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尤瓦尔·赫拉利/著
林俊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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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
Extracts from Sapiens copyright © Yuval Noah Harari 2011
Extracts from Homo Deus copyright © Yuval Noah Harari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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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iens was first published in Great Britain by Harvill Secker in 2014
Homo Deus was first published in Great Britain by Harvill Secker i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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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cent of Money
1519年,墨西哥原本还是个遗世独立的人类社会,但来自西班牙的殖民者荷南·科尔特斯一行人大举入侵。这里的人自称阿兹特克人,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些外来的西班牙人看到某种黄色金属就眼睛为之一亮,心心念念,三句不离。阿兹特克人也不是不懂黄金。黄金色泽美丽,又容易加工,所以被他们常用来制作首饰和雕像。阿兹特克人偶尔也用金粉来交易,但一般想买东西的时候,通常还是用可可豆或布料来付账。所以,看到西班牙人对黄金如此痴迷,他们实在是一头雾水。毕竟,黄金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织,想当作工具或武器,质地又太软,究竟为什么西班牙人为之如此疯狂?面对当地人的疑惑,科尔特斯表示:“我们这群人有种心病,只有金子能医。”
对于这些西班牙人所来自的亚非世界来说,对黄金的痴迷还确实是种流行病。就算是最针锋相对的死敌,都同样贪恋着这种无用的黄色金属。在入侵墨西哥的3个世纪前,科尔特斯一行人的祖先曾对伊比利亚半岛和北非的穆斯林王国发动了一场血腥的宗教战争。基督和安拉的子民互相残杀,死亡数以千计,田野和果园满目疮痍,繁华的城市成了余烬中的废墟。而据说,这一切都是为了荣耀基督或是安拉。
随着基督徒逐渐占了上风,他们宣吿胜利的方式不只是摧毁清真寺而盖起教堂,还发行了新的金币银币,上面印有十字架符号,也标注着感谢主帮他们打倒异教徒。然而,除了新货币之外,这些胜利的基督徒还铸造了另一种方形硬币,称为“米拉雷斯”(millares),上面的信息稍有不同,用阿拉伯文写着:“安拉是唯一的真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但这可是基督徒征服者所铸!)甚至在南法,天主教位于莫吉奥和阿格德的主教也发行了当地流行的穆斯林硬币,虽然这些教徒敬畏上帝,但用起这些钱来可没有半点儿的心理障碍。
而对另一边的人而言,自然也是同样宽容大方。在北非的穆斯林商人也用基督教的硬币,例如意大利佛罗伦萨发行的弗罗林,威尼斯发行的达克特,以及那不勒斯发行的吉里亚托。就算是那些高喊要发动圣战、打倒异教基督徒的穆斯林统治者,收税的时候也还是十分乐意收到印着耶稣和圣母马利亚的硬币。
狩猎采集者完全没有金钱货币的概念。每个部落自给自足,不管是从肉类到药品、还是从鞋子到巫术,有需要就自己去猎,自己去采,自己去做。虽然不同的部落成员可能有不同的专长,但他们用人情和义务组成经济体系,分享着种种产品和服务。比如拿一块肉虽然不用付钱,但以后还是得有像是免费治病之类的对等回馈。每个部落都是独立的经济体;只有少数当地无法取得的稀有物品(例如贝壳、颜料、黑曜石),才得从陌生人那里取得。而且通常可以用简单的以物易物处理:“我们把这些漂亮的贝壳给你们,你们就把上好的燧石给我们。”
农业革命一开始,情况并没有多大改变。大多数人的生活形态仍然是小而紧密的社群,一如狩猎采集的部落,每个村都是自给自足的经济体,靠的就是互相帮忙、互通人情,再加上一点点与外界的以物易物交易。可能有某位村民特别擅长做鞋,某位又特别懂得治病,所以村民都知道没鞋穿或不舒服的时候该找谁。只不过,各个村庄的经济规模都太小,所以还养不起专职的鞋匠或医生。
等到城市和王国兴起,交通基础设施改善,终于带来了专业化的新契机。人口稠密的城市开始能够养活专业工作者,除了鞋匠、医生,还能有木匠、牧师、战士、律师等等。有些村庄开始因为美酒、质量佳的橄榄油或是精致的陶器而闻名,他们也开始发现只要专精此道,再与其他村庄交换货品,就足以让他们生活无虞。这太有道理了。本来各地的气候和土壤就不同,如果自家后院酿出的酒就是粗劣平庸,而从其他地方买来的酒更香醇顺滑,何乐而不为?而自家后院的黏土如果能做出更坚硬、更美丽的陶盆,就能拿它来交易。而且,还能养出专职的酿酒师和陶艺家,医生和律师更不在话下,他们能够不断磨炼专业知识,最后就能造福全人类。但随着专业化,也出现了一个问题:各种不同专家制作的货品,究竟该怎么交易?
如果今天是一大批陌生人聚在一起要合作,光靠人情义务的经济制度就再也行不通。给兄弟姐妹或是邻居帮帮忙当然没问题,但如果是个外国人,就算这次帮了他,但可能再也见不到面,也就得不到回报。面对这种情形,一种做法是回到以物易物。只不过,这只有在货品数量有限的时候比较有效,而无法成为复杂经济制度的基础。
为了要说明以物易物的局限性,我们假设你住在某个山上,这是附近最适合种苹果的地方,种出的苹果又脆又甜、无人能比。你整天都在果园里辛苦工作,鞋子都穿破了。于是,你把驴套上驴车,前往河边的市集。邻居说市集南边有个鞋匠,上次跟他换的鞋真是坚固耐穿,足足穿了一年多才坏。于是你找到了这位鞋匠的店面,告诉他,想用苹果跟他换双鞋。
但鞋匠这时面露难色。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收多少苹果。每天他都会有几十个客人找上门,有人带的是几麻袋的苹果,有人带的是小麦、山羊或布匹,而且质量高下不一,并不稳定。甚至有些人说自己能换的是帮他向国王说情或是帮他治治背痛。上次鞋匠用鞋换苹果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了,当时是三袋苹果换一双鞋,还是四袋?他都快忘了。不过仔细一想,上次那些苹果是种在专产酸苹果的山谷,而这次的可是种在绝佳的山上啊。还有,上次那些苹果换的是一双小的女鞋,但这家伙要的可是双大男人穿的靴子呢。此外,最近几个星期附近的羊都病倒了,能用的羊皮越来越少。皮匠说,现在想要一样数量的皮革,得拿两倍的鞋子来换。这是不是也该列入考虑?
在以物易物的经济里,不管是鞋匠还是种苹果的,每天都得搞清楚几十种商品的相对价格。如果市场上有100种不同的商品,把汇率列出来就足足有洋洋洒洒的4950条。如果市场上有1000种不同的商品,汇率更足足有499500条!这怎么可能记得起来?
而且这还不算最糟的。就算真让人算出了几袋苹果值一双鞋,以物易物还不一定成功。毕竟,想要交易也得双方合意。如果现在鞋匠不想吃苹果,而正忙着找人帮忙打离婚官司,该怎么办?确实,种苹果的可以找个喜欢吃苹果的律师,达成一桩三方交易。但如果律师也吃够苹果了,现在该剪头发了,又要怎么办?
某些社会的解决方式,就是建立起集中的以物易物系统,分别从各个专业的农夫和制造商那里取得产品,再统一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上。这种社会规模最大、名声最著的就是苏联。原本声称要让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但结果是“各尽所能的最小值、各抢所需的最大值”。其他地方也曾经有些比较中庸,结果也比较成功的试行制度,像是印加帝国便是一例。然而,大多数社会都是用一种更简单的方法,在各个专家之间建立连接:他们发明了“钱”的概念。
曾经在许多地方、许多时间点,人类都曾发明过钱的概念。这需要的不是什么科技上的突破,而是想法上的革新。可以说是人们又创造了另一个存在于主体间的概念,只存在于人们共同的想象之中。
这里说的钱指的是概念,而不只是硬币或钞票。不论任何物品,只要是人类愿意使用、能够有系统地代表其他物品的价值,以作为物品或服务交换之用,就可以说是符合了钱的概念。钱让我们能够快速、方便地比较不同事物的价值(例如苹果、鞋子甚至离婚这件事),让我们能够轻松交换这些事物,也让我们容易累积财富。钱的类型很多。我们最熟悉的是硬币,这就是种标准化、上面印了文字或图像的金属。但早在硬币发明之前,钱的概念就已存在,许多文化都曾以其他物品作为钱来使用,包括贝壳、牛角、兽皮、盐、谷物、珠子、布料以及欠条。大约4000年前,整个非洲、南亚、东亚和大洋洲都是用贝壳来交易。就算到了20世纪初,英属乌干达还是能用贝壳来缴税!
至于在现代监狱和战俘营里,常常是用香烟来当作钱。在里面,就算你不抽烟,也会愿意接受别人用香烟来付账或是计算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价值。一位纳粹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幸存者就描述过集中营里如何用香烟当作货币:“营里有自己的货币,而且没有人觉得不合理:香烟。所有东西都用香烟来计价……‘正常’的时候(也就是大家进毒气室的频率稳定的时候),一条面包是12支香烟,一包300克的人造黄油是30支,一只表值80到200支,一升的酒可得花上400支!”
事实上,就算是现在,大部分的钱也不是以硬币或钞票的方式存在。全球金钱总和为60兆美元,但所有硬币和钞票的金额加起来还不到6兆美元。换句话说,所有的钱有超过九成(超过50兆美元!)都只是显示在计算机上的数字而已。正因如此,大多数的商业交易其实只是把某台计算机里的电子数据搬到另一台去,而完全没有任何实体金钱的交换。大概只有逃犯要买房子的时候,才会提着一大皮箱的钱出现。而只要大家都愿意接受电子数据交易,就会比闪亮的硬币或簇新的钞票更方便,不仅更轻、更易携带,还更容易记录留存。
岀现了复杂的商业系统之后,金钱的概念更是不可或缺。有了金钱的概念,鞋匠只要记得哪种鞋开价多少,不用一一记住鞋子换成苹果或山羊之间的汇率。而且,因为金钱人人都想要,所以苹果达人也不用再去一一询问最近哪个鞋匠想吃苹果。或许,“人人都想要”正是金钱最基本的特性。人人都想要钱,是因为其他人也都想要钱,所以有钱就几乎可以换到所有东西。鞋匠之所以永远都乐意收钱,是因为不管他当时想要什么(苹果、山羊或是离婚),只要有钱几乎都换得到。
于是,金钱就成了共通的交易媒介,几乎任何东西之间都能完成交换。于是,志愿军人退伍的时候,拿着退职金去上大学,可以说就是用体力来换脑力。而男爵出售土地城堡来养活家臣手下,就是用财产来换忠诚。医师拿病人看病的钱来聘任律师(或是贿赂法官),就是用健康来换正义。甚至像是15世纪的妓女,她们先和男人上床取得报酬,再用钱来买天主教教会的赎罪券,就是用性来换取救赎。
理想的金钱类型不只能用来交换物品,还能用来累积财富。各种贵重的事物当中,有的根本无法储存(像是时间或美貌),有的只能储存一段很短的时间(像是草莓),也有的虽然能久放,但却得占用大量空间,或是需要昂贵的设备和照顾。举例来说,谷类虽然可以保存多年,但需要有大型的谷仓,还得小心防鼠、防毒、防水、防火、防贼。而有了钱之后,不管用的是钞票、计算机数据还是贝壳,都能解决这些问题。像是贝壳,既不会腐烂,老鼠啃不太动,不怕火烧,而且也小到可以轻松锁在保险箱里。
然而,有了财富之后不只要储存累积,更要能用得愉快,所以往往需要从一地带到另一地。某些形式的财富(如房地产)完全无法带到另一个地方,而像是小麦和稻米之类的产品,运送也很困难。想象一下,如果有个富有的农民,住在一个没有金钱概念的国家,正打算搬到另一个远方省份。他的财富主要就是房子和农地,不过这要怎么带得走?就算把地全换成了好几吨的稻米,想要带走不但十分笨重,很可能还得为此付出很大代价。有了金钱概念,就能解决这些问题。农民可以把一大片土地换成一袋贝壳,这下不管到哪里都能方便携带。
正因为有了金钱概念,财富的转换、储存和运送都变得更容易也更便宜,后来才能发展出复杂的商业网络以及蓬勃的市场经济。要是没有钱,市场和商业网络的规模、活力和复杂程度都必然相当有限。
不管是贝壳还是美元,它们的价值只存在于我们共同的想象之中。光是它们的化学结构、颜色或是形状,并无法带来那些价值。换句话说,金钱并不是物质上的现实,而只是心理上的想象。所以,金钱的运作就是要把前者转变为后者。不过,究竟为什么这能成功?原本有的是一大片肥沃的稻田,为什么会有人愿意换成一小把根本没用的贝壳?为什么有人会愿意辛苦地煎汉堡排、拉保险或是帮忙照顾三个精力过剩的小孩,只为了换来几张彩色的纸?
人们之所以愿意如此,正是因为他们接受了这个集体的想象。“信任”正是所有金钱形式最基本的原料。如果有个富裕的农民卖掉房舍田产换来一袋贝壳,还带着这袋贝壳前往远地的省份,那是因为他相信抵达之后,其他人会愿意用稻米、房屋和田地和他交换这些贝壳。所以,可以说金钱就是一种相互信任的系统,而且还不是随随便便的某种系统: 金钱正是有史以来最普遍也最有效的互信系统。
在这种信任的背后,有着非常复杂而长期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网络。为什么我会相信贝壳、金币或美元钞票?原因就在于:我的邻居都信。正因为我的邻居都信,所以我也信。而我们都信的原因在于我们的国王也信,要求我们用这些东西来缴税;还有我们的牧师也信,要求我们用这些东西来缴什一税 。拿一张一美元的钞票仔细瞧瞧,我们会发现这只是一张色彩丰富的纸,一面有美国财政部长的签名,另一面则写着“我们信神”。我们之所以愿意接受以美元付款,正是因为我们相信神,也相信美国财政部长。正因为“信任”这件事如此关键,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什么金融体系会与政治、社会和意识体系如此紧密相连,为什么金融危机往往是由政治发展引发,以及为什么光是股票交易商某个早上的感觉就能影响股市的涨跌。
最早发明钱的时候,人们还没有这种信任,所以要当作钱的事物本身就得有实际的价值。史上最早的金钱制度是苏美尔人的“麦元”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麦元制度出现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3000年,与文字出现的时间地点正好相同。前面提过,文字的出现是为了因应行政活动的日益频繁,而麦元的出现则是为了因应经济活动的日渐活络。
所谓的麦元其实就是大麦,将固定量的大麦谷粒作为通用单位,用来衡量和交换其他各种货物和服务。当时最普遍的单位是“席拉”,约等于一升。当时大量生产了一席拉标准容量的碗,每当人民要买卖东西的时候,就能很方便地量出所需要的大麦数量。另外,薪水也是以席拉为单位用大麦来支付。每名男工一个月可以赚60席拉。而女工则赚30席拉。至于领班则可领到1200~5000席拉。当然,就算是最能吃的领班,一个月也吃不了5000升的大麦,但多余的大麦就能用来购买其他商品,像是油、山羊、奴隶还有除了大麦以外的食物。
虽然大麦本身也具有价值,但还是很难说服今天的民众将大麦视为货币,而不只是另一种商品。要解释这点,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扛着一麻袋的大麦到附近的卖场,说你想买件衬衫或者比萨,会发生什么事。店家很可能马上就大叫保安赶人了。尽管如此,以大麦来当作第一种货币建立信任关系,还算是个简单合理的选择,毕竟再怎样大麦也还是有它生物学上的价值:人类可以吃。但另一方面,讲到储存和运送,大麦就还是有其局限性。金钱货币史上真正的突破,就是人类终于开始相信某些货币形式,虽然它们本身没什么固有价值,却能方便储存与运送。这样的金钱制度,大约出现于公元前2500年的美索不达米亚:银舍客勒制度。
舍客勒并不是某种货币,而是指“8.33克的银子”。《汉谟拉比法典》曾提过,如果某个上等人杀了一个女奴,就要赔偿20舍客勒的银子,这里指的就是大约166克的银子,而不是20个某种银币。《圣经·旧约》的金钱交易多半用的也是银子,而不是硬币。例如约瑟的哥哥把约瑟卖给以实玛利人的时候,价钱就是20舍客勒或说166克的银子。(与女奴的命一样便宜,毕竟当时约瑟也只是个孩子。)
但与先前的麦元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银舍客勒本身并没有什么实用价值。银子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穿,质地也太软,无法做成什么有用的工具(如果做成犁或是剑,简直就像用铝箔做的一样脆弱)。真正要用的时候,白银和黄金只会做成首饰、皇冠以及各种象征地位的物品;换言之,都是在特定文化里社会地位高的人所拥有的奢侈品。它们的价值完全只是因为文化赋予而来。
为贵金属定出重量单位的做法最终催生出了硬币。大约在公元前640年,土耳其西部吕底亚(Lydia)王国的国王阿耶特斯(Alyattes)铸造岀史上第一批硬币。这些硬币使用金或银的材质,有标准重量,并且刻有识别印记。印记有两种意义:第一,印记指出硬币里含有多少贵金属。第二,印记能证明发行者的权威,进而确保硬币成分。几乎所有现在的硬币,都可以说是吕底亚硬币的后代子孙。
过去的金锭银锭没有任何印记,有印记的硬币相较之下有两大优点。第一,锭状金属每次交易都得重新称重。第二,光是称重还不够。鞋匠要怎么才知道客人拿来买鞋的银锭货真价实,而不是一块铅上涂了一层薄薄的银?硬币就能解决这些问题。一旦印上印记,就确认了硬币的价值,所以鞋匠的收银台上就不用再另外放台秤了。更重要的是,硬币上的印记代表着某些政治权力,能够确保硬币的价值。
虽然这些硬币上的印记大小和形状曾多次调整,但重点信息从来未曾改变:“我,伟大的国王某某某保证,这个扁扁圆圆的金属含有5克黄金,不多也不少。若有人胆敢伪造此币,即为伪造本王签章,有辱本王名声,此等罪孽,必处极刑。”正因如此,铸造伪币的罪行一直比其他诈欺行为判得更重。因为造伪币不只是单纯的欺诈,更是对主权的挑战,直接冒犯了国王的权力、特权和他本人。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冒犯君主”,通常会经过一阵凌虐惩罚,最后处死。只要人民相信国王的权威和人格,就会相信他所发行的硬币。像是古罗马的迪纳厄斯银币,印有古罗马皇帝的名字和图像,而正因为民众相信皇帝的权威和人格,就算是未曾谋面的陌生人,也不会怀疑这枚银币的价值。
与此相对的是,皇帝的权力也得靠迪纳厄斯银币来建立与维持。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古罗马帝国没有硬币,每次收税或支薪都得处理一堆的大麦小麦,会是多困难的事情。如果得在叙利亚收集一堆大麦作为税收,运到古罗马的国库里,再运到英格兰去支付给各个军团,根本是件不可能的任务。除此之外,如果只有古罗马居民接受这些硬币,但高卢人、希腊人、埃及人和叙利亚人还是用贝壳、象牙珠或布匹来计价,整个系统制度也绝对无法成功。
古罗马的硬币广受信任,甚至在帝国以外,大家收集迪纳厄斯银币也是毫不手软。在公元1世纪,甚至连印度市场也愿意接受古罗马硬币,但最近的古罗马军团可还有数千公里之遥。印度人十分信任迪纳厄斯银币和上面的皇帝图像,所以等到当地领主铸造硬币的时候,他们不仅模仿迪纳厄斯银币的外形,甚至连古罗马帝国皇帝的肖像也依样画葫芦!“迪纳厄斯”当时也成了硬币的通称。穆斯林的哈里发把这个名称再阿拉伯语化,发行了“第纳尔”货币。直到现在,像是约旦、伊拉克、塞尔维亚、马其顿、突尼斯等国,还是以第纳尔作为货币的正式名称。
吕底亚王国式的硬币从地中海传到印度洋,而与此同时,中国发展出了另一种略有不同的金钱制度,用的是铜币和没有印记的金银元宝。然而,两种金钱制度还是有相当的共通性(特别是都以黄金和白银为基础),中国与吕底亚王国也建立起密切的金融和商业关系。于是,穆斯林和欧洲商人及征服者就这样逐渐将吕底亚金钱系统和这则“黄金福音”传到了地球上的每个角落。到了现代晚期,全世界已经成了单一的金钱货币区,起初用黄金和白银,后来再转变成少数几种有公信力的货币,如英镑和美元。
出现了跨国家、跨文化的货币区之后,整个亚非世界统一的基础也得到了保障,最后让全球都成了单一经济和政治领域。虽然各地的人们还是继续讲着不同的语言,服从不同的统治者,敬拜不同的神灵,但都信服着同样的黄金白银、金币银币。要不是大家有这项共同的信念,全球贸易网络几乎绝无可能成真。西班牙征服者于16世纪在美洲发现黄金和白银,让欧洲商人能够到东亚购买丝绸、瓷器和香料,同时促进了欧洲和东亚的经济发展。这些黄金和白银产自墨西哥和安第斯山脉,离开欧洲人之手就进了中国丝绸商和瓷器商的口袋。如果中国人没有患上像科尔特斯一行人同样的“心病”,拒绝欧洲人用黄金和白银付账,情况会是如何?
中国人、印度人、阿拉伯人和西班牙人分属不同文化,在大部分事情上意见相左,但究竟为什么大家都同样相信黄金有价?为什么不是西班牙人相信黄金,阿拉伯人相信大麦,印度人相信贝壳,中国人相信丝绸?经济学家已经提出现成的答案。在贸易连接两个区域的时候,只要是能够运送的货品,就会受到供需力量的影响,让价格达到平衡。让我们用一个假设来解释。假设在印度与地中海地区首次开始贸易的时候,印度人对黄金兴趣寥寥,所以黄金几乎一文不值。但在地中海,黄金却是个人人垂涎的地位象征,价值高昂。接下来会有什么情况?
往来于印度和地中海之间的商人,开始注意到黄金的价差,于是在印度便宜购入黄金,再回到地中海高价出售。于是,印度市场上的黄金需求暴增,价格跟着水涨船高。与此同时,在地中海黄金供给大量增加,价格因此下降。不用多久,黄金在印度和地中海的价格就相去无几。正因为地中海人相信黄金有价,印度人也开始跟着相信。就算黄金对印度人来说仍然没有实际用途,光是因为地中海人重视黄金,就足以让印度人跟着重视起来。
以此类推,就算有些人是我们憎恶、讨厌、嘲笑的对象,如果他们相信贝壳、美元或电子数据的价值,就足以让我们也跟着相信这些事物有价值。所以,就算是在宗教上水火不容的基督徒和穆斯林,也可以在金钱制度上达成同样的信仰。原因就在于宗教信仰的重点是自己相信,但金钱信仰的重点是“别人相信”。
千百年来,哲学家、思想家和宗教人物都对钱嗤之以鼻,称钱为万恶的根源。但就算真是如此,钱同时也是人类最能接受的东西。比起语言、法律、文化、宗教和社会习俗,钱的心胸更为开阔。所有人类创造的信念系统之中,只有金钱能够跨越几乎所有文化鸿沟,不会因为宗教、性别、种族、年龄或性取向差异而有所歧视。也多亏有了金钱制度,才让人就算互不相识、不清楚对方人品,也能携手合作。
金钱制度有两大原则:
1.万物可换:钱就像是炼金术,可以让你把土地转为手下的忠诚,把正义转为健康,把暴力转为知识。
2.万众相信:有了金钱作为媒介,任何两个人都能合作各种计划。
就是因为这两大原则,让数百万的陌生人能够合作各种贸易和产业。然而,这些看似无害的原则还是有黑暗的一面。如果一切都能换成金钱,而大家相信的又是不具名的硬币和贝壳,就可能伤害当地传统、亲密关系和人的价值,让冷酷无情的供需法则取而代之。
一直以来,人类社会和家庭的维系靠的是“无价之宝”,像是荣誉、忠诚、道德和爱。但这些都不会被放上市场,也不应用金钱衡量。就算市场开出天价,有些事情就是不该做。像是父母绝不该贩子为奴,虔诚的基督徒绝不该犯下那些滔天大罪,忠诚的骑士绝不该背叛主人,而部落先祖留下的土地也绝不该落入外国人手中。
然而,金钱一直试图打破这些限制,就像是水不断渗入大坝的裂缝。有些父母最后还是把几个孩子卖给贩子,这样才能养活其他孩子。有些虔诚的基督徒杀人、偷窃、欺诈,再用这些赃钱向教堂购买救赎。想大展身手的骑士把自己的忠诚卖给了出价最高的领主,再用这笔钱来购买自己跟班的忠诚。部落的土地被卖给来自世界另一边的外国人,好买到进入全球经济的门票。
金钱还有更黑暗的一面。虽然金钱能建立起陌生人之间共通的信任,但人们信任的不是人类、社群或某些神圣的价值观,而只是金钱本身以及背后那套没有人性的系统。我们不信任陌生人,但我们现在也不信任隔壁的邻居,而只是信任他们手上的钱。没钱,就没有信任。等到钱渗透冲垮了社会、宗教和国家所筑成的大坝,世界就成了巨大而无情的市场。
于是,人类的经济史就像跳着微妙的舞步。我们用金钱来促进与陌生人的合作,但又害怕这会破坏人类的价值和亲密的关系。一方面,我们也想打破那些限制金钱和商业流动的社会大坝;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断筑起新的大坝,希望保护社会、宗教和环境免受市场力量的奴役。
现在常有人说市场力量终会获胜,而无论是国王、宗教或社会,它们建起的大坝终将不敌金钱的狂潮。但这是天真的说法。一直以来,总有勇猛的战士、狂热的宗教分子、关心政治的人物多次打倒了工于心计的商人,甚至是让整个经济重新洗牌。所以,说到人类终将统一,绝不只是纯粹经济的过程。想知道原本成千上万的独立文化是如何逐渐相连、形成今天的地球村,虽然黄金和白银影响深远,但也别低估了刀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