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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英殿修書處與四庫全書館協作關係考論

項旋 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

摘要: 武英殿修書處直接隸屬於總管内務府管轄,與修書各館的關係緊密。一般而言,修書各館負責書籍的編纂和校對,編竣後往往交由武英殿修書處進行刊刻、裝潢,在這一過程中雙方彼此行文往來非常頻繁,特别是針對書樣、板樣的校對,彼此互有分工合作。四庫全書館與武英殿修書處的關係相當密切,武英殿修書處全面參與了四庫全書館的繕寫、刷印和裝潢工作,四庫全書館閉館之後,《四庫全書》的補函、校訂等工作也多交由武英殿修書處完成。

關鍵詞: 四庫全書館;武英殿修書處;武英殿總裁

清代内府修書各館,按照王記録先生的劃分可分爲常開之館、例開之館、閲時而開之館、特開之館四種類型 ,此種劃分方法較爲合理。實際上,按照清代文獻檔案中本身的劃分,亦可分爲常開之館、特開之館兩種。據嘉慶朝《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七百八十八載:

奉旨:特開之館,應用纂修額缺,酌定奏請。其長開内廷三館,武英殿額設纂修十二員,國史館額設纂修八員,現在係滿洲總纂四人,漢總纂六人,滿洲纂修十二人,漢纂修二十二人。方略館提調纂修不專屬翰詹。

上文所説的“長開内廷三館”包括武英殿修書處、國史館和方略館。此三館工作往往賡續不斷,非若他館之專纂一書,書成即閉館。特開之館雖未詳細列名,應指官編書籍,每降特旨開館,辦竣即撤,是謂特開之館,如四庫全書館、一統志館、明史綱目館等。我們都知道武英殿修書處是書籍的刊刻、裝潢機構,爲何被《大清會典》列爲編纂書籍的史館呢?應注意到,武英殿修書處除了刻印書籍的主要職能外,實際上在康熙時期間或有纂修内府書籍的職能。例如,康熙帝敕修《佩文韻府》就是在武英殿開局進行的,“康熙四十三年奉旨:‘朕新纂《佩文韻府》一書,特派翰林孫致彌等校對,可於武英殿内收拾房舍幾間,令伊等在内詳細校對。’” 雍正朝以後,武英殿修書處最重要的職能已經轉變爲刻書、裝潢機構,名曰“修書處”,但實際很少直接纂修書籍,而是刊印、裝潢纂竣之書。

一、武英殿修書處與内府修書各館的關係

關於武英殿修書處與修書各館的關係,楊玉良先生有精闢的論斷:“二者的隸屬關係不同,分工各异。但總的任務是一個,都是爲清代皇帝纂刊書籍。前者是刊刷、裝潢書籍的出版發行機構;後者是書籍的編纂、修訂單位,彼此關係甚密。” 一般而言,修書各館負責書籍的編纂、校對工作,而武英殿修書處則負責刷印、摺配、裝潢等事宜,彼此通力協作。

從檔案看,武英殿修書處與修書各館的往來密度是非常高的,在同一時期内同時與多個修書館協商刻書、裝潢事宜。如據武英殿修書處檔案載,嘉慶五年(1800)二月十八日永璿等奏爲裝潢全竣請旨陳設頒發事:“惟數年以來,擺辦聚珍諸書,及刻《續文獻通考》,又各館交刻《熱河志》《宗室王公大臣表傳》《明史本紀》《蘭州紀略》《綱目三編》《清凉山志》各書共計六百卷,卷帙浩繁。”

修書各館一般負責對所纂書籍的校對,“向例各館交刻各種書籍,刊刻告竣,進呈樣本,俱係各館人員赴殿校對文義,查對號數” ,即便閉館後仍要由原館人員派至武英殿校對,以便武英殿盡速裝潢刷印。如乾隆十一年(1746)三月初八日,實録館爲再行傳知事稱:

本館接准武英殿行令原在館各員複校對《列朝聖訓》清漢文五部,以便裝潢各分校一部,尚餘一部,内閣、起居注兩衙門各分對一半,刻期校對……傳知在館各員速赴武英殿,將所分應對聖訓刻期校對。

此外,武英殿修書處裝潢完竣各館書籍後,其分訂卷頭、詳閲流水也需修書各館派提調等人員赴武英殿辦理。乾隆十一年(1746)三月初三日,武英殿修書處諮内閣八旗氏族通譜館稱:“交刻之清漢《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各八十二卷,俱已刊刻,刷印全竣,現候裝潢。查向例裝潢進呈書籍,其分訂卷頭,詳閲流水俱係原館經手,提調等官到殿辦理,此一定之章程,不易之舊例。”

武英殿修書處刻竣書籍後,亦將殿本交由原館頒發流通。乾隆八年(1743)四月十二日,律例館總裁官大學士徐本等謹奏:

武英殿修書處諮稱,據律例館來文内開,乾隆六年十月十二日,清漢律例全書繕竣,請旨刊刻。本日奉旨:“知道了,書交武英殿刊刻。欽此。欽遵。”隨經律例館繕寫刻樣,陸續諮送前來。今已刊刻告竣,謹裝潢清漢樣本各一部,恭呈御覽,其應行頒發之處,請交原館定擬具奏,以便照數刷印,仍由原館頒發。

下文以四庫全書館爲例,闡明修書各館與武英殿修書處的協調關係。清代特開之館中,辦理人員規模最大的無疑是四庫全書館。四庫全書館與武英殿修書處關係極爲密切。乾隆三十八年三月,朝鮮燕行使嚴璹曾問詢四庫館臣邱庭漋、許兆椿:“問:《四庫全書》修於闕中耶?在於外廷耶?答:有在翰林院衙門者,有在内廷武英殿者,職司不同。” 那麽武英殿和翰林院職司有何不同呢?時人吴長元《宸垣識略》卷五載:“乾隆癸巳年特開四庫全書館,翰林院爲辦理處,武英殿爲繕寫處。” 《宸垣識略》和《燕行録》所載都反映了四庫全書館由翰林院和武英殿兩個機構協作,二者職責不同,其中重要一環即是負責繕寫刊刻的機構——武英殿。張昇先生指出:“四庫館的機構分爲兩大系統:其一爲翰林院系統,專司《四庫全書》的校閲與編修;其一爲武英殿系統,專司《四庫全書》的繕寫、校對與裝印。兩者互不統屬,但又互相配合,統歸於總裁官掌控。”

乾隆六十年(1795)刻本《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有職名表,列明翰林院和武英殿兩大系統的相關職名。據此職名表,武英殿負責繕校《四庫全書》官員包括:總閲官、總校兼提調官、提調官、覆校官、分校官、篆隸分校官、繪圖分校官、編次黄簽考證官、督催官、收掌官、武英殿收掌官、武英殿監造官。

據張昇先生研究:“武英殿系統的主要工作是繕寫翰林院系統所審閲校定之書,然後進行校正、裝印。其下分:繕書分校處,主要負責繕寫、校正《四庫全書》;監造處,負責刊刻、印刷、裝訂事宜。”武英殿繕校《四庫全書》的工作流程則是:“翰林院發下到武英殿繕寫之書,由武英殿繕書處收掌官保管,再由提調官發下給謄録抄寫,交分校官校畢,交覆校官覆校,交總校官審閲,交提調官彙總,再交總閲官或總裁官抽查” ,最後進呈乾隆帝。

四庫全書館開館後,在武英殿四庫館辦事之人劇增,單謄録一項,據張昇先生考證,武英殿額設謄録人數達六百人 (繕書處定額四百人,薈要處額設二百人)。而據黄愛平先生研究:“總計前後參與内廷四閣《全書》及兩部《薈要》繕寫工作的謄録共二千八百四十一人。” 武英殿修書處(校刊翰林處)原設有提調二人、纂修十二員、校録十人等日常辦事人員,各自亦有本職工作。四庫全書館開館後,其繕寫、校勘工作都在武英殿四庫館進行,檔案載“至應寫全書,現貯武英殿者居多,所有分寫、收發各事宜,應即就武英殿辦理” ,武英殿是整個四庫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武英殿修書處原有辦事人員是否參與了武英殿四庫館的工作?若有,其參與程度如何?日常本職工作還能兼顧嗎?

早在四庫館開館之初,乾隆三十七年(1772)十一月二十五日,《安徽學政朱筠奏陳購訪遺書及校核〈永樂大典〉意見摺》建議:“臣請皇上詔下儒臣,分任校書之選,或依《七略》,或準四部,每一書上必校其得失,撮舉大旨,叙於本書首卷,並以進呈,恭俟乙夜之披覽。臣伏查武英殿原設總裁、纂修、校對諸員,即擇其尤專長者,俾充斯選,則日有課,月有程,而著録集事矣。” 因此,當時朱筠就已經建議在由武英殿修書處下屬的校刊翰林處人員參與校勘從《永樂大典》所輯書籍(即後來的《四庫全書》)。四庫館開館後,專門設立武英殿四庫館分支機構,從事四庫的繕校、刊刻工作,與朱筠的奏議有一定關係。

乾隆三十八年(1773)閏三月十一日《辦理四庫全書處奏遵旨酌議排纂《四庫全書》應行事宜摺》,是四庫館開館後關於武英殿四庫館工作及辦事人員如何交接的重要檔案。據此檔案可大致得出如下信息:

其一,關於武英殿修書處原有纂修的調整,檔案載:“查武英殿原有纂修十二員,前經派在《四庫全書》者八員,止餘張書勳、張秉愚、張運暹、季學錦四員,今擬添派翰林陳夢元、鄭爔、李光雲、朱依魯、龔大萬、郭寅、許兆椿、閔惇大等八員,代辦武英殿纂修之事,俾兼司校勘。並于職事稍閑及候補之各京官内添派張培……三十二員,分司校對。”據此可知,武英殿修書處原有的十二名纂修人員有八名“派在《四庫全書》”(應是翰林院四庫館),也就是説直接參與了四庫工作。而剩餘纂修四名,人力不足,又添派翰林八名,凑成原有規模,其職責是“代辦武英殿纂修之事,俾兼司校勘”,既負責了本職纂修工作,又參與了武英殿四庫館的校勘工作。再從京官中選派了三十二名,“分司校對”,這里專指從事四庫相關工作。

其二,武英殿提調爲武英殿修書處原來所設,四庫館開館後,其工作也轉向承擔四庫館工作。檔案載:“其應行酌改字樣,必須摺衷畫一,應令武英殿提調、翰林陸費墀董司其成。其交到書篇,隨時交武英殿裝潢,歸庫收貯。”根據此檔,陸費墀本爲武英殿修書處原有的提調,並非是四庫館開館後臨時選派,但開館後繼續以提調的身份參與四庫館各項工作。

其三,武英殿修書處原設供事二名,檔案載:“至收發記檔及搬運書籍,分核紙篇,頭緒頗繁,均須供事承管,現今在殿行走供事僅止二名,各有本分應辦之事,應請添募供事十二名承管諸事。俟書成後,將添設之處停止。其分校各員到殿辦事時,亦照武英殿翰林給與飯食。” 由此可見,四庫館開館後,原有供事繼續負責武英殿修書處“本分應辦之事”,再增設供事十二名,承擔武英殿四庫館收發等諸事。

這里還有一則檔案可以稍加補充,增進認識。乾隆四十年(1775)五月,武英殿修書處爲充補貢生事稱:

武英殿修書處向設有行走國子監貢生十名,隨同纂修翰林分司繕寫。……自辦理《四庫全書》以來,纂修翰林等盡行派兼校對,日有課程,本處事務轉不能兼顧,統歸行走謄録六人辦理,實不無竭蹶,理應隨時變通。

由上述檔案可知,武英殿修書處原有的纂修盡數派充校對《四庫全書》,“日有課程,本處事務轉不能兼顧”。而武英殿修書處額設校録也相應參與了《四庫全書》的繕寫工作。

綜上,武英殿修書處原有提調、纂修、校録等人員均參與了武英殿四庫館的工作,常常造成本職工作不能兼顧。也可以説,武英殿修書處原有人員對繕寫、校對《四庫全書》的參與程度是很高的。當然也有部分人員,如原設供事二人還負責了本職工作,參與四庫的工作和程度均不盡相同,需要加以區分。

二、武英殿總裁與四庫全書館關係探析

武英殿總裁全面負責武英殿修書處相關事宜,所謂“凡支銷錢糧,置買板片,行取物件,刷印書籍,一切委之于總管” ,尤其側重于管理校刊翰林處的繕寫、校勘之事。《欽定日下舊聞考》卷七十一載:“其專司繕録、校閲等事,則有提調二員,纂修十二員,均以翰詹官奏充,而特簡大臣爲總裁以綜其成。” 《欽定日下舊聞考》卷七十一又載:“其繕寫之事,以武英殿總裁及提調等總其成。” 接替陳鵬年任武英殿總裁的方苞,至雍正元年(1723)仍爲總裁,在浴德堂校刊翰林處親自參與校勘之事,楊鍾羲《雪橋詩話》卷九載:“方望溪嘗在浴德堂訂三禮及四書文,閬峰有《浴德堂恭録欽定詩經樂譜全書偶成長句呈朱爰亭前輩》詩,供奉南齋時作也。” 另外一位接任者王蘭生,也有在武英殿校勘的記載:“康熙六十一年六月十四日奉旨充武英殿總裁。自入武英殿後,匯纂《駢字類編》《子史精華》,仍兼對欽若曆書。”

乾隆時期四庫開館期間,可大致管窺武英殿總裁的工作。據《纂修四庫全書檔案》,武英殿總裁負責武英殿修書處人員的選拔、管理、奬懲。乾隆五十二年(1787)五月十九日,《軍機大臣和珅等爲校勘文津閣〈全書〉匠役不敷事致武英殿總裁函》:“現奉旨將文津閣所貯《四庫全書》詳加校勘,所有應行挖補訛字及改换篇頁之處甚多,卷頁浩繁,此間匠役不敷,祈大人遴派武英殿妥熟匠役四名、供事一名,速來熱河,以備應行挖補换頁等事。”

另一方面,武英殿總裁還全面負責内府書籍的校勘、刷印和裝潢事宜。乾隆五十二年(1787)六月初二日,《掌湖廣道監察御史祝德麟奏請將〈三史國語解〉刊刻完竣呈覽摺》:“仍請敕下武英殿總裁,趕緊將《三史國語解》一書刊刻完竣,詳晰校對,先刷清本呈覽。” 這説明武英殿總裁負責刊刻。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軍機大臣爲將熱河建學升府諭旨添入〈熱河志〉事致武英殿總裁函》稱:“今將文津閣《四庫全書》内檢出《熱河志》一本……祈即照辦裝潢,寄來歸函。至武英殿應行照此補刊,並文淵、文源、文溯三閣及江浙三分《四庫全書》,均希一體遵照辦理,不必另行奏覆。” 據此檔案,武英殿總裁還負責裝潢等工作。

實際上,武英殿總裁的工作内容大多時候是非常瑣碎的,王際華乾隆三十八年(1773)曾任武英殿總裁,據張昇先生的發掘,國家圖書館善本部藏有《王文莊日記》稿本,記録了王際華作爲武英殿總裁的辦事細節,舉凡稽查功課、查閲武英殿存書、督催辦書等,事無巨細,都屬於總裁的職責範圍。據其日記記載,乾隆三十九年三月十八日:“直武英殿。”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初十日:“直武英殿……定稽核一歲功課諭單。”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卯初一刻進西華門,憩造辦處。《薈要》一百一册都下。”

通過考察武英殿修書處負責人武英殿總裁與四庫全書館總裁的關係,我們可以瞭解彼此之間的分工合作。據張昇統計,四庫館總裁前後共有三十位,其中正總裁即有十六位。 而總裁有明確的分工,“有的管全館,溝通各方面關係,有的管刻書,有的管後勤。例如,永瑢、舒赫德應是負責總攬全館的;福隆安則是在乾隆三十八年二月被派往四庫館經歷飯食;英廉主要是管後勤,起協調作用;金簡主要是辦武英殿刊印之事”

四庫全書館正、副總裁中有不少曾兼任武英殿總裁。例如王際華,乾隆三十八年(1773)二月,四庫館開館,以武英殿總裁、禮部尚書的身份,出任四庫館正總裁,該年八月改任户部尚書,任兼武英殿總裁、四庫館總裁。英廉,乾隆三十八年三月任四庫館副總裁,四十二年任正總裁,主管武英殿事務;董誥,乾隆四十一年三月爲薈要處總裁,兼武英殿總裁;金簡,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爲薈要處總裁;王杰,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任武英殿總裁,乾隆四十七年八月仍充四庫館副總裁;曹文埴,乾隆四十四年任四庫館總閲官,乾隆四十五年六月任四庫館副總裁,兼武英殿總裁。

武英殿總裁在辦理四庫全書館事務中起到什麽作用呢?乾隆四十年(1775)五月,武英殿總裁王嵩奏:“纂修兼《四庫全書薈要》覆校編修查瑩經臣等奏充補提調,又纂修兼《薈要》分校修撰張書勳在上書房行走,遺缺擬以編修沈清藻、庶吉士徐立綱充補。” 據此檔案可知,武英殿總裁兼有管理《四庫全書薈要》之職責,可以奏補提調等相關人員。那麽,武英殿總裁是否還能兼管《四庫全書》其他事務呢?下文以既做過四庫館正副總裁,又曾兼過武英殿總裁的金簡、王際華、王杰爲例加以説明。

1.金簡

金簡既是四庫全書副總裁,又兼武英殿總裁職務,乾隆三十八年(1773)十月二十八日金簡“奉命管理《四庫全書》一應刊刻、刷印、裝潢等事” 。乾隆三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乾隆帝諭旨:“金簡前曾派在四庫全書處經管紙絹、裝潢、飯食、監刻各事宜,今已授爲總管内務府大臣,著即充四庫全書處副總裁。所有原派承辦事務,仍著照舊專管。”

金簡在武英殿中全面負責聚珍版事宜。除了辦理聚珍版事務,他還具體負責辦理《四庫全書薈要》以及殿本書籍的校對工作。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十五日内閣奉上諭:“辦理《四庫全書薈要》,著添派金簡。欽此。” 再如聚珍版《詩倫》卷尾和《欽定重刻淳化閣帖釋文》書口均署校者金簡。

2.王際華

張昇研究發現,據《王文莊日記》,王際華作爲武英殿總裁,從乾隆三十九年(1774)正月起至十二月一年時間内,入殿次數爲33次,“王氏經常入翰林院四庫館,而其到館次數要比到武英殿次數多得多。從這也可以看出,王氏的重心並不在武英殿。至於其原因,可能是武英殿的工作相對簡單,而且,王氏雖專管《薈要》之事,但因爲《薈要》的纂辦是在翰林院四庫館,發寫才在武英殿,故仍常至翰林院四庫館” 。檔案所見,王際華負責《四庫全書薈要》分校人員的選補事宜,如乾隆三十九年七月,武英殿修書處移會内閣典籍廳:“本處總裁王(際華)奏,今纂修兼《四庫全書薈要》分校庶吉士邱庭漋丁憂員缺,請以檢討盧應充補。” 王際華還負責刊刻事宜,乾隆四十七年二月十九日,軍機大臣奏:“查開館之始,經總裁、原任尚書王際華發有刊刻條例一張……該分校等仍拘刊行條式,並未請示總裁,率聽照例繕録,不行改正,究屬不合。”

3.王杰

王杰曾於乾隆四十年(1775)、乾隆四十四年兩度任武英殿總裁,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初九日,《武英殿總裁王杰奏參提調陸費墀等遺失底本並請另選翰林充補摺》:“竊臣上年十二月内蒙恩派充武英殿總裁,隨向原總裁臣董誥詳問館中一切事宜。” 武英殿總裁可以奏請增設四庫館提調、《薈要》纂修、收掌人員等。例如,王杰作爲武英殿總裁還負責參奏武英殿提調人員等事宜,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十六日内閣奉上諭:“王杰參奏武英殿提調陸費墀遺失各書底本四五百種,令謄録捐書繕寫,以爲拖延掩飾之計,請勒限追繳。”

三、四庫全書館利用武英殿修書處藏書情况

《四庫全書總目》著録了大量“内府刊本”和“内府藏本”,“内府刊本”應指武英殿修書處刊刻的殿本 ,而“内府藏本”指的是内府舊藏書籍,二者實際上皆來源於武英殿所藏。吴慰祖所編《四庫採進書目》,除了著録各省採進書目外,還在附録《補遺》部分移録了北京圖書館藏抄本的《武英殿書目》,即爲“當時調取武英殿藏書的目録” 。據該《書目》,四庫全書館先後有兩次從武英殿查取所藏書籍。《武英殿第一次書目》著録計四百種,《武英殿第二次書目》著録計五百種。“兩次書目所列才九百種,多爲四庫著録或存目之書。” 這九百種書目無疑就是武英殿修書處所管理的内府書籍,確有檔案可證。

這里引録兩條檔案。一是,據乾隆三十八年(1773)閏三月十一日《辦理四庫全書處奏遵旨酌議排纂〈四庫全書〉應行事宜摺》稱:“凡内廷儲藏書籍及武英殿官刻諸書,先行開列清單,按照四部分排,彙成副目。……至應寫全書,現貯武英殿者居多,所有分寫、收發各事宜,應即就武英殿辦理。” 可見,四庫館開館之初,較早查取整理的是武英殿藏書,四庫應寫書籍多取自武英殿所貯殿本及其他内府書籍,乾脆直接在武英殿辦理繕寫。

二是,乾隆三十九年(1774)五月十一日《履郡王永珹等奏酌擬存留武英殿修書處庫 各種書籍摺》云:“各處交到雜項書籍一千四百餘種,其中純疵不一,堆貯庫内,亦應及時清厘。前經四庫全書處査取九百餘種,現存五百八十餘種,俱係尋常之書,應統俟四庫全書處將査取各書交回之日,另行籌酌辦理。”

四庫全書館從武英殿査取的九百餘種,就是《四庫全書》底本來源之一的内府本,既包括了部分殿本(内府刊本),也有相當數量的内府舊藏書籍(内府藏本),這是武英殿修書處對編纂《四庫全書》的重要貢獻之一。

此外,武英殿修書處還承擔了貯存四庫進呈本的工作。乾隆五十一年(1786)十月二十六日,永瑢奏將“各督撫購進諸書,謹遵旨令翰林院查點,交與武英殿另行藏貯” 。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三十日永瑢又奏:“其節次扣存本及重本,向存貯武英殿。此種書籍雖非正項底本,亦應飭令該提調全數移交翰林院一體收貯,以歸畫一。” 國家圖書館藏《武英殿東廡凝道殿貯存書目》十九卷,恰好著録書籍九千零一種,學界普遍認爲該書目是乾隆五十一年十月移貯這批非《四庫》底本後所編。據杜澤遜先生的看法,“《武英殿東廡凝道殿貯存書目》當編於乾隆五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至五十二年七月三十日之間” ,因此可以説,四庫進呈本曾在武英殿存貯了九個月的時間。

四、武英殿修書處參與四庫補函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四庫全書館於乾隆五十年(1785)前後閉館後,各閣《四庫全書》的裝潢、補函、挖改等事宜,大量工作是由武英殿修書處負責完成的。嘉慶八年(1803)十二月初七日,《軍機大臣慶桂等奏辦理文淵閣空函書籍告竣摺》稱,查辦《四庫全書》内應行繕補各書,統俟發下後,請旨“交武英殿按照舊式用分色綢裝潢繕簽”。而舊繕存殿之《御製詩五集》《八旗通志》各六分,由武英殿人員吴裕德檢出字畫草率各卷,另行繕寫。“應俟繕竣後,交武英殿校録等分司校對,並飭派殿上辦書供事等幫同檢查,抽换裝訂成書。”

再如,嘉慶十一年(1806)八月,佐領延福等知會武英殿修書處稱:

現在辦得《聖製詩文集》及《欽定八旗通志》等書七分,呈覽後交懋勤殿用寶,仍交武英殿按照舊例將文源、文津、文溯三閣書用分色綢面裝潢繕簽,按新辦排架圖式依次歸架。江浙三閣應補之書,俟用寶後交武英殿存貯。……以上共二十函係空匣未有書者,連前三十六函共計五十六匣。以上並照來單所開撤出,本衙門隨將撤出書籍空函並史部、集部排架圖二册敬謹包封撒墊,交送錢糧之催長……諮行武英殿修書處照數査收。

由上述檔案可知,武英殿修書處參與了嘉慶時期四庫各閣補函過程中的繕寫、裝潢等工作,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ve6pI7A/6CLxnXof+KsLMol8QxBFYsfypqpCHBtj3rrkK4d2UcvtsDMSlL5qN4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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