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8至13世纪,亦即我国历史上的中晚唐、五代至两宋时期,中国社会经历着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性深刻变动。在这一阶段中,士大夫官僚政治最终确立下来。与选举制度、职官制度、监察制度及法律制度之逐渐成熟紧密相联,对于大批官僚的任用与管理,形成了一套日趋严密精细的制度。
讨论宋代的文官选任制度,首先会牵涉到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官、职、差遣(特别是官与差遣)的分离及其制度化,二是人事任用权力的问题。
就“官”与“差遣”的分离而言,仅做静止状态下的勾画绝对不够,还需要在历史发展的长期曲折过程中寻绎其形成脉络,从而真正准确、深刻地予以认识。宋代富有特色的设官分职制度,很难仅仅归结为宋太祖、太宗等一二帝王及其谋臣的精明措置。在他们之前,晚唐五代的精英人物们,已在艰难地摸索解决困境的出路。无数经验教训的积累,使得调整变革的思路渐趋明晰。宋初政治领袖们对于任官制度的贡献,与其说是创建了一套全新的制度,不如说是在强化中央集权的大背景下,对于二百年间不断变更的任官制度加以整理、改造;而且,当时的设官分职,决非先规划出蓝图,再广泛推行,恰好相反,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陆续完成了这样一套体制。要真正理解其形成过程,必须将我们的研究视野拓得更宽。以王朝之废立划为断限的方法,至少在这类问题的研究中是不合时宜的。这正如王赓武教授所说,中国历史上很多重大的课题,往往被传统的以王朝为单位的研究方式遮蔽模糊了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