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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赫德与晚清驻外使馆的设立

中国自古并没有向外国派驻使节的习惯,赫德于1854年来华时清政府才刚刚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接受西方国家向中国派驻使领人员。赫德自从1861年第一次进京,就开始劝说总理衙门在条约国设立使馆,并逐渐取得成效,先后促成了斌椿考察团的欧洲之行,以及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使团的出访。蒲安臣使团之后,赫德继续为使中国政府向外派驻公使而努力,并力促中英结盟。清政府决定遣使英国后,赫德积极帮助筹划遣使事宜,并命令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James Duncan Campbell)代为租赁公寓,安排接待。

一、促使清政府向外派驻公使

赫德自从1861年第一次进京,就不断向清政府提出各种改革建议,其中他强调最多的就是中国需要在条约国设立使馆 [1] 。为了使总理衙门了解更多有关使馆的情况,赫德为其翻译了惠顿《国际公法》中关于使馆的权利部分。赫德在1863年7月25日和26日的日记中记道:“整天未出门,校审了惠顿《国际法》20段,都是关于公使馆权利的。”“译惠顿法,公使权利部分译毕。” 1863年7月29日赫德向总理衙门大臣文祥指出,只有向国外派驻公使,他们才可以专心致志地为中国的利益服务:“在对外交往中,除非向欧洲派出一些公使,否则他们永远也不可能称心如意地办事。中国的大臣并非仅有一个问题要做安排,他有自己的政治资本,而且个人的前程要从大臣的职位上找到出路。如果他们派遣大臣出使欧洲,这个大臣就要远离乡井。而欧洲的大臣们处理问题时,主要是以本国的利害关系为转移的。” 赫德将“劝导政府派遣使臣前赴欧洲,从而使中国人进入国际大家庭”作为他在中国的工作目标之一 。1865年7月24日赫德又就向外国派驻公使问题对文祥进行劝说,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今日从2时至6时在总理衙门,大多数时间单独和文祥在一起。我立即向他强调外交使节和吴淞铁路两个问题。” 1865年10月赫德写成《局外旁观论》,并于10月17日呈交总理衙门 。赫德在《局外旁观论》中讲:“派委大臣驻扎外国,于中国有大益处,在京所住〔驻〕之大臣,若请办有理之事,中国自应照办,若请办无理之事,中国若无大臣驻其本国,难以不照办。” 也就是说只有向国外派驻使臣,中国才能直接同外国政府进行交涉,而不是只能和外国驻华公使打交道。赫德认为,向国外派驻代表最为重要,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进步,它是中国保持自由与独立的最不易遭到反对的方法之一,它会成为一根纽带,将中国与西方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使其确定无疑地投身于进步事业,而不可能再向后倒退 [2]

赫德对总理衙门向国外派驻使臣的反复劝说逐渐取得了成效,总理衙门开始认识到这一举措的重要性。1865年7月30日文祥告诉赫德:“我希望我是‘钦差’(汉字拼音,公使),我自己到你们国家当钦差一个月。” 1866年赫德回英国休假,他趁机向总理衙门提出了派员随其往英国游历的建议 。经过商议,总理衙门决定派斌椿等随其前往 。1866年4月20日总理衙门将派斌椿等随赫德前往英国之事上奏,得到谕准 。此次斌椿等赴欧洲游历,虽然并没有担负外交任务,但在赫德看来,这是促使清政府向国外派驻使臣的第一步 [3]

1866年底赫德回到中国以后,继续劝导清政府向国外派驻公使。在1867年9月和10月,赫德经常与总理衙门讨论向国外派驻使臣问题,并一再强调其重要性 [4] 。10月11日总理衙门大臣谭廷襄对赫德说:“我完全理解你提出的建议,我们也明白按照你所说的去做就会成功;事实是,我们正在认真讨论这个问题,很快就会采取行动。” [5] 文祥告诉赫德,如果赫德自己能够从北京抽身,将会考虑指定他陪同中国官员去有约各国,他最可能成为总理衙门的首选对象 [6] 。此时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即将离任,11月12日文祥与其开玩笑说,为什么你不能成为中国的国外代表呢 [7] ?英国使馆翻译柏卓安(John McLeavy Brown)于11月13日、14日接连两天敦促总理衙门将此玩笑变为现实 [8] 。11月15日蒲安臣与赫德讨论这个问题,赫德认为应该全力促成这件事。赫德遂到总理衙门,见到总理衙门大臣文祥、谭廷襄、董恂和崇厚后称,派遣蒲安臣代表中国出使有约各国是他们能够做的最好的事情,因为:1.蒲安臣的为人处事使其值得信赖;2.中国人可以信任蒲安臣的善意;3.前任美国驻华公使的身份使其容易被接受。董恂表示十二分愿意 [9] 。随后总理衙门正式向蒲安臣提出派其代表中国出使有约各国的请求,并得到蒲安臣的肯定答复 [10] 。本来总理衙门是想让蒲安臣自己去,或仅由柏卓安陪同,而且认为无需提供资费。但是赫德建议一个中国使团不应该没有中国官员陪同,并推荐税务司德善(Emile de Champs)与柏卓安共同担任使团秘书,同时建议为该使团提供资费支持 [11] 。总理衙门接受了赫德的建议,于1867年11月21日奏请派蒲安臣代表中国出使有约各国,由柏卓安与德善陪同 [12] ,并于11月26日奏请中方派记名海关道志刚,礼部郎中孙家谷,同文馆学生德明、凤仪等陪同前往,所需经费由总税务司赫德处支领。均经谕准

蒲安臣使团与斌椿考察团相比,又大大前进了一步,是一个真正的外交使团。蒲安臣被明确任命为“办理中外交涉事务使臣” ,而且蒲安臣负有明确的外交任务:“中国钦命之员,会同贵大臣前赴各国,遇有彼此有益无损事宜,可准者,应即由贵大臣与钦命之员酌夺妥当,咨商中国总理衙门办理。” 但是蒲安臣使团也并不是赫德一直努力的目标——清政府向国外派驻公使,所以赫德还需要进一步游说总理衙门,以促使清政府在这方面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二、帮助清政府设立驻英使馆

在赫德等人的反复游说下,清政府开始准备就向国外派驻使臣采取实际行动。1875年6月17日总理衙门奏请“饬下在京王公大臣等,保举熟悉洋情边防之员,兼备出使简用”,并将陈兰彬等九位可以录用官员的履历奏上。当日奉旨,依议 。而正在总理衙门积极筹备向外派驻使臣之际,与中方就马嘉理案进行交涉的英国公使威妥玛于8月11日向清政府提出派遣一名大员到英国对马嘉理案表示道歉的要求 [13] 。这加速了清政府向国外派驻使臣的步伐。

赫德积极帮助清政府办理在英国设立使馆的各种事务。首先他帮助中国使馆租赁在伦敦的房屋。8月13日赫德电告金登干中国使团即将赴英,请他为其寻找两所房子:“留意找两所房子,城里、乡间各一所。城里房子位置要好,乡间房子要花园和空地。” 其次,赫德帮助计算使馆的花费,并筹划使馆应设成员。8月26日总理衙门大臣沈桂芬让赫德起草一份关于使馆花费的备忘录 [14] 。9月4日赫德写好关于驻英使馆花费和使馆应设成员的备忘录,并于9月8日交给沈桂芬 [15] 。8月28日总理衙门奏请简派出使英国正使一员,副使一员 。8月30日赫德被告知郭嵩焘将成为中国驻英公使,许钤身将成为副使。赫德非常赞同清政府指派郭嵩焘为中国驻英公使,认为派一个臬台作为使臣,表明清政府对这一职位非常重视 [16] 。最后,赫德促成清政府最终决定在英国设立常驻使馆。9月11日赫德向总理衙门转告了英国驻华使馆汉文参赞梅辉立(W. F. Mayers)关于中国驻英使馆的意见:梅辉立希望总理衙门就此次中国遣使是特派还是永久性做出决定,他认为永久性使馆非常重要,此次中国遣使应为永久性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解决马嘉理案。赫德也建议总理衙门就此次使团是特派还是永久性做出决定 [17] 。9月27日清政府正式谕派候补侍郎郭嵩焘、候补道许钤身为出使英国钦差大臣

1876年11月,郭嵩焘准备前往英国。11月9日,赫德致信郭嵩焘,向他告别,并请其转交写给金登干的信函 [18] 。11月17日,赫德函告金登干,驻英公使郭嵩焘一行已经启程,请帮助租赁一套临时住房 。12月13日,赫德又将为郭嵩焘租房的要求电告金登干:“郭要求你为使团准备临时住所,一所房子有十四个卧室、四个起坐间,或两所房子有同样多的带家具的房间。” 1877年1月4日金登干回电称已为郭嵩焘一行租到房子 。1月21日郭嵩焘一行抵达南安普敦,金登干按照赫德的指示将其接到伦敦寓所,安排妥当 。至此,清政府在赫德的帮助下在英国正式设立驻英使馆。

赫德自1861年第一次进京,就不断向清政府提出各种改革建议,希望中国能够按照西方的模式进行改革,其中向国外派驻公使就是他向清政府提起的改革建议之一。而向国外派驻公使则不仅有利于清政府了解国外大势,加速国内的改革,而且使中国外交制度开始与西方外交制度接轨,有利于中外矛盾的解决。可以说赫德的这一建议对中国外交的现代化是非常有益的。为了使清政府接受自己的建议,赫德不断向总理衙门大臣进行游说。赫德的游说逐渐取得成效,总理衙门大臣认同了中国向国外派驻使臣的必要性,从而才有了斌椿等人的欧洲之行,蒲安臣使团的外交尝试,这些都为清政府最终决定向英国派驻使臣奠定了基础。而在清政府决定派郭嵩焘使英后,赫德又帮助总理衙门起草有关出使经费等事宜的备忘录,并指示金登干帮助郭嵩焘寻找寓所,准备郭嵩焘一行的接待工作,使中国驻英使馆比较顺利地在伦敦设立。


[1] Robert Hart,“Note on Chinese Matters”, Shanghai Recorder ,Nov.12th,1869(Supplement)。

[2] Robert Hart,“Note on Chinese Matters”, Shanghai Recorder ,Nov.12th,1869(Supplement)。

[3] Robert Hart,“Note on Chinese Matters”, Shanghai Recorder ,Nov.12th,1869(Supplement)。

[4] Hart's Journals ,Vol.10,kept in Queen's University Belfast,“September 5,1867”。

[5] Hart's Journals ,Vol.10,“October 11,1867”。

[6] Robert Hart,“Note on Chinese Matters”, Shanghai Recorder ,Nov.12th,1869(Supplement)。

[7] Hart's Journals ,Vol.10,“November 12,1867”。

[8] Hart's Journals ,Vol.10,“November 13~14,1867”。

[9] Hart's Journals ,Vol.10,“November 15,1867”。

[10] Hart's Journals ,Vol.10,“November 18,1867”。

[11] Robert Hart,“Note on Chinese Matters”, Shanghai Recorder ,Nov.12th,1869(Supplement)。

[12] 赫德在日记中写道:“今天的中国纪年将被记住:同治六年十月廿六日,因为发布了指派蒲安臣为出使有约各国的中国使臣的谕旨。”( Hart's Journals ,Vol 10,“November 21,1867”。)

[13] “Memorandum for the Information of His Excellency the Grand Secretary Li,August 11,1875”, in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Attack on the Indian Expedition to Western China and the Murder of Mr . Margary ,Shannon:Irish University Press1971,p.52.

[14] Hart's Journals ,Vol.21,“August 26,1875”。

[15] Hart's Journals ,Vol.21,“September 4,8,1875”。

[16] Hart's Journals ,Vol.21,“August 30,1875”。

[17] Hart's Journals ,Vol.21,“September 8,11,1875”。

[18] Hart's Journals ,Vol.23,“November 9,1876”。 lZbz4fEeFslNPyHZGWSqEoGSf5e50TkIabqx2z/CBLQrYpsrKDAvPNpsnQpNE8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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