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奉基督教的欧洲,精神世界的统治者凌驾于现实世界的统治者之上。国王需为教皇屈膝。教皇制度下权力的来源,并非其小规模的军队以及军事联盟,而是其庞大的由司铎和僧侣组成的官僚系统。《圣经》经文的力量嬗变为神职人员的话语权。大概是16世纪时,英格兰的上层阶级开始意识到,如果他们想继续其统治,就不能仅仅依靠军事上的骁勇,而是需要开发自己的思想。于是,他们把儿子们送进中学和大学——温彻斯特和伊顿、牛津和剑桥——那些曾经为下等阶级的男孩提供教育,使其得以在教会供职的场所。在这些机构中,年轻的绅士学习着似乎与统治国家毫不相关的神学和古典哲学。那些贵族和名流真正渴求的——或许他们并不自知——是后来被称为“思想的奥秘”的财富。 [14]
这种“奥秘”延续至今并被进一步深化。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仅是社会更为复杂化,还在于社会更为科技化,即越来越依赖于分析和科学的理性。意指不为一般人所知的“奥秘”一词用在这里是很恰当的,因为思想的力量和威望很少为大众熟知,尤其是在民主和平民化的美国。当然,事实并非向来如此。在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南部,种植园主自视具有思想上的品质,而其奴隶则没有。对于种植园主而言,这是“头脑”与“身体”的区别;“头脑”注定去统治,“身体”注定要服从,这一观点也是毋庸置疑的。在工厂中,人们仍习惯把工人称作“人手”。在经历快速工业化的19世纪美国,废奴运动领袖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博士(Frederick Douglass)曾指出,黑人应在机器作坊进行训练以及在科技大学进行学习,以便日后成为有用的“人手”。在今天看来,道格拉斯的言论过于温和,不足以激发那些曾为奴隶的黑人的自尊,进而改善其处境,他们的潜能仍然局限于“身体”而非“头脑”的范畴。 [15]
与欧洲不同,美国被认为是反智的,薪酬体制的不均衡便是证据。职业运动员的收入往往比大多数有成就的教授要高。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职业运动员亦是娱乐大众的人——他们的工作是去取悦其客户和金主。使命感更强的教授并不去“娱人”而是“育人”;他们所传授的不仅是有用的“知识”,而且是从奥林匹斯山上收集到的,曾经被称作“智慧”的东西。简而言之,这些教授是“大脑”,而那些职业运动员则是“肌肉”。“大脑”的身份使得在其位之人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并且绝不需要进行没用且没品的自吹自擂。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不可能说他自己是“最伟大的”,而拳王穆罕默德·阿里却有可能(亦确实)这样自我评说。
这种早在16世纪的英格兰就出现端倪的重心向“大脑”倾斜的变化,是不是意味着罗曼司的终结?与那些可读可写的僧侣相比,骑士——即使他们并不识字——才是浪漫的。僧侣不具备浪漫的品质,因为他们仅仅是在抄写那些已经为人所知的事物。而到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一场知识观念的变革发生在伽利略和开普勒的年代。这一时期,尽管从书本学习的方式延续了其重要地位,但是“寻找”乃至“求索”的精神获得了更高的威望。就像中世纪的骑士求索圣杯一样,早期现代的学者也在求索深奥的知识——那时候,这种努力是通向更好地理解自然与科学的途径。求索,就像我已经提到的那样,是浪漫的核心所在。探险家在没有任何世俗补偿的情况下,为探知尼罗河源头、到达地球两极,抑或登抵最高山峰的愿望所指引。天文学家彻夜坐在高山上或沙漠中的望远镜前,直直地盯着那些看似闪耀但在百万年前就消失了的繁星。若有人问,为何如此?我想答案大概是,有些人会在广袤与无垠面前感到无比满足;他们虽追逐精确的事实,却是真正的浪漫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