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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异议中的持异议”

美国是作为一个新教社会而建立起来的。最初两百年期间,几乎全部美国人都是新教徒,后来,随着德国和爱尔兰的天主教徒移民而来,接着是意大利和波兰的天主教徒移民而来,新教徒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到2000年,约60%的美国人是新教徒。然而,新教的信念、价值观和论断,像英语一样,过去是美利坚定居者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如今这一文化继续渗透和影响着美国的生活、社会和思想。新教价值观是美国文化的核心,而且在美国还对天主教及其他宗教产生了深刻影响。它们形成了美国人对待私人和公共道德、经济活动、政府活动和公共政策的态度。最重要的是,它们是“美国信念”的首要来源,而“美国信念”这些世俗的政治原则又补充了盎格鲁—新教文化,对于何谓美国人起着重要的界定作用。

在17世纪初,正如艾德里安·黑斯廷斯所说,基督教在欧洲“对民族国家起了定形作用”,各国均将自己界定为新教国家或天主教国家。欧洲各国社会有的接受了宗教改革,有的拒绝这一改革。在美国则是这一改革创建了一个新的社会。美国是宗教改革的产物,这在各国当中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宗教改革,就不会有我们今天所知道的美国。另一位学者则指出,美国的来源“在于英格兰的清教革命。这一革命事实上是对美国政治史起成形作用的最重要事件”。19世纪访问过美国的菲利普·沙夫指出,在美国,“每件事都有一个新教的起点”。美国是作为一个新教社会建立起来的,正如同20世纪巴基斯坦作为一个穆斯林社会、以色列作为一个犹太教社会而建立起来一样。在19世纪大部分时间里,美国人都认为自己的国家是一个新教国家,别人也认为美国是一个新教国家,教科书、地图和文学作品中都把美国定性为新教国家。

托克维尔有一句名言,说美国“生而平等,不必再求平等”。更有意义的,应是美国生为新教国家,不必再成为新教国家。因此,美国并不像路易斯·哈茨说的那样是从欧洲分裂出来的“自由主义”“洛克主义”或“启蒙运动”的一个板块。美国的创建始于17世纪30年代,而洛克1632年才诞生。此后出现的布尔乔亚自由主义精神与其说是从欧洲进口的,不如说是北美这里建立的新教社会自身的产物。有些学者试图证明美国的自由主义精神或“信念”是源于洛克的思想或欧洲的启蒙运动,这是企图从世俗的角度来解释美国价值观的宗教来源。

当年人们定居美利坚,除了宗教动机以外,自然还有经济及其他方面的动机,但宗教仍是主要的。在纽约和卡罗来纳,最初宗教成分少一点,但其他各地的垦殖都是宗教动机起最大作用。贵格会教徒和循道宗教徒定居于宾夕法尼亚。天主教徒在马里兰建了一处立足点。宗教热情最高的无疑是清教徒,在马萨诸塞尤其如此。他们首先宣布自己是“与上帝立约”而定居该地,建一座“山巅之城”作为给全世界的榜样。新教其他各教派的人纷纷效仿。在17世纪和18世纪,定居的美利坚人都以圣经为根据阐述他们在新大陆的使命,声称他们是上帝的“选民”,“出使至原野”,要在上帝“应许之地”建造“新以色列”或“新耶路撒冷”。他们说美利坚是“新天地”,“正义之家”,是上帝赐予的土地。正如萨克文·伯科维奇所说,当年人们定居于美利坚时,“投入了探求宗教真谛的全部情感、精神和智力”。这种神圣使命感很自然地进一步扩展成为千禧年式的主题,认为美国是“救世之国”,是“有远大眼力的共和国”。

美国的新教与欧洲的新教有所不同,尤其是不同于圣公会或路德宗那样有地位的教会宗派。早在美国独立以前,埃德蒙·伯克就注意到了这一区别,他把英格兰人对于政治权威和宗教权威的畏惧、尊敬和顺从与美利坚人的“强烈自由精神”作了对比,说美利坚人的这种精神正是来源于美利坚牌号的新教。美利坚人,他说:“是新教徒,但属于那种最反对默默屈服于他人思想和意见的新教徒。所有的新教,即使是最冷静最消极的新教徒,也都是持异议者。但是在我们的北美殖民地流行的宗教是抵抗原则的进一步提炼,是持异议中的持异议,是新教中的新教。”

从1620年到达普利茅斯的前辈清教徒和随后在新英格兰各地定居的清教徒身上,就表现出了这样的持异议精神。这些清教徒的信息、作风和观点——如果说还不是教义的话——传遍了北美各殖民地,被吸收进其他新教群体的信念和见解。在某种程度上,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美利坚的整个命运”是由清教徒形成的。詹姆斯·布赖斯也指出,新英格兰的“宗教热情和宗教良知在很大程度上传遍了美国全国”。清教徒留下的文化遗产经过修饰、改装和扩散,成了美国的精髓。“英格兰有过清教革命,却没有创建清教社会;美国没有经历清教革命,却创建了清教社会。”清教思想和作风渗透到了美利坚各殖民地,这在某种程度上应归功于来自东英吉利(东盎格利亚)的定居者的特点。戴维·费希尔谈到的最初来自英格兰四个地方的定居者当中,东英吉利人主要是城市手工业者,而不是农民。他们几乎都是全家人一起移居北美,而且基本上都是有文化的,许多人还在剑桥读过书。他们宗教信仰虔诚,致力于传播上帝的教诲。他们的思想、价值观和文化扩散到这片新土地,尤其是中西部的“大新英格兰”,对未来新国家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发展起了决定性的影响。

美国新教的持异议态度,最初表现于清教和公理会的立场,以后又表现于浸礼会、循道宗、虔诚派、基要主义运动、福音派、五旬节派等各个新教派别的立场之中。这些教派各自不同,但它们都强调个人直接与上帝相关联,强调圣经是上帝的话的唯一来源,个人要通过信仰得救,许多人还需要经历转变而“再生”,个人负责改变信仰和作证,还强调教会组织的民主性和参与性。从18世纪起,美利坚新教日益大众化和情感化,等级观点和学术性日益降低。教条让位于感情,教派和运动日增,一代人的持异议教派又受到下一代人持异议教派的挑战。“持异议中的持异议”既说明美国新教的历史,又说明它具有的特性。

宗教热情是17世纪和18世纪美利坚新教许多教派的特色,它们以各种形式努力传播福音。用芝加哥大学历史学家马丁·马蒂的话来说,美利坚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福音帝国”。乔治·马斯登认为福音传道的新教是19世纪“美国生活中的主导力量”。加里·威尔斯则认为福音传道的新教一向构成“美国宗教信仰中的主流”。19世纪初,教派、传道者和信徒均激增,宗教上的持异议或造反成为当时的主题。历史学家内森·哈奇说:“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作为自觉的非神职人员,四处奔波发动各种运动。他们都主张不懈地劳动,热心于发展,敌视正统信念和作风,对宗教的重建满怀激情,而且精心策划如何实现其理想……他们都热心向普通人尤其是穷人灌输个人自尊心和集体自信心。”研究大觉醒时期的著名学者威廉·麦克洛克林指出:“美利坚福音传道的历史不止是一部宗教运动史。理解它,也就是理解19世纪美利坚生活的全部气质。”

对于20世纪后期,也可以这样说。20世纪80年代,将近1/3的美国人说他们是“得到再生”的基督教徒,其中包括大多数的浸礼会教友、约1/3的循道宗教友以及1/4以上的路德宗教友和长老会教友。1999年,大约39%的美国人说他们“得到再生”。据报道,“当代的福音传道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美国人当中势头日升。”在美国最大的移民群体即拉美裔天主教徒当中,福音传道的新教也赢得许多人的皈依。在一些名牌大学中,福音传道新教的大学生也日益增多,例如,哈佛大学福音传道联谊会的会员从1996年到2000年翻了一番,由500人增加到1000人。随着新的千年开始,持异议的新教和福音传道精神继续在满足美国人精神需求方面发挥着中心作用。 qZrgpsa0eLeGsr1tByFvZvaxS3TpYBhehTTljTRzw1JkwhOx0K66amluddnkTw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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