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主人死了,我又孤身一人,不得不找个新的谋生之所。这时候,我可能有一点——仅仅是一点——神经紧张。我承认我的脸色不是太好,而且瘦削、憔悴、眼窝深陷,像个熬长夜的保姆,劳累过度的仆人,或者一个欠债而无家可归的人。然而,我倒没有欠债,也不是太穷;尽管马奇蒙特小姐没来得及施恩于我,像最后一个晚上她亲口许诺的那样,但葬礼以后,她的堂兄弟还是如数付清了我的工钱。这个继承人一脸的贪婪相,长着个皱巴巴的鼻子,脸盘瘦削。这个人,真的,很久以后我听说他原来是个十足的守财奴:与他那乐善好施的堂姐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穷苦人回忆起来至今还对她称颂备至,而他只是她的烘托。这笔工钱的所有者这时有了十五镑的财富,健康状况虽然疲惫不堪,但并没有垮下来。精神也处在类似的状况中。与许多人相比较,我仍有可能被认为处在值得羡慕的地位。然而,这种处境同时又是尴尬的。因为有一天我已敏感地意识到,下星期的同一天,我必须离开目前的住所,而另外一个住所在哪里,尚不得而知。
就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中,作为最后也是唯一的去处,我去找我们家的一位老用人,想听听她的意见。她做过我的保姆,如今是离马奇蒙特小姐家不远的一幢大宅院的女管家。我与她一起度过了几个钟头,她安慰我,但不知道如何给我出主意。我心里依然一片漆黑,大约黄昏时我离开了她:前面还要走两英里 地;这是一个晴朗而寒冷的夜晚。尽管我孤苦无依、贫困交加、茫然不知所措,但我那颗充满青春活力、尚未度过二十三个寒暑的心脏,仍然轻快地,并不虚弱地跳动着。并不虚弱,这我可以肯定,否则当我走在那条穿过寂静的田野的,四周既没有村庄也没有农庄或农舍的偏僻的道路时,我会发抖的。我还会因没有月光而退缩,因为当时我只能借着星斗的指引,在阴暗的小路上行走。我还会因那天晚上出现的罕见的神秘天象——北斗星光而变得更加畏怯心寒。然而,这位庄严的外来客并不能使我产生恐惧。它似乎带来了一种新的力量。随着刺骨的微风拂过路面,我吸进了一股活力。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心头,我的意志已经坚强到足够接受它。
“离开这片旷野,”一个声音冲着我说,“从这里出走。”
“去什么地方呢?”我问自己。
我的目光没有投向太远的地方。从这个位于英国中部的平坦而富庶的乡村教区凝视外界,我的心灵观照了肉眼从未见过的一个地方:我看见了伦敦。
第二天,我回到那所宅院,要求再见见女管家,我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她。
巴雷特太太是个严肃而明达的女人,她见过的世面并不比我多。尽管如此,她并没有指责我失去了理智,事实上,我表现得十分沉着冷静,我的神态一直以来与我身上的灰色粗呢斗篷和头巾一样冷静自若。凭了这种冷静的姿态,我能够顺利地实现自己的目标,甚至获得他人的认同。如果我表现出激动与不安的神态,我在某些人的心目中肯定会留下空想家和狂热者的印象。
女管家一边剥着做果酱用的橘子皮,一边慢条斯理地帮我分析困难,这时,一个孩子跑过窗口,蹦蹦跳跳进了屋子。那是一个漂亮的孩子,他跳着笑着来到我跟前,我于是把他抱上膝盖——我们并不陌生(实际上,我与他的母亲也不陌生,她是这户人家一位已婚的年轻女儿)。尽管如今我们的社会地位不同,但这个孩子的母亲和我曾经是校友,当时我是个十岁的女孩,而她是个十六岁的少女。我记得她——人长得很美,但不聪明——班级比我低。
我正在欣赏那男孩一双漂亮的眼睛,这时,他的母亲,年轻的莱格夫人走了进来。过去那个和气、清秀,但缺乏智慧的女孩,如今变成了多么漂亮、多么温柔的一位少妇了啊!妻子与母亲的身份已使她大大变样,就像我曾经看见那些前程不如她美好的人也因身份改变而发生巨变一样。她已经把我给忘了。我也一样发生了变化,不过,我担心,不是变得更好。我无意让她记起我。我何必要那样做呢?她是来叫她的儿子陪她一块儿散步去的,她的身后跟着个保姆,手里抱着一个婴儿。我只想说一件小事,因为在她与保姆说话时,莱格太太讲的是法语(很糟糕的法语,顺便提一下,那难听的口音已积习难改,不由得令我又回忆起学生时代)。我发现那个保姆是个外国人。小男孩也在滔滔不绝地用法语说话。这一班人走开以后,巴雷特太太议论说,她年轻的女主人两年前去欧洲大陆旅行,回国时就带来了那个外国保姆。她的待遇优越得像个家庭女教师,她其实无事可干,只要抱孩子出去散散步,与查理少爷说说法语就行。“而且,”巴雷特太太补充说,“她说在国外的家庭里有许多英国妇女,像她一样受到良好的待遇。”
我脑子里储存下这条偶然得来的信息,就像细心的家庭主妇储存看上去毫无价值的破布条一样,她的有先见之明的头脑预料这些东西说不定哪一天就派得上用场。在我离开我朋友以前,她给了我城里一家有名望的旧式旅店的地址,她说,我的叔伯们过去经常去这家旅店。
在去伦敦的途中,我冒的风险和表现出的进取心可能比读者想象的要少。实际上,全程只有五十英里。我的资财不但足以保证我到达那里,住上几天,而且还能保证我返回——万一我找不到留下的理由的话。我把这次旅行看作一次短暂的假期,以便让厌倦劳作的身体放松一下,而不是一次生死攸关的冒险。适度地估计你所做的一切是极其重要的:它能使你身心宁静,而想入非非则只会使身心同时发热发狂。
五十英里在当时是一天的旅程(因为我谈的是过去的年代。我的头发在经历了时间的侵蚀后,最近终于变白了,戴上顶白帽子,就像白雪之下又盖着一层白雪)。在二月一个阴雨连绵的夜晚,大约九点钟,我到达了伦敦。
我知道,我的读者不是那种会因我精心复制那充满诗意的最初印象就对我感激涕零的人。这倒也好,因为我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那个兴致。我是在一个黑暗而寒峭的下雨的深夜到达巴比伦 和那片广袤之野的,地域辽阔和人地生疏最大限度地考验着我的清晰的思想力和坚定的自制力,这点才能还是大自然赋予我的,其他更其辉煌的才能我并不具备。
当我下了四轮马车,车夫和等待在周围的人的谈话在我听来就像外语一样怪里怪气。过去我从没有听说过英语被分割得如此支离破碎。然而,就限于让人将我和皮箱安全运到我记得地址的那家旧式旅店这一点上,我总算听懂了人家的话,也让人家理解了我。我这次出走看来是多么困难,多么压抑,多么困惑啊!初次到伦敦;初次住旅店;因旅行而疲乏不堪;因黑暗而心烦意乱;因寒冷而浑身麻木;既没有经验,也没有人指点我如何行动——然而,非行动不可。
我只能听凭常识来应付眼前的问题。然而,这常识也像我的其他官能一样冻僵了,迷惑了,只有在无情的需要驱使下,它才会断断续续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就在这样的驱使下,它付清了搬运工的工钱,考虑到局面的险恶,我不能过分地责备它上了大当;它向侍者要了个房间;它怯生生地招呼旅馆的侍女;更有甚者,尽管它没有完全被征服,但还是容忍了那位年轻女子走过来时所表现的那种极其傲慢的态度。
我记得这个旅馆侍女是个漂亮而机灵的城市人物的典型。她的紧身胸衣、帽子和衣服是那么整洁——我真不知道这一切是怎样制作出来的。她说话既装腔作势又油嘴滑舌,那腔调似乎在居高临下地训斥我;她炫耀自己整洁的服饰,分明是对我的一身乡下装扮大加嘲讽。
“哦,反正没有办法,”我想,“这地方是新的,这环境也是新的,但我以后会好起来的。”
我对那个高傲的小侍女保持一种冷静态度,随后对那个貌如牧师,穿着黑外套、戴着白领饰的男侍者也采取同样的态度,不久以后,他们对我也颇有礼貌了。我相信一开始他们是把我当成了用人。但过了一会儿,他们便改变了看法,对我的态度变得暧昧起来,游移在恩赐与殷勤之间。
我的心情一直很好,直到我吃了些东西,烤火暖和了身子,然后把自己独自关进房里;当我坐在床上,头和双手枕着枕头时,一种可怕的郁闷感压倒了我。从我的处境中好像突然间冒出了个恶魔,它站在那里,显得反常、孤独和绝望。在偌大一个伦敦城里,我孤零零地要干什么呢?明天我应该做点什么事?我的生活有什么指望?我在世上有没有朋友?我从哪里来的?我要上哪儿去?我应该怎么办?
我的泪水滚滚而出,浸湿了枕头、双手和头发。哭过后便是一段时间的苦苦思索。我并不后悔已经迈出这一步,并不希望退缩回去。一个强有力的、模糊的信念是:前进总比后退好,而且我能够前进——尽管道路崎岖艰难,但到时候路总会有的——这一想法完全占了上风。由于它的影响,其他一切杂念都平静下来,最后我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做祈祷,然后上床睡觉。我刚刚熄灭了蜡烛躺下,一阵低沉而有力的声音划破夜空。最初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声音,但它连续响了十二下,当那最后一下洪亮而颤抖的钟声响过时,我对自己说:“我躺在圣保罗教堂的阴影里。”
(陈才宇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