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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你说得好有道理

如果“形式”这个概念对你来说是陌生的,那“逻辑”一词想必你再熟悉不过了。吵架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骂对方“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讲逻辑!”一个人数学好似乎也天然与逻辑思维强联系在一起。真是这样吗?这张口闭口的“逻辑”到底是个啥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来仔细审视一下断言2.4即“没有分数的平方等于2”的证明。显然,我们都认同这段证明是成立的,是符合逻辑的。可是真的每一句话都经得住推敲吗?比如证明中有这么一句话:“ m 的平方是一个偶数,那么 m 必然也是一个偶数。”这是为什么呢?你可能会说这不是显然吗!但咱得以理服人呀。好在要证明这个结论并不困难。

断言2.15 如果一个数的平方是偶数,那么这个数肯定也是偶数。

证明 记这个数为 p 。若 p 是奇数,那么可设 p =2 t +1,其中 t 为一个自然数。于是 p 2 =(2 t +1) 2 =4 t 2 +4 t +1显然是奇数,与题设矛盾。故假设不成立, p 一定是偶数。                    □

看起来没毛病吧,这是典型的高中证明题嘛。然而我又要问了,为什么我们可以设 p =2 t +1呢?你可能会立刻回答说:因为 p 是奇数,这正是奇数与偶数的定义呀!没错。可你想过没有,为什么这样子的定义是可行的呢?为什么我定义偶数形如2 t ,奇数形如3 t 2 不可以呢?所以, p 是奇数是可设 p =2 t +1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我们之所以能够谈论奇偶,是因为自然数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使得我们能够将其一分为二并分别命名为奇数与偶数。

断言2.16 对任何自然数 a ,存在一个自然数 t ,使得要么 a =2 t ,要么 a =2 t +1。

证明 显然,0=2×0,故断言对 a =0成立。假设断言对 a = n 成立。若 n =2 t ,则 n +1=2 t +1;若 n =2 t +1,那么 n +1=2 t +1+1=2( t +1),这表明断言对 a = n +1亦成立。由数学归纳法可知该断言对一切自然数成立。                   □

好的,这里用到了所谓 数学归纳法 (mathematical induction)。如果你没听过它也无妨,直观上来看,一个断言对0成立,且对 n 成立能够推出对 n +1成立,那我们一个一个地推,终将推及对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成立,直觉上没问题吧?可是,这又是为什么呢?诚然,对任何一个再大的 有限 数,我们都能在 有限 的步骤与时间内推导出断言对它成立,但凭什么我们能直接说这个断言对所有 无穷 个自然数都同时成立呢?

问题2.17 为什么可以使用数学归纳法?即为何若一个性质对0成立且其对 n 成立可推出其对 n +1亦成立,那么该性质对所有无穷个自然数成立?

先按下不表,我们再来看一下断言2.4的证明。证明的最后我们说道“……矛盾,故假设错误,不存在这样的分数”,这是典型的通过 反证法 (proof by contradiction)来证明。可问题来了,这又是为什么可行呢?

问题2.18 为什么可以使用反证法?即为何若一个断言的否定导出矛盾,则原断言成立?

进而,什么又是“矛盾”呢?在断言2.4的证明中,我们先假设了“ m n 不全都是偶数”,但是推理到最后推出了“ m n 都是偶数”,便说这是一个“矛盾”。

概念2.19 若一个断言与其否定同时成立,则为一个 矛盾 (contradiction)。

我们都知道,“矛盾”一词来源于一个典故。说有个楚国人在卖兵器,吹嘘其盾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后又吹嘘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围观群众中有多事者,问了一句“以予之矛,陷予之盾,何如?”瞬间场面就尴尬了。现在人们用“矛盾”来形容这种不可能同时成立的事情。那么问题来了,凭什么呢?

问题2.20 为什么一个断言与其否定不能同时成立?即为什么不能有矛盾?

还可以继续深究。我们一直只在谈论断言和它的否定,一个断言要么成立要么不成立,非黑即白,没有第三种可能吗?

问题2.21 为什么一个断言要么为真,要么为假,不可能有第三种情况?

你可能会说,这些都是显然的啊!不然呢?这不抬杠吗?!没错,上述问题与概念都是不言自明的,都是我们生而为人与生俱来的,去怀疑它们似乎毫无意义。我们不停地问为什么与凭什么,目的当然不是想去质疑并推翻我们天然的理性与直觉,恰恰相反,我们是想通过参透这些“为什么”来建立一套理论,以把握这些我们天然具有的推理能力,使得我们能够分析、理解甚至 计算 我们的思维,并用这个理论来回答上面的问题,以及 解释 更多我们太过习以为常以至毫不自知的与生俱来的能力。我们如此刨根问底吹毛求疵,只是为了找寻深藏于表象背后的那驱动着其运作的机制,以作为这套理论的基石。而这套理论,便是数学中所谓的 逻辑

概念2.22 数学中, 逻辑 (logic)是对人类演绎推理的形式化。

可这是何必呢?为什么我们要把握、解释、计算我们的思维呢?目的可能有很多,比如从实用的角度来说,对我们思维的抽象与形式化正是现代计算机的理论基础。但我想这还不是最主要的目的,也并非原动力,而是逻辑理论收获的伟大成果。我们试图把握我们的思维,其最主要的目的,是 为了确保我们推理得到的结论是有效、可靠且永恒的 。为什么两千多年前的毕达哥拉斯定理至今仍然成立?并不是因为毕达哥拉斯是名人、是伟人,而是因为那段两千多年前对它的证明如今依旧有效。两千年后它还会有效吗?我不知道,但我相信会的,数学家们也相信会的。我们相信有一种永恒的东西隐藏在那段推理的背后,使得其能够穿越历史的尘埃,免疫时空的混沌,自诞生起便永不失效。那个永恒的东西便是我们正在试图构建的逻辑。它是毫无意义的纯粹形式,基于它得到的结论无关乎任何个体的经验,无关乎时间,无关乎空间,一经存在,永不湮灭

接下来,就让我们怀揣上面那些问题,开始形式化我们的演绎推理!不过这里冒出了两个新短语:“形式化”与“演绎推理”,我们先来简单聊聊它们。 EDBkjG9KWC4Ks1VvMnQOsk+Wbhe175j1Q+kkL9uChk1tSySQWUSnoSOQ6bqrbJ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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