,一位治世明君更能借此令国民大众广为受益,而非谋求私利。约翰国王登基后,一场政治改革实践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序幕。

许多人自童年时代就对著名的《大宪章》有所耳闻,但是,如果我们把不久之前,纽约所收到的一份珍贵副本拿起阅读的话,就又会难免大失所望。他或许会认同一些历史学家提出的观点,那就是将“自由大宪章”这一标题改译为“以国家利益为代价的贵族特权名录”。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当前我们的法律概念已大不同于先前。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对它的看法与时俱进,如果政府在通过法案时行动迟缓,我们就要责备抱怨。中世纪环境的变化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社会模式是由习惯或神圣的法令决定的。人们通常将法律视为确定权利义务,以及处理争端和不当行为的标准尺度。

因此,《大宪章》并不是我们所认为的,现代意义上的立法或宪法法典。它是国王与贵族之间对法律意义的共同声明,其中许多在今人看来微不足道的条款,却恰恰显示了王权对贵族古老权利的侵犯。从另一角度而言,获得胜利的贵族也同样设法对王权加以抑制。在那时,没有人将《大宪章》视为解决所有问题的工具,它的重要性并不取决于内容细节,而是主张了一个基本的理念,那就是律法高于王权。“国王在众人之上,但却在上帝与法律之下”,至少这种理念已十分明确。国王有自己的行动权限,仅在这个范围之内,他凌驾于众人之上。一旦跳出圈外,他就必须被拉回原地。如果国王藐视政务会,拒不纳谏,独揽大权,刚愎自用,重用宠臣,那么其所作所为就必然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权限。

换句话说,国王的专制统治,包括潜在的压迫和专横任性都是法所不容的。但要防止这种现象也并非易事,王权的力量之强是其他任何显贵所不可比拟的,甚至也远远超过了大贵族们的联合力量。如果要真正限制王权,仅仅依靠传统的贵族特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更广泛的抑制力量。就在十三世纪中期,“议会”这一新的词汇出现了。它的概念十分模糊,那些最先使用“议会”一词的人们,如能预见它在后世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之后,定然会震惊不已。然而,一种新的观念在此后逐渐出现,那就是国王不能仅是同政务会商讨问题,因此,从另一角度而言,贵族同样不能接受他们仅在资政会议中占有一席之地。虽然贵族们总是宣称“为家国大计畅所欲言”,但实际上他们只是代表自己的利益,两名国王反倒更多地代表了人民。那么,为什么不任用地位较低的绅士和市民呢?他们常常在地方事务中发挥自身作用。为什么不让这些人进入国家权力的中枢呢?将他们召集至威斯敏斯特,每个郡选出两名绅士,每个自治市选出两名商人。那么他们在威斯敏斯特究竟做了哪些工作,人们便不得而知了。也许是倾听贵族们的讲演,向贵族诉说民众疾苦,私下商讨一些事宜,或是了解君王在苏格兰和法国问题上的动向,并为此而欢欣鼓舞。这正是议会的萌发时期,它随意生长,可能曾像可有可无的试验品那般被弃之一旁,但是,它最终还是牢牢地扎根于此。两三代人之后,一名谨慎的政治家可能会更深刻地意识到,在英格兰,议会甚至比国王更为重要。议会所拥有的实际权力一言难尽,概括地说,它为一切国家机关授予“合法权力”:对习惯法的重大修改只有通过议会批准方能实现,想要开征新税必须要得到议会支持。至于它还将拥有何种权力,时间将会最终揭晓答案。但毫无疑问的是,在一系列事件之后,议会的权威终于确立起来。爱德华三世需要为对法战争筹措资金,亨利五世需要获得支持以攫取王位,而在红白玫瑰战争中,交战双方都意图为己方行为获取公众认可。而真正能满足他们欲望和野心的,只有英国议会而已。

到十五世纪,贵族势力在派系斗争和内战中消亡殆尽,只有王室犹存。此时的议会已分为了两个部门,上议院代表贵族利益,下议院则代表郡和市镇。到目前为止,一切仍旧有序进行。但是,旧贵族势力在接连不断的战争中被摧毁,这就打破了上下两院原本的实力平衡。由骑士和市民等人组成的下议院,代表了那些在社会动乱中饱受疾苦,希望能在强大王权治下安居乐业的社会阶层。这样一来,国王和下院便形成了天然的同盟。下议院支持国王,通过打击贵族势力拓展自身权力。他们支持国王在英格兰北部及威尔士地区成立地方议会,支持国王设立“星室法院”(Star Chamber)争夺司法权,以保护小人物免受贵族侵害。另一方面,国王也愿意将地方的行政管理交给那些“太平绅士”(Justices of the Peace),他们忠于王室,乐于帮助国王去镇压暴民乞丐,希望能够在和平的大局下安稳致富。1937年,国王加冕仪式上的祝祷文中还提到了都铎王朝的政府理想,愿国王治下皆是“忠诚的贵族,尽职的绅士,以及诚实、友爱及忠顺的人民”。也许有一天,平民们也会询问政府,除了忠于王室之外,他们还能为国家做些什么。

到十五世纪末期,英语民族的主要特征和制度业已成型。盎格鲁—撒克逊入侵者们的粗俗日耳曼语随着时间的推移及教会拉丁文的影响,到了诺曼底征服之前就已有所改观,此外,古语中也融入了许多不列颠及丹麦语中的新词汇。在诺曼底人的法语进入该岛后,英语宽泛和渐进的发展过程便大大加速了。两种语言开始迅速融合同化。十三世纪早期遗存下来的文字在今人看来,即使不能全懂,也能略知其意。到十四世纪末,即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生活的那个年代,连高官显贵也不再使用法语,而改将英语作为最基本的日常语言。语言只是划分英语民族的标志之一,英国与其他西欧国家的不同之处在于,英国摒弃了传统的罗马法和罗马制度体系,至本卷所述历史时期结束之时,英语民族已经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并在法国和西班牙革命的影响之下,创制出颇具民主精神的若干原则。在格里斯多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向着美洲扬帆远航之时,议会、陪审团、由市民负责管理的地方政府,以至新闻出版自由,都已从英格兰的土地上破土萌发。

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了解人类探索实践,艰苦奋斗的创业历程对所有人来说都十分重要,它有助于我们理解问题,化解风险,应对当今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并非是要煽动新的争霸,或是以历史研究为借口以世界和平为代价迎合民族之野心。它是实实在在的精神力量,可以使我们的思维得到持续扩展。通过回顾先辈实践创业的艰辛历史,我深深地希望,该部书籍不仅可以为今天的英语民族增添力量,还将对全世界的民族团结有所助益。

温斯顿·丘吉尔
1956年1月15日
于肯特郡韦斯特哈姆 6zU2I2rbs0R1RGnuPtsV/7zLkOwaKSj3nIlEfjzIyzgE1nuL3/7V+MGGxix0M4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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