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价值首先在于研究对象层面的史实正误。晚清国人在欧美剧院里观看的,是十九世纪西方的主流戏剧,维多利亚时代演场与易卜生式的现代戏剧根本就是不同的戏剧史范畴,而这一认识也反身标记了内在于“现代”自身的复杂性和歧义性。“热闹热闹眼睛”不是晚清使臣因缺乏文学意识而无法欣赏西方的戏剧艺术,反而恰好是当时景观化的舞台呈现在观演双方的共同诉求,对于这样的戏剧形态,文学建制的既定观念完全不适用。因此,引入维多利亚时代戏剧的历史知识并对相关研究的学术前沿加以介绍,可以极大地丰富和完善我们对于西方戏剧的理解和认识。
其次是理论方法上的纠偏。钱锺书及其追随者所暴露的偏颇,都是理念先行而造成的对于史料和史实的盲视或遮蔽。这一问题已成为国内戏剧学术之痼疾。戏剧学界时时处处以西方的戏剧理论、戏剧观念为轨范,但是对于戏剧的理解却长期建立在残缺不全的西方戏剧史认识上面。因此,引入十九世纪西方演剧特别是维多利亚时代剧场史研究的意义并不只在于这一戏剧形态本身,真正的重点是通过这样的知识更新使我们看到,西方戏剧及其得以产生的历史本身是多样性的,即使只是“现代的”戏剧也并不唯一。把“西方戏剧”回溯性地建构为一个整体,实际上是一种特定的历史叙述、特定的知识生产的结果,且与二十世纪中西知识分子的自我想象都深有关系。
最后,是对学术意识形态进行反思。发端于新时期之初的戏剧学术,是以人文自由主义作为它内在的思想支柱的,它的艺术本体论和格外注重形式的倾向在当时构成对于文学艺术过度政治化的鲜明反拨,这在1980年代中国社会文化的语境里当然有其积极的意义。然而这些反意识形态性的话语在今天已成为新的意识形态实践。它把在历史中形成的西方的艺术形态性及其文化价值看作永恒的和普遍的,唯其如此才能够从这样一个同质、整一的先进文明的镜像中映照出中国自身的形象,这是渗透在戏剧学术中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真正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