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环境心理学中有个术语叫作place attachment,意思很简单,就是说人对某些地方有一种依恋或依附的情感。不过,翻译成“地方依恋”“地点依附”“场所依恋”好像都不是那么对劲。
然而,中国人是非常理解这种心情的,古人称之为“乡恋”或者“乡愁”。在家乡的时候,这种心情就是乡恋;在外乡的时候,这种心情就是乡愁。
我想举个例子,却发现太不容易,不是找不到例子,而是例子太多,让我不知道该说哪一个好。“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的诗句比比皆是。如果说李煜之所以思念故乡,是因为他的故乡太美了,“雕栏玉砌应犹在”,那么刘邦的父亲刘太公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儿子混成了皇帝,刘太公从此锦衣玉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刘太公却总是闷闷不乐。刘邦琢磨了半天,才知道他是想念故乡“丰邑”了。没办法,只好仿照家乡的样子,建造了一个新的“丰邑”——“新丰”。房子是乡村土屋,居住的都是乡下的老邻居,刘太公这才高兴起来。至于阿斗被俘到异乡,却没心没肺地说:“这里好玩,我不想念蜀国。”要么就是因为他的确“天赋异禀”,和一般人不一样;要么就是因为他情商极高,知道只有这样说才能保命。
人为什么会有乡愁呢?
精神分析这类深层心理学会用一种“诛心”的方式解释说,“故乡”就是过去的自我的象征。现在所在的地方,象征着现在的自己;过去所在的地方,象征着过去的自己。 思念故乡,其实就是一种怀旧。
人的一生,是不断离开旧的自我(旧我)、变成新的自我(新我)的过程。虽然这个变化可以是积极的,但是人总还是对旧我有所眷恋,因为旧我也是我,并且现在已经失去了。越活越好的人,相对来说乡愁会少一点,因为新我比较好,对旧我就少一点眷恋。年轻人刚步入社会的时候,乡愁比较少一些,因为年轻人在这时正在热情地憧憬着未来的人生。然而,当新生活不如意的时候,人总是格外容易思乡,因为新的自我、新的生活不够理想,人就更容易怀念过去的自我和过去的生活。
有人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也就是说,不如意的事情往往多于如意的事情,因此在外乡生活的人时常产生思乡之情也就在所难免了。各位漂泊在异乡的朋友是不是这样?灯红酒绿的时候也就罢了,工作不顺利、失恋或者不开心的时候,最容易让人想家。
更何况,任何人都逃避不了这样一件事——变老。每个人都怀念自己青春年少的时代,而怀念故乡就是怀念青春。故乡在我们的记忆中,总是比实际上更好——这是因为,青春总是比衰老更好。因此,故乡作为青春的象征,总是让我们感觉比衰老的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更好。
再深究一些,我们甚至可以说,故乡是母亲的象征。所有人都是母亲孕育的,而人在出生后最初也是在母亲身边生活。同样,所有的人都是故乡的土地孕育的,并且在故乡的土地上度过了最早的年华。在潜意识中,在象征意义上,故乡就等于母亲。因此,故乡也被称为motherland,也就是“母亲之地”。
母亲是一个人最早的也往往是人一生中最强的依恋和依附,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人们对自己的故乡的依恋了。因为这种对故乡的依恋包含着孩子对母亲的依恋之情,而离开故乡就仿佛是孩子离开母亲,必定会让他们感到,分离焦虑和无依无靠的漂泊感,这就成了乡愁。
这种说法并不奇怪,让我们看一看这首诗。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
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这首诗写的是乡愁,不过其中一半的篇幅都是在写母亲。
可以说, 故乡在人的潜意识中,和母亲是一回事。
当然,如果不从“深层心理学”去探究,那么故乡不仅是过去自我的象征,而且其种种和自我本来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故乡的种种可以开启我们的记忆,而记忆中所经历的一切,就是我们自我的构成。什么是“我”?是那些我的记忆。如果一个人丧失了一切记忆,那他就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我”。
当一个人翻开自己的相册,看到自己过去留下的影像,就会想起很多过去的经历,于是就在感知中找到了自己。故乡就像是一个过去的自我所生活的地方的相册,同样能唤醒记忆,并能让一个人找到过去的自我。
因此,也可以将对故乡的依恋看作一种自恋,一种对由记忆构成的自我感的依恋。如果看不到故乡,这种自我感就无所附着,人就没有一种安心的感觉,从而感到漂泊无依。正因如此,那些离开家乡到北京闯荡的人才会被叫作“北漂”——这个词很恰当地表达了那些人的内心。
那么,什么是故乡呢?必须是人在童年时生活过的那个具体的地点吗?并非如此。如果你回到童年生活的地方,却发现那个地方已经完全和你记忆中的不一样了,没有任何能唤醒你回忆的东西,那么这个地方就不能算是故乡,你也不会有任何回到故乡的感觉了。比如,我小时候居住的北京茶食胡同,现在已经成了商场和宽阔的马路,完全没有任何童年生活的痕迹了,我很难在那个“原址”找到故乡的感觉。
故乡应该是这样一个地方:你可以在这里看到你回忆中的景象,听到回忆中的声音,嗅到回忆中的气味,一来到这里,你的潜意识就能立刻识别出“这里是故乡”,这样的地方才是故乡。比如,你看到村口的那棵大树,你记得这是你掏鸟窝的地方,回忆起大人们在树下聊天的情景。你看到故乡的房屋,还是一样的飞檐或粉墙,还有门前的石墩子、记忆中的砖雕,以及四合院的木门,这个时候才会有故乡的感觉,才会有安心的感觉和幸福的感觉。理智会告诉你这里是不是你过去生活过的地方,但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地方能否被你的原始认知识别为故乡。而原始认知是否把这里看作故乡的关键是,和记忆中的那些景象相比,眼前的景象是不是相似甚至一样。
因此, 一个地方是不是真正的故乡并不一定重要,只要能被识别为故乡,人就安心、幸福了。 即使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故乡,而只是“新丰”。如果你能在遥远的非洲找到一个地方,在那里建起和家乡一样的房子,种上同样的树木,放置上同样的东西,你的原始认知就会感觉这里是家乡。因此,重要的还是我们所说的内心中的心理形象——意象。如果环境中有家乡的意象,那么它就是心中的家乡。刘邦建设新丰时就是这样做的,他在那里建筑起和丰邑老房子一模一样的房子,以及一模一样的街道,相似度极高,就连丰邑的鸡和狗来到这里,也都能找到“自己原来的家”。于是,在刘太公的原始认知中,这个地方就是丰邑。当然,即使房子一模一样,异地重建也未必都能营造出故乡感,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地方的气候也应该和故乡类似。假设我们在新疆的戈壁地带完全按照江浙一带的建筑风格建起粉墙青瓦的房子,江南人在这里或许多少能找到一点故乡的影子,却不可能感觉这里是故乡。因为这里没有烟雨;气候不适合种桂树,所以秋天没有桂花的香味;这里降雨量少,所以没有那么多的河流,也没有潮湿的气息。要让人们感觉是故乡,气候也必须类似才可行。
因为人人都有“地点依恋”,所以为了让人们感到幸福,城市的变化不应该是“迅速的和彻底的”。每个城市都可以有一些变化,但是也都应该有一些不变。这样,远走他乡的游子回来的时候才可以识别出这里是家乡,在本地生活的人也可以感觉到这里依然是自己的家乡,人们的“地点依恋”才可以得到满足,才能“有家的感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幸福安心的感觉。就像欧洲的很多城市,几百年前的建筑比比皆是,那里的人们很容易安顿自己的故乡情思。
因此,每个城市和其他的城市不同的那些独特的风貌应该保留,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感受到故乡和他乡的区别,从而产生故乡感。最主要的是房屋、街道等,除此之外,餐饮店、花店等的外观,也都应该保留这个城市的特点。
还有就是要尽量保护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和景观,比如巴黎的凯旋门、埃菲尔铁塔,纽约的自由女神像,杭州的西湖和苏州城中的小河。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很多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和景观都已经遭到破坏。北京已经见不到城墙,也见不到西四的牌楼;苏州观前街已经不再是传统的模样,变成了现代步行街,“人家尽枕河”的情景也不复存在。这些城市地标的消失,使得人们无处寄托自己的乡恋,从而失去了很多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如果我们眼前的景观已经完全和我们的回忆没有关系,那么我们怎么可能觉得这个地方是我们的家乡或者祖国,又怎么可能产生爱家、爱国情怀呢?当然,如果能够亡羊补牢,避免进一步的破坏,人们的乡恋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满足。
什么是好的环境?我想,那不仅是更美丽或者更豪华的环境,还应该是“每一个角落都有回忆”的环境。那里,能让我们有家的感觉,让我们感到安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