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矿井井下,露天矿采矿场和排废场,电力牵引,选矿厂,主要固定设备。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删除了原规范第八章绕线转子异步电动机转子串电阻传动系统的相关内容,对井下配电电压、保护接地等重要条文做了增加和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邮编: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叶四新 祝 坚 张安林 何建平
冯 强 田 昱 许 涛 彭洪涛
胡腾蛟 张占彪 马立江 王 坚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曾 涛 邵晓刚 李定明 于 旸
孔凡平 赵 南 燕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