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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何谓相等

我们在上一节看到,两个集合可以通过映射连接起来。但是,映射是一种很特殊的连接,其定义域中的每个元素只能有一个像。现实中,我们不难想见两个集合间会有更复杂的连接方式。比如,令 N 为世界上全部国家的集合。若我们考察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想知道每一个国家的最大贸易出口国,显然这个对应是一个从 N N 的映射(未必是单射,也未必是满射)。但是,若考虑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的话,情况就不同了。显然,任何一个国家都能与别的不止一个国家邦交。这样一种多对多的连接,似乎是无法用一个从 N N 的映射来表达的 [4] 。于是,我们有必要引入一种更加一般的集合间 关系

定义4.13 集合 X 1 ,X 2 ,… ,X n 间的一个 关系 (relation)是它们的笛卡儿积 X 1 × X 2 …× X n 的一个子集。若 X = X 1 =…= X n ,我们称该关系为集合 X 上的一个 n 元关系。特别的,当 n =2时,称其为 X 上的一个 二元关系 (binary relation)。

为什么这个定义描述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关系”呢?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例子4.14 假设我们有3个国家 N ={魏,蜀,吴},彼此之间都在打仗。于是,这层战争关系可以用如下 N × N 的子集来表达:

战争={(蜀,吴),(吴,蜀),(魏,吴),(吴,魏),(魏,蜀),(蜀,魏)}

感觉重复了?为啥(蜀,吴)和(吴,蜀)要写两次呢?因为打仗是互相的,但是笛卡儿积是有顺序的。若将( a,b )解读为 a 在和 b 打仗,那反过来, b 也在和 a 打仗,故需要用另一个元素( b,a )来表示。

例子4.15 假设有三个人 P ={小王,小明,小花},他们之间有一些说不清的暧昧关系。小王喜欢小明,小明喜欢小花,小花不但自恋还很花心,喜欢小王小明两个人。这个喜欢关系便是集合 P × P 的一个子集:

喜欢={(小王,小明),(小明,小花),(小花,小王),(小花,小明),(小花,小花)}

不难看出,喜欢就比结盟来的随意多了,不但能自恋,还可能构成三角恋。让我们再来看几个数学上常见的关系。

例子4.16 下述我们常见的符号都是集合上的二元关系。

· 小于 < N 上的一个二元关系;

· 包含⊂是2 N 上的一个二元关系;

· 等于=是 N 上的一个二元关系。

你可能要说了,关系是笛卡儿积的子集,是集合,可我们平时写的“1 < 2”,怎么看这个“ < ”也不像是一个集合呀。其实,这只不过是一个符号改写罢了。一般的,若 R 是一个二元关系,我们记

xRy :=( x,y )∈ R

也即,1 < 2是一个缩写,其表示(1,2)属于 < 代表的集合。

在集合上众多可能的关系中,有一种关系我们尤为关心,那就是描述“等价”的关系。什么叫等价?即在某种意义下“被视为等同”。如果我们只是想区别人跟猫,那么你我虽是完全不同的个体,但当聚焦在“是人”的意义下来看待时,那就是等同的了,都不是猫。显然,不是随便一个关系都能称得上等价关系的,它必须要满足一些符合直观的性质。

定义4.17 X 为一个集合。我们称其上的一个二元关系 是一个 等价关系 (equivalence relation),如果对于任意 a,b,c X ,以下三点成立:

· 自反性 (reflexive): a a

· 对称性 (symmetric): a b 当且仅当 b a

· 传递性 (transitive):如果 a b 以及 b c ,那么 a c

打仗是等价关系吗?前面说过,打仗是相互的,对称性满足。就算我们勉强接受窝里斗算自己和自己打仗,让它满足了自反性,但俗话说得好,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传递性就显然未必满足了。所以战争不是一个等价关系。

喜欢呢?姑且认为自恋算是自己喜欢自己,满足了自反性吧。对称性呢?我喜欢你,你就一定喜欢我吗?显然不一定,不然世间就没有那么多悲伤与遗憾了。传递性呢?我喜欢你,你喜欢他,于是我喜欢他?我可不想喜欢他!所以喜欢也不是一个等价关系。

那现实中有等价关系的例子吗?当然,比如血缘关系。我和我自己显然可以被认为有血缘关系。我和你有血缘,显然意味着你和我有血缘。最后,我和你有血缘,你和他有血缘,那我和他必然也有血缘。于是血缘关系是一个等价关系。

再来看看数学中的例子。自然数间的小于 < 是吗?感觉不是吧。它自反性就不满足。那我们放宽一点,小于等于≤呢?自反性满足了,传递性也满足,但是对称性显然不满足。所以它们都不是等价关系。

自然数间的等于=呢?听名字就觉得像。显然, a = a ,自反性成立。 a = b 当且仅当 b = a ,故对称性成立。 a = b b = c 合在一起可知 a = c ,故传递性成立。于是,等于是一个等价关系。

在第2章的脚注38中我们提到过,表达相等其实涉及三种概念: 相同 (identity)、 等价 (equivalence)与 外延 (extensionality),这里不妨简单说两句。首先,相同是比等价更强的要求。哲学家们总结了 如下原则:

原则4.18( 不可分者同一性原理 Principle of Identity of Indiscernibles) 两个事物是相同的当且仅当一方满足的任何性质另一方亦满足。

写成形式语言的话可能更加一目了然一些,不过得借助二阶逻辑来谈论“任意谓词”:

概念4.19 形式上,我们说两个变量 x y 代表了相同的对象 ,如果对任意一元谓词 P 均有 P x )↔ P y )。

x = y :=∀ P : P x )↔ P y

直观来说,两个东西若是相同的,它们应能在 任何 场合中随意替换彼此。举个例子,考察下面这个分数加法:

没问题吧。我们都知道1/3“等于”2/6,替换进去,我们得到

显然也不错,小学加法嘛。其实,这背后我们是考察了命题

并且发现 P (1/3)与 P (2/6)同为真,很好。但是“相同”可是需要对 任意 命题 P 都成立 P x )与 P y )同真同假!下面这个命题呢?

Q x ): x 的分子分母之和为4

显然 Q (1/3)为真,但是 Q (2/6)为假!于是,1/3与2/6是“不同”的,仅当我们在讨论算术时,它们是“等价”的。

在判定相同时,我们需要进行替换与代入,这便又涉及 外延 (extension)与 内涵 (intension)的概念了。我们来看这个推理:“令 n 等于太阳系行星的个数,开普勒 (Kepler)不知道 n> 6,现代科学告诉我们 n =8,于是开普勒不知道8 > 6。”何其荒谬!可问题出在哪里呢?如果考虑命题

P x ):开普勒不知道 x> 6

那么 P (太阳系行星的个数)是真的,但是 P (8)就是假的了!虽然“太阳系行星的个数” 等于 8,但是我们不能将它们简单粗暴地直接替换代入 P !我们称这种 不允许 直接替换变量的情形为 内涵的 (intensional)。反之,若一个陈述允许将符号直接进行替换,我们便称之为 外延的 (extensional)。于是,用“8”替换“太阳系行星的个数”代入 P x )就是一个内涵的情形。

进一步究其原因,会发现内涵的情形中,两个貌似相同的对象其实是不同的,在定义它们的符号的纯形式之外其实有着一个隐含的等价关系,它导致这些对象被认为是相等的。比如“太阳系行星的个数8”与“自然数8”,在我们的认知中都是8,那是因为我们的经验诱导了一个等价关系,在其下二者等价,被我们都称做[8],如图4.4。但在开普勒的认知中,它们是两个完全无关的不同概念。所以,我们不能将此8替换为彼[8]。反过来,在外延的情形中,一段描述最终所框定的那些存在彼此并非隐式地等价,它们就是相同。比较难以理解?我们来看一个例子。考虑集合

图4.4内涵与外延

我们证明过若一个自然数的平方是偶数,那它自己一定也是偶数(断言2.15)。于是不难得到 P Q 包含相同的自然数,是相等的。等一下!要知道,此时我们是在外延的意义下说 P Q 相等。此时 P 中的4就是 Q 中的4, Q 中的8就是 P 中的8,任何关于 P 中16的命题,同样对 Q 中的16成立……它们中的元素并非因某个隐藏着的等价关系而相等,它们就是相同的对象,可以在任意场合随意替换彼此。所以,这也正是几乎所有讲集合论的书的第一条公理都叫 外延公理 的原因:

概念4.20 外延公理 Axiom of Extensionality) 两个集合相等当且仅当它们包含的元素相同。

a :∀ b :(∀ x :( x a x b )↔ a = b

外延公理便是在强行 规定 当我们讨论集合时,一切语境都是外延的,集合描述框定的貌似相同的对象并非隐含地等价,它们就是相同的对象。当然,本书并未囊括外延公理,是因为在其定义中需要等号,但我们没有为谓词逻辑添加等号,而是在集合论中将等号作为定义给出(定义3.17)。

说了这么多,其实不用纠结与害怕,用我们朴素的直觉来区分集合的相等与等价就足够了!集合相等就是它们的元素一模一样,那集合等价做何解呢?某种意义上,在忽略掉元素之间的具体差异后,集合内蕴的性质就只剩下一个了——其元素的“个数”,于是不同集合只要“大小”一样,便在集合意义上是等价的。何谓两个集合“大小一样”?即它们之间有个一一对应 [5]

定义4.21 如果两个集合之间存在一个双射,我们便称它们是 同构的 (isomorphic)。

不难看出“ A B 是同构的”是集合之间的一个等价关系。

作为表达特定意义下的相等,等价关系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忽略元素间无关紧要的差异,即那些在等价关系考虑之外的性质,仅在我们关心的意义下区分它们。

定义4.22 X 是一个集合, 为其上一个等价关系。对任意元素 x X ,其在 下的 等价类 (equivalence class)是由 X 中所有与 x 等价的元素构成的集合

[ x ]:={ a X | a x }

所有 X 中元素等价类的全体构成一个新的集合

称为 X 下的 商集 (quotient set)。

一般我们也将商集读作“ X 模掉(modulo)等价关系 ”。等价类与商集的概念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因为其关乎了抽象最为核心的目的:抹去表象,保留本质。在我们接下来的旅程中,商集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让我们来看个例子。写作此书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正在肆虐,便就用它来举例吧。现在我们想要研究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令 P 为所有中国人构成的集合,这是一个有近14亿元素的庞大有限集。首先,我们想考察性别是否与感染相关,这其实就是构造了等价关系:

a 1 b : a b 性别相同

并考察病毒在集合 P 模掉 1 后的商集上的表现,其只剩下两个元素了:

P / 1 ={[ m ],[ f ]}

其中 m P 为随便一个男性, f P 为随便一个女性。等价类[ m ]和[ f ]都是具有大约7亿个元素的集合,其中包含各行各业的老百姓与王侯将相,但这些身份、地位、职业的差异都被忽略了。在 P / 1 中就两个元素,男性全体和女性全体。

可能研究后发现,病毒不但和性别有关,还和血型有关。于是我们进一步考虑等价关系:

a 2 b : a b 性别相同且血型相同

P 模掉 2 后就有8个元素了:

P / 2 ={[ m A ],[ m B ],[ m AB ],[ m O ],[ f A ],[ f B ],[ f AB ],[ f O ]}

其中 m A ,m B ,m AB ,m O P 为任意4名具有A,B,AB,O型血的男性, f A ,f B ,f AB ,f O 为任意4名具有A,B,AB,O型血的女性。

相信你已经看出来了,等价关系起到了一个 聚类 的作用。它忽略元素间不相关的差异,将被视为等价的元素聚在一起,视为一个整体,也即一个类,并汇总这些类构成商集,如图4.5。

不过这里有一个小问题。上面的例子中, m f 随便 选择的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真的能这么随便吗?如果我换一个男性 m′ ,它们各自的等价类[ m ]与[ m′ ]相同吗?

命题4.23 X 是一个集合, 为其上一个等价关系。对任意元素 a,b X ,若 a b ,则[ a ]=[ b ]。

图4.5商集

这个命题表明,我们可以任意选取等价类中元素来 代表 这个等价类,这个被选出的元素被称做这个等价类的 代表元 (representative)。

命题4.23的证明 我们想要证明两个集合[ a ]和[ b ]相等。取任意 [6] x ∈[ a ],由等价类的定义我们有 x a 。由假设 a b 以及等价关系的传递性我们得到 x b ,于是由[ b ]的定义可知 x ∈[ b ],进而[ a ]⊂[ b ]。反之,由假设 a b 以及等价关系的对称性我们得到 b a ,进而同理得到[ b ]⊂[ a ]。综上可得[ a ]=[ b ]。                    □

代表元的问题解决了,我们可以随便选!不过还有一个小问题,直观上我们按照某些性质聚类一个集合,当然不希望有遗漏和重复,一定要将每一个元素都恰好仅放到某一类中。比如上面按血型聚类的例子其实就有点问题,因为熊猫血的人似乎无法被归到上述任何一类。不过这也没关系,因为他们将自行组成一个新的类。于是问题便来了,我们在数学上定义出的等价关系与商集,能确保这个直观的要求么,即确保任何元素都被且仅被分到了一类吗?

命题4.24 X 是一个集合, 为其上一个等价关系。对任意元素 a X ,存在唯一 x P / ,使得 a x

证明 由等价关系的自反性可知 a ∈[ a ],故存在性得证。令 x,y P / 使得 a x a y ,由命题4.23可知 x = y =[ a ],故唯一性得证。     □

命题4.23的证明用到了等价关系的对称性与传递性,命题4.24用到了自反性。于是我们看到,等价关系定义中的三个性质是缺一不可的,它们恰好充分不多不少,合在一起保证了:

洞察4.25 等价关系描述了对集合元素进行分组聚类的操作,使得任何元素属于且仅属于一类,每一类可随意选取其中元素作为代表元。 Lim/FyxMh+CLS8FeGLagzOzA/9NH2RmX91XUxKyPWmI4OrI0rNmvamIlycJK9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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