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马斯洛强调人格研究应该以健康情绪而不是病态心理为基础,这一主张使其声名远播。在应用这一主张的过程中,马斯洛一直试图在日常生活中寻找具体的例证。在这篇撰写于1964年的未发表文章中,马斯洛从新的角度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幸福进行了阐述。
传统的享乐主义将幸福定义为没有任何痛苦的、纯粹的快乐状态,这一观点是时候被抛弃了。我们必须对幸福重新进行定义并丰富其内涵。我的主要观点是,高/低水平的“牢骚”,即“抱怨”是整个问题的关键所在。英国作家柯林·威尔逊(1959,1964)曾把幸福这一概念定义为“圣·尼奥特的边缘”或“无差别阈限”。
传统的幸福定义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无法在心理上认识到当前所拥有的幸事。因此而衍生的问题就是:如果无法意识到当前的幸事,那么我们会感到幸福吗?我们是否只有在回忆往事的时候才会感觉到幸福呢?现实似乎真的如此,我们只有身处不幸之中时才会意识到之前的幸福,才能体会到我们早前就应该体会到的幸福。这又使幸福的定义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应该把幸福定义为一种存在于回忆之中的概念?
我们必须对幸福重新进行定义,以便可以将以前认为理所当然而逐渐在我们的日常记忆中忽略和遗忘的幸福包括进来。同样,学习一些内在的技巧让这些幸福重新回到我们的意识之中也是非常有用的,可以使得我们重新认识到自己的福分而不再想当然。
一般来说,我们对痛苦的体验往往超过对于快乐的体验,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们也要明白,痛苦、丧失、挫折、抱怨和牢骚远比满足更容易进入我们的意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随着逐渐熟悉,我们的满足会失去它的“高峰”,失去其异乎寻常的体验,逐渐散入我们的前意识之中。比如在生活中,我们欣赏音乐时就常常会出现这种现象。
尽管真正的幸福稍纵即逝,但在我们的记忆之中它们依然非常鲜明,像被反刍的食物一样,随时都可以被想起、被重新体验与感受。这一理智的意识过程,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学会的。同时也是一种拓宽和丰富我们日常生活体验的途径。
我认为,享乐主义的幸福定义是错误的,因为真正的幸福必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即便伴随着失眠与紧张,人们依然愿意承受创造所带来的“痛苦”。即便人们常常会因为孩子带来的各种麻烦而伤心,却不愿意没有孩子。尽管除了自己的痛苦以外,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分担家人和朋友的痛苦,但我们依然爱着他们。因为这样的情境远比我们孤独终身要美好得多。因此我们在重新定义幸福和“好的生活”时,必须包含这种种的不幸。
尽管贝多芬为了音乐经历过无数的痛苦,然而有谁不想成为贝多芬呢?换句话说,谁会愿意因为创造过程中短暂的痛苦而放弃创造永恒音乐作品的权力呢?当然,避免生活中的各种苦难也是可能的,我们可以像母牛一样生活,平静而祥和,不需要流一滴汗水。只要进行大脑前额叶切除手术或不断地摄入酒精、麻醉剂或镇静剂就可以实现。
因此,我们必须学会享受“更高层次生活或创造过程中的痛苦”,面对生活中真实的问题而不是虚假的问题。这可能吗?我认为是可能的,如果我们把这些问题放在更加广阔的整个生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格式塔之中去看待的话,如果能把这些问题与其他人的问题进行比较,并从整个宇宙的角度来看待的话,这些问题就能够获得其适当的位置,我们也就有可能体验到享受更高层次生活痛苦的悖论。没有痛苦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浑浑噩噩、枯燥无味绝不是生活。
在我看来,人性必然是不断追求极乐。我们必须抛弃对于永恒的满足与宁静的追求,因为高峰体验只是一种瞬时的体验。比如生孩子就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在孩子出生之前,我们会充满各种担心,孩子出生之后会不会是残疾的,会不会有病,甚至会不会胎死腹中。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自讨苦吃?”
恋爱和婚姻面临同样的问题,“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事”“为什么要自惹麻烦”。我认为问这样的问题恰恰是自欺欺人,必然导致走上不幸生活之路。
我认为,自我实现的人从心理上很高兴接受这些所谓的“麻烦”,而且与现实当中无聊、孤独和空虚的生活所带来的痛苦相比,这些所谓的“麻烦”要精彩太多。尽管友谊和爱情可能真的会给我们带来痛苦,但内在的空虚感远比复杂的友谊和爱情更加糟糕。
我曾经为一个苦恼的少年做咨询,他说:“如果我被汽车撞了,那么所有的烦恼都没有了,所有的一切都将就此结束!也许这样会更好!”但让我们想一下,这个少年也必将错过一切美好的东西,一切会给他带来快乐的生活“烦恼”。能够为一些值得担忧的东西担忧,远比没有任何事、任何人值得我们担忧美好得多。
例如,为身外之物担心意味着我们忘记了自我,这恰恰说明我们的意识状态良好。自我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引起你的兴趣,能够让你兴奋或忧虑,这说明你已经完全陷入自己的自我意识之中,而这才是最糟糕的情绪状态。
因此,我们也许应该把幸福重新定义为攻坚克难时真实的情感体验。
很显然,直接追求幸福的行为并不是从心理上获得有价值生活的一种有效方式。相反,幸福可能只是一种副产品、一种附带现象、一种顺带而来的东西。能够使自己回过头来认识到自己原来很幸福(尽管当时可能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最好方法就是,让自己全身心投入到一份有价值的工作或事业之中。
另一个例子就是我对女性在自然分娩时所经历的“有价值的”痛苦的研究。一位女性报告说她的痛苦是“有意义的”,因为这种痛苦有着很好的理由:它给予了自己想要的孩子。这种痛苦表明是她而不是工作的产科医生正在分娩。这也是她自己的成就和骄傲。
那么,这位女性对于自己承受的非常真实且极度疼痛的生理痛苦的态度说明了什么呢?这种痛苦不能完全被看作仅仅具有负面意义的痛苦,因此,现在的问题成了“这种痛苦出现的原因是什么”“这种痛苦有价值吗”。
我又想起了另外一个例子。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我的同事戴维曾在一艘潜艇上服役。一天晚上,他坐在潮湿的散兵坑里冻得发抖,突然他一下子体会到了所承受的这一切痛苦的价值所在。他不再只盯着自己眼前所承受的痛苦,而是将自己的从军生涯放在一个更加广阔的情境和格式塔之中去看待,将自己所遭受的这些生理上的痛苦看作为了实现伟大目标的一种有价值甚至是很有尊严的方式。他当时非常激动,并重新体验了爱国主义所带来的兴奋。
还有一个例子,一位坚强的职业拳击手会在受到别人拳头猛击的时候感到非常自豪,因为这表明他可以“承受这些”。他会向你敞开自己的胸膛,“用你最大的力气来打!”然后骄傲地微笑着,表明你根本没有伤害到他。实际上,如果人们在一场光荣的战斗中获胜,他们甚至可能会因为自己身上的累累伤痕而感到自豪。妊娠纹也属于这一类。它们都可以被非常浪漫地看作一种美好而光荣的象征,好像它能够使一个人有资格成为某个梦寐以求的组织中的一员。此时,伤疤既是一种证明也是一种象征,人们会因此而自豪。
最后,我还听到一些年纪比较大的母亲在看到其他小孩子玩耍的时候充满遗憾且无限怀念地说:“多希望在自己孩子小的时候能够体会到他们是多么可爱啊。当时真的不应该为了他们时时刻刻、日复一日令人恼火的行为而烦躁,现在我觉得他们那时候多可爱啊!我当时多么幸福啊!”
鉴于此,我们应该从另一种视角来看待幸福。为什么?从理论上讲,就像观察一个人必须将其放置在某个背景之中一样,我们也要把当前的活动放置在一个更加宽广的背景中去看待。这些当时一直因为自己的孩子而烦躁担忧,而不是享受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的母亲,从某种意义上讲,实际上就是目光太过于局限。她们应该采用时间-格式塔的视角来看待问题:孩子终有一日会长大。她们也应该有这样一种普遍的前意识认知,拥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是多么大的一种特权,是多么大的一种幸运,因为没有孩子也完全是可能的。
从无法生育的夫妻那里,我们才能知晓不能生育孩子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很多无法生育的夫妻在看到别人的孩子时会非常开心,他们经常会克服各种困难去收养一个孩子,实际上就是“花钱购买”抚养孩子的各种烦恼和麻烦。这个例子也清楚地表明,有时候我们只有在先经历了一段挫折和渴望之后,才能真正体会到满足的喜悦。
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幸福远不止像享乐主义所定义的那样简单——仅仅只是没有痛苦而已。是时候从一个全新的心理学视角来研究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