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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六通电话(一九八五)

帕特里夏·乌里斯后来跟母亲说,她当初就该知道事情不对劲。她应该料到的,她说,因为斯坦利从不在傍晚洗澡。他都是清早淋浴,或者深夜一手拿着杂志,一手拿着冰啤酒,泡个热水澡。傍晚七点洗澡不是他的作风。

还有书也是。照理说,读书应该让他很开心,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显得沮丧不安。那件可怕的事发生前三个月左右,斯坦利发现他小时候的一个朋友成了作家——不是真正的作家,帕特里夏跟母亲说,是个写小说的。书上的作者名是威廉·邓布洛,但斯坦利有时叫他“结巴威”。那个人的作品他几乎都读过。事实上,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那天傍晚,他洗澡时读的就是那人的小说,最新的一本。帕特里夏读过一本他早期的书,纯粹出于好奇,但只读了三章就放弃了。

帕特里夏跟母亲说,那本书不只是小说,而且是恐怖小说。她说话的语气就像讲起黄色书刊时一样。帕特里夏为人亲切和善,却不怎么擅长表达。她很想向母亲形容那本书有多可怕,为什么她读了之后感到很不安,但就是表达不出来。“里面都是怪物,”她说,“全都是追捕小孩子的怪物。除了杀人,还有……我不知道……不舒服的感觉和伤害,那一类的。”事实上,她觉得那本书根本就像色情小说。她想表达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就是这个词,或许因为她虽然知道这个词,却从来没说过。她说:“但斯坦利却像找回童年玩伴似的……他说想写信给他,但我知道他不会写……我知道他也觉得读了那些小说不舒服……而且……而且……”

说到这里,帕特里夏·乌里斯哭了。

那天晚上,距离乔治·邓布洛一九五七年遇到小丑潘尼歪斯将近二十八年(还差半年左右),斯坦利和帕特里夏窝在位于亚特兰大市郊的家中,电视开着,帕特里夏坐在双人沙发上,一边缝东西,一边看她最爱的游戏节目《家族之争》。她迷上了理查德·道森,觉得他戴着链表的模样性感到了极点,只是她打死也不肯承认。她喜欢那个节目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几乎每次都能猜到最受欢迎的答案(《家族之争》没有正确答案,只有最受欢迎的答案)。她有一次问斯坦利,为什么她常常觉得问题很简单,参赛家庭却答不出来。斯坦利说:“等你站到灯光底下,题目可能就变难了吧。”她觉得丈夫脸上似乎闪过一道阴影。“一旦真枪实弹,事情就会变困难,就会说不出话来,如果来真的的话。”她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斯坦利有时对人性很有见地,她觉得比他的老友威廉·邓布洛强多了。那家伙靠写恐怖书赚了大钱,专用人类的低劣本性吸引眼球。

乌里斯夫妻其实过得也不差!他们住的是高级社区,两人一九七九年花了八万七千美元买下这栋房子,现在随随便便就能卖十六万五千美元,而且抢手得很。这不表示她想卖,但知道这点感觉很不错。她有时开着沃尔沃(斯坦利开奔驰的柴油车,她开玩笑叫那辆车“奔斯”)从奔狐购物中心回来,看到他们的房子优雅地坐落在紫杉围篱后方,总是会想:谁住这里啊?嘿,是我!乌里斯太太!不过,这样的想法有时不怎么令人开心,因为其中掺杂了强烈的骄傲,反而让她有点不舒服。你知道,从前有一个十八岁的寂寞女孩,名叫帕特里夏·布伦姆,她去参加毕业舞会之后的派对,却被挡在纽约上城葛洛因顿的乡村俱乐部外,原因当然是她的姓氏和梅子谐音。的确,一九六七年的她还是个又瘦又小的犹太梅子,那样的歧视当然违法,可哈哈哈那又怎样?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只是一部分的她永远过不去,永远记得她和迈克·罗森布拉特走回车上,他父亲的车,听见自己的高跟鞋和他租来的皮鞋踩过碎石的声音。迈克为了那一晚特地借了车,还花了一下午打蜡。一部分的她永远记得自己和迈克比肩同行。他穿着租来的白色晚礼服,在柔和的春天傍晚是多么耀眼!她穿着浅绿色晚礼服,母亲说她看起来就像美人鱼。犹太美人鱼,哈哈哈真好笑。他们俩昂首阔步,她没有落泪,还没有,但她知道他们不是走回车上,不算是,而是逃回车上,和发臭没有两样。 两人从没觉得身上的犹太烙印那么深过,觉得自己就是当铺老板,驾着牛车,油头垢面,尖鼻子、黄皮肤,是天大的犹太笑柄,很想发火却没有怒气。怒气是后来才有的,在时过境迁之后。当时她只觉得屈辱,只能感觉到痛苦。忽然有人笑了,尖锐的窃笑,有如快速弹过的钢琴音符。回到车里,她终于可以哭了。不用说,这个姓氏和梅子谐音的犹太美人鱼哭惨了。迈克·罗森布拉特笨拙地伸手抚摸她的颈背,想安慰她,却被她扭头甩开了。帕特里夏觉得屈辱、肮脏、犹太。

紫杉围篱环绕的高雅的房子让她好过了一点……但不是完全好了。伤害和羞辱还在,即使她被这个时髦、富有、安静的小区接受,也无法抹去当年那段永远走不完的返回车上的路,还有两人脚下的碎石声响。就算已经成为这家乡村俱乐部的会员,就算餐厅总管总是用低调恭敬的“乌里斯先生、太太晚安”招呼他们,她还是无法忘怀。当她开着一九八四年出厂的沃尔沃轿车回家,看着自家的房子坐落在大片绿地中央,她经常(她觉得也太经常了)会想起那声尖笑。她会希望当年嘲笑她的女孩如今住在低劣的小区平房里,被异教徒丈夫家暴,怀孕三次又流产三次,丈夫在外头和染病的女人厮混。

她希望那女孩椎间盘突出、扁平足,窃笑的龌龊舌头上长满囊肿。

她讨厌自己有这些念头,这些不厚道的想法。她决心改进,不再品味这些难以入口的苦酒。这些念头会平息几个月,不在心里浮现。帕特里夏会想:也许一切真的过去了。我不再是那个十八岁的小女孩,而是三十六岁的女人了。耳中听见车道上碎石响个不停,甩开迈克·罗森布拉特试着安慰她的那只犹太人的手——那已经是半辈子前的事了。那个愚蠢的小美人鱼已经死了,我应该忘了她,专心过我的日子。好,很好,非常好。但可能在某个地方,例如超市,忽然听见隔壁走道传来尖笑声,她的背脊就会一阵刺痛,乳头变硬发疼,双手抓紧推车把手或紧紧交握,心里想:一定有人说我是犹太人,可笑的大鼻子犹太佬,而斯坦利也是大鼻子犹太佬。他准是会计师没错,犹太人最擅长数字了。

我们一九八一年让他们加入,没办法,因为那个大鼻子妇科医生胜诉了。但我们都笑他们,笑个没完。

或者,她会觉得听见了碎石声,然后想:美人鱼!美人鱼!

于是,憎恨与屈辱又会像偏头痛一样卷土重来,让她对自己、对人类感到绝望。狼人。邓布洛的书,那本她没能读完的小说,就在讲狼人。狼人个屁!那种人懂什么?

但大多数时候,她感觉挺好,觉得自己没那么差劲。她爱丈夫,爱他们买的房子,通常也爱她的生活和她自己。一切都好。当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平顺,这怎么可能?她当初接受斯坦利的求婚,她的父母既生气又不满。他们是在姊妹会派对上认识的,他从纽约州立大学转学到她的学校,拿奖学金读书。两人共同的朋友介绍他们认识,帕特里夏当晚就觉得自己可能爱上他了。到了期中休假,她已经很确定自己的心意了。来年春天,斯坦利将一枚小钻戒插在雏菊上送给她,帕特里夏接受了。

她的爸妈很担心这门婚事,但最后还是答应了。他们其实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斯坦利·乌里斯不久之后投入挤满年轻会计师的职场丛林,没有家人的支援,只能拿他们的女儿当人质勒索。不过,二十二岁的帕特里夏已经成年,就快取得学士学位了。

有天晚上,她听见父亲说:“我下半辈子都得养那个狗娘养的四眼了。”那天她父亲和母亲外出用餐,父亲多喝了几杯。

“嘘,小心被她听见。”露丝·布伦姆说。

那一晚,帕特里夏直到半夜都无法入眠,两眼干涩,身体忽冷忽热,心里恨透了他们两个。她花了两年时间,希望甩脱那股恨意。她心里的憎恨已经够多了。照镜子的时候,她偶尔会看到恨意在她脸上留下了印记,划下了皱纹。但这场仗她获胜了,是斯坦利帮她打赢的。

他的父母也很担心这门婚事。他们当然不认为自己的孩子注定将贫穷低贱,但却觉得“孩子们太急了”。唐纳德·乌里斯和安德烈娅·贝尔托利二十岁出头就结为连理,却似乎忘了这回事。

只有斯坦利信心满满,对未来很有把握,完全不担心父母害怕孩子们会遇到的陷阱。事后证明他的信心赢了,父母的恐惧输了。一九七二年七月,毕业证书上的墨水还没干,帕特里夏就已经在亚特兰大以南六十公里的小城特雷诺找到工作,教授速记和商务英语。每次回想起自己当初是怎样得到那份差事的,她都觉得有点,呃,有点诡异。她从教师期刊抄了四十个招聘广告,然后用五个晚上写了四十封信,每晚八封,请对方告知详细信息。她每所学校都申请,其中二十二家回信表示已经招到人了,还有几家学校详细解释了他们要求的专长,一看就知道她毫无机会,申请只是浪费双方时间。最后剩下十二所学校,每一所看起来都有希望。她正在伤脑筋,斯坦利出现了,心想她要是填完十二所学校的求职表格,肯定会疯掉。他看了看满桌的文件,用手指点了点其中一封信,是特雷诺的督学主任写来的,她不觉得这封信有什么特别之处。

“就是它。”斯坦利说。

她抬头看他,被他语气里的确定吓了一跳。“那里是佐治亚州,你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信息吗?”“没有,我只在电影里见过那个地方。”

她扬起一边眉毛看着他。

“《乱世佳人》,费雯丽和克拉克·盖博,明天再想,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讲话像是南方来的吗,帕蒂?”

“像,像南布朗克斯人。既然你并不了解佐治亚,又没去过那里,为什么——”

“因为就是它。”

“你怎么可能知道,斯坦利?”

“当然能,”他答得很干脆,“我就是知道。”帕特里夏看着他,知道斯坦利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的。她感觉一股不安蹿上脊背。

“你怎么知道?”

他原本面带微笑,这时微笑却消失了,甚至有一点困惑。他的眼神暗了下来,仿佛退到心灵深处请教某个精确运转的机器。不过说到底,他对它的理解就和一般人对手表的认识差不多。

“乌龟没办法帮我们了。”他忽然说,声音很清楚。她听见了。出神的表情依然挂在他脸上,那种诧异、沉思的表情。她开始害怕。

“斯坦利,你在说什么?斯坦利?”

斯坦利浑身一震,手撞到了装桃子的盘子。她刚才浏览申请表格的时候,手里一直拿着桃子在吃。

盘子摔到地上碎了,斯坦利的眼神慢慢清明起来。

“啊,该死!对不起。”

“没关系。斯坦利——你刚才说什么?”

“我忘了,”他说,“但我觉得我们应该考虑佐治亚,亲爱的。”

“可是——”

“相信我。”他说,于是她相信了。

面试顺利得惊人,帕特里夏搭火车返回纽约之前就知道自己会拿到那个职位。贸易系系主任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她也是,两人几乎一见如故。确认信一周后就寄来了。特雷诺联合学校开出九千两百美元的薪水,外加一纸试用合约。

“你们会饿死。”赫伯特·布伦姆听到女儿打算接受这份教职之后说,“饿死的同时还会热死。”

帕特里夏转述父亲的话给斯坦利,他听完模仿《乱世佳人》的对白说:“别听他胡诌,斯嘉丽。”

她原本怒气冲冲,眼泪都快夺眶而出了,听他这么一说扑哧笑了出来。斯坦利一把将她拥入怀中。

他们的确打得火热,饿死倒没有。两人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九日结婚。帕特里夏新婚之夜还是处子之身。那一晚在波可诺斯的度假饭店,她光着身子钻进冰凉的被子底下,心情激动不已,甜美的欲望有如闪电,夹杂几道恐惧的乌云。斯坦利钻进被窝,身体精壮结实,阴茎像个惊叹号立在褐色阴毛中间。当他躺到她身边时,帕特里夏轻轻说了一句:“亲爱的,别弄痛我。”

“我永远不会伤害你。”斯坦利抱住她,对她许下承诺。他一直信守诺言,直到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他提前泡澡的那一天。

她教书教得很顺利。斯坦利找到开面包车的差事,周薪一百美元。那年十一月,特雷诺购物中心开张,他在布洛克报税代办公司找到工作,办公室在购物中心,周薪一百五十美元。两人年薪一万七千美元。当时汽油每升只要九美分,白面包一条最便宜只要十美分,这样的年收入绰绰有余。来年三月,帕特里夏·乌里斯不动声色,悄悄将避孕药扔了。

一九七五年,斯坦利离开布洛克自行创业,双方家长都觉得是匹夫之勇。他不是不能创业——他当然应该创业!但他们都认为此时太早了,只会让帕特里夏背上过重的经济负担。(赫伯特有一天和弟弟在厨房喝了一晚上酒,沉着脸对他说:“等她被那个贱坯弄大了肚子,就得靠我接济了。”)双方家长都同意男人根本不该年少创业,连想都不该想,至少得等年纪够大,生活稳定了再说——例如七十八岁。

然而,斯坦利再度展现超乎常人的自信。他年轻、聪明、机敏、仪表不凡。他在布洛克广结人脉。这些都是事实。但他不可能知道“柯利多录像带”——新兴的录影带行业的先锋——会在特雷诺郊外设立据点,距离乌里斯夫妇一九七九年迁入的郊区只有十六公里,也不可能晓得他们进驻不满一年就决定雇人做市场调查。就算他事先听到小道消息,也不可能想到他们会雇用一名年轻的四眼犹太佬,一个笑容可掬、走路长短脚、平时爱穿阔脚牛仔裤、脸上还留着青春痘疤的小伙子,而且还是纽约人。

但他们真的雇了他,而且斯坦利似乎早就胸有成竹。

斯坦利的表现让柯利多决定全职雇用他。起薪呢?三万美元年薪。

“好戏还在后头,亲爱的,”那天晚上,他在床上对帕特里夏说,“他们打算在八月扩张版图,只要未来十年没有人毁灭世界,他们肯定能跟柯达、索尼和RCA平起平坐。”

“那你打算怎么回复他们?”帕特里夏问,但她已经知道答案了。

“我会说,很高兴和你们共事。”他说完哈哈大笑,将她拉到怀里亲吻。不久,他趴到她身上,两人高潮了一次、两次、三次,有如蹿向夜空的爆竹……但还是没怀孕。

在柯利多工作期间,斯坦利结识了亚特兰大一些最有钱有势的人。出乎他们的意料,那些人一点也不难搞,不仅接纳他们,而且很亲切,心胸开阔,和那些北方佬完全不同。帕特里夏记得斯坦利有一回写信给他的父母,在信里说:美国最有钱的人就住在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我要让其中一些有钱人更有钱,而他们也会让我更有钱。可是没有人能当我的老板,除了帕特里夏,但我已经是她的老板,所以我想我没什么好怕的了。

等他们离开特雷诺时,斯坦利已经是拥有六名员工的老板了。一九八三年,两人的收入正式踏入未知领域,也就是传说中的六位数。帕特里夏只耳闻过,从来没有真正见识过。但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就像周六早晨起床穿拖鞋那么容易。她有时想到这点就觉得害怕,还曾经不安地开玩笑说这是和恶魔做交易。斯坦利听了几乎笑到岔气,但她却不觉得有那么可笑。她想,自己以后是永远笑不出来了。

乌龟帮不了我们。

她有时会毫无来由地梦见这句话,仿佛是陈年旧梦残留的片段,然后她会醒过来。她会转身靠近斯坦利,想要摸摸他,确定他没有消失。

他们生活惬意,没有酗酒,没有外遇,也没有吸毒、无聊和大吵大闹,争执未来该何去何从。他们只有一个阴影,而最早指出来的是她母亲。从事后看,这件事似乎注定得由她提起。阴影以问题的形式出现,写在露丝·布伦姆寄给女儿的信里。帕特里夏每周都会收到母亲寄来的信,那封信是一九七九年初秋从他们在特雷诺的旧房子转寄来的。帕特里夏坐在摆满红酒纸箱的起居室里读信,从箱子里拿出来的家当摆了一地;她感觉孤苦凄凉,孑然无依。

那封信和露丝以往的信没什么两样。四张蓝色信纸写得密密麻麻,每张开头都写着四个大字:露丝随笔。她字迹潦草,很少有人能看明白。斯坦利有一回向帕特里夏抱怨岳母写的字他一个也不认得,她说:“认得做什么?”

那封信里全是老妈才会感兴趣的话题。对露丝·布伦姆而言,回忆是一片辽阔的三角洲,以不断移动的现在为起点,朝过去展开愈来愈广的人情纠葛。她信里提到的人,有许多就像旧相簿里的照片,在帕特里夏的记忆中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但在她脑海中却鲜明依旧。她对他们健康的关心、对他们在做什么的好奇似乎从来不曾消退,而她的评语永远阴暗。她写道,帕特里夏的父亲依然老是胃痛,但他始终坚持那是消化不良,要他怀疑是胃溃疡,除非他开始吐血,说不定吐血也没用。亲爱的,你也知道你父亲那个人,他工作起来像头骡子,有时连脑袋也像骡子。我这么说上帝都会点头。兰迪·哈伦根去做输卵管结扎手术,医师从她的卵巢里摘了一堆高尔夫球那么大的囊肿出来。不是恶性肿瘤,谢天谢地,但卵巢里有二十七个囊肿,人还没死?天!一定是因为纽约市的水,露丝很有把握。这里的空气也很脏,但她敢说水才是真凶,会让人体内累积毒素。她不知道帕特里夏晓不晓得,她有多感谢神让“你们两个孩子”住在乡下,水和空气(重点是水)比较干净。在露丝眼中,只要出了北部就是乡下,亚特兰大或伯明翰都一样。玛格丽特阿姨又和电力公司杠上了。斯特拉·弗拉纳根又结婚了。

有些人就是不吸取教训。理奇·休伯又被开除了。

就在尖酸刻薄的絮叨之间,露丝·布伦姆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仿佛闲话家常般就把“难言之隐”说出来了:“那么,你和斯坦利打算什么时候让我们俩抱外孙?我们都准备要溺爱他了,男孩、女孩都一样。你们或许没发现,帕蒂,我们已经不年轻了。”说完话锋一转,开始聊起路口布鲁克纳家的女儿被学校送回家,因为她没穿胸罩,上衣薄得一览无遗。

帕特里夏心情低落,很想念他们在特雷诺的旧家,对未来感到茫然,甚至有一点恐惧。她走进日后成为卧室的房间,躺在床垫上(弹簧垫还在车库里头,而这张床垫摆在没铺地毯的地板上,宛如搁浅在黄色沙滩上的漂流物),脑袋枕着手臂哭了将近二十分钟。她想泪水终究要来,母亲的信只是让泪水提早决堤罢了,就像灰尘飘进鼻子里让人打喷嚏一样。

斯坦利想要孩子,她也想要孩子。两人在这件事上意见一致,就如同他们都喜欢伍迪·艾伦的电影,都会偶尔上犹太教堂,政治立场相近,都不喜欢大麻,在其他上百件大小事情上,他们的好恶也都一致。他们在特雷诺的旧家专门空出一个房间,均分成两半。他在左半边摆了一张办公桌和一把读书用的椅子,她在右半边摆了缝纫机和玩拼图的牌桌。两人对那个房间的用途有很强的共识,因此绝少谈起。那房间的存在就像鼻子和两人左手上的婚戒一样理所当然,总有一天会成为安迪或珍妮的卧室。问题是孩子呢?缝纫机、布料篮、牌桌、办公桌和懒人椅一直摆在原地,日子一天天过去,它们在房间里的地位似乎愈来愈稳固,愈来愈合法。这就是她的想法,只是表达不出来,就像“色情”两个字,在她脑海中闪动的概念逃脱了她的捕捉,无从形诸言语。不过,她倒是记得,有一次来了月事,她打开浴室洗手台底下的柜子想拿卫生棉。她记得自己看着那袋卫生棉,感觉袋子似乎扬扬得意,仿佛在说:嗨,帕蒂!我们是你的孩子,你只会有我们当你的孩子。我们肚子饿了,快喂我们吃东西,快喂血给我们!

一九七六年,距帕特里夏扔掉最后几颗避孕药已有三年,两人一起到亚特兰大造访一位名叫哈卡维的医生。斯坦利对医生说:“我们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哪里有问题,有的话该怎么办。”

他们做了检查,结果显示斯坦利的精子活跃得很,帕特里夏的卵子也很好,所有该畅通的管道都很畅通。

哈卡维手上没有婚戒,脸色红润,表情开朗愉悦,就像期中考试结束后去科罗拉多滑雪度假回来的研究生。他说或许是他们太紧张了,而这样的情形并不罕见。他告诉他们心理因素确实有影响,这点和性无能很像:你愈想就愈办不到。可以的话,他们做爱时最好别去想怀孕的事。

回程途中,斯坦利一直臭着一张脸,帕特里夏问他怎么回事。

“我才没有。”他说。

“没有什么?”

“我做那档事时才没想过怀孕!”

帕特里夏本来有些落寞和恐惧,听了忍不住扑哧一笑。那天晚上就寝后,当她觉得斯坦利肯定已经睡着了的时候,他忽然开口说话,把她吓了一跳。他的声音很平,却伴随着哽咽。他说:“是我,是我的错。”

她转过身来,双手摸索着抱住了他。

“别说傻话。”她说。但她心跳得很快,太快了。他不只吓到了她,还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读出了她内心深处早就认定但直到此刻才恍然发觉的秘密。她说不出理由,也拿不出根据,但就是感觉(应该说知道)他说得没错。是有地方不对,但不是她,是他。是他体内的什么。

“别胡说八道。”她抵着他的肩膀厉声低语。他身上微微冒汗,她忽然明白他在害怕。恐惧有如寒气从他体内一波波散发出来,光着身子躺在他身旁突然变得像光着身子面对开着门的冰箱一样。

“我没有胡说八道,也没说傻话,”他的声音还是那样平,仍旧带着哽咽,“你其实也很清楚是我,但我不晓得为什么。”

“这种事谁会晓得。”她语气严厉,很像在骂人。她母亲害怕时也是这种口气。说话的同时,她感觉身体一阵颤抖,像是被鞭子抽到似的。斯坦利感觉到了,将她抱得更紧一些。

“有时候,”他说,“有时候我觉得我知道。我常做一个梦,很糟糕的梦,每次醒来我都会想:

我知道了,我知道哪里不对了。不光是你没怀孕的事,而是所有的一切,我生命中所有的不对劲。”“斯坦利,你的生活没有不对劲!”

“我不是说里面,我里面没问题。”他说,“我是说外面,有事情应该结束却没结束。每回从梦里醒来,我都会想:我的美好人生只不过是台风眼中的宁静,而我对风暴一无所知。我很害怕,但恐惧……很快就淡了,和其他的梦一样。”

她知道他会做噩梦。她有五六次被他惊醒,发现他在床上翻滚呻吟。也许他做过更多噩梦,只是她都睡着了。每回她伸手抱他,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总是回答:我不记得了。说完便伸手拿烟,起身在床边吞云吐雾,等待残梦像冷汗般从他体内排出。

没有小孩。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那天晚上,就是斯坦利提前洗澡那天,望眼欲穿的双方家长还在等着当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空出来的房间依然空着,加长型和迷你型卫生棉还待在浴室水槽下的柜子里,大姨妈依然每月造访。她母亲虽然自顾不暇,但对女儿的痛苦倒也没有视若无睹。她来信不再提起这件事,斯坦利和帕特里夏每年两次回纽约造访他们时,她也三缄其口。没有人再开玩笑问他们吃维生素E了没,斯坦利也不再提到小孩。但她有时在他没察觉时会发现他脸上闪过一丝阴影。

某种阴影,仿佛他急着想记起什么。

除此之外,他们的生活一切都很美好,直到五月二十八日晚上电话铃响起。她当时正在看《家族之争》,旁边还摆着斯坦利的六件衬衫、她的两件上衣、针线包和纽扣盒。斯坦利手里拿着威廉·邓布洛的新作,那本小说才刚出版,连平装本都还没上市。封面印着张牙舞爪的怪物,封底是一个秃头戴眼镜的男人。

斯坦利坐在电话旁,拿起话筒说:“喂,这里是乌里斯家。”

他听了一会儿,皱起了眉头:“你说谁?”

帕特里夏感到一瞬间的恐慌,事后却不好意思承认,只好对父母撒谎说她一听到电话铃响就知道事情不对了;其实她就担心了那一秒钟,放下手边的针线活儿抬头看了一眼。但也许没有差别,也许在电话铃响起之前很久,他们就知道会出事,和被低矮的紫杉围篱环绕的高雅房子格格不入的事,太过注定所以不值一提的事……因此害怕一秒钟就够了,就像被冰锥刺了一下。

是我吗?她问,心想可能是她父亲心脏病犯了,因为他体重超过标准二十斤,而且打从四十出头就一直“肚子痛”。

斯坦利对她摇摇头,电话里的人说了什么让他笑了。“你……是你啊!老天爷,我真白痴!迈克!

你怎么——”

他再次陷入沉默,静静地听着,微笑从脸上消失了。她察觉(或自认为察觉)他露出剖析的神情,表示有人正在描述自己的麻烦,或是解释某件事情突然生变,或者告诉他什么新奇有趣的事。她猜是第三个。新客户?老朋友?可能吧。她将注意力转回电视节目,发现一个女的扑上去抱住理查德·道森,在他脸上狂吻。她心想亲过道森的女人肯定比亲过“巧言石” 的女人还多。要是有机会,她也愿意吻他。

斯坦利的蓝色牛仔衬衫需要黑纽扣。帕特里夏一边找,一边隐约察觉对话似乎变调了。斯坦利不时嘀咕,甚至问道:“你确定吗,迈克?”接着沉默了许久才开口说:“好吧,我了解了。对,我……

对,对,所有东西。相片我有。我……什么?……不,我没办法百分之百保证,但我会仔细考虑。你知道那个……哦?……他真的那样?……嗯,那还用说!我当然是。对……当然……谢谢……对。再见。”

说完挂了电话。

帕特里夏瞄了斯坦利一眼,发现他正茫然地望着电视机上方。电视里的观众正在为莱恩一家鼓掌,他们刚拿到两百八十分,问题是:“中学生说他们最讨厌哪一门课?”他们猜大多数观众会答“数学”,光凭这个答案就拿了一堆分数。莱恩全家蹦蹦跳跳,兴奋地尖叫,斯坦利却愁眉不展。帕特里夏后来告诉父母,她觉得斯坦利的脸色不太好。这是真的,但她没有说她当时不以为意,认为那只是灯光作怪,因为玻璃灯罩是绿色的。

“斯坦,谁打来的?”

“啊?”他回头看她。看他的神情,帕特里夏觉得他有点心不在焉,或许还掺杂几分恼怒。事后她在心里反复回忆当时的情景,逐渐觉得丈夫是在刻意将自己从现实中抽离,一次抽离一点,那是即将堕入黑暗的男人的神情。

“打电话来的是谁?”

“没谁,其实没人。”他说,“我想去泡个澡。”说完站起身来。

“什么,七点钟就洗澡?”

斯坦利没有回话便走出了起居室。她原本想问他哪里出问题了,甚至想追出去问他是不是想呕吐——他在床上很放得开,但其他方面有时却拘谨得很。他说要去洗澡,其实可能是去呕吐,把跟身体不合的东西弄出来。可是,新选手皮斯卡波家正要登场,帕特里夏知道理查德·道森一定会拿他们的姓氏开玩笑,而且她还没找到该死的黑纽扣,明明盒子里有很多。肯定是躲起来了,只有这个可能……

于是她没说什么,完全把斯坦利忘了,直到节目结束,她抬头看见椅子空着,才又想起他来。她之前听到楼上传来放水声,过了五到十分钟就停了……但这会儿她才发觉自己没听到打开冰箱门的声音,表示他没拿啤酒就上楼了。某人打来电话扔了一个大麻烦给他,她表示半点同情了吗?没有。有试着帮他一把吗?没有。察觉异状了吗?还是没有。全是因为那个笨蛋节目——她甚至不能怪扣子,扣子只是借口。

好吧,她会拿一罐迪克西啤酒上去,坐在浴缸旁陪他,帮他刷背,假扮日本艺伎为他洗头,问清楚哪里出了问题……那个人是谁。

帕特里夏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上楼,看见浴室的门关着,才真的开始觉得不安。门不是虚掩着,而是紧紧地关着。斯坦利泡澡从不关门,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小玩笑:门关着表示他正在做小时候母亲教他的事,开着表示他不介意做他母亲按规矩留给别人教他的事。

帕特里夏用指尖轻轻敲门,突然觉得(而且很明显地觉得)听起来很像爬虫的窸窸声。不用说,打从两人结婚以来,她从来没像客人一样敲过浴室的门。不光浴室,所有的门都一样。

不安的感觉突然变得强烈起来,让她想起卡森湖。她童年常去那里游泳,八月初的湖水就像温泉一样暖……但偶尔会有令人惊喜的暗流,凉得让人发抖。前一刻还很温暖,下一刻就感觉流过臀部的水温骤降了二十度。当年的感觉扣掉惊喜,就是她现在的感受。帕特里夏再度被冰流扫过,只是这回不是在她臀部下方,冻僵她浸在卡森湖深水里的修长双腿。

这回暗流扫过的是她的心。

“斯坦利?亲爱的?”

她不再用指尖轻轻敲门,而是用力拍打,但依然毫无响应。她开始捶门。

“斯坦利?”

她的心。她的心从胸口蹦出来了,在喉咙里剧烈跳动,让她呼吸困难。

“斯坦利!”

在呼喊的间隙(四下只有她的叫喊声,离她每天安枕入眠的床不到九米,自己的叫喊声让她更加害怕),帕特里夏听见一个声音,让惊慌有如不速之客从她心底深处蹿了出来。那个声音很轻,其实,只是滴水声。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她仿佛看见水龙头前端出现了一个水滴,愈来愈重,愈来愈大,像怀孕一样,然后落了下去:滴答。

只有滴答声,没别的声音。她忽然确信今天晚上心脏病发的不是她父亲,而是斯坦利。

她低哼一声,抓住刻花玻璃门把用力扭转,但门依然纹丝不动。它锁上了。帕特里夏·乌里斯心里冒出三个从不:斯坦利从不傍晚洗澡,斯坦利洗澡时从不关门(除非上厕所),斯坦利从不锁上门不让她进来。

她心慌意乱地想,难道心脏病是可以准备的吗?

帕特里夏舔舔嘴唇,发出在她听来好似细砂纸滑过板子的声音。她又喊了他一次,但除了水龙头持续、恼人的滴水声,浴室里依然毫无动静。她低头发现自己手上还拿着那罐啤酒。她愣愣地看着啤酒罐,心脏像兔子似的在喉咙里狂奔;她望着啤酒罐,仿佛这辈子从来没见过似的。事实上,她好像真的没见过,起码没见过这个,因为啤酒罐一眨眼就变成了电话听筒,和蛇一样又黑又吓人。

“这位女士,有什么问题吗?您需要什么帮助?”黑蛇嘶嘶地说道。帕特里夏将它丢回机座上,一边擦手一边逃离。她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回到了起居室,这才忽然意识到惊慌像小偷一样悄悄爬进她的头脑,占据了她。她想起来了。她刚才将啤酒扔在浴室外,子弹似的冲下楼,心里模糊地想着:

这只是虚惊一场,我们以后讲起这件事一定会笑死。他只是放满水之后想到没有烟,所以衣服没脱就出去拿——

没错。只是浴室的门已经锁了,而他嫌开锁太麻烦,就打开浴缸上方的窗户钻了出去,像只苍蝇似的沿着外墙往下爬。没错,一定是这样,肯定是——

惊慌再度涌上心头,仿佛就要溢出杯缘的黑咖啡。她闭上眼睛对抗惊慌,像苍白的雕像般一动不动,颈部的脉搏跳得飞快。

现在她想起自己为何跌跌撞撞跑下楼了。她想要打电话,嗯,对,是这样没错,但她想打给谁?

她忽然有个疯狂的想法:我要打给乌龟,但乌龟帮不了我们。

反正无所谓。她已经按了0,也一定说了什么奇怪的话,因为接线员问她有什么问题。她是有问题。但你要怎么跟那个没有脸的声音说?你要怎么跟他说斯坦利把自己锁在浴室里,无视她的呼喊?

还有持续不断的滴水声快让她心脏病发了?得有人帮帮她。有人——

她猛地在手背上咬了一口。她试着思考,试着强迫自己思考。

备份钥匙。厨房橱柜里有备份钥匙。

她立刻行动,不料拖鞋踢到了摆在椅子旁的纽扣盒。几颗纽扣撒了出来,映着灯光,有如澄澈的眼睛在闪闪发亮。她起码看见六颗黑纽扣。

橱柜在水槽正上方,门后挂着一块上了亮光漆的钥匙形木板,是斯坦利的一位客户两年前送给他的圣诞礼物,在自家工作室做的。钥匙板上钉了许多小钩子,挂着家里所有钥匙。每个钩子上都有两把一模一样的钥匙,挂钩下方贴有标签胶带,上头是斯坦利整齐的小字:车库、阁楼、一楼浴室、二楼浴室、前门、后门。最旁边是汽车的备份钥匙,分别标着奔驰和沃尔沃。

帕特里夏打开橱柜,钥匙摇晃着,她抓起标有二楼浴室的钥匙转头就跑,跑到楼梯口时开始走。

恐慌还没走远,奔跑只会让它回来。或许,只要她慢慢走,就不会有事。即使有事,神在天上看到她走路,或许会想:哎呀,好险,我刚才犯了大错,现在还有时间挽回。

她像参加妇女读书会一样沉着地走上楼,沿着走廊来到关着的浴室门前。

“斯坦利?”她喊了一声,再次转动门把,心里忽然害怕到了极点,不想用钥匙,因为一旦用钥匙就不能回头了。要是神没有在她动用钥匙之前挽回一切,就表示他打算袖手旁观,毕竟奇迹是过去的事了。

但门仍旧锁着,只有不变的滴答声……和随之而来的安静。

她的手在发抖,钥匙在门板上咔咔作响,兜了几圈才找到锁孔插了进去。帕特里夏转动钥匙,听见门锁啪地弹开。她慌忙去抓门把,但门把再度滑脱——不是因为门锁着,而是因为她掌心冒汗。她握紧门把用力一转,将门推开。

“斯坦利?斯坦利?斯坦——”

浴缸的蓝色浴帘被推到不锈钢横杆的另一端。她看着浴缸,忘了喊她丈夫。她愣愣地注视着浴缸,表情严肃,有如第一天上学的孩子。她很快就会开始尖叫,隔壁的安妮塔·麦肯奇会听见她的叫声,以为有人闯入乌里斯家,还杀了人,便打电话报警。

但在那一刻,帕特里夏·乌里斯只是默默地站着,双手交握垂在黑色棉布裙前,表情严肃,瞪大双眼,像是第一天上学的小孩。接着,她原本近乎庄严的表情开始转变,瞪大的眼睛开始浮凸,恐惧得咧开了嘴巴。她想尖叫却发不出声音,声音全卡在喉咙里。

日光灯开着,浴室里十分明亮,没有半点阴影,什么都看得见,想看不想看的都一清二楚。浴缸里的水是亮粉色的,斯坦利背靠浴缸一头躺着,头往后仰的幅度之大,让他的黑发下缘触及两块肩胛骨之间。他睁开的双眼要是还能看见东西,肯定觉得帕特里夏上下颠倒。他的嘴像弹开的门一样大张着,极度惊恐的表情冻结在脸上。一盒吉列牌刮胡刀片摆在浴缸边。他两手从手腕内侧到手肘各划了一刀,两边手腕横着划了一刀,形成两个血淋淋的T字。惨白灯光下,伤口闪着红紫色。她看着裸露的肌腱和韧带,觉得很像切开的廉价牛肉。

一个水滴在闪亮的铬质水龙头前端缓缓成形,愈来愈鼓,好像怀孕一样。水滴闪闪发光,然后坠落。滴答。

他死前用右手食指沾着自己的血在浴缸上方的蓝瓷砖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单词,两个字母歪七扭八,右边的字母旁有一道之字形血痕,她觉得是他手垂下来落进浴缸时弄上去的。她想那个字(斯坦利在世上留下的最后的痕迹)一定是他昏迷之前留下的,仿佛在对她哭喊:

又一滴水落进浴缸。

滴答。

够了。帕特里夏·乌里斯终于能出声了。她盯着丈夫发亮的、死寂的双眼,开始放声尖叫。

理查德·托齐尔闪人

开始呕吐之前,理查德一直觉得自己做得不错。

他听完迈克·汉伦说的所有事情,讲了该讲的话,回答了迈克的问题,甚至提了几个问题。他隐约察觉自己用了某个角色的声音,不是奇怪或夸张的那种,例如他录广播节目有时会用的声音(他最爱的角色是变态公文包色魔会计师,起码目前如此,那角色受欢迎的程度直追观众最爱的彪福·齐斯德莱佛上校),而是温暖浑厚又有自信的声音,“我很好”的声音。听起来很棒,可惜是假的,就和其他配音一样是个谎言。

“你还记得多少,理查德?”迈克问他。

“非常少,”理查德说完顿了一下,“但我想够多了。”

“你会来吗?”

“会。”理查德说完就挂了电话。

他靠着椅背在书房坐了一会儿,隔着书桌眺望窗外的太平洋。左边有两个小鬼,但不像踩着冲浪板,而是骑在上头,因为现在没什么浪。

桌上的钟显示此刻是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零九分。钟是某个唱片公司送的礼物,很昂贵的LED石英钟。当然,迈克那儿比这里快三小时,已经天黑了。他想到这点就起鸡皮疙瘩,于是起身找事情做。首先当然是放唱片——不是精挑细选,而是从架上几千张唱片中随便拿一张。摇滚乐和配音一样,都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不放音乐他就没法工作,而且愈大声愈好。这回他拿到的是摩城精选辑,唱歌的是马文·盖伊,他不久前才加入理查德所谓的“全是死人乐队” 。马文·盖伊唱着《我听见窃窃私语》。

哦,你一定不晓得我怎么会知道……

“还不坏。”理查德说,甚至露出了微笑。情况很糟糕,杀得他措手不及,但他觉得自己会有办法应付,不用担心。

他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接下来那个小时,他忽然觉得现在这样好像自己已经死了,却得到允许为自己的生意收尾……当然还包括安排后事,他觉得自己做得相当不错。他试着联络认识的旅行社小姐,心想她可能已经下班,正在高速公路上,不过还是姑且一试,没想到竟然接通了。他跟她说了他的需求,她请他等十五分钟。

“我欠你一次,卡罗尔。”他说。过去三年他们虽然从未谋面,关系却也从托齐尔先生和费尼小姐进展到了理查德和卡罗尔。

“那好,你现在就还,”她说,“你能学变态公文包给我听吗?”

理查德立刻(配音如果还要想,就永远也说不出来了)说:“我是变态公文包色魔会计师,前两天有一个人来找我,想知道罹患艾滋病最惨的地方是什么?”他微微压低嗓子,但声音变得更轻快,美国口音依然很明显,却让人感觉是有钱的英国佬在说话,咬字不清,让人困惑又着迷。理查德压根不晓得变态公文包是何许人也,但他敢说他一定穿白西装,读《时尚先生》杂志,用高脚杯喝东西,身上散发出椰子洗发精的香味。“我立刻回答——是怎么向你母亲解释它是你从一个海地女孩身上感染到的。我是变态公文包色魔会计师,不来不硬,来了就硬,我们下回见。”

卡罗尔·费尼一边大笑一边尖叫:“太像了!一模一样!我男友说他不相信你能发出那么多声音,一定是靠变声器之类的东西——”

“亲爱的,这就叫天分。”理查德说。变态公文包退场了,换成头戴高帽、肩扛高尔夫球袋的红鼻子谐星费尔兹上台。“我身体里都是天分,得把毛细孔堵住免得喷出来,就像……呃,喷泉。”

费尼再次笑着尖叫。理查德闭上眼睛,感觉头要开始痛了。

“帮我想点办法吧,拜托了。”他用的还是费尔兹的声音,接着,没等她笑完就挂了电话。

现在,他又得做回自己。这实在很难,而且一年难过一年。不是自己的时候比较容易勇敢。

他想挑一双好穿的便鞋,最后还是决定穿球鞋。就在这时,电话又响了。是费尼打来的,她以前回电话从来没这么快过。理查德当下有股冲动,很想用彪福·齐斯德莱佛的声音,好不容易才忍住。

她帮他订到了一张美国航空的夜班头等舱机票,从洛杉矶直飞波士顿,晚上九点半出发,隔天清晨五点左右抵达洛根机场。达美航空的班机早上七点三十分从波士顿起飞,八点二十分将他送到缅因州的班戈市。她已经向阿维斯租车公司订了一辆轿车,从班戈国际机场的租车柜台到德里只有四十一公里。

只有四十一公里?理查德想,真的吗,卡罗尔?嗯,可能吧,用公里算的话。其实你根本不晓得到德里究竟有多远,我也不晓得。不过,天哪,老天爷,我会搞清楚的。

“我还没订旅馆,因为你没说要在那里待多久,”她说,“你要我——”

“不用了,我自己来吧,”理查德说,接着就让彪福·齐斯德莱佛上校接手了,“你真是小可爱,宝贝儿,娇滴滴的小可爱。”

他好好讲完电话(永远要让对方笑着挂上话筒),接着拨了缅因州查号台的号码207-555-1212,询问德里旅馆的电话。老天,那旅馆还真是陈年旧物。他已经多少年没有想到它了,十年?二十年?

还是二十五年?要不是迈克打来电话,他可能永远不会想起那个名字。然而,他生命中曾有一段时间每天走过那栋红砖楼房,有几次是跑过去的,后面跟着亨利·鲍尔斯和贝尔奇·哈金斯,还有那个叫维克多什么的大块头。他们在他后面狂追,大声喊着“你跑不掉的,臭烂脸!别想逃,你这个小鬼!别想逃,你这个四眼玻璃!”之类的骂人的话。他们到底追到他没?

理查德还没记起来,接线员就答话了,问他旅馆在哪个城市。

“在德里,先生——”

德里!老天,就连说出“德里”两个字都让他觉得很陌生,好像亲吻古董一样。

“您能查到德里旅馆的电话吗?”

“请稍等。”

不可能,德里早该烟消云散,被都市更新计划夷为平地,变成音乐厅、保龄球馆或电玩店才对,不然就是某个皮鞋推销员好运用完,喝醉酒在床上抽烟把整座城市都烧了,清洁溜溜,就像亨利·鲍尔斯老是拿来揶揄他的那些玻璃杯。布鲁斯·斯普林斯汀的歌是怎么唱的?美好时光……在少女眨眼间消逝无踪。什么少女?噢,贝,是啊,贝……

旅馆可能变了,但显然没消失,因为话筒另一端传来毫无起伏的语音答复:“号码……是……九……

四……一……八……二……八……二。重复,号码……是……”

理查德一次就记下来了。挂断录音电话,感觉还不赖。他不禁想象地底深处埋着一个巨大的球形“查号”怪兽,几千只铬质手臂抓着几千根电线,忙得满头大汗,感觉就像电话版的八爪博士。理查德觉得自己所在的世界愈来愈像个巨大的电子鬼屋,所有数字鬼魂和害怕的人类不安地共存着。

借用保罗·西蒙的歌名,就是依然伫立,多年后依然伫立。

他打电话给旅馆。他上次看到旅馆时,还是戴着胶框眼镜的孩子。那个号码1-207-941-8282好拨得很。理查德将话筒拿到耳边,从宽大的风景窗往外看。冲浪的人走了,一对情侣牵着手从他们刚才冲浪的地点缓缓往岸上走,感觉就像挂在卡罗尔·费尼旅行社墙上的海报一样完美。唯一的缺憾是两人都戴了眼镜。

别想逃,臭烂脸!我们要打爆你的眼镜!

克里斯,他忽然灵光一闪,他的姓是克里斯。维克多·克里斯。

老天,他根本不想知道这些,尤其现在,不过似乎不重要了。记忆地窖出事了,理查德·托齐尔收藏美好往事的地方出问题了,门打开了。

只不过那里有的不是唱片,对吧?你在那里不是“金曲”理查,不是炙手可热的电台DJ,也不是拥有一千种声音的男人,对吧?而正在打开的那些……那些其实也不是门,对吧?

他试着甩掉那些念头。

记得我很好,我没事。你没事,理查德·托齐尔没事。抽根烟就好了。

他四年前戒了烟,不过现在需要来一根。

那里没有唱片,只有尸体。你把尸体埋得很深,但一场疯狂的地震将它们从地下全吐了出来。在那里,你不是“金曲”理查。你只是“四眼田鸡”,和你的同伴在一起,吓得连蛋都快变成葡萄果酱了。那些不是门,也没有打开。那是地窖,理查德,它们正在崩裂。你以为吸血鬼都死了,这会儿全部飞了出来。

一根烟,一根就好。看在老天的分上,一根卡尔顿就好。

别想逃,四眼田鸡!绝对要你把他妈的书包吃下去!

“德里旅馆。”带着北方腔的男人说。那个声音经过新英格兰、中西部,再钻过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底下,一路传到他耳中。

理查德问对方能不能帮他在旅馆预订一个房间,明天入住。对方说可以,问他想停留多久。

“说不准,我有——”他微微顿了一下。

他到底有什么?他脑海中浮现一个背着格子呢书包的男孩,被问题少年们追赶。他看见男孩身材纤细,戴着眼镜,脸色苍白,似乎在用一种神秘的方式对着过往的欺凌大喊:打我啊!来打我啊!打我嘴唇!把我牙齿上的嘴唇打烂!打我鼻子!有种就把它打到骨折流血!打我耳朵,让它肿得像花菜!

把我眉毛划开!打我下巴!把我击倒啊!打我眼睛!谁叫它们躲在讨厌到极点的胶框眼镜后头,一只镜脚还用胶带粘住,让眼睛看起来又大又蓝!把眼镜打断!让碎镜片戳穿一只眼睛,让它永远看不见!

他妈的!

“我有事要到德里出差。我不知道生意要谈多久,不如先订三天,保留延期的选项,如何?”

“保留延期的选项?”柜台接待人员迟疑地问,但理查德没说什么,耐心等对方自己搞懂,“哦,我明白了!没问题!”

“谢谢。还有我……呃……希望你十一月投咱们一票,”肯尼迪总统说,“杰基 想要……呃……重新装潢……呃……白宫,而且我也帮……我弟弟罗伯特……呃……安排好工作了。”

“托齐尔先生?”

“是。”

“好……在线还有另外一个人。”

肯定是DOP的老政客,理查德心想,也许你不知道,DOP是死老党 的意思。他忽然打了个冷战,于是又急忙对自己说,别担心,理查德,没事的。

“我也听到了,”理查德说,“一定是跳线。房间怎么样?”

“哦,房间没问题,”接待人员说,“德里这里有生意,但一直没大发展。”

“是吗?”

“嗯哼。”接待人员说。理查德又打了个冷战。这部分他也忘了——新英格兰人答“是”的方式:

嗯哼。

别想逃,讨厌鬼!亨利·鲍尔斯鬼魅般的声音朝他嘶吼,他觉得体内有更多地窖打开了。他闻到的不是尸体的腐臭,而是早已凋零的回忆的恶臭,感觉更糟。

他将自己的美国运通卡号码报给接待人员,挂上电话之后又打给史蒂夫·科沃尔,KLAD电台的节目主任。

“什么事,理查德?”史蒂夫问。洛杉矶的调频摇滚电台竞争激烈,不过KLAD在最新的收听率调查中排行第一,让史蒂夫心情大好——这时候最适合求他帮忙,谢天谢地。

“啧,你会后悔问我这句话的,”他对史蒂夫说,“我要闪人几天。”

“闪人——”他可以想象史蒂夫皱起了眉头,“我不太懂你的意思,理查德。”

“箭在弦上,我要闪了。”

“什么叫你要闪了?排班表就在我面前,你明天下午两点到六点录音,和之前一样的时间。事实上,你四点要访问克拉伦斯·克莱蒙斯。你知道克拉伦斯·克莱蒙斯是谁吧,理查德?就是布鲁斯·斯普林斯汀要他‘上台吹几声’的大块头。”

“麦克·奥哈拉访问他和我访问他是一样的。”

“克拉伦斯不想跟麦克聊天,理查德。他不想接受鲍比·罗素访问,也不想和我聊。他是彪福·齐斯德莱佛和杀手袋子男的崇拜者啊,伙计,他只想跟你聊。我可不想见到体重一百一十公斤、差点当上职业美式足球队员的萨克斯乐手在我录音室里大发雷霆。”

“我可不记得他是那种人,”理查德说,“我们讲的是克拉伦斯·克莱蒙斯,又不是凯斯·穆恩 。”

电话那头陷入了沉默,理查德耐心等待。

“你不是认真的吧?”最后,史蒂夫问他,语调悲伤,“我是说,除非你母亲过世或脑袋长了肿瘤,否则这就叫放鸽子。”

“我非去不可,史蒂夫。”

“真的是你母亲生病了?她死了吗?”

“我母亲十年前就死了。”

“那是你长了脑瘤?”

“我连肠息肉都没有。”

“这不好笑,理查德。”

“我没开玩笑。”

“你这么做真他妈差劲,我讨厌这样。”

“我也不喜欢,但我非去不可。”

“去哪里?为什么要去?怎么回事?你说啊,理查德!”

“有人打电话来,我很久以前认识的人。在另一个地方。当年出了一件事,我答应过,我们都答应过,要是再发生那样的事,我们都会回去。我想应该是出事了。”

“你说的到底是什么事,理查德?”

“我现在最好别说。”再说,若我告诉你实话,说我不记得了,你会认为我疯了。

“你何时做了这么伟大的承诺?”

“很久以前,一九五八年夏天。”

又是一段长长的沉默。他知道史蒂夫正在想:这个拥有“金曲”理查、彪福·齐斯德莱佛上校、杀手袋子男等绰号的人是在整我,或者是他精神崩溃了?

“你那时只是个孩子。”史蒂夫的语气毫无起伏。

“十一,快十二岁。”

沉默再度降临,理查德耐心等待。

“好吧,”史蒂夫说,“我会帮你调度,让麦克代班。我也可以打电话叫查克·福斯特顶个几次,只要我找得到他窝在哪家中国餐馆。我这么做是因为我们认识很久了,但我不会忘记你这回放我鸽子,理查德。”

“嗨,你少来了。”理查德说,他的头愈来愈疼。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难道史蒂夫真的以为他不知道?“我只不过请几天假,你却说得好像我在电台执照上拉屎一样。”

“请假干吗?去北达科他州的狗屁瀑布参加幼童军聚会,还是去西弗吉尼亚州的鸡巴城?”

“兄弟,狗屁瀑布应该在阿肯色州。”彪福·齐斯德莱佛用他有如大枪管的声音说,但史蒂夫不为所动。

“就为了你十一岁时答应的事?拜托!十一岁小孩的承诺哪能算数!而且,理查德,你应该很清楚,我们不是卖保险的,也不是律师事务所,而是娱乐业,虽然没什么了不起,但你应该他妈的很清楚,要是你早一星期通知我,我现在就不会一手拿话筒一手拿胃药了。你这是抓着我的卵蛋往墙上摔,你清楚得很,所以别再侮辱我的智商了!”

史蒂夫讲到后来简直是在咆哮。理查德闭上眼睛。我不会忘记的,史蒂夫说,理查德知道他不会。

但他说十一岁小孩的承诺不能当真,那就大错特错了。理查德不记得自己答应了什么,也不确定自己想要记起,但绝对很认真。

“史蒂夫,我非去不可。”

“我知道,我也说我会处理了,所以你就去吧,快去啊,你这个烂人。”

“史蒂夫,你这么说太荒——”

但史蒂夫已经挂了电话。理查德放下电话,才刚松手,电话又响了。他不用接就知道是史蒂夫,他肯定气极了。现在跟他讲什么都没有用,场面只会更难看。他将电话侧面的开关往右拨,铃声戛然而止。

他上楼从衣柜里拎出两只手提箱,随手塞了一堆衣服,包括牛仔裤、衬衫、内衣和袜子,看都没看一眼,等到了旅馆才发现自己带的是童装。他拎着手提箱下楼。

小房间墙上挂着安塞尔·亚当斯拍的大瑟尔 黑白相片,他拉动隐藏铰链,将相片移开,露出保险箱。他打开保险箱,里面是一堆文件,包括这间房子(恰巧位于断层线和森林火灾区之间)的地契、爱达荷州一块八公顷林地的土地权状和一沓股票。他当初买这些股票很随意,股票经纪人看到他就头痛,但没想到这些年来一直稳定上涨。他有时想到都觉得不可思议,他竟然快成为(还不是,但快了)有钱人了。这都要归功于摇滚乐……当然还有配音。

他在文件堆里翻找。地契、土地权状、股票、保单,甚至还有一份最新的遗嘱。全是将你和生活牢牢绑在一起的枷锁,他心想。

理查德忽然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想掏出打火机一把火烧了这些该死的“兹因某故”“据本文件”和“凡持有本证明者”。他真的可以。收在保险箱里的这些文件突然变得不值一文。

这时,他才真正感觉到惊恐。和灵异无关,而是发觉一个人有多容易将生活销毁弃置。真正可怕的是这个。只要拿出电风扇对着自己多年累积的一切按下他妈的按钮就可以。烧了它或吹散它,然后闪人。

文件只是小喽啰,真正的家伙在后头。现金。十元、二十元和五十元的钞票,总共四千美元。

拿出来塞进牛仔裤口袋里。他心想,自己当初将钱放进保险箱时,是不是已经知道会有这一天。

某个月五十元,下个月一百二十元,再下个月或许只放十元。没用的钱,跑路费。

“靠,真可怕。”他没发现自己脱口而出。他隔着宽大的窗户茫然地望着海滩。海滩上空无一人,冲浪的人走了,度蜜月的(是的话)也走了。

唉,是啊,医生,一切都回来了。比方说,你还记得斯坦利·乌里斯吗?跟你打赌我记得……还记得我们以前说了什么而且觉得很酷吗?斯坦利·鱿鱼丝,那些大孩子都这么叫他。“嘿,鱿鱼丝!喂,他妈的胆小猪,你想跑去哪里?找你的玻璃同志吹喇叭吗?”

他猛地关上保险箱的门,将相片转回原位。他上一回想到斯坦利是什么时候?五年前吗?还是十年、二十年前?他一九六〇年春天和家人搬离德里,那些死党的脸消失得多快啊,那群可怜的窝囊废。

他们常到“荒原”小屋厮混,那地方明明杂草丛生,却叫那个名字,还真好笑。他们戏称自己是丛林探险家,想象自己是被日军包围的海军工程队,在太平洋一座珊瑚岛开辟了降落跑道。他们还是水坝工人、牛仔和降落丛林星球的航天员,什么角色都有,但无论扮演什么,别忘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躲避。躲避那些大孩子,亨利·鲍尔斯、维克多·克里斯和贝尔齐·哈金斯那票流氓。他们真是一群窝囊废:斯坦利·乌里斯的犹太大鼻子;威廉·邓布洛只有喊“唷嗬,银仔!”才不会结巴得让你想跳楼;

贝弗莉·马什总是浑身瘀青,将烟卷在上衣袖子里;本·汉斯科姆胖得不行,简直像人类版的大白鲸;

还有理查德·托齐尔的厚眼镜片、全A的好成绩、聪明的嘴巴和看了就想帮他改造一番的脸。有哪个词可以拿来形容他们呢?有的,当然有。法文中那个贴切的词就是“软脚虾”。

回来了,全都回来了……这会儿他在自己的窝,却像暴风雨中的流浪狗一样瑟瑟发抖,因为他不只回忆起当年一块儿逃跑的伙伴,还有其他东西,他已经很多年未曾想起的东西,在表面下颤动。

血淋淋的东西。

内波特街的房子,还有威廉的尖叫:“你杀、杀了我弟弟,你这、这个浑蛋!”

他都记得吗?够多了,足以使他不想再记得这一切,我敢跟你打赌。

垃圾、粪臭和某个东西的味道,比垃圾和粪臭都难闻。是兽臊味,是它的恶臭,在德里镇地底的黑暗里,伴随着机器轰隆作响。他记得乔治——

不行了,他转身朝浴室跑去,绊到伊姆斯椅险些摔倒。差一点就来不及了。他跪着滑过浴室滑溜的地板来到马桶前,有如动作古怪的地板舞者,抓着马桶边,将胃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却仍未止住呕吐。忽然间,乔治·邓布洛出现在他眼前,仿佛昨天一样。一九五七年秋天遇害的乔治,事情就从他开始。那年洪水刚过,乔治就死了,一边手臂被人扯断。理查德早将这一切从记忆中抹去,但有时它们仍会回来。是啊,那些事情会回来,有时候。

呕吐完毕,理查德伸手去抓冲水把手,顿时水声哗啦,化成热腾腾酸水的晚餐就这么香喷喷地冲走了。

流进下水道。

流进下水道的幽闭、恶臭和漆黑里。

他放下马桶盖,额头贴着盖面开始哭泣。从他母亲一九七五年过世以来,这是他头一回落泪。他下意识将手放在眼睛底下,隐形眼镜从他眼里滑出来,在他掌心闪闪发亮。

四十分钟后,像被掏空又像被涤净的理查德将手提箱扔进名爵跑车,把车从车库倒出来。天色渐暗,他看着刚种了新树的房子和沙滩,看着有如浅绿宝石嵌着一条金线的海水,心里忽然确信:他再也看不到这些了,他即将赴死。

“回家了,”理查德·托齐尔轻声对自己说,“回家了。神啊,帮帮我。”

他挂挡开车,再次觉得人要从看似稳固的生活坠入突如其来的深渊——无来由地走进黑暗,迈向阴暗界——是多么容易。

没错,就是无来由地走进黑暗。在那里什么都可能遇上。

本·汉斯科姆喝酒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晚上,如果想见见被《时代》杂志誉为“全美最具潜力新生代建筑师”的那个人(《时代》杂志《都市节能与少壮先锋》,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就得开车离开奥马哈市,沿着80号州际公路往西开,在斯威德霍尔姆下交流道,再经81号高速公路开进斯威德霍尔姆市区(地方不大),在“巴奇吃到饱”餐馆(炸鸡排是本店招牌菜)转弯上92号高速公路,一出市界就右转上63号高速公路,接着直行穿越荒芜的盖特林镇,最后抵达赫明顿镇。和赫明顿镇比起来,斯威德霍尔姆简直就是纽约市。这里的商业区有八栋楼,全都在同一条街上,一边五栋,一边三栋,包括“剪干净”发廊(窗上贴着十五年前的泛黄布告,写着:嬉皮请到别处理发)、一间二轮影院和低价杂货店,还有内布拉斯加房贷银行、76加油站、雷氏药房和一家全国农具五金行——镇上只有这家店看上去生意比较兴隆。

靠近街尽头有一家小酒馆,离其他建筑有一点距离,感觉像是被流放了,位于大空地旁边,名字叫红车轮。要是顺利开到那里,就会在坑坑洼洼的停车场上看见一辆一九六八年出厂的老凯迪拉克敞篷车,车后插着两根民用波段天线,车头的装饰车牌上只写着三个字:“本的车”。进了停车场朝酒吧走,就会看到那个家伙:瘦瘦高高,皮肤晒得黝黑,穿着条纹衬衫、褪色的牛仔裤和破烂的技师靴,脸上除了眼角看不到半点细纹。他三十八岁,外表可能比实际年轻十岁。

本在吧台边坐下。“你好,汉斯科姆先生。”瑞奇·李一边打招呼,一边将纸巾放在吧台上。他的语气里有一点惊讶,事实上也是。他从来没有见过汉斯科姆在工作日晚上出现在红车轮。他通常周五晚上来这里点两杯啤酒,周六再喝个四五杯。他总会问起瑞奇·李的三个儿子,离开时也总会在杯底压一张五元钞票当小费。就交谈能力和个人偏好而言,本绝不是瑞奇·李最喜欢的客人。每周十元小费(圣诞节变成五十元,五年来都是如此)是不赖,但要他陪本聊天,凭这点钱还差远了。聊伴本来就不多见,在这种乡村酒吧,聊天又不值钱,谈得来的对象更是比母鸡牙齿还稀罕。

虽然汉斯科姆在新英格兰出生,在加州上大学,却有着夸张的得州人性格。瑞奇·李很仰赖他周五和周六的光临,因为这些年的经验告诉他,他可以信赖这一点。汉斯科姆先生也许在纽约盖摩天大楼(他已经在那里盖了三栋最受瞩目的建筑),在雷东多海滩兴建美术馆,在盐湖城盖商业大楼,但每周五晚上八点到九点半之间,正对停车场的门都会打开,而汉斯科姆会走进来,仿佛就住在小镇另一头,因为没什么好看的电视节目所以决定过来晃晃。其实他有一架里尔喷气式飞机,还有私人起降跑道,在位于詹金斯的农场上。

两年前他到伦敦设计英国广播公司的通讯中心,并且担任监造人。英国报纸至今仍然对那栋新大楼的好坏激辩不休(《卫报》:“伦敦二十年来最美丽的建筑”;《镜报》:“史上最丑,可以和我丈母娘彻夜狂欢后的丑脸媲美”)。汉斯科姆接下那份工作时,瑞奇心想,嗯,要过一段时间才会见到他了,说不定他会完全忘了我们。的确,本·汉斯科姆前往英国那一周,周五果然不见他的踪影。

但八点到九点半之间只要有人开门,瑞奇·李就会抬头瞥一眼。要过一段时间才会见到他了。结果一段时间就是隔天晚上。隔天晚上九点十五分,门开了,汉斯科姆穿着牛仔裤、“南方佬万岁”T恤和那双技师靴缓缓走进来,仿佛刚从镇上过来。瑞奇·李掩不住兴奋,喊道:“嘿,汉斯科姆先生!天哪!你怎么来了?”汉斯科姆先生似乎微感诧异,好像来这里正常得很,一点问题也没有。这样的事发生了不止一次。接下来那两年,他积极参与通讯中心的工程,却依然每周六出现。他说他周六早上十一点搭乘协和飞机离开伦敦,十点十五分抵达纽约肯尼迪机场,比他离开伦敦的时间还早了四十五分钟,至少钟是这么显示的。瑞奇·李听得啧啧称奇,赞叹道:“老天,简直像时光旅行一样,对吧?”

轿车在机场待命,载他到新泽西的泰特波洛机场,那趟路周六早上通常用不了一小时,中午前就能轻松坐上他的私人飞机,两点三十分抵达詹金斯。他告诉瑞奇,只要往西飞行的速度够快,一天仿佛永远过不完。他会小睡两小时,再和工头谈一小时,交代秘书半小时。下机后他会先吃晚餐,再到红车轮待一个半小时左右。他总是一个人来,总是坐吧台,也总是独自离开,即使内布拉斯加这一带不晓得有多少女人愿意帮他脱袜子。回到农场,他会睡上六小时,然后所有流程再来一遍。瑞奇·李和不少客人说过这些事,没有一个不听得入神。说不定汉斯科姆是同志,曾经有个女的这么告诉他,但瑞奇·李瞄了她一眼,看着她精心打理的发型、精心剪裁的服装(绝对是名牌)、钻石耳环和眼神,知道她是从东部来的,可能是纽约,来这里短暂拜访亲戚或老同学,一心只想赶快离开。不对,他说,汉斯科姆先生并不娘。在他说话时,那女人从皮包里拿出一包多拉尔烟,叼了一根在晶亮的红唇上,让瑞奇帮她点烟。你怎么知道,她微微一笑。我就是知道,他说。他确实知道。他很想告诉她,我觉得他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最孤独的男人。但他不打算对这个纽约女人说这些。那个女人望着他,仿佛他是新品种的人类,很有趣。

这天晚上,汉斯科姆先生脸色有点苍白,有点心不在焉。

“嗨,瑞奇·李。”他说着在吧台边坐下,开始端详自己的手。

瑞奇·李知道他接下来六到八个月得去科罗拉多泉市监工,在凿切填平的山壁上兴建六栋建筑,打造山州文化中心。他告诉瑞奇·李,落成后一定会有人说那些建筑就像小孩留在楼梯上的积木,起码有一些人会,而且不无道理。但我想这个案子会成功的。我从来没做过这么大规模的建筑,兴建过程一定很恐怖,但我想会成功的。

瑞奇·李心想,汉斯科姆先生可能有一点怯场。这很正常,没什么好意外的,因为人有名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箭靶。或者只是感冒了,最近流感猖獗得很。

瑞奇·李从后架上拿了一个杯子,正要凑向奥林匹亚啤酒的龙头。“瑞奇·李,别倒酒。”

瑞奇·李惊讶地转过头来,看见本·汉斯科姆抬起头。他忽然非常害怕。汉斯科姆看起来不像怯场,也不像感冒了,都不像。他看起来像是被人莫名其妙揍了一拳,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

有人死了。他没结婚,不过谁没家人?他家有人过世了。一定是这样,就像滚下茅坑的是大便一样不会错。

有人投了硬币到点唱机里,芭芭拉·曼德雷尔开始哼唱一名醉汉和一个寂寞女人的故事。

“汉斯科姆先生,你还好吧?”

本·汉斯科姆看着瑞奇·李,眼神忽然比脸上其他部分老了十……不对,二十岁。瑞奇·李发现汉斯科姆先生的头发花白了,让他吓了一大跳。他以前从来没注意到他有白发。

汉斯科姆笑了,笑得很可怕,令人毛骨悚然,感觉就像僵尸在笑。

“我想不太好,瑞奇·李。不好,今晚不行,一点也不好。”

瑞奇·李将杯子放回去,走回汉斯科姆面前。酒吧空得像美式足球季后的周一晚上,付钱喝酒的客人不到二十个。安妮坐在厨房门边,和做快餐的厨师玩牌。

“是坏消息吗?汉斯科姆先生?”

“的确是坏消息,故乡传来的。”他看着瑞奇·李,目光却停在他身后。

“汉斯科姆先生,我很遗憾。”

“谢谢,瑞奇·李。”

汉斯科姆没再多说。瑞奇正想问有没有他能帮忙的地方,汉斯科姆突然说:“瑞奇·李,你店里的威士忌是哪一种?”

“如果别人问,我会说四玫瑰,”瑞奇·李说,“不过你的话,就是野火鸡。”

汉斯科姆听了微微一笑:“谢了,瑞奇·李。我想你还是得用上那个杯子,帮我倒一杯野火鸡,倒满。”

“倒满?”瑞奇·李问,显然很吃惊,“老天爷,那我等一下得抬你出去了!”或是叫救护车,他心里想。

“今晚不会,”汉斯科姆说,“我想不用。”

瑞奇·李仔细打量汉斯科姆先生的眼神,想看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但立刻明白他是认真的。于是他从后架拿了原来那个杯子,再从底下的架子上拿出一瓶野火鸡,开始倒酒。瓶颈撞击杯缘发出声音,威士忌汩汩流出,让瑞奇不禁看得入了迷。他决定修正之前的想法,汉斯科姆先生不是只有一点得州人的性格:这绝对是他这辈子倒的最大杯的威士忌,不仅空前,而且绝后。

叫什么狗屁救护车,他要是喝光这玩意儿,我就得叫斯威德霍尔姆的帕克和沃特斯来收尸了。

不过,他还是将酒倒好,拿到汉斯科姆面前。瑞奇·李的父亲曾经告诉他,只要对方还清醒,管它是毒药还是小便,他付钱叫你倒什么你就倒给他。瑞奇·李不知道这个建议是好是坏,但他知道一件事:想卖酒维生,这么做能救你一命,免得被良心给生吞活剥了。

汉斯科姆若有所思地望着眼前的特大号威士忌,问:“瑞奇·李,这么一杯酒,我该付你多少钱?”

瑞奇·李缓缓摇头,眼睛停在那杯威士忌上,不想抬头面对那双注视着他的深陷的眼眸。“不用,”

他说,“这杯本店招待。”

汉斯科姆又笑了,这回正常一点:“是吗?谢了,瑞奇·李。我现在要示范我一九七八年在秘鲁学到的招数给你看。我那时在一个叫弗兰克·比林斯的家伙手下做事,用你们的话来说,应该叫见习吧。我觉得弗兰克·比林斯是全球最顶尖的建筑师。他在秘鲁发高烧,医生给他打了几十亿种抗生素,全都没用。他发烧烧了整整两周,然后就过世了。我现在要示范的是我跟印第安工人学来的。那里的私酿酒非常烈,刚灌下去觉得没什么,很温和,但马上就像有人拿火焰枪插进你嘴巴往喉咙里塞似的。

然而,那些印第安人喝酒就像灌可乐一样,我几乎没见过谁喝醉,更是从来没见过有人宿醉。我一直没勇气尝试他们的喝法,不过我想今晚可以试试看。那边有几片柠檬,帮我拿来好吗?”

瑞奇·李拿了四片柠檬,整整齐齐摆在酒杯旁新放的纸巾上。汉斯科姆拿了一片,像要点眼药水一样头往后仰,开始将柠檬汁挤进右边的鼻孔。

“天哪!”瑞奇·李吓得大叫。

汉斯科姆喉咙收缩,满脸通红……瑞奇看着泪水顺着他平滑的脸颊流向耳朵。点唱机开始放编织者乐队的歌,关于橡皮人那一首:“噢,天哪,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受多少。”

汉斯科姆伸手在吧台上乱摸,抓起另一片柠檬将汁水挤进左边的鼻孔。

“这样根本是在自杀嘛。”瑞奇·李轻声说。

汉斯科姆将挤干的两片柠檬扔到吧台上。他双眼火红,抽搐似的剧烈喘息,透明的柠檬汁从两边鼻孔流出来滴到嘴角。他伸手抓起酒杯,一口气灌了三分之一。瑞奇·李看呆了,愣愣地望着汉斯科姆的喉结上上下下。

汉斯科姆放下杯子,打了两个冷战,接着点点头。他微微一笑看着瑞奇·李,眼睛不再那么红了。

“果然像他们说的那样有效。当你全神贯注在鼻子上,就不会留意自己灌了什么到喉咙里。”

“你疯了,汉斯科姆先生。”瑞奇·李说。

“废话。”汉斯科姆回答,“你还记得吧,瑞奇·李?我们小时候都说‘废花’。我跟你提起过我小时候很肥吗?”

“没有,先生,你没说过。”瑞奇·李低声说。他现在相信汉斯科姆先生一定听到了什么天大的坏消息,所以真的疯了……起码暂时失去了理智。

“我是大肥猪,从来没打过棒球或篮球,玩捉迷藏永远第一个被抓,连我自己都受不了。我那时真的很胖。我老家有几个家伙时常找我麻烦,其中一个叫雷金纳德·哈金斯,不过大家都叫他贝尔齐。

另一个叫维克多·克里斯,还有其他人,但最坏的是一个叫亨利·鲍尔斯的家伙,比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坏。瑞奇,如果世上真的有邪恶的孩子,那一定是亨利·鲍尔斯。他不只欺负我一个,但问题是我跑得没有其他人快。”

汉斯科姆解开纽扣,将衬衫拉开。瑞奇·李上身前倾,看见汉斯科姆先生腹部有一块扭曲滑稽的疤痕,就在肚脐上方。皱巴巴的,很白、很旧的疤痕。他发现那是一个英文字母。有人在他腹部刺了一个H,可能早在汉斯科姆先生长大之前。

“亨利·鲍尔斯干的,感觉像上辈子的事了。幸好他只刺了个字母,没让我带着他的全名到处跑。”

“汉斯科姆先生——”

汉斯科姆又拿了两片柠檬,一手一片,仰头将柠檬汁像鼻药一样滴进鼻孔。他身体猛烈颤抖,将柠檬片放到一边,拿起杯子灌了两大口,打了个冷战,之后又灌了一口,接着闭着眼睛伸手摸索,想找到加垫的吧台边。他扶着吧台站了一会儿,有如遭遇巨浪、紧握栏杆的水手,接着睁开眼睛,对瑞奇·李微微一笑。

“我可以这样搞一整夜。”他说。

“汉斯科姆先生,我希望你别再喝了。”瑞奇·李紧张地说。

安妮拿着托盘回到侍者区,点了两杯米勒啤酒。瑞奇·李倒了两杯递给她,觉得两条腿有点发软。

“汉斯科姆先生还好吗,瑞奇·李?”安妮问。她看向瑞奇·李背后,他扭头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发现汉斯科姆先生正倚着吧台,小心翼翼地从瑞奇·李放配酒菜的小盒子里挑出柠檬片。

“我不知道,”他说,“我觉得不太好。”

“那就别杵在这里,快去想点办法啊。”安妮和其他女人一样,特别偏袒本·汉斯科姆。

“我不知道。我老爸常说,只要客人还清醒——”

“你老爸的脑袋连地鼠都比不上,”安妮说,“别管你老爸了,瑞奇·李,你得阻止他才行,他这样下去会挂的。”

瑞奇·李乖乖听话,走回本·汉斯科姆面前:“汉斯科姆先生,我真觉得你喝得够——”

本·汉斯科姆头一仰,手指一挤,这回真的像吸可卡因一样,把柠檬汁吸进了鼻孔,接着喝水似的猛灌了一口威士忌。他神情严肃地看着瑞奇·李。“叮咚,我看见他们了,他们都在我家客厅的地毯上跳舞。”说完之后哈哈大笑。杯子里的威士忌大概只剩五厘米高。

“够了。”瑞奇·李说着伸手去拿酒杯。

汉斯科姆将杯子轻轻推开,让瑞奇·李扑了个空。“伤害已经造成了,瑞奇·李,”他说,“伤害已经造成了,兄弟。”

“汉斯科姆先生,拜托——”

“该死!瑞奇·李,我差点忘了,我有东西要给你的三个孩子。”

汉斯科姆穿着褪色的牛仔背心。他伸手去掏口袋,瑞奇·李隐约听见叮当声。

“我父亲在我四岁时过世了,”汉斯科姆说,口齿依旧清晰,“留下了一屁股债务和这个。我想送给你家的三个小鬼头,瑞奇·李。”他说完将三枚银币放在吧台上,银币映着柔和的灯光闪闪发亮。瑞奇·李倒抽了一口气。

“汉斯科姆先生,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不能——”

“本来有四枚,但有一枚被我送给结巴威他们了。他叫威廉·邓布洛,但我们都喊他结巴威……只是以前的称呼,就像我们说‘废花’一样。我有一群死党,他是其中之一。我还是有朋友的,你知道。

我胖归胖,还是交得到朋友。结巴威现在是作家了。”

瑞奇·李几乎没在听,盯着那三枚银币看得入了迷。一九二一、一九二三、一九二四年。就算只看纯银含量,天知道这三枚银币现在值多少钱!

“我不能收。”他又说了一次。

“我坚持。”汉斯科姆先生说完拿起杯子一饮而尽。他早该躺在地上了,但眼睛却盯着瑞奇·李不放。那双眼睛泛着泪光,充满血丝,但瑞奇·李可以按着《圣经》发誓,注视他的这个人绝对清醒。

“你有点吓到我了,汉斯科姆先生。”瑞奇·李说。两年前,镇上有名的酒鬼格雷沙姆·阿诺德拿着一卷二十五美分硬币走进红车轮,帽带上还插了一张二十美元纸钞。他将零钱拿给安妮,要她四枚四枚投进点唱机,接着将那张二十元钞票放在吧台上,要瑞奇·李给所有客人倒酒。这个酒鬼阿诺德从前是赫明顿公羊队的明星球员,带领球队拿到学校第一座(可能也是最后一座)高中篮球联赛冠军杯。那是一九六一年的事了。当时这个年轻人的前途似乎不可限量,但他第一学期就被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退学了,理由是喝酒、嗑药和彻夜狂欢。他回到老家,撞烂父母送给他当毕业礼物的黄色敞篷车,在老爸的农用机械行当首席业务员。阿诺德的父亲眼看儿子突然变坏,而且再也不会浪子回头,怎么也参不透个中缘由,一夕间苍老了许多。五年后,他不想开除儿子,只好卖了机械行,搬到亚利桑那州去过退休生活。机械行还在父亲名下时,阿诺德有段时间至少还会假装工作,但那时就已经酒不离手了,后来更是完全被酒精控制。他常发酒疯,但他带着硬币请所有人喝酒那天,表现得却像苦薄荷糖一样甜,客人们也都亲切道谢。安妮一直在放摩·邦迪的歌,因为阿诺德喜欢他的乡村音乐。

阿诺德坐在吧台前——瑞奇·李发觉就是汉斯科姆先生现在坐的位子,这让他愈来愈不安——喝了三四杯波旁苦艾酒,跟着点唱机哼唱,一点没惹麻烦,瑞奇·李关店时乖乖回家,没想到随后就在二楼的衣柜里上吊自尽。格雷沙姆·阿诺德那天晚上的眼神和本·汉斯科姆现在的眼神有一点像。

“有点吓到你了,对吧?”汉斯科姆问,眼睛依然盯着瑞奇·李。他推开酒杯,双手利落地交叠在银币前。“应该是吧,但你绝对没有我害怕,瑞奇·李,你最好祈祷永远不会。”

“呃,到底出了什么事?”瑞奇·李问,“也许,”他舔了舔嘴唇,“也许我能帮上忙?”

“出事?”本·汉斯科姆笑了,“没什么事。我晚上接到老友的电话,一个叫迈克·汉伦的家伙。

我早就忘记他了,瑞奇·李,但可怕的不是这个。毕竟我认识他的时候还很小,而小孩都会忘记事情,对吧?绝对是。废话。我真正怕的是,来这里的途中,我忽然发觉自己不只忘了迈克,而是忘了童年的一切。”

瑞奇·李茫然地望着汉斯科姆,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汉斯科姆无疑真的很害怕,肯定是。

感觉很滑稽,但是千真万确。

“我是说我完全忘了。”他说,一边用指关节轻敲吧台以示强调,“瑞奇·李,你听过谁得了彻底的健忘症,连自己有健忘症都忘了吗?”

瑞奇·李摇摇头。

“我也没听过。但我现在就是这样,前一秒还在飙车,下一秒忽然想到这件事。我记得迈克·汉伦,但那是因为他打电话给我。我记得德里镇,但那是因为他从那里打电话给我。”

“德里?”

“可是也就这样。我发现自己甚至不曾回想过童年,从我……我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但突然间,就这样啪的一下,一切都开始涌现,就像我们对第四枚银币做的那样。”

“你们对那枚银币做了什么,汉斯科姆先生?”

汉斯科姆看了看表,忽然溜下高脚凳。他微微晃了一下,但仅此而已。“我可不能错过时间,”

他说,“晚上的飞机。”

瑞奇·李立刻一脸警觉,汉斯科姆笑了。

“是搭飞机,不是开飞机。我这回搭联合航空,瑞奇·李,不自己开。”

“哦,”他想自己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一定写在脸上,但他不在乎,“你搭飞机要去哪里?”

汉斯科姆的衬衫还敞着。他低头若有所思地望着腹部皱巴巴的白色旧疤,接着将扣子扣好。

“我应该说过了,瑞奇·李,答案是回家,我要回家。记得把银币给孩子们。”说完他朝门口走去,但他走路的样子,甚至他拉裤侧的动作,都把瑞奇·李吓坏了。他忽然觉得眼前的情景和格雷沙姆·阿诺德死前(虽然他的死几乎没人难过)的情景是那么相似,仿佛见到了阿诺德的鬼魂。

“汉斯科姆先生!”他担忧地喊道。

汉斯科姆回过头来,瑞奇猛地后退,臀部撞上后架,酒瓶碰在一起发出叮当声,仿佛在窃窃私语。

他后退是因为他忽然确定本·汉斯科姆死了。没错,本·汉斯科姆陈尸某处,也许是水沟、阁楼或衣柜里,颈上缠着皮带,身体离地两三厘米,摇摇晃晃,而眼前站在点唱机旁回望他的是鬼魂。那一瞬间,他确定自己穿透汉斯科姆的身体看到了桌椅。就那一瞬间,但已经够让他的心脏冻结了。

“怎么了,瑞奇·李?”

“没、没、没事。”

本·汉斯科姆望着瑞奇·李。他眼窝下方有两团黑紫,双颊因酒酣而滚烫,红红的鼻子看起来像发炎了。

“没事。”瑞奇·李轻声又说了一次,但目光就是无法从那张脸上移开。那个死于罪恶、此刻却直挺挺站在地狱冒烟的侧门边的人的脸。

“我那时很肥,家里又穷,”本·汉斯科姆说,“我现在想起来了。我记得一个叫贝弗莉的女孩或结巴威用银币救了我一命。我吓得快要疯了——被什么吓到我可能晚点会想起来。但我有多害怕并不重要,反正恐惧迟早会来。它就在那儿,在我心里,像个大气泡似的不断膨胀。我得走了,因为我之前得到的和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来自我们当年做的事。得到就要付出,这世界就是这样。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神让我们从小孩子长起,让我们靠近地面,因为他知道我们必须摔很多次、流很多血才能学到一点教训。得到就要付出,你拥有的就是你付出的……而你所拥有的一切迟早会找上门来。”

“但你这个周末还是会来的对吧?”瑞奇从麻木的双唇间挤出这句话。不祥的感觉愈来愈强,他只抓得住这一丝希望。“你这周末还是会和平常一样过来吧?”

“我不知道。”汉斯科姆先生说完露出惨白的微笑,“我这回要去的地方比伦敦远多了,瑞奇·李。”

“汉斯科姆先生——”

“记得把银币给孩子们。”他又说了一次,接着便消失在夜色中。

“这到底怎么回事啊?”安妮问,但瑞奇·李没理她。他翻起吧台隔板冲到对着停车场的窗户旁,看见汉斯科姆先生的凯迪拉克车灯亮起,引擎加速转动,车子离开泥土空地,卷起滚滚烟尘。车尾灯愈来愈暗,在63号高速公路彼端变成两个红点,内布拉斯加的晚风开始将烟尘吹散。

“他灌了一大杯威士忌,你竟然还让他开着大车走人?”安妮说,“干得好啊,瑞奇·李。”

“算了。”

“他会害死自己的。”

瑞奇·李五分钟前也是这么想的,但这会儿看着车尾灯消失在视野中,却转身对她摇摇头说:“我想不会,但以他今晚的样子,或许死了还好一点。”

“他跟你说了什么?”

瑞奇·李摇摇头。汉斯科姆说的话在他脑海中搅成一片,凑在一起看不出任何意义。“无所谓,但我想我们再也不会见到那小子了。”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吃药

想了解二十世纪末的美国中产阶级男人,只要看他们的药柜就行了,起码大伙儿都这样说。不过,老天,你真该瞧瞧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药柜。埃迪拉开药柜,仁慈地移开了镜子里他苍白的脸和茫然瞪大的眼睛。

柜子最上层摆着安力神、益速得、益速得加强锭、康泰克、健胃仙、泰诺和一大罐蓝色的维克斯软膏,蓝得有如困在玻璃瓶里的傍晚的天空。另外还有一瓶咖啡因锭、一瓶然自泻药(埃迪很小的时候,电视广告里劳伦斯·威克常说:“然自,倒着写的自然。”)和两瓶菲利普氧化镁制酸胃乳,一瓶原味,尝起来像粉笔,一瓶是新款薄荷味,尝起来像薄荷味的粉笔。一大罐罗雷兹紧挨着一大罐塔姆斯,塔姆斯则挨着一大罐橙味迪洁药片。三个罐子像三只怪异的小猪储钱罐排排站着,只是里头装的是药片,不是硬币。

第二层是维生素:维生素E、维生素C、玫瑰果维生素C、维生素B和B复合物及B12。再有就是治疗令人难堪的皮肤问题的离氨酸、治疗令人难堪的胆固醇和心血管问题的卵磷脂、铁、钙、鱼肝油、每日一锭综合维生素、美益达综合锭和善存。柜子顶上还有一大罐洁利妥,以备不时之需。

第三层,欢迎检视成药机动打击部队。这里有伊克雷克斯和卡特小药丸,任务是帮助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肠胃出清存货。旁边是考佩克泰特、派普托毕斯莫和普利佩瑞逊H,预防存货离开得太快太痛。另外还有旋盖装的塔克斯,主要负责善后工作,例如劝离赖着不走的家伙或处理特大号专送包裹。再来是对付咳嗽的44号处方、打击感冒的奈齐尔和特利通,还有一大瓶蓖麻油、一盒苏克雷以防埃迪喉咙痛,外加四种漱口水:克罗拉塞普提克、思必乐、喷雾式思必乐和独家配方无可模仿的必备老牌李施德林。维视尔和妙莲负责眼睛,氢化可的松和尼欧斯波林药膏专攻皮肤(要是离氨酸没有发挥效力,这是第二道防线)。一管奥西5和一瓶奥西洗面奶(因为埃迪宁可多花钱也不想多长痘),加上几粒四环素药片。

三瓶煤焦油洗发精挤在一旁,有如愤恨的谋反者。

柜子底层很空,但都是狠角色,绝对能让人飘飘欲仙,飞得比本·汉斯科姆的喷气式飞机还高,摔得比瑟曼·芒森 还惨。这里有安定、佩可丹、阿米替林和达尔丰综合锭,还有一盒苏克雷,但打开来看不到喉糖,而是六颗安眠酮。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一向信守童子军格言。

他一只手拎着手提袋走进浴室,将袋子放在洗手台边,拉开拉链,开始用颤抖的手将瓶瓶罐罐、条条管管扫进袋子里。平常他会小心翼翼一把一把拿,但现在没那个闲工夫。埃迪觉得选择既简单又残酷:要么立刻起程不断移动,要么在一个地方久待,待到开始思考一切有什么意义,然后被自己吓死。

“埃迪?”米拉在楼下高喊,“埃迪,你在做什么——”

埃迪将装了安眠酮的喉糖盒扔进袋子里。药柜几乎空了,只剩米拉的美多锭和一小支快用完的碧唇护唇膏。他迟疑了片刻,将碧唇也扫进袋子里,正要拉上拉链时又内心交战了一番,最后将美多锭也丢进去了。反正她可以再买。

“埃迪?”这回米拉已经走到楼梯的一半了。

埃迪拉上拉链,离开浴室,袋子在身侧甩来甩去。他个子矮小,长着一张兔子般易受惊吓的脸,头几乎全秃了,只剩下几撮黑白交杂、无精打采的残发。袋子很沉,他的身体明显歪向一边。

一个胖得要命的女人吃力地往二楼爬,埃迪听见楼梯吱嘎作响,发出抗议。

“你在做什么——”

不用心理医生说,埃迪也知道自己娶了有母亲影子的女人。米拉很肥,五年前两人结婚时她还只是胖而已,但他有时觉得自己心里早就知道她会有这么一天。老天,他妈就已经是大胖子了。埃迪看米拉走上二楼转角,感觉她从来没这么肥过。她穿着白睡袍,胸部和臀部非常突出,像两道浪头一样。

她脂粉未施,脸色又白又亮,神情极度惊恐。

“我得离开一下。”埃迪说。

“什么叫你得离开一下?刚才那通电话怎么回事?”

“没事。”他说完飞快地冲过走廊,跑到衣帽间,放下手提袋,接着打开衣帽间的折叠门,将六件一模一样的黑西装推到一边。那六件黑西装挂在其他颜色较为鲜艳的衣服旁边,就像乌云一样显眼。

他上班都穿黑西装:他弯下腰,樟脑丸和羊毛的味道扑面而来。他从衣帽间深处拎出一只手提箱,打开,开始朝里面扔衣服。

她的身影罩住了他。

“怎么回事,埃迪?你要去哪里?告诉我!”

“我不能告诉你。”

她盯着他,思考该说或该做什么。她很想将他一把推进衣帽间,背抵着门不让他出来,直到他不再发疯为止。她可以这么做,但鼓不起勇气。她比埃迪高七厘米,重九十斤,却不知道该做和该说什么,因为他太反常了。就算她走进电视室发现他们家新买的大屏幕电视飘在空中,她也不会这么心惊胆战。

“你不能走,”她听见自己说,“你答应要帮我拿到阿尔·帕西诺的签名。”她在说什么啊?真荒谬!但遇到这种事,荒谬总比沉默好。

“你会拿到的,”埃迪说,“但你得自己去当他的司机才行。”

天哪,她的脑袋已经被一堆恐惧弄得晕头转向,现在又多了一个。她轻声尖叫:“不可能,我从来没——”

“你非做不可,”埃迪说,他已经开始挑鞋了,“就只剩你了。”

“我的制服都不合身了!胸部太紧了!”

“叫德洛雷斯帮你改一下。”他冷冷地说,接着抓了两双鞋,找到一个空鞋盒,放了第三双鞋进去。上等的黑皮鞋,还很结实,只是磨损多了点,不再适合穿去上班了。假如你的工作是在纽约帮有钱人开车,许多还是有名的有钱人,你非得穿得体面不可,而这几双鞋都不体面了……但就他这会儿要去的地方,以及到了那里他可能得做的事情来说,它们应该还过得去。说不定理查德·托齐尔会——

想到这里,他忽然眼前一黑,觉得喉咙开始缩紧。他发现自己打包了一整间药房的药,却独独把最要紧的东西——哮喘喷剂——忘在楼下音响柜上。他吓得冷汗直流。

埃迪猛地合上手提箱,将箱子锁好,回头看了眼米拉。米拉站在走廊里,一手按着粗短有如矮柱的脖子,仿佛有哮喘的人是她。她看着他,脸上充满困惑与惊恐。埃迪很想同情她,但他自己也怕得要命,实在顾不了她了。

“到底怎么了,埃迪?那通电话是谁打来的?你遇到麻烦了吗?一定是,对吧?你惹上了什么麻烦?”

埃迪一手拎着封口袋,一手拎着手提箱朝她走过去,因为两边重量比较平均,他的身体不再那么歪。她走到他面前挡住楼梯,埃迪以为她会死守阵地,但当他的脸就快撞到软绵绵的乳房路障时,她却让开了……因为害怕。埃迪从她面前走过,脚步丝毫没有放慢,她伤心得号哭起来。

“我没办法帮阿尔·帕西诺开车!”她哭号着说,“我一定会撞到路标什么的,我知道一定会!

埃迪,我好怕——”

他看了看楼梯边桌上的赛斯·托马斯时钟。九点二十。那个讲话像读稿机的达美航空柜员刚才说,最后一班往北到缅因州的班机已经飞走了,八点二十五分离开拉瓜迪亚机场。他打给美国国铁,得知十一点三十分还有一班车从宾州车站开往波士顿。他可以在南站下车,搭出租车到阿灵顿街的鳕鱼角租车公司。这些年,鳕鱼角和埃迪任职的皇家纹章公司签了一个很有用的互惠协议,因此他只打了通电话给波士顿的巴奇·卡灵顿,就搞定了他的北上行程。巴奇说他们会准备一辆加满油的凯迪拉克豪华轿车等他,让他风光出发,没有讨人厌的客人坐在后座,叼着大雪茄把车里弄得臭气熏天,还问他哪里能搞到马子或白粉,两个都有更好。

风光出发,的确,埃迪心想,大概只有搭灵车能比这更风光吧。但别担心,埃迪——你回程可能真的搭灵车了,假如找得到尸骨的话。

“埃迪?”

九点二十。还有很多时间和她谈谈,对她和颜悦色。不过,这天要是她的打牌日就好了,他可以用磁铁将字条固定在冰箱上(他总是将字条留在冰箱上,保证她不会漏看),然后一走了之。虽然像逃犯一样连夜潜逃不太好,但现在这样更糟,感觉就像必须重新出门,而且这事他得做三次。

有时候,家就是心的归宿,埃迪胡乱想着,这我相信。老鲍比·弗罗斯特 说过,家是永远会收留你的地方。只可惜,家也是进去容易出来难的地方。

他站在楼梯边,往前的势头暂停了。他心里充满恐惧,喉咙缩得像针孔一样,发出咻咻的呼吸声。

他看着啜泣的妻子。

“和我一起下楼,我尽量把事情告诉你。”他说。

埃迪将两件行李(一箱衣服和一袋药物)放在玄关边上,接着想起另一件事……应该说想起他过世多年的母亲。她依然经常在埃迪心里对他说话,惦记着他。

知道吗,埃迪,你脚湿了就会着凉——你和其他孩子不一样,身体很脆弱,需要特别小心。所以,你下雨一定要穿雨鞋。

德里经常下雨。

埃迪打开玄关的柜子,从钩子上取下整整齐齐装在塑料袋里的胶鞋,放进装衣服的手提箱。

乖,埃迪。

祸从天降的时候,他和米拉正在看电视。埃迪走进电视房,按下按钮让电视屏幕降下去——那屏幕大得夸张,纽约喷射机队的弗里曼·麦克尼尔看起来就像周日下午电影里的巨人一样。他拿起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派车员说可能要十五分钟,埃迪说没问题。

埃迪挂上电话,从昂贵的索尼音响上拿起哮喘喷剂。我花了一千五百美元买了一套顶级音响设备,让米拉把巴里·曼尼洛的唱片和“超级金曲”的每一个动人音符听得清清楚楚。他心里这么想着,忽然涌起一丝罪恶感。这不公平,他当然知道不公平。就算没有四十五转镭射光盘,原来那些刮痕累累的唱片也能让米拉听得很开心,就像她不在乎守着皇后区那套四房小屋,住到两人都老了,头发花白也无所谓(其实,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头上已经有几绺头发花白了)。他会买下这套豪华音响,理由就和他买下这栋位于长岛的粗石别墅(他们常常在屋子里像罐头里的两颗豆子般晃来荡去)一样:因为他买得起,因为可以安抚母亲在他心中温柔、惊恐、时常令人不知所措又阴魂不散的声音。这些东西在说:妈妈,我做到了!你看这一切!我做到了!现在你可以稍微闭嘴了吗?

埃迪将喷剂塞进嘴里,有如吞枪自尽的人按下喷钮。一股恶心的甘草味从他口中蹿到喉咙。他深吸一口气,感觉原本快要闭上的呼吸道又畅通了,胸口的郁塞也开始缓和。突然间,他听见心里有声音,是鬼魂的声音。

您没收到我的字条吗?

收到了,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可是——

嗯,布莱克教练,要是您不识字,我现在告诉您字条上写了什么。准备好了?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

很好,我要说了,请您竖起耳朵听。好了没?我家埃迪不能上体育课。我重复一遍,他不能上体育课。埃迪很娇弱,让他跑……或跳的话……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我这里有埃迪最新的体检报告,这是州里的规定。上头说埃迪比同年龄孩子矮小了点,但其他方面完全正常。于是我又打了电话给您家的家庭医生确定状况,他也说——

那么您是说我骗人啰,布莱克教练?您是这个意思吗?唔,他就在这里!埃迪就站在我旁边!您听见他的呼吸声了吗?听到没?

妈……拜托……我很好……

埃迪,你懂什么?我是怎么教你的?大人讲话不要插嘴。

我听见了,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可是——

您听见了?很好!我还以为您聋了呢!他听起来就像低挡爬坡的卡车,对吧?要是这还不算哮喘——

妈,我会——

安静,埃迪,别再插嘴了。布莱克教练,要是这还不算哮喘,那我就是伊丽莎白女王!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埃迪上体育课似乎玩得挺开心的,身体状况也不错。他喜欢玩游戏,跑得也很快。我和贝恩斯医生谈过,他提到“身心失调症”,不知道您是否考虑过——

——考虑过我儿子疯了?您是不是要说这个?您是不是要说我儿子疯了?

不是,但——

他很娇弱。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

我儿子很娇弱。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贝恩斯医生说他找不到埃迪有任何——

“——身体毛病。”埃迪把话接完。真是难堪的回忆。他母亲在德里小学体育馆里对布莱克教练咆哮,他瑟缩在母亲身旁吓得喘不过气来,其他孩子挤在篮球架旁边看好戏。他已经好多年没想起这件事了,直到今天。不过,迈克·汉伦那通电话唤起的回忆不会只有这个,他很清楚。他感觉到还有更多回忆,更多坏的甚至更糟的往事挤在一起,就像百货公司门口等着抢购特价品的顾客一样,很快就会突破封锁一拥而上。他很确定。那些回忆会找到什么特价品?他的理智吗?有可能。半价出清,缺损品,跳楼大甩卖。

“身体没有毛病。”他又说了一次,接着忽然深吸一口气,将喷剂塞回口袋。

“埃迪,”米拉说,“拜托你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她丰润的脸颊上两道泪痕闪闪发亮,双手不停地扭绞,好像两只粉红色的无毛动物在玩闹。他向米拉求婚之前曾经给她拍过一张相片,放在他母亲的相片旁。他母亲六十四岁那年死于郁血性心脏衰竭,当时体重已经破表,超过一百八十公斤,准确地说是一百八十四公斤。她的身体似乎只剩乳房、屁股和腹部,安上一张永远惊恐苍白的脸,简直像头怪物。不过,他摆在米拉相片旁的那张相片是一九四四年拍的,埃迪两年后才出生(你生下来很孱弱,母亲的幽魂在他耳边说道,好几次我们都以为你活不成了……),当时他母亲还算苗条,只有八十一公斤。

他想他当年应该比较过两张相片,希望在最后关头阻止自己精神乱伦。他看看母亲,看看米拉,又看看母亲。

两人实在很像,简直像一对姐妹。

埃迪看着两张像到极点的相片,向自己保证绝对不会做傻事。他知道公司的同事开他玩笑,说他是小杰克 ,但事情没他们想得那么简单,玩笑和挖苦他还受得了,问题是他真的想演这场弗洛伊德闹剧吗?不,他不想。他想和米拉分手。他希望和平收场,因为米拉对他真的很好,男女关系的经验比他还少。等她离开他的生命,消失在地平线另一边,他或许就能报名去上一直想上的网球课……

(埃迪上体育课似乎玩得挺开心的)

或是参加联合广场大酒店的游泳俱乐部……

(埃迪喜欢玩游戏)

更别说第三大道车库对面新开的健身房了。

(埃迪跑得很快只要你不在埃迪就跑得很快只要没人在他旁边一直提醒他很娇弱卡斯普布拉克太太我看他的脸就知道即使他才九岁他也知道他能为自己做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朝您不让他去的方向拼命跑卡斯普布拉克太太让他跑)

但他还是娶了米拉,老习惯终究占了上风。家就是回去会被永远拴住的地方。噢,他真想痛扁母亲的幽魂。虽然很难,但只要能解决问题,他觉得自己做得到。结果最后,是米拉让埃迪难以独立。她用挂念责备他,用关怀钉死他,用温柔锁住他。米拉和他母亲一样彻底摸清了他的个性,知道他的罩门:埃迪觉得自己身体很好,一点也不虚弱,结果反而使他更容易受伤。他需要被保护,免得被自己盲目的勇气害死。

遇到下雨天,米拉会打开柜子,从塑料袋里拿出雨鞋放在门边的衣帽架旁。每天早晨,她会在他没抹奶油的全麦吐司旁摆一盘点心,乍看像是无糖彩色燕麦片,其实是各式各样的维生素(这会儿几乎都在埃迪的封口袋里)。米拉和母亲一样了解他,让他毫无胜算。年轻时,未婚的埃迪曾经三次离家,但三次都回到了母亲身边。四年后,母亲死在皇后区公寓的玄关处,肥硕的身体将门完全挡住,医护人员(打电话的是楼下邻居,因为他们听见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倒地时发出的轰然巨响)不得不弄坏厨房和逃生梯之间上锁的门才进得去。那是埃迪第四次回家,也是最后一次,起码他那时这么认为。

回家啰,回家啰,嘀哩嘀哩啦!回家啰,回家啰,带着肥猪胖米拉!她是肥猪,不过是可爱的肥猪。

他爱她,而且他真的没有胜算。她用洞悉一切、让人着迷、有如蛇蝎般致命的眼神望着他,将他引到她身边。

这次是永远回家了,他当时想。

但也许我错了,埃迪想,也许这不是家,从来不是——也许我今晚要去的地方才是家。家是逼你面对黑暗中那个东西的地方。

他无助地打了个冷战,仿佛没穿雨鞋出门冷到了一样。

“埃迪,求求你!”

米拉又开始哭了。眼泪是她的最后防线,和他母亲一样。泪水是无法还击的柔性武器,能将对方的温柔与善良变成盔甲上的破洞。

这不表示他身上穿着盔甲。埃迪不是喜欢武装自己的人。

对他母亲来说,泪水不只是防线,更是武器。米拉很少这么恶劣……无论泪水攻势恶不恶劣,他都发觉米拉正在用这一招……而且很有效。

他不能让她得逞。不难想象深夜独自搭着火车奔向波士顿有多寂寞,手提箱放在置物架上,装满灵丹妙药的手提袋摆在腿间,恐惧像发臭的维克斯软膏压在胸口。何不让米拉陪他上楼,吃几颗阿司匹林,用酒精按摩身体?何不让她送他上床,或许(或许不会)来一场放得更开的性爱?

但他承诺过。承诺过。

“米拉,你听我说。”他刻意压平声音,仿佛在陈述一个事实。

她用水汪汪的眼睛真诚又惊惶地看着他。

他以为自己会开始解释,尽可能地解释,告诉她迈克·汉伦打来电话,跟他说又开始了,对,他觉得其他人也会来。

但他说出来的却是理智的话。

“明天一早立刻到公司找菲尔谈,跟他说我得请几天假,由你帮我开车载帕西诺——”

“埃迪,我真的没办法!”她哭号着说,“他是大明星!我要是迷路一定会被他吼,我知道他会,他会吼我,他们都是那样,司机一迷路就开骂……而且……而且我一定会哭……可能会出车祸……会出意外……埃迪……埃迪……你一定要留在家里……”

“老天!拜托你闭嘴!”

米拉被他的声音吓得缩了一下,露出受伤的表情。埃迪伸手握住喷剂,但不打算掏出来用。她会察觉这个弱点,拿来对付他。主啊,要是你存在,请相信我没有说谎,我不想伤害米拉,不想划伤她,甚至不想让她有瘀青。但我承诺过,我们都承诺过,还发了血誓。神啊,求你帮助我,我真的非做不可……

“我很讨厌你吼我,埃迪。”她低声说。

“米拉,我也不喜欢吼你,只是我不得不。”他说。米拉打了个哆嗦。又来了,埃迪,你又伤了她。你干脆揍她几拳算了,搞不好还仁慈一点,而且快得多。

忽然间,可能因为揍人的念头让往日影像浮现,他看见了亨利·鲍尔斯的脸。他已经许多年没想起这个人了,对他平复心情没有帮助,一点也没有。

埃迪闭上眼睛,随即睁开了,说:“你不会迷路的,他也不会吼你。帕西诺先生人非常好,他会体谅你的。”他从没载过阿尔·帕西诺,但很庆幸,根据过去的经验,这个谎言离事实应该不远。一般人都认为名人喜欢找碴儿,但埃迪载过许多名人,他知道这个判断通常是错的。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而且例外通常都很可怕。为了米拉好,他衷心希望帕西诺先生不是例外。

“是吗?”米拉怯怯地问。

“是的,他人很好。”

“你怎么知道?”

“季米特里奥斯还在曼哈顿租车公司的时候,帮他开过两三次车,”埃迪想也不想就说,“他说帕西诺先生给小费都是五十美元起跳。”

“就算他只给我五毛钱小费也无所谓,只要他别吼我就好。”

“米拉,事情只要一二三就解决了。一,明天傍晚七点到圣瑞吉饭店接人,然后载他到美国广播公司大楼,他们要重拍帕西诺主演的舞台剧的最后一幕,我记得剧名叫《美国野牛》;二,十一点左右,载他回圣瑞吉饭店;三,回车库还车,然后签退就行了。”

“就这样?”

“就这样。你倒立都做得来,米蒂。”

她以前听到他叫她小名都会咯咯笑,这会儿却用孩子般痛苦严肃的表情看着他。

“要是他不想回饭店,想去吃饭、喝一杯或是跳舞呢?”

“我想他不会的,但如果他想,你就载他去。如果你觉得他打算混一整晚,过了十二点就用车上的无线电话打给菲尔·托马斯,那时他手下会有空出来的司机可以来替你。我要是能去,绝对不会让你跑这一趟,但公司里有两个人请病假,季米特里奥斯去休假,其他人也都排满班了。米蒂,我保证你半夜一点之前就能躺回床上,绝对不会超过一点,我百分之六百确定。”

“百分之六百”也没把她逗笑。

他清了清喉咙,手肘抵着膝盖弯腰向前。母亲的幽魂马上说:坐好,埃迪,像这样姿势不良会挤压你的肺。你的肺很虚弱。

埃迪坐直身子,但他自己几乎没察觉。

“最好我只用开这一次车,”米拉几乎是呜咽着说,“我这两年肿了好多,制服穿起来特别难看。”

“就这一次,我发誓。”

“埃迪,那通电话是谁打来的?”

这时,两道灯光忽然扫过墙面,仿佛就在等这一刻似的。出租车拐进车道,按了下喇叭,让他松了一口气。他们花了十五分钟讨论帕西诺,完全没提到德里、迈克·汉伦和亨利·鲍尔斯,真是不错。

对米拉好,对他也好。除非必要,否则他不愿再想或谈那些事了。

埃迪起身说:“出租车来了。”

米拉猛然起身,匆忙间踩到自己的睡袍边,往前倒去。埃迪抱住她,但整件事忽然变得非常可疑:

她可是比他重了一百磅啊。

她又开始号啕大哭。

“埃迪,你一定要告诉我!”

“不行,没时间了。”

“你以前从来不瞒我的,埃迪。”她哭着说。

“我现在也没瞒你啊,不算是,因为我也不太记得了,起码还没想起来。打电话来的人曾经是,呃,现在还是我的老朋友,他——”

“你会生病的,”她绝望地说,一边跟着他回到玄关,“我知道你会的。埃迪,求求你,让我一起去。我会照顾你,帕西诺可以搭出租车什么的,反正不会死。你觉得怎么样?好吗?”她声调愈来愈高,近乎歇斯底里,而且愈来愈像埃迪的母亲,和他母亲死前几个月一样又老又肥又疯狂,让他胆战心惊。“我可以帮你擦背,看着你吃药……我……我会帮你……只要你叫我别说,我就不会说出去,但你什么都可以跟我说……埃迪……埃迪,求求你别走!埃迪,求求你!求——求你!”

埃迪已经走到前门。他步履蹒跚,有如逆着强风低头行走,他又开始咻咻地呼吸。他提起似有千斤重的袋子和手提箱,感觉米拉丰满的双手碰到他,试探着,用无助的渴望而非真实的力气拖着他,竭力用充满关切的温柔的泪水诱惑他,唤回他。

我办不到!埃迪绝望地想。他喘得更凶了,比小时候还糟。他伸手去抓门把,门把却从他手边退开,一路退到漆黑的外层空间。

“只要你不走,我就做酸奶咖啡蛋糕给你吃,”米拉口齿不清地说,“我们可以弄爆米花……我做你最喜欢的火鸡晚餐给你……你想明天早餐吃也行……我现在就去做……还有火鸡酱汁……埃迪,求求你!我好怕,你把我吓坏了!”

她抓住埃迪的衣领往回拉,有如魁梧的警察逮住想溜走的可疑家伙。他用仅存的力气继续往前走……就在他气力耗尽、失去反抗的力量时,忽然感觉米拉松手了。

她又号啕大哭起来。

埃迪一手握着门把——谢天谢地,门把真冰!他打开门,看见奇克出租车正等在门口,宛如理智世界派来的使者。夜色清朗,星星璀璨闪亮。

他回头看着米拉,呼吸声咻咻作响:“请你理解,我并不想这么做,假如有选择,只要有一丝选择的余地,我就不会去。请你理解,米拉,我要去,但我会回来的。”

然而,这话听起来像在撒谎。

“什么时候?去多久?”

“一星期,或许十天,绝对不会拖很久。”

“一星期!”米拉尖叫,像三流歌剧里的女伶般抓着自己胸脯,“一星期!十天!求求你,埃迪!

拜托——”

“米蒂,别这样好吗?别这样。”

奇迹发生了,米拉真的不再说话。她用哭肿的眼睛看着他,没有生气,只是为他也为自己感到恐惧。两人相识这么多年,他头一回觉得自己可以安全地爱她。因为他就要离开了吗?他觉得是。不对……

不是觉得,他知道是。他感觉自己已经是活在望远镜另一端的人了。

但也许没关系。他是这个意思吗?他终于觉得爱她不要紧?就算她长得像他母亲年轻的时候也无所谓?就算她在床上看《跑车双搭档》和《鹰冠庄园》时会吃布朗尼而且碎屑会掉到他那边也可以?

就算她人不聪明,就算她知道并原谅他将自己的药放在药柜而把她的药摆在冰箱也没关系?

还是……

会不会……

这些事情他都想过。在不同的时间点,在儿子、爱人与丈夫三个角色诡异交缠的这段岁月中,他都曾想过。而现在他就要离家远去,而且感觉是最后一次,一个新的可能忽然出现,一个令他震惊的意外突然像大鸟的翅膀般扫过他。

难道米拉比他还害怕?

难道他母亲也是?

又一则往日记忆从潜意识里浮现,有如不怀好意的烟火蹿了出来。德里镇中央街上有一家叫鞋船的鞋店。某天,他记得自己也就五六岁吧,母亲带他到店里,叫他乖乖坐好,等她挑一双参加婚礼时穿的白色高跟鞋。于是他乖乖坐好,看着母亲和店员加德纳先生交谈。但他只有五岁(或六岁),母亲第三次否决加德纳先生拿给她看的高跟鞋后,他开始觉得无聊,便走到角落里去看他注意到的东西。

他起初以为那是立着的木箱,走近了才发现是桌子,那是他见过的最古怪的书桌。它好窄!漆木桌面闪闪发亮,上面有许多弯曲的线条和他看不懂的雕刻。桌子前面还有三级小阶梯,他从来没见过有阶梯的桌子。他走到桌前,发现那个像桌子的东西底部有一个凹槽,槽旁边和顶端各有一个按钮(真吸引人!),看起来就像《录像带队长》里的太空望远镜。

埃迪绕到另一边,发现了一句标语。他一定过六岁了,因为他读得懂。埃迪轻轻念出那几个字:

您的鞋合脚吗?量量看!

他绕回桌子前面,爬上三级阶梯,将脚放进量鞋器的凹槽里。他的鞋子合脚吗?埃迪不晓得,但他很想量量看。他将脸贴着橡胶面罩,按下按钮,只见一道绿光从他眼前闪过。埃迪倒吸了一口气,看见一只充满青烟的鞋子里飘浮着一只脚。他动了动脚趾,里头的脚趾也动了。果然和他想的一样,是他的脚没错。接着他发现自己不但能看到脚趾,还看得到骨头!脚的骨头!他将大拇指压到食指上(仿佛想偷偷躲掉说谎的后果),只见望远镜里的诡异骨头彼此交叉,但不是白色,而是精灵似的绿色。他看见——

就在这时,他母亲厉声尖叫,尖锐惊慌的叫声有如镰刀般划破了安静的鞋店,又像火球或骑马捎来末日消息的使者。埃迪吓得慌忙转头,只见母亲穿着袜子冲过来,裙子向后飘舞,途中撞倒了一张椅子,撞飞一个总是让埃迪脚底发痒的量鞋器。她胸脯上下晃动,嘴巴吓得张成O形。店里的客人都转头看她。

“埃迪!你下来!”她吼道,“下来!那些机器会让你得癌症!快下来!埃迪!埃迪——”

埃迪猛然退开,仿佛机器忽然变得滚烫似的。由于惊慌失措,他完全忘了背后有阶梯。他脚跟踩到阶梯边缘,身子慢慢后仰,双手疯狂甩动,想维持难以恢复的平衡。不过,他心里难道没有一点疯狂的喜悦吗?我要摔倒了!我就要知道摔倒撞到头是什么感觉了!干得好!……他当时不是这么想的吗?难道这只是成年人将想法强加在自己总是充满模糊猜想与影像(明亮得失去意义的影像)的童年心灵上,盖过当时想的……或想要想的事情吗?

无论如何,这个问题注定得不到答案,因为他没摔倒。他母亲及时赶到,将他抱住。他号啕大哭,但没有摔倒。

所有人都在看他们。他还记得。他记得加德纳先生拿起量脚器,检查滑尺还能不能运作,另一名店员将撞倒的椅子扶正,接着拍拍手臂,露出觉得有趣又厌恶的表情,之后才恢复客气漠然的销售员面孔。但他记得最清楚的是母亲泪湿的脸颊和炙热的口臭,记得她不断在他耳边低语:“我绝对不准你再这么做,绝对不准,绝对不准再这么做。”他母亲每当遇到麻烦就会反复念这一句。一年前某一个闷热的夏日也是如此。那天,保姆带埃迪到德里公园的公立泳池玩水,当时五十年代的小儿麻痹大流行才刚缓和,他母亲发现之后将他拖出泳池,告诉他绝对、绝对不准再这么做。所有孩子都在看,就像这会儿所有店员和顾客都在看一样,而她的呼吸带着同样的臭味。

她一边将埃迪拖出鞋店,一边朝店员咆哮,警告他们要是她的孩子出了事,大家就法院见。那天早上,埃迪吓得哭哭停停,哮喘也严重了一整天,晚上久久无法成眠,心想癌症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比小儿麻痹更严重,会不会让人死掉,多久会让人死掉,死前有多难受,还有,他死后会不会下地狱。

他只知道事情非同小可。

他只知道她很害怕。

非常害怕。

“米蒂,”他隔着多年的回忆说,“可以和我吻别吗?”

米拉吻了他,将他紧紧抱住,弄得他脊椎都在响了。埃迪忍不住想,要是我们在水里,她一定会害我们都溺死。

“别怕。”他在她耳边轻声说。

“我做不到!”她哭号着说。

“我知道。”他说,同时发现虽然他被勒得肋骨快断了,哮喘却减轻许多,呼吸也不再咻咻出声了,“我知道,米蒂。”

出租车司机又按了一声喇叭。

“你会打电话给我吗?”她颤抖着问。

“可以的话。”

“埃迪,求求你告诉我怎么回事,好吗?”

要是他真的说了,又能让她安心多少?

米蒂,晚上迈克·汉伦打电话给我,我们谈了一会儿,但重点只有两件事,就是迈克说“又开始了”和“你要来吗?”。米蒂,我发烧了,但没办法靠阿司匹林治好。我喘不过气来,但该死的喷剂没有用,因为问题不在我的肺或喉咙,而在我心里。只要可以,米蒂,我一定回来,但我感觉自己就像站在随时都会崩塌的旧矿井前,站在那里和阳光道别。

是的,没错!她听了一定会安心!

“不,”他说,“我恐怕不能跟你说。”

说完,他趁米拉还未开口,还未旧态复萌(埃迪,快下出租车,你会得癌症!),大步离开,而且愈走愈快,最后几乎是跑着上了出租车。

出租车倒回马路上,米拉依然站在门口,看着车子驶往市区。屋里的灯光将她变成巨大的黑影。

他挥挥手,恍惚看到她也抬手跟他道别。

“老兄,今晚要去哪里?”出租车司机问。

“宾州车站。”埃迪说着松开握着喷剂的手。哮喘已经躲起来,等待下一次攻击支气管。他觉得自己……几乎没事了。

然而四小时后,喷剂又有用处了,他对它的需求更甚平日。他正在打盹,忽然一阵抽搐让他醒了过来。坐在对面的西装男子放下报纸,脸上微微露出担忧又好奇的表情。

我回来了,埃迪!哮喘朝他欢呼,我回来了,呃,这一回说不定会杀了你!有何不可呢?反正迟早得动手,你知道!不可能他妈的一直陪你耗!

埃迪胸口剧烈起伏。他慌忙伸手找到喷剂,抓起它朝喉咙按下喷钮,接着靠回椅背,等待哮喘过去。他一边颤抖,一边回想让他惊醒的那个梦。是梦吗?是的话最好,因为他很怕那是回忆,而不是梦。他看见了绿光,和他童年在鞋店X光机里看到的一样。还有一个全身腐烂的麻风病人在地道里追逐一个叫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十一岁男孩。男孩大声尖叫,不停地跑……

(他跑得很快,布莱克教练对他母亲说,要是后面有全身腐烂的东西在追他,他跑得更快。这是废话没错,你最好相信。)

接着,他闻到时间死去的味道。有人划亮了火柴,他低头看见一张腐烂的脸,是一个叫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的男孩。蛆群在这个一九五八年七月失踪的男孩脸上钻进钻出,有如瓦斯的恶臭便是来自他体内。在那个更像回忆的梦里,埃迪扭头看向一边,发现两本教科书《英语读本》和《认识美国》被地底难闻的湿气弄得又鼓又胀,长满青苔。(“我的暑假经历”,作者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我在地道里死了!我的课本长出青苔,变得和西尔斯商品目录一样厚!”)他正要放声尖叫,麻风病人粗糙的手突然攫住他的脖子,插进他嘴里,让他背脊猛然抽搐,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不在德里镇的下水道里,而在靠近火车头的豪华车厢里。窗外的月亮又大又白,火车正疾速驶过长岛。

走道对面的男人欲言又止,犹豫片刻之后终于开口了:“您还好吧,先生?”

“噢,没事,”埃迪说,“我睡着了,做了个噩梦,结果哮喘就发作了。”

“原来如此。”男人又举起报纸,埃迪发现那人读的是他母亲有时戏称为《犹太时报》的《纽约时报》。

埃迪望着窗外只有明月照亮的沉睡的大地,不时掠过几栋屋舍或小村落,大多漆黑一片,只有几处亮着灯,灯光微弱,在鬼火般的月光下显得缥缈虚幻。

他忽然想到,那个人觉得月亮会对他说话。亨利·鲍尔斯,老天,他真是疯子。他很好奇亨利·鲍尔斯现在在哪里。死了?在牢里,还是在美国中部的辽阔平原上流浪,有如无药可救的病毒东飘西荡,在众人沉睡的深夜抢劫便利商店,或在路边竖起拇指请求搭车,杀死好心停车的蠢蛋,将他们皮夹里的现钞占为己有?

有可能,都有可能。

还是在某个州立疗养院,正和他望着同一个将圆的月亮,对月亮说话,倾听只有他能听见的回答?

埃迪觉得这更有可能。他打了个冷战,心想,我终于想起童年了,想起一九五八年那死寂黯淡的暑假是如何度过的。他觉得现在无论想记起那年夏天的哪个时刻都能记起来,只是他不想。噢,天哪,我真希望能再次忘得一干二净。

他额头贴着肮脏的车窗,一只手像拿着圣物一样轻轻握着喷剂,凝视着被火车凿开的夜色。

往北走,埃迪心想,但他错了。

不是往北,因为这不是火车,而是时光机。不是往北,而是往回,回到过去。

他仿佛听见月亮这么对他说。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忽然头晕目眩,他紧紧握着喷剂,闭上了眼睛。

贝弗莉·罗根被修理

汤姆才刚睡着,电话就响了。他吃力地支起身子,伸出手,接着感到贝弗莉的胸脯压着他的肩膀,她抢在他之前拿起话筒。他躺回枕头上,昏昏沉沉地想谁会在三更半夜打电话来,尤其他们的号码并没有登记在电话簿里。他听见贝弗莉说了声“喂”,接着脑袋又开始昏沉。他晚上看棒球时灌了快十八罐啤酒,而且还做了爱。

但贝弗莉一声吃惊又尖锐的“什么?”有如冰锥刺进了他的耳朵,让他再次睁开眼睛。他想坐起来,但电话线卡在他的粗脖子上。

“贝弗莉,把他妈的电话线拿开。”他说。贝弗莉匆忙起身,用手指勾着电话线绕过床边,自然卷的深红色头发披在睡袍外,几乎要到腰际了。妓女的头发。她的目光没有扫过他的脸,偷窥他内心的阴晴,让他有点不爽。他坐起来,脑袋开始疼。妈的,他可能早就头痛了,只是因为睡着了才没发现。

汤姆·罗根走进浴室,撒了一大泡尿,感觉尿了有三个小时。接着他想,既然都醒了,何不再来一罐啤酒,把即将到来的宿醉的感觉赶走。

他经过卧室朝楼梯走去,白色四角裤有如船帆在他硕大的小腹下飞舞,两只胳膊硬如石板(这种身材给人的感觉更像码头搬运工,而不是贝弗莉时装公司的总裁兼总经理)。他回头咆哮:“如果是那个男人婆莱斯莉打来的,叫她去找名模混,别打扰我们睡觉!”

贝弗莉抬头瞄了一眼,摇摇头表示不是莱斯莉,接着又低头讲起了电话。汤姆觉得颈背肌肉开始绷紧。这是打发吗?被女人打发?欠干的女人。看来问题严重了,贝弗莉可能需要复习一下谁才是老大。很有可能,她偶尔会这样,她学东西一向很慢。

他下楼穿过走廊来到厨房,随手拉了拉卡在股沟里的四角裤,接着打开冰箱伸手进去,不料却只摸到一个蓝色保鲜盒,里头装着吃剩的罗曼诺夫意大利面,完全不见啤酒的踪影,就连他藏在冰箱最里面的啤酒(就像他折好藏在驾照里应急用的二十美元纸钞)也没了。感觉就像棒球打到十四局结果前功尽弃一样。白袜队输了,一群软蛋。

他瞟了眼厨房吧台上方玻璃柜里的强力黄汤,忽然很想倒一杯金宾威士忌加一块冰,但最后还是走回楼梯,他知道喝了只会给自己的脑袋找麻烦。走到楼梯口,他瞄了一旁的古董摆钟一眼,发现已经过了午夜。知道这点并未改善他的脾气,因为他的脾气从来就没好过。

他小心翼翼地上楼,感觉(太清楚了)心脏跳得很厉害。怦怦、怦怦、怦怦。听见心脏在耳朵、手腕和胸口跳动的声音总会让他感到紧张,有时甚至觉得它根本不是舒张收缩的泵,而是左胸里的大转速表,指针直逼红色警戒区。他讨厌那种感觉,也不需要。他需要的是好好睡一觉。

然而,他娶的那个臭娘们还在讲电话。

“我了解,迈克……对……对,我是……我知道……可是……”

冗长的沉默。

“威廉·邓布洛?”她惊呼道,汤姆的耳朵又被冰锥刺了一下。

他站在卧室外等心跳缓和下来。现在是扑——通、扑——通,不再怦怦响了。他脑海中浮现指针离开红色警戒区的画面,随即将它挥开。拜托,他是个男人,而且是大男人,不是温控器故障的火炉。他状态好得很,像铁一样结实。如果她想要复习一下,他乐意奉陪。

他正要走进卧室,忽然决定多待一会儿,听她说什么。他不太在意她和谁讲电话、讲些什么,只是听她声音高低起伏,同时感到一股熟悉的愠怒。

四年前,他在芝加哥市中心一家单身酒吧遇到她,两人很快就聊开了,因为他们都在标准品牌大厦上班,又有几个共同的熟人。汤姆在四十二楼的金恩兰利公司公关部工作,贝弗莉·马什(娘家的姓)是迪莉亚时装公司的助理设计师,办公地点在十二楼。迪莉亚后来成为美国中西部小有名气的服装品牌,顾客主要是青少年,生产的裙子、上衣、披肩和休闲裤主要批给店家零售。老板迪莉亚·卡斯特曼称呼这些店为“潮店”,汤姆则叫它们“毒窟”。他一认识贝弗莉就看出两件事:一、她很迷人;二、她很脆弱。不到一个月,他又发现第三点:她很有才华,而且是非常有才华。汤姆在她绘制的休闲服(裙子和上衣)设计图中看到了惊人的巨大商机。

不过,千万别在毒窟卖,他心里想,可是没说出来(至少当时没说),打光别再那么烂,别再折价,别再摆在店面最里头的烂位置,跟吸毒用具和摇滚乐队T恤放在一起。那些是输家玩的把戏。

早在贝弗莉察觉汤姆对她感兴趣之前,他就已经对她了解甚深了,而这正是汤姆希望的。他这辈子一直在等贝弗莉·马什这样的女人出现,因此立刻像饿虎扑羊般扑了上去。她的脆弱并没有写在脸上。从外表看,她就是一个漂亮女人,身材苗条又丰满,也许臀部逊色一点,但还是很棒,而那对乳房是他见过的最美最棒的。汤姆·罗根从小就是“胸奴”,但高个子女人的乳房通常都令人失望。她们穿着薄衬衫时,凸起的乳头简直令人疯狂,但脱下衬衫就会发现她们只有乳头,感觉像五斗柜抽屉装了两个球形把手。他的大学室友老爱讲“一手掌握就好”,但汤姆觉得那家伙根本是在胡说八道,什么都不懂。

嗯,贝弗莉长得是蛮漂亮的,身材火辣,又有一头动人的红色波浪鬈发。但她又很脆弱……在某方面。仿佛她会发出一种无线电波,只有他接收得到。你可以从一些小地方看出来,例如烟抽得很凶(但几乎被他治好了),眼神飘忽不定,和人交谈从不正眼看人,偶尔瞄一眼然后立刻避开,紧张时常常轻搓手肘,还有她的指甲,剪得整整齐齐,但短过了头。汤姆头一回见她就注意到这一点。当时她拿着白酒杯,汤姆看着她的指甲心想:她剪那么短是因为她会咬指甲。

老虎也许不会思考,起码和人类的方式不一样……但它洞悉一切。当羊群从水边退开,察觉死亡那有如脏地毯的气息不断逼近时,咱们的大猫看得出哪一只羊会掉队,要么那羊跛了一只脚,要么生来就跑不快……或者警觉感不够发达,甚至可能有些羊(有些女人也是)就是想要被抓。

忽然,一个声音将他从回忆中惊醒。咔嚓!是他的打火机。

愠怒再度浮现。他胃部滚烫,但不到无法忍受的地步。抽烟。她在抽烟。汤姆·罗根之前针对这个问题给她上过几堂特别的课,但她现在又犯了。好吧,她学东西很慢,不过好老师最会对付这种学生。

“嗯,”她说,“嗯哼,好吧,好……”她听着听着忽然发出奇怪的笑声,汤姆从来没听她这么笑过,“既然你问起,那就麻烦两件事:帮我订个房间,还有为我祷告。嗯,好……嗯哼……我也是。

晚安。”

她挂上电话,汤姆走进卧室,原本打算逞点威风,大吼着叫她把香烟熄掉,现在就熄,马上!但一看到她,所有的话都吞了回去。他见过她这种表情,但只见过两三次。一次是在他们生平第一场服装展之前,一次是请全国买主出席的私人发表会,还有一次是他们去纽约参加国际设计师大奖赛。

她大步走过房间,白色蕾丝睡袍紧贴身躯,香烟叼在嘴边(他最讨厌她嘴里叼烟的模样),一缕白雾从左肩往后飘,有如火车头冒出的煤烟。

然而,真正让他愣住的是她的脸,他的咆哮卡在了喉咙里。他心脏猛地一跳,扑通!同时打了个冷战。他告诉自己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没想到她会是这个表情。

只有当工作紧张到极点时,她整个人才会活力四射。刚才提到的三个场合都和工作有关。那时的她完全不同,和他平常熟悉的贝弗莉很不一样,电力足以摧毁他的恐惧侦测雷达。每当压力临头,贝弗莉总是既坚强又紧张,既无惧又无法预测。

此刻的她气色饱满,两颊潮红,一双大眼炯炯有神,头发放肆飘逸,丝毫看不出睡意。而且……

噢,各位,你们瞧,瞧瞧这场面!她这会儿是从衣柜里搬出手提箱来了吗?真的是手提箱?老天,还真的是!

帮我订个房间……为我祷告。

滚,她才不需要在旅馆订什么房间,未来几天都不用,因为小贝弗莉要乖乖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接下来三天还得站着吃饭,谢谢指教。

不过,祷告倒是有必要,看他怎么修理她。

她将手提箱扔在床边,走到五斗柜旁,拉开最上层的抽屉,拿出两条牛仔裤和一条灯芯绒裤扔进手提箱,接着又走回五斗柜旁,左肩依然飘着一道白烟。她找出一件毛衣、两件T恤和一件船岸牌旧上衣。她穿那种上衣明明很蠢,却怎么也不肯丢掉。无论刚才是谁打电话给她,肯定不是有钱人。绝对很无趣,就像杰基·肯尼迪在海恩尼斯港度周末一样闷。

他并不在乎是谁打的电话,也不在乎她想去哪里,因为她哪儿都不准去。喝太多啤酒加上睡眠不足让他的脑袋又痛又钝,但让他烦心的不是这些。

是那根烟。

他以为她把香烟都扔了,但她显然有所隐瞒,而证据就叼在她嘴边。由于她还没察觉汤姆就站在门口,他也乐得把握机会,回味之前她乖乖听话的那两晚。

某一年十月,他们到森林湖市参加派对,回程途中他对她说,以后不准在我身边抽烟。我在办公室和派对上已经被别人熏够了,不想再被你熏。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让我告诉你——听起来很恶心,不过是实话,感觉就像吃别人的鼻涕!

他以为她起码会稍微抗议几句,不料她只是用平常那种害羞讨好的眼神看着他,低声说:好吧,汤姆。

那就把烟扔了。

贝弗莉乖乖照办。那天,汤姆的心情好了一晚上。

几周后,两人看完电影走进影院大厅,贝弗莉想也不想就点了支烟,一路吞云吐雾回到停车场。

十一月的晚上冰冷刺骨,强风像拿刀的疯子一样不放过一寸裸露的肌肤。汤姆记得他闻到了湖水的味道。有时冷天就闻得到,带着鱼腥气又有点空洞,很淡的味道。他让她抽烟,甚至还帮她开车门。他坐进驾驶座,把门关上,然后对她说:贝?

贝弗莉把烟从嘴边拿开,扭头看向他。汤姆狠狠甩了她一巴掌,结实的手掌大力扫过她的脸颊,他掌心隐隐刺痛,她的头往后撞到椅背。她睁大眼睛,满脸惊讶和痛苦……还有别的。她伸手捂住脸颊,感受那股滚烫和麻木的刺痛,同时大喊:噢!汤姆!

他眯起眼睛看着她,嘴角露出微笑,整个人精神百倍,等着看后续发展,看她会如何反应。他的阴茎在裤裆里硬了,但他没去理会。那是之后的事,这会儿他正在上课。他在心里回放刚才的画面。

她的表情。那稍纵即逝的第三种神情是什么?先是惊讶,然后是痛苦,再是(回忆)想起……想起某件事的表情。就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连她自己也没察觉那个表情出现在了她脸上和心里。

现在,重点是现在。关键在于她没说什么,这种事他清楚得很。

她没说你这个混账东西!

没说再见了,死猪。

也没说我们吹了,汤姆。

她只是带着受伤的神情,用噙着泪水的棕色眼眸望着他说:你为什么打我?说完她欲言又止,随即哭了出来。

扔掉。

什么?扔掉什么,汤姆?她脸上的妆被冲出两道泥沟。他不在乎。他还挺爱看她这个样子的。很狼狈,但很性感。很贱,但很刺激。

烟,把烟扔了。

她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接着是歉疚。

我只是忘了,她哭喊道,只是这样而已!

把烟扔了,贝,不然就等着再挨巴掌。

她摇下车窗,把烟扔了,接着扭头看他,脸色苍白惊惶,却又很平静。

你不能……你不应该打我,维系感情不能……这样不好。她试着稳住音调,找到成年人的语气,可惜没有成功。汤姆把她变小了,让她在车里变成了小孩子。性感火辣到了极点,不过是个孩子。

不能和不会是两回事,宝贝,他说。他虽然语气平静,心里却很亢奋。而且感情要怎么维系由我决定。你要是能接受,那好;要是不能接受,你就走人,我不会阻止你,顶多踹你屁股一脚当作分手礼物,但我不会拦着你。这里是自由国家,我没什么好说的。

你已经说了很多了,贝弗莉低声说。他又甩了她一巴掌,比之前更用力,因为没有哪个娘们可以在汤姆·罗根面前耍嘴皮子。就算面对英国女王,他也照打不误。

她的脸颊撞上了仪表板。她伸手去抓门把,但随即松开,像只兔子般瞪大眼睛缩在角落里,一只手捂着嘴巴,带泪的眼眸充满惊恐。汤姆默默看她一眼,下车从车后绕到她那边的门外,把门打开。

十一月的黑夜里,刮着大风,他呼出阵阵白雾,湖水的味道非常明显。

你想下车是吧,贝?我刚才看你去抓门把,猜你一定是想下车。好啊,也行。我叫你不要抽烟,你说好,结果又抽。你想下车?来啊,下车啊。搞什么,对吧?下车?你想下车吗?

不想,她嗫嚅说。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我说我不想下车,她声音稍微大了一点。

什么?你是抽烟抽到肺气肿了是吧?你要是没办法说话,我就去找个他妈的扩音器来。最后一次机会,贝弗莉。大声一点,让我听得见。你想下车,还是想和我回去?

和你回去,她说,双手像小女孩般捏着裙子。她不敢看他,眼泪簌簌滑落双颊。

好,他说,很好。但你要先跟我说,贝,说:“我忘记不能在你面前抽烟了,汤姆。”

她抬头看他,受伤的眼神表达着难言的恳求,仿佛在说:你是可以叫我说,但请你不要。别这样,我爱你,难道不能算了吗?

不行,办不到。因为她要什么并不重要,而两人都知道这一点。

说。

我忘记不能在你面前抽烟了,汤姆。

很好,再来说“对不起”。

对不起,她顺从地说。

落在地上的烟还没熄,有如剪断的保险丝。散场的观众瞄了瞄这里,只见一个男人站在原木色的新款雪佛兰薇加的右车门外,一个女人坐在车里,低头愣愣地握着双手,车内的灯光将她的一头秀发染成了金色。

汤姆把烟踩熄,在柏油路上留下一块黑渍。

现在说:“以后没有你的准许,我绝对不抽烟。”

以后没有……

她开始抽咽。

……没有……没、没、没——

快说,贝。

没有你、你的准许,我绝对不、不抽烟。

他将车门甩上,绕回驾驶座坐好,开车返回他位于市区的公寓。路上两人都没有开口。关系的前半段在停车场维系好了,剩下的一半,四十分钟后在汤姆的床上搞定。

她说她不想做爱,但他从她的眼神和打开的双腿看到了不一样的答案。他扯掉她的上衣,发现她的乳头早就硬了。他轻触她的乳房,听到她发出呻吟。他轮流亲吻她的两个乳房,同时不停地搓揉,她轻声叫了出来,抓起他的手送到自己腿间。

你不是说不想做吗?他说。这时她已经将脸转开了,但仍然抓着他的手,而且臀部的摆动开始加快。

他将她推倒在床上……动作变得很温柔,没有扯,而是小心翼翼地将她的内衣脱掉,甚至有点拘谨。

进入她就像滑入美妙的蜜油一样。

汤姆随着她律动,利用她也让她利用,而她几乎立刻就冲到了高潮,发出兴奋的叫声,手指掐着他的背。接着两人缓缓摆动,过了很久很久,他觉得她在这中间又高潮了一次。汤姆只要快到高潮,就会回想白袜队的打击率或者想削价抢他生意的人,然后就能忍住,继续冲刺。后来她动作开始加快,之后更拼命摆动。他望着她的脸,看着晕开的睫毛膏和抹糊的唇蜜,忽然感觉自己冲向了疯狂的顶点。

她臀部摆得愈来愈用力,那时还没有啤酒肚挡路,两人腹部拍击得愈来愈快。

结束前,她尖叫一声,用娇小整齐的牙齿咬了他的肩膀。

你到了多少次?两人冲完澡之后他问。

她撇开脸,声音几乎听不见:这种事你不应该问的。

为什么?谁告诉你的?罗杰斯先生吗?

他拇指用力摁着她一边脸颊,其余四根手指摁着另一边,掌心托着她的下巴。

你要告诉汤姆,他说,知道吗,贝?跟老爸说。

三次,她不情愿地说。

很好,他说,你可以抽一根烟。

贝弗莉难以置信地望着他。她身上一丝不挂,只穿着包住臀部的内裤,红发披散在枕头上。光是看她这副模样,就让他的马达又一次蠢蠢欲动。他点点头。

抽吧,他说,没关系的。

三个月后,他们公证结婚了。婚礼当天他找了两位朋友,而她只找了一个,就是凯·麦考尔。汤姆叫她“大奶女权贱货”。

汤姆站在卧室门口看着她,这些回忆有如快放的电影般在他心里一闪而过。这会儿她已经走到她有时称之为“周末柜”的五斗柜前,从最下层抽屉里拿出内衣裤扔进手提箱。不是他喜欢的光滑的丝缎薄纱,而是棉质内衣,小女孩穿的那种,几乎都褪色了,松紧带也松弛发皱了。她还拿了一件棉睡袍,活像是从《草原小屋》 里拿出来的。她伸手到抽屉最里面,看还有没有该带的衣服。

汤姆·罗根走过绒毛地毯来到衣柜前。他光着双脚,走起路来像微风一样安静。是香烟,这才是他发火的原因。第一堂课上完太久,她已经忘了。他之后也给她上过课,而且上了不少,让她有时大热天也得穿长袖上衣,甚至还穿开襟毛衣,并且将扣子扣到最上面,或是阴天也戴墨镜出门。不过,只有第一堂课来得最突然、最基本——

他已经忘了有人打电话把他从昏昏欲睡中吵醒这件事,眼里只看见香烟。她现在抽烟,就表示她忘了汤姆·罗根。当然,这是暂时的,只是暂时,但就算暂时也他妈的太久了。她为什么忘记不重要,任何理由都不足以为此辩护。

衣柜门后挂着一条黑色宽皮带,皮带扣很久以前就被他拆了,前端反折成圆圈当作握把。汤姆·罗根将手伸进握把里。

汤姆,你真恶劣!他母亲有时会这么说。说“有时”可能不太对,“时常”更贴切。汤米,你过来!看我怎么修理你!他小时候三天两头挨打,后来总算躲到威奇托州立大学。但显然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因为他在梦里仍然听到她说:汤米,你过来,看我怎么修理你!修理……

他们家有四个孩子,他是老大。老四出生后三个月,拉尔夫·罗根就过世了。呃,说“过世”可能不太准确,“自杀”更贴切,因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坐在浴室马桶上,将大量碱液倒进一大杯杜松子酒里一饮而尽。罗根太太在福特汽车厂找了一份差事,汤姆十一岁就成了家中的男主人。只要他搞砸了,例如保姆回家后小婴儿把大便拉在尿布里,直到老妈回来还没清理……托儿所放学后他忘了去接梅根,结果被多管闲事的甘特太太看见……乔伊在厨房里乱搞,他却在看《美国舞台秀》……只要发生这些事或其他杂七杂八的事情……那么等弟弟妹妹上床后,家法就会启动,母亲就会拿着棍子祭出开场白:汤米,你过来,看我怎么修理你!

要修理人,不要被修理。

他这辈子不敢说学到了什么,但肯定学到了这一点。

他将皮带尾端翻面,然后调好握把,紧紧握住。感觉很好,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大人。皮带抓在他手中有如一条死蛇。头痛消失了。

她终于在抽屉里找到了她要的东西,一件白色的钢圈棉布胸罩。他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刚才那通电话可能是情人打来的,但随即一笑置之。太荒谬了。去见情郎的女人绝对不会带褪色的平价上衣和起毛球的、松垮的大卖场内衣。再说,贝弗莉也没那个胆子。

“贝弗莉。”他轻轻叫她,她吓得立刻转头,睁大眼睛,长发飞起。

皮带迟疑了……微微垂下一点。他望着她,不安的感觉再度升起。没错,贝弗莉在大展之前就是这副神情,所以他不会动她,因为他知道她心里混杂着恐惧和强烈的好胜心,好像充满照明气体一样,只要一点儿火花就会爆炸。对她来说,时装展并不是脱离迪莉亚自立门户的机会,甚至不是为了赚钱。

如果是那样就好了,但若只是那样,她就不算真的有天分。对她来说,时装展是一场由严师评分的超级考试。在那种场合,她看到的都是些面无表情的生物。没有表情,只有权威。

此刻她脸上就是那种双眼圆睁的神经质表情,不只脸上如此,那种气息笼罩了她全身,几乎看得见摸得着,有如高压电,让她突然变得更诱人,也更危险。汤姆已经许多年没有见到这样的她了,不由得心生恐惧。因为她在这里,那个真正的她,而非汤姆·罗根一手打造、符合他要求的她。

贝弗莉一脸惊诧惶恐,却又亢奋到极点。她双颊灼热发亮,眼睑下方有两道明显的白色斑痕,有如另一双眼睛,让额头也发出奶油色的光。

她仍然叼着烟,角度微微上扬,好像她是小罗斯福总统一样。香烟!光是看到烟就让他一肚子火,浑身散发着怒气。他内心深处隐约记起之前有一天晚上,她用单调冷漠的语气对他说:汤姆,你知道吗?我总有一天会被你打死。你会突然发火,打过了头,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他那时回答:只要你乖乖听话,贝,就永远不会有那一天。

此刻,就在怒气即将淹没理性前,他心想那一天是不是来了。

香烟。别管电话、打包和她脸上的古怪神情了,他们要先解决香烟的问题,然后他会操她,然后两人再好好谈一谈,说不定那时事情的重要性会凸显一点。

“汤姆,”她说,“汤姆,我必须——”

“你在抽烟。”他说,声音似乎来自远处,来自很好的收音机,“看来你忘了。宝贝,你都把烟藏在哪里?”

“听着,我会把烟熄掉。”她边说边走向浴室,将烟弹进马桶。即使站得很远,他依然看得见滤嘴上的齿痕很深。哗——她走出浴室,说:“汤姆,是我一个老朋友打来的,很老很老的朋友。我必须——”

“闭嘴!你要做的就是闭嘴!”他朝她大吼,“闭嘴!”但她脸上并未出现他想看到的恐惧,对他的恐惧。她是在怕,不过却是因为那通电话,但她该怕的不是那个。她好像完全没看到皮带,没看到他。汤姆心里浮起一丝不安。他在这里吗?这问题很蠢,不过,他真的在吗?

这问题实在太可怕,太基本,让他一时像是被人连根拔起似的,成了任强风摆布的滚草。但他很快稳住了。他确实在卧房里,今晚的迷糊颠倒也该结束了。他在这里,他是汤姆·罗根,上帝亲手创造的汤姆·罗根。这个发神经的臭娘们要是不在三十秒内给他正经一点,就等着被恶霸警探从快车上推下去吧。

“抱歉了,宝贝,”他说,“我非修理你不可。”

没错,他见过这种表情,混杂着恐惧和挑衅。但这是第一次冲着他来。

“放下来,”她说,“我得快点赶到奥黑尔机场。”

你在吗,汤姆?你在吗?

他抛开这个念头。曾经是皮带的鞭子在他身前有如钟摆缓缓摇晃。他眼神一闪,随即将皮带朝她脸上抽去。

“听着,汤姆,我老家出事了,很严重的大事。我有个老朋友,他本来会是我的男朋友,只可惜我们那时年纪太小。他才十一岁,而且口吃得很厉害。他现在是小说家,我记得你还读过他的书……

好像是《暗流》?”

她注视着他的脸,但他面无表情,只有皮带晃来晃去。他低下头,结实的双脚微微分开。她伸手不停地搔头发,一副心烦意乱的样子,仿佛她有许多大事必须思考,完全没看到皮带。那个恼人的可怕问题再度出现在他脑海中:你在吗?你确定?

“那本书摆在那儿几星期了,但我压根没联想到他。也许我该想到的,但我们俩都大了,我甚至已经很久没想起德里镇了。总之,威廉有一个弟弟叫乔治,在我认识威廉之前就死了,被人杀死的。

后来,第二年夏天——”

然而,对这些彻底的疯话,汤姆已经听够了。他迅速往前,右手有如抛掷标枪般高举过头,皮带划破空气咻咻作声,贝弗莉见状想要闪躲,但右肩撞到浴室门框,皮带结结实实打在她的左前臂,“啪”地留下一道红色鞭痕。

“非修理你不可。”汤姆又说了一次,语调很清醒,甚至有些遗憾,他龇牙露出森冷的微笑。他想看到那种眼神,看她面带恐惧、惊惶和羞愧,露出那种神情:你说得对,是我活该,你就在我面前,我感觉到了。接着,爱会回来,一切都会恢复正常与美好,因为他确实爱她。不管她想谈打电话来的是谁还是为什么打来,都可以,但得先等一下。现在是上课时间,要温习第一课和第二课:先打她,再干她。

“抱歉了,宝贝。”

“汤姆,别那——”

他侧手一挥,只见皮带吻上她的臀部,发出令人心满意足的响声。接着……

天哪,她竟然伸手去抓!她竟然伸手去抓皮带!

这突如其来的反抗让汤姆·罗根大吃一惊,差点松手。幸好他牢牢抓着握把,皮带才没有脱手。

他将皮带扯回来。

“不准你抢走我手里的东西,”他哑着嗓子说,“听见没有?你要是敢再抢我的东西,就等着一个月小便都像红莓汁吧!”

“汤姆,住手。”她说,但她的语气让他一肚子火,感觉就像游乐场管理员对闹脾气的六岁小孩说话一样,“这不是开玩笑,我非去不可。有人死了,而我很久以前曾经答应——”

汤姆几乎没听进去,只是胡乱挥舞皮带,大吼一声朝她扑去。他用皮带打她,逼她从浴室门口一路贴着墙壁往后退。他扬手甩手、扬手甩手,不停地抽打她。隔天早上他吞了三片可待因才能将手臂举到额头,但此刻的他心里只有她反抗他这件事,完全不在乎手臂。她抽烟就算了,还想夺走他的皮带。各位,这是她自找的,他一定会让她如愿以偿,他对天发誓。

汤姆狂挥猛甩,鞭子有如雨点落在她身上,逼得她贴着墙壁不断后退。她用双手护住脸,但其他部位都袒露在他的攻击范围内。安静的卧室里充斥着皮带抽打的声音,但贝弗莉不像以前偶尔会凄厉尖叫,也没有求他住手。最糟的是,她甚至没哭,她以前一定会哭的。卧室里只有皮带声和两人的呼吸声。他气喘如牛,声音沙哑;她喘得又急又轻。

贝弗莉朝摆在床边她睡的那一侧的梳妆台跑去。她的肩膀被皮带抽得发红,头发火红闪耀,汤姆在她背后奋力追赶,虽然步履缓慢,可是身影巨大,非常大。他以前常打壁球,两年前弄断阿喀琉斯腱才没再继续,之后体重就有一点失控(用“非常失控”来形容可能更贴切),但肌肉依然结实,只是埋没在脂肪底下。不过,他发现自己竟然气喘吁吁,还有一点紧张。

贝弗莉跑到梳妆台前,他以为她想躲在旁边,甚至钻到梳妆台底下。没想到她伸手乱抓……接着转身……一阵炮火袭来。贝弗莉不停地拿化妆品丢他,一罐尚蒂伊香水正中他的胸口,落在他脚边碎了。呛人的花香顿时弥漫开来,将他团团包围。

“住手!”他咆哮道,“住手!你这个贱人!”

贝弗莉非但没有住手,反而双手飞也似的扫过梳妆台凌乱的玻璃台面,拿到什么就扔什么。他不敢相信她竟然拿东西丢他,愣愣地摸着胸口被砸中的地方,完全无视继续飞来的化妆品。化妆水的玻璃瓶盖划伤了他,伤口不大,只是一个小小的三角形,不过看来某个红发女人得在医院看到明天的太阳了。没错,就是这样。那个女人——

忽然,一罐乳霜重重地砸在他的右眉上方。汤姆听到一声闷响,感觉像是从脑袋里发出的。他眼冒白光,踉跄着倒退了一步,嘴巴不自觉地张开。这时,一管妮维雅乳霜击中他的腹部,发出轻轻一声“啪”,而且她——是吗?可能吗?——没错,她正在对他大吼。

“你这个混账,我要去机场,听见没有!我有事要办,非走不可!我非去不可,所以快给我闪开!”

血流进他的右眼,感觉又辣又烫。他用手腕将血抹掉。

汤姆愣愣地看着她,仿佛不曾见过她。事实上也是。她胸脯剧烈起伏,朝汤姆龇牙咧嘴,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过,她已经弹尽援绝,梳妆台上的东西全都扔光了。他看见她眼里露出惧色……

“把衣服放回去。”他努力不让自己喘气,那样听起来不妙,感觉很脆弱,“接着把手提箱放回去,然后上床。要是你照做,我或许可以稍微手下留情,让你两天之后就出得了门,不用两周。”

“你听好,汤姆,”她目光坚定,缓缓地说,“你要是再靠近,我就杀了你,听懂没有,你这只肥猪?我就杀了你。”

或许是因为她脸上强烈的憎恶和轻蔑,也可能是她叫他肥猪,或是她胸脯傲然起伏的模样,他忽然怕得无法呼吸。不是一个花苞或一朵花那么小的恐惧,而是一整座花园。可怕的恐惧,感到自己不在场的恐惧。

汤姆·罗根朝老婆扑过去,这回没有咆哮,而是像水底鱼雷一样安静。此刻的他可能不只想揍她,逼她屈服,而是想将她刚才贸然说出口的威胁还给她。

他以为她会逃跑,或许躲到浴室,甚至楼梯,没想到她纹丝不动,屁股顶着墙壁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梳妆台朝他推过去,结果因为掌心冒汗,她双手一滑,弄断了两根指甲。

梳妆台摇晃了一下,但她随即再度使力,让梳妆台单脚立起摇摆前进,镜子映着灯光在天花板上投射出有如水族馆的光影。只见梳妆台向侧前方一倒,前缘撞上汤姆的大腿,将他整个人撞翻过去。

抽屉里的瓶瓶罐罐滑向一边,全都撞碎了,发出音乐般的声音。他看见镜子砸在他左边的地板上,立刻放开皮带,用手臂遮住眼睛。那块背面涂了银色物质的玻璃碎落一地。他感觉有的溅在他身上,划出了血痕。

这时她终于哭了,发出尖叫般的啜泣声。她不止一次想象自己离开汤姆,逃离他的暴虐,就像当年离开狠毒的父亲,趁着黑夜将行囊扔进奥兹莫比短剑车里远走高飞。她不是笨女人,就算此刻面对如此夸张的混乱情形,也没笨到否认自己爱过汤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依然爱他。然而,她还是怕他……

恨他……瞧不起自己当初竟然为了早就忘记的烂理由选择了他。她的心没有碎,而是在胸腔里沸腾融化。她怕自己的理智很快就会被灼热的心烧光。

然而,在她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喋喋不休。迈克·汉伦用他那不疾不徐的嘶哑嗓音对她说:它回来了,贝弗莉……它回来了……你答应过……

梳妆台升起、降下,一次、两次、三次,好像呼吸一样。

贝弗莉嘴角下垂抽搐,仿佛抽筋似的。她小心敏捷地绕过梳妆台,踮着脚尖走过镜子碎片,趁汤姆将梳妆台推到一边时弯腰捡起皮带,接着直起身子,手穿进握把,拨开遮住眼睛的头发,看他要做什么。

汤姆缓缓站了起来,脸上多了不少玻璃划痕,一条细线般的伤口斜斜穿过眉毛。他眯眼看着贝弗莉,她发现他的四角裤上沾了血。

“把皮带给我。”他说。

贝弗莉没那么做,反倒将皮带在手上绕了两圈,倨傲地望着他。

“放下皮带,贝,马上放下。”

“你要是再过来,我就抽得你屁滚尿流。”这话是从她嘴里出来的,她简直不敢相信。还有,这个穿着沾血内裤的臭男人是谁啊?丈夫、父亲,还是大学时期的恋人,曾经一时兴起打断她鼻子的家伙?老天啊,求你帮帮我,她心想,帮帮我。然而,她嘴巴可没停下:“而且我说到做到。你又肥又迟钝,汤姆。我要走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我想我们结束了。”

“那个叫邓布洛的男人是谁?”

“你别管了,我曾经——”

她差一点就被他声东击西的策略给骗了。他话还没说完就扑了过来,贝弗莉挥动皮带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啪”地甩在汤姆嘴上,发出有如塞得很紧的软木塞挣脱瓶口的声音。

汤姆号叫一声,双手捂嘴,瞪大眼睛,满脸震惊和痛苦。鲜血从他指间渗出,流到手背上。

“臭婊子,你弄破我的嘴了!”他口齿不清地叫道,“天哪,你弄破我的嘴了!”

他再度张牙舞爪地朝她扑去,嘴边满是血迹,看起来像嘴巴咧到耳朵的小丑,门牙也少了一颗。

看着他将门牙吐掉,她心里一阵恶心,想背过身去,闭上眼睛呻吟,但又觉得兴奋莫名,有如被大地震拯救的死刑犯一样欣喜,陶醉于眼前的一切,心想:可惜没把牙齿吞下去!真希望你被噎死!

贝弗莉再次挥动皮带,刚才他用来鞭打她臀部、双腿和胸部的皮带,过去四年打了她无数次的皮带。打几下要视她的表现而定。汤姆回家发现饭菜是冷的?皮带两下。贝在公司忙到太晚忘记打电话回家?三下。嘿,你看看,贝弗莉又吃了一张停车罚单。一下……在胸部。他很高明,很少打到她瘀青,甚至不太痛,只会造成羞辱,那才真的伤人。更糟的是,她知道自己渴望那样的伤害,渴望被羞辱。

该是算总账的时候了,她一边想,一边挥动皮带。

她将皮带放低,侧手一甩打在他睾丸上,发出的声音结实轻快,有如妇人拿棍子拍打地毯。只一下就把汤姆·罗根打趴下了。

汤姆虚弱地叫了一声,仿佛祈祷似的跪在地上,双手抱着鼠蹊部,头往后仰,脖子上青筋暴露,痛得面容扭曲。左膝正好压在尖锐的香水瓶碎片上,他像鲸鱼一样默默倒向一边,一只手离开胯下,按上膝盖。

血,贝弗莉心想,天哪,他浑身是血。

他会没事的,仿佛被迈克·汉伦一通电话唤醒的新的贝弗莉冷冷地对她说,这种男人永远不会死,你最好趁他一时不能玩下去,在他决定到地下室拿温切斯特猎枪之前,赶快离开。

她往后退,不小心踩到梳妆台镜子的碎片,感觉脚下一阵刺痛。她弯腰抓起手提箱的把手,眼睛一直盯着他。她倒着退到门口,走进走廊,两手抓着手提箱挡在身体前方,箱子不断碰撞她的胫骨,割伤的那只脚在地板上留下一个个血印。到了楼梯口,她立刻转身飞奔下楼,不让自己多想,反正她觉得自己也没剩下多少理智,起码眼下如此。

有东西轻轻碰了她的脚一下,她吓得尖叫一声。

她低头一看,发现是皮带尾,皮带仍然缠在她手上,在微弱的灯光下就像一条死蛇。她将皮带扔出楼梯扶手外,嫌恶地皱起脸,看着它落在一楼玄关的地毯上弯成S形。

走下楼梯,她双手交叉抓住白色蕾丝睡袍的边缘将它脱了。睡袍沾了血,她一秒也不想再穿,绝对不想。她随手一扔,只见睡袍有如一道白浪,又像蕾丝降落伞般飘到玄关靠近起居室的一株塑料植物上。她光着身子弯腰凑向手提箱,乳头冷冰冰的,硬得像两枚子弹。

“贝弗莉,给我滚上来!”

她喘了口气,打了个冷战,接着又弯腰去开手提箱。他有力气喊这么大声,就表示她时间紧迫,比她想的少得多。她打开手提箱翻出内衣、上衣和一条旧李维斯牛仔裤,靠着门穿上衣服,眼睛一直盯着楼梯,但汤姆始终没有出现。他又吼了两次她的名字,每回都让她身体一缩,目光四处搜寻,不自觉地龇牙咧嘴,做出动物咆哮的动作。

她匆匆扣起上衣,最上面两颗扣子不见了(她自己的衣服反而这么不讲究,真讽刺),她想自己这个模样应该很像赶着再做一回就收工(但又非做不可)的兼职流莺。

“臭婊子,我要杀了你!你他妈的臭婊子!”

她猛地合上手提箱,箱子自己锁上了。一件上衣的袖子露在外头,像吐舌头一样。她匆匆环顾房子,心想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它了。

她发现自己竟然只有释然的感觉,便打开门走了出去。

她漫无目的地走了三条街,才发觉自己没穿鞋子,割伤的那只脚(左脚)隐隐抽痛。她得找双鞋子穿,但当时将近半夜两点,她的皮夹和信用卡都在家里:她摸了摸牛仔裤的口袋,只找到几团线头。

她身无分文,连枚硬币都没有。她左右看了看自己住的小区:好房子、整齐的草坪和植物,还有黑漆漆的窗户,她突然哈哈大笑。

贝弗莉·罗根坐在矮石墙上大笑,手提箱摆在脏兮兮的两脚间。星星出来了,真是亮啊!她仰头对着星星笑,狂喜的感觉再度流过全身,有如海浪翻腾,卷走和涤净一切,淹没了所有意识,只剩血液在思考,带着无法形容的欲望大声对她说话,但她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究竟渴望什么,只要感觉到欲望那股坚定的温暖就够了。欲望,她心想,体内的狂喜似乎开始加速,带着她冲向无可避免的毁灭。

她对着星星大笑,恐惧又自由,心里的惊惶和痛苦一样尖锐,和十月成熟的苹果一样甜。她看见石墙后方二楼卧室的灯光亮起,便抓着手提箱的把手遁入黑夜,依然笑个不停。

威廉·邓布洛翘班

“你要走?”奥黛拉又问了一次。她看着他,脸上写满困惑,有些害怕,接着将两只光脚丫缩到身子底下。地板很冰。老实说,整间屋子都很冰。今年春天英格兰南部特别湿冷,威廉·邓布洛每天早晨和傍晚出去散步时,不止一次发现自己想起了缅因州……更让他惊讶的是,他隐约想起了德里镇。

这屋子照理说应该有中央供暖系统,至少广告上是这么写的。整洁的小地下室里也确实有暖气炉,收在之前的煤炭箱里。但他和奥黛拉刚到这里时就发现英国人对中央供暖的理解和美国人不同。英国佬似乎认为,只要早上起床不用靠小便把马桶上的冰融掉,就叫有暖气。现在是早上——八点十五分,威廉五分钟前挂上电话。

“威廉,你应该很清楚,你不能说走就走。”

“我非去不可。”他说。房间角落里有一个储藏柜,他走过去,从最上层拿了一瓶格兰菲迪威士忌倒了一杯,不小心洒了一点在杯沿上。“干!”他嘟囔一声。

“刚才是谁打电话来?你在害怕什么,威廉?”

“我没害怕。”

“哦?你的手平常就那么抖吗?平常早餐前就喝酒?”

睡袍下摆拍打着他的脚踝,他走回椅子前坐下,试着挤出笑容,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只好放弃了。

电视上,英国国家广播公司主播正准备结束晨间的坏消息集锦,开始播报昨晚的足球比分。一个月前他们来到这个叫弗利特的郊区小镇度假,英国电视机的质量让两人印象深刻:一台功能正常的派伊彩色电视,画质真的让你觉得身历其境。可能扫描线比较多吧,威廉说。我不知道,但看起来很棒,奥黛拉说。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电视上除了《朱门恩怨》之类的美剧之外,就只有体育节目,而且播个没完,不是难懂又无聊(例如飞镖锦标赛,所有参赛者看起来都像罹患高血压的相扑选手)就是彻底无聊(英式足球已经够难看了,板球更糟)。

“我这几天很想家。”威廉啜了口威士忌说。

“家?”她说,一脸困惑的表情让他忍不住笑了。

“可怜的奥黛拉!嫁给一个男人都快十一年了,竟然完全不了解他。这是怎么回事啊?”说完他又笑了,仰头把酒喝完。但他的笑和他大清早手里就端着威士忌一样,让她不由得担心。那笑声听起来像痛苦的咆哮。“不知道其他夫妻是不是也像这样几乎不了解对方。我猜一定是。”

“威廉,我知道我爱你,”她说,“爱了十一年,这就够了。”

“我知道。”他对她微笑,笑容很美,很疲惫,带着惊恐。

“拜托,拜托你告诉我怎么回事。”

她坐在破旧的椅子上,双脚缩在睡袍下,用美丽的灰色眼眸看着他。他爱这个女人,娶她为妻,至今依然爱她。他试着透过她的眼神看出她知道多少。他试着将那段往事当成故事。他做得到,但他知道不会成功。

从前在缅因,有个穷孩子靠奖学金上了大学。他从小就想当作家,但选修写作课后,却发现自己踏进了一个陌生又可怕的天地,没有指引,也找不到方向。班上有同学想当厄普代克,有人想成为新英格兰的福克纳,他却只想写小说,用浅白的文字描写穷人的惨淡生活。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很崇拜乔伊斯·卡罗尔·欧茨,但又觉得欧茨在性别歧视的社会中长大,因此“文字辐射量”很高。她说欧茨写不出纯净的作品,但她做得到。还有一个又矮又肥的研究生,讲话总像在喃喃自语,不晓得是不能还是不想好好说话。那家伙写过一个剧本,里面有十二个角色,每个人的台词只有一个字,观众看到最后才会发现那十二个字连起来是“战争是沙猪军火贩子的工具”。创意写作研讨课(课号Eh-141)的老师给了他一个A。除了硕士论文,那位老师还写了四本诗集,都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他抽大麻,随身挂着和平标志。一九七〇年五月,反战示威迫使校园关门,胖研究生的剧本由一个游击剧团担纲演出,那位老师也轧了一角。

威廉·邓布洛写的东西完全不同。他写了一则密室推理短篇、三篇科幻小说和几篇深受爱伦·坡、洛夫克拉夫特 和理查德·麦瑟森 影响的惊悚小说。他后来常说那几篇小说很像装了增压器、漆成荧光红的十九世纪中叶的殡葬车。

其中一篇科幻小说拿了个B。

“这篇好多了,”那位指导教授在作业封面上写道,“异形反击象征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而我特别喜欢‘针鼻’宇宙飞船影射社会性别意识入侵的桥段。虽然小说的观点始终有一点混乱,但很有意思。”

其他小说没有一篇高于C。

有一次,他终于在课上发表意见。一位脸色发黄的女同学写了一篇短文,描述一头牛在荒原(可能是核战后,也可能不是)审视一台废弃引擎。全班讨论了整整七十分钟,那个女同学夹着云斯顿烟一根接一根地抽,不时挤一挤太阳穴的青春痘,一边坚持她的短文是模仿奥威尔早期的风格写的,目的在于描述社会政治现状。大多数同学(包括老师)都同意她的说法,但还是讨论个没完。

威廉站起来,全班都扭头看他。他个子很高,很显眼。

他小心翼翼地开口,没有结巴(他已经五年多没结巴了):“我实在不懂,一点也不明白,小说为什么一定要和社会有关?政治……文化……历史,这些元素不是只要把故事说好就自然会呈现吗?我是说……”他环顾四周,看见一双双闪着敌意的眼睛,隐约察觉他们认为他是在批评。说不定真的是。他觉得他们在想:或许同学之中就有一位沙猪军火贩子。“我是说……难道就不能让故事只是故事吗?”

没有人回答,教室里鸦雀无声。威廉站着,承受一道又一道冷酷的目光。黄脸女孩吐了一口烟,将烟摁熄在她从背包里拿出来的烟灰缸里。

最后,指导教授开口了。他像对着一个胡乱发脾气的小孩解释事情似的轻声对威廉说:“所以你认为福克纳写小说只是为了说故事?莎士比亚写剧本只是想赚钱?好吧,威廉,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想的。”

威廉认真思考了很久才回答:“我认为八九不离十。”但他得到的是同学们非难的眼神。

“我看,”指导教授一边玩笔,一边半眯着眼睛,微笑着对威廉说,“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教室后面爆出一阵掌声。

威廉愤而离席……但隔周又去上课,决心坚持到底。那七天他写了一则叫《黑暗》的短篇故事,描写一个小男孩发现自己家地下室有怪物,于是挺身和怪物对抗,最后杀了它。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他有一种升华的感觉,甚至觉得不是他在说故事,而是故事从他笔下流出来。写作中途,他曾经放下笔,将又热又疼的手放到十二月零下十二摄氏度的空气中,手差点冒烟。他四处闲逛,绿色短筒靴踩在雪上吱嘎作响,好像需要上油的门闩,而那个故事在他脑海中膨胀,简直要爆出来了,仿佛急于解脱成为实体,他觉得,要是不让它赶快从他笔下宣泄出来,他的眼珠子就会爆开。“得把那狗屎弄出来才行。”他对着黝黑的冬夜吐露心事,同时微微一笑——笑得很勉强。他发觉自己终于知道应该怎么办了。他摸索了十年,忽然找到了占去他脑袋大量空间的推土机的启动钮。推土机发动了,不断加速。这台庞然大物并不美,没办法载漂亮女孩参加毕业舞会,也象征不了什么地位,但却能干活,能把东西推倒。要是不小心,连他也会被推倒。

威廉冲回屋里奋笔疾书,一直写到凌晨四点才趴在活页本上睡着了。若是有人跟他说《黑暗》其实是在描写他弟弟乔治的遭遇,他一定会很惊讶,因为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起乔治了——起码他真的这么认为。

他将小说交给指导教授,教授在封面上打了一个F发还给他,下面潦草地写了六个大字。前四个是“浪费纸浆”,后两个是“垃圾”。

威廉拿着十五页手稿走到柴炉前,打开炉门正准备扔进去,忽然觉得这么做荒谬到了极点。他坐在摇椅上望着死之华乐队的海报,开始哈哈大笑。浪费纸浆?很好!浪费就浪费!反正树木多得是!“就让他妈的树全被砍光吧!”威廉大喊,笑得流出泪来,泪水顺着脸颊滑落。

他重新打好封面,换掉有教授评语的那一张,将手稿寄给一家叫《白领结》的男性杂志社(他觉得他们应该叫《嗑药裸女》才对)。然而,他手上那本破破烂烂的《出版市场指南》却说他们会买恐怖小说,而他在附近杂货店买的两本《白领结》也确实收录了四篇恐怖小说,夹在裸女照、色情电影宣传和壮阳药广告之间。其中一篇的作者是丹尼斯·艾奇森 。老实讲,他写得还真不赖。

威廉将《黑暗》寄出时,其实没抱什么希望。他之前投了许多稿子给出版社,得到的回函只有退稿信,因此当《白领结》的小说编辑开价两百美元(出刊后付费)买下稿子,威廉简直难以置信。助理编辑还在回函里补了一句:“真是雷·布拉德伯里 的《罐子》之后最棒的恐怖小说!”又说,“可惜全美国只有大约七十人会读到。”但威廉·邓布洛不在乎。那可是两百美元!

他拿了退选单去找导师,导师签了名。威廉·邓布洛将退选单和小说助理编辑的致贺信钉在一起,贴在创意写作课教授研究室门上的布告栏里。他在布告栏的角落里看到一则反战漫画,手忽然像自行启动一样,从上衣口袋掏出笔,在漫画上写下:要是哪一天小说和政治变成一回事,我就自杀,因为我只会写小说。政治一直在变,故事却始终如一。他顿了一下,觉得有点弱(却又挡不住这种感觉),又补了一句:我想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三天后,退选单寄回给他。那位教授签了名,在“退选成绩”一栏狠狠赏了他一个F,而不是他应得的“成绩未定”或C,还在底下写道:你以为钱能买到一切吗,邓布洛?

“没错。”威廉·邓布洛对着空荡荡的公寓说,接着捧腹大笑。

大四那年,他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写起了长篇小说,结果搞得遍体鳞伤,还吓掉半条命……但总算安然脱困,完成了将近五百页的鬼故事。他将稿子寄给维京出版社,心想这只是第一站,还有漫漫投稿路要走……他会选择维京是因为喜欢他们的海盗船商标,作为出发站感觉不错,没想到这第一站成了最后一站。维京买下版权……童话故事就此展开。当年的结巴威二十三岁就站在了成功的顶端。三年后,他在离新英格兰近五千公里的好莱坞松树园教堂和年长五岁的女电影明星结婚,一举成了名人。

小报专栏喧腾了七个月之久,大家都猜结局不是两人离婚,就是宣告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双方的朋友(和敌人)都这么认为。就算不看年龄差距,两人也是天差地远。威廉很高,已经开始秃头,而且有发福的倾向。他说话很慢,有时甚至口齿不清。奥黛拉却是一头赭发,有如雕像一样美丽,感觉像女神下凡,而非俗世之人。

他受邀将自己的第二本小说《暗流》改写成剧本(其实是因为他坚持剧本至少初稿要由他来写,否则就不出售版权。经纪人嘀咕说他疯了,但威廉不为所动),没想到写得很不错,于是电影公司请他到环球影城修改剧本,并参与制作会议。

他的经纪人苏珊·布朗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身高一米五二,百分之百活力充沛,百分之两百坚持己见。她对威廉说:“别去,老威,回绝他们吧。片商砸了很多钱在上头,一定会找高手写剧本,甚至请得到戈德曼。”

“谁?”

“威廉·戈德曼 ,唯一去了那里还能都搞定的人。”

“你在说什么啊,苏?”

“待在那里,而且混得不错,”她说,“能够做到这两点的概率就和击败肺癌一样,不是不可能,但有谁敢试?绝对会被酒色财气榨干,不然就是让人升天的新毒品。”苏珊用迷人至极的棕眼热切地望着他,“而且就算那份工作被某个蠢蛋拿去,而不是戈德曼,那又怎样?反正你的小说都上市了,他们也改不了半个字。”

“苏珊——”

“听着,威!拿了钱就闪吧。你年轻力壮,他们最爱这种人。你一去那里,他们会先扼杀你的自尊心,接下来是写作能力,让你连一条直线都画不好,最后更会割了你的卵蛋。你写东西像大人,其实只是发际线很高的小孩而已。”

“我非去不可。”

“有人放屁吗?”她说,“绝对有,因为臭死了。”

“我要去,我非去不可。”

“老天!”

“我一定要离开新英格兰。”他很怕说出下一句,感觉像发毒咒,但为了苏珊他不得不说,“我非得离开缅因不可。”

“到底为什么?你说啊!”

“我也不晓得,但就是得这么做。”

“你是说真的,老威,还是在写小说?”

“我是说真的。”

两人是在床上进行这番对话的。她的乳房小如蜜桃,也和蜜桃一样甜美。他很爱她,但两人都知道这份爱不够好。她坐起来,棉被夹在腿间,点了一根烟。她在哭,但他不晓得她知不知道他看出来了。就只有眼里一点泪光。不过最好别提,所以他什么也没说。他爱她的方式不够好,但他非常在乎她。

“那你就去吧,”她转身背对他,用公事公办的语气干巴巴地说,“要是你回心转意,而且还有力气的话,再打电话给我。我愿意重新来过,如果还能重新来过。”

电影版的《暗流》定名为《黑魔炼狱》,由奥黛拉·菲利普斯领衔主演。片名很烂,但电影倒是拍得不错,而他在好莱坞只失去一样东西,就是他的心。

“威廉。”奥黛拉又叫了他一声,将他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他发现她把电视关了。他朝窗外瞄了一眼,看见浓雾漫上了玻璃。

“我尽可能向你解释,”他说,“你有权知道,但请你先帮我做两件事。”

“好吧。”

“帮自己泡杯茶,然后说说你对我知道多少,或你觉得自己知道多少。”

她一脸困惑地望着他,接着走向高脚柜。

“我知道你来自缅因州。”奥黛拉一边说一边用早餐的水壶泡茶。她不是英国人,却带着一点清脆的英国腔,因为她正在拍摄电影《阁楼》,而这也是两人来这里的原因。《阁楼》是威廉第一部原创电影剧本,本来也属意由他执导,幸好他婉拒了,否则他现在一走了之,整部电影就要砸锅了。他知道剧组的人会怎么说。威廉·邓布洛终于显露本性了,还不是又一个臭作家?比厕所里的老鼠还疯狂。

天晓得他感觉自己现在有多疯狂。

“我知道你有一个弟弟,你很爱他,但他过世了,”奥黛拉接着说道,“我知道你在一个叫德里的地方长大,弟弟死后两年左右搬到班戈,十四岁又搬到波特兰。我知道你父亲在你十七岁那年死于肺癌,你靠着奖学金和在纺织工厂打工念大学,还没毕业就写了一本畅销小说。你一定觉得很怪……

收入变了,未来也是。”

她走到他这边,于是他在她脸上看见了:她察觉两人之间隔着看不见的距离。

“我知道你一年后写了《暗流》,然后来到好莱坞,在开拍前一周遇到了一个日子过得一团糟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奥黛拉·菲利普斯。她略微理解你经历过的一切,那种疯狂的减压过程,因为她五年前也还只是平凡的奥黛拉·菲尔波特,而且就快没顶——”

“奥黛拉,别说了。”

她眼神坚定地望着他:“哎,有什么关系?我们就老实说了,让魔鬼去惭愧吧。我当时快没顶了。

遇到你的两年前,我先认识了波仔,一年后又认识了可卡因,那玩意儿更棒。于是我早上波仔,下午可卡因,晚上喝酒,睡前吃安定,它们就是奥黛拉的维生素。谁叫我有太多重要的访问要接,太多好角色要演?那时的我简直就像杰奎琳·苏珊 某一本小说里的某个角色一样,感觉棒呆了。你知道我现在对那段时光有什么感觉吗,威廉?”

“不知道。”

奥黛拉喝了口茶,眼睛一直望着他,咧嘴笑了:“感觉就像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的电动走道上跑步一样,你懂吗?”

“呃,不是很懂。”

“就是那种会动的履带,”她说,“大概四百米长。”

“我知道什么是电动走道,”他说,“但我不懂你的比喻——”

“你只要站在上头,它就会把你一路送到行李提取处。不过你也可以不要站着不动,而是往前走,甚至跑,就和你平常走路、慢跑、跑步或冲刺一样,反正就是那个意思,因为你的身体会忘记你的速度其实包含了电动走道原有的速度。所以,机场的人才会在走道尽头贴告示:走道移动,减速慢行。我遇到你的时候,感觉就像跑到电动走道尽头突然踩在完全不动的地板上一样。当时的我就是那样,身体比脚快了十几公里,完全无法保持平衡,迟早摔个狗吃屎。但我没有,因为你抓住了我。”

她将茶放到一边,点了一根烟,依旧望着他。威廉看见打火机的火苗微微摇晃,这才发现她的手在发抖。火苗先摇到烟的右边,然后左边,最后才点着了烟。

她深吸了一口烟,再匆匆吐出来。

“你问我对你知道多少。我知道一切似乎都在你的掌控中。我知道这个。你似乎从来不赶着喝下一杯酒,参加下一场会议或派对。你似乎很有自信,知道那些东西都会出现……只要你想,它们就会出现。你说话很慢,我猜一部分是由于缅因人说话本来就慢,但主要因为你就是这样。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敢慢慢说话的人,让我不得不慢下来听。威廉,我眼中的你是那种不会在电动走道上跑步的人,因为你知道它会带你过去。你从不过度兴奋,也不歇斯底里。你不会周六下午租一辆劳斯莱斯开到罗迪欧大道去炫耀,而且还会挂上特制车牌。你没有媒体经纪人帮你在《浮华世界》或《好莱坞报道》上搞宣传,也绝对不上约翰尼·卡森的脱口秀。”

“作家想上《卡森秀》得会变纸牌戏法或折弯汤匙才行,”他笑着说,“法律可能有规定。”

他以为奥黛拉会笑,但她没有。“我知道在我需要你的时候,在我像赫兹租车广告里的橄榄球明星辛普森一样被电动走道甩出去的时候,你就在我身边。也许是你救了我,让我没有灌太多酒又嗑错药,但也可能我会没事,一切都是大惊小怪,可是……我感觉不是后者,起码心里不是。”

她将烟捻熄,前后只抽了两口。

“我知道从那之后你一直在我身边,而我也在你身边。我们在床上很合,这点从前对我很重要,但我们出了卧室也很合,而这点现在对我来说似乎更重要。我觉得自己好像可以和你一起变老,而且无所畏惧。我知道你啤酒喝得太多,运动量不足。我还知道你晚上有时候会做噩梦——”

威廉吓了一跳,应该说大吃一惊,几乎感到害怕了。

“我不做梦的。”

奥黛拉笑了:“记者问你的时候,你是这么回答的没错,但那不是事实。当然也有可能是你消化不良,所以晚上才会呻吟,但我不认为是这样,威廉。”

“我会说梦话吗?”他小心翼翼地问。他记不起自己做过什么梦,完全忘了,好梦或坏梦都不记得。

奥黛拉点点头,说:“偶尔会,但我从来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有几次你还哭了。”

威廉一脸茫然地看着她,嘴里涌起一股异味,从舌头一路蔓延到喉咙,味道很像溶解的阿司匹林。

现在你知道恐惧的滋味了吧,他心想,也该知道了,毕竟你写了那么多恐惧。他想自己终究会习惯这个味道,只要活得够久。

回忆忽然蜂拥而至,仿佛心里有一个黑袋子在不断膨胀,有毒的(梦境)影像随时会从潜意识里涌入清醒的理性心灵的视线范围内。要是突然发生这样的事,他一定会发疯。他努力将它们压下去,他做到了,但还是听见一个声音——仿佛有人被活埋了,正在地下呼喊。

是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声音。

你救了我一命,威廉。那些大男孩真讨厌,我有时觉得他们真的想要杀我——

“你的手臂。”奥黛拉说。

威廉低头一看,发现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不是小点,而是有如虫卵的白色大颗粒。两人望着鸡皮疙瘩,谁都没有说话,仿佛在欣赏博物馆里的有趣珍藏。鸡皮疙瘩缓缓消退。

两人沉默了片刻。奥黛拉说:“我还知道一件事,今天早上有人从美国打电话给你,说你必须离开我。”

威廉起身瞄了酒瓶一眼,走进厨房拿了一杯橙汁回来,说:“你知道我有一个弟弟,也知道他过世了,但你不晓得他是被谋杀的。”

奥黛拉倒抽了一口气。

“谋杀!啊,威廉,你为什么从来没——”

“没告诉你?”他笑了,笑得很像吠叫,“我不知道。”

“怎么回事?”

“我们那时住在德里镇,有一年发生了水灾,就在洪水快退去的时候,乔治在家很无聊,我感冒躺在床上,他要我用报纸给他做一艘船。我前一年在夏令营学过怎么做。他说他要把船放到威奇汉街和杰克逊街的水沟里,因为那里的水还是满的。于是我帮他做了船,他跟我说了谢谢就出门了。等我再看到乔治,他已经死了。要不是我得了感冒待在家里,或许他就不会死。”

威廉顿了一下,用右手掌心摩挲左脸颊,仿佛在感受胡楂。他的眼睛被镜片放大了,一副沉思的模样……但没有看她。

“事情发生在威奇汉街,离杰克逊街口不远。凶手将乔治的左手臂扯断了,就像小学生扯断苍蝇翅膀一样。法医说他死于惊吓或失血过多。但对我来说,乔治怎么死的没有多大差别。”

“天哪,威廉!”

“我猜,你一定会好奇我为什么从来没跟你说过。老实讲,我也很好奇。我们结婚十一年了,而你到现在才知道乔治出了什么事。我认识你们全家,包括你那些姑姑叔叔。我知道你祖父住在爱荷华市,有天晚上喝醉酒拿着电锯在车库乱走,就这样过世了。我知道这些事,因为结了婚的人就算再忙,只要过一阵子就会知道对方的大小事,就算听烦了,根本没在听,也会留在脑子里,像渗透一样。我这样说你同意吗?”

“是的,”她小声说,“你说得对,威廉。”

“而且我们一向无话不谈,对吧?我是说,我们都不会觉得对方很烦,让讲述变成渗透,不是吗?”

“嗯,”她说,“今天之前我是这么想的。”

“别这样,奥黛拉。过去十一年来,我经历的事情你全都知道。每一个案子,每一个想法,每一次感冒,每一个朋友,每一个对我不好或想对我不好的人,你都清清楚楚。你知道我和苏珊·布朗睡过,也知道我喝醉酒有时会哭,唱片常常放得太大声。”

“尤其是死之华乐队。”她说。威廉笑了,这回她也跟着笑了。

“你还知道最重要的事,就是我的梦想。”

“嗯,应该吧。但这……”她顿了一下,摇摇头,沉吟片刻,“这通电话和你弟弟有什么关系,威廉?”

“让我慢慢告诉你,别催我一下子就讲重点,否则会害我疯掉。那件事实在太大……太……太可怕……我希望能一点一点说。你知道……我压根没想过要跟你说乔治的事。”

她皱着眉头望着他,轻轻摇了摇头,意思是: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奥黛拉,别说谈论乔治,我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想起过他了。”

“但你跟我说你有个弟弟叫——”

“我只是陈述事实,”他说,“就这样,他的名字只是两个字,不会在我心里唤起任何阴影。”

“但我想,你的梦也许受了影响。”奥黛拉说,声音非常轻。

“你说呻吟吗?还有哭泣?”

她点点头。

“你说的可能没错,”威廉说,“事实上,应该就是那样。但不记得的梦就不算梦了,对吧?”

“你真的从来没想起过他?没开玩笑?”

“没错。”

她摇摇头,显然无法置信。“连他的死状都没想过?”

“除了今天,奥黛拉。”

她望着他,又摇摇头。

“结婚前你问我有没有兄弟姐妹,我说我有一个弟弟,他在我小时候过世了。你知道我父母亲都走了,而你家人一大堆,让你没时间多想什么。但事情不止如此。”

“什么意思?”

“掉进黑洞的不止乔治,我也二十年没有想起德里镇,还有我那群玩伴了,埃迪·卡斯普布拉克、贱嘴理查德、斯坦利·乌里斯和贝弗莉·马什……”他手指拨弄着头发,脸上露出勉强的笑容,“感觉就像得了严重的失忆症,连自己失去记忆都不记得了。要不是迈克·汉伦打电话——”

“迈克·汉伦是谁?”

“他也是我的玩伴之一。我是在乔治死后才和他熟起来的。他当然不再是个孩子了,我们也都不是了。那通电话是他打的,越洋电话。他说:‘喂——请问是邓布洛家吗?’我说是,他说:‘威廉?是你吗?’我说是。他说:‘我是迈克·汉伦。’到这里为止我完全没有感觉,奥黛拉,他可能想推销百科全书或伯尔·艾弗斯的唱片。但他接着说:‘我在德里。’这句话好像在我心里打开了一扇门,可怕的光从里头蹿了出来,我忽然想起了他是谁,也想起了乔治和其他人,一切都是——”

威廉弹了下手指。

“‘啪’的一声就出现了。我知道他一定会叫我回去。”

“回德里。”

“对。”他摘下眼镜,揉揉眼睛,抬头望着她。她这辈子还没见过一个男人怕成这样。“回德里。

因为我们答应过,他说。他说得没错。我们是答应过。我们所有人,那几个孩子。我们手牵手在流经‘荒原’的小溪旁围成一圈,用玻璃割破手掌,感觉像玩歃血结盟一样,只不过是玩真的。”

威廉伸出手掌,他双手掌心各有几条挨得很近的白线,似乎是疤痕。她握过他的手(两只手都握过)千百次,却从来没注意到这些细纹。疤痕很浅没错,但她以为——

还有派对!那场派对!

不是他们初次见面的那场派对,是第二次。但有二多亏有一,因为这第二次是《黑魔炼狱》的杀青派对。现场很吵,喝得大醉,全塔培加峡谷都在发疯。或许没有她在洛杉矶参加过的一些派对那么讨厌,因为电影拍得比预期好,所有人都知道,不过对奥黛拉·菲利普斯来说,这场派对是好上加好,因为她爱上了威廉·邓布洛。

那个自称会看手相的女孩叫什么?她记不清了,只记得她是化妆师的两名助手之一。她记得那女孩把上衣脱掉(露出非常薄的胸罩),当成吉卜赛头巾绑在头上,喝酒抽大麻搞得很亢奋,帮其他人看了一整晚手相……直到不省人事为止。

奥黛拉已经忘了那女孩的分析是好是坏,是睿智还是愚蠢,因为她那天晚上也很亢奋。她只记得那女孩抓住威廉的手掌和自己的比较,宣称她和威廉是天作之合,是生命共同体。她见到那一幕,看见那女孩用精心涂了指甲油的手指划过威廉的掌纹,心里颇为嫉妒——真蠢,在洛杉矶电影圈,男人摸女人屁股就和纽约男人吻女人的脸问安一样平常。但她就是感觉女孩的动作里带着一丝亲密与流连。

那时威廉的掌心还没有白色的小疤痕。

她用情人般的嫉妒眼神望着那女孩。她很确定自己记得没错,确定那是事实。

她告诉了威廉。

威廉点点头说:“你说得对,当时还没有疤。虽然不敢保证,但我觉得昨晚还没有,起码在犁与手推车酒吧的时候没有。我和拉尔夫又在比腕力赌啤酒,如果有的话,我应该会发现。”

他朝她咧嘴微笑,但笑容干巴巴的,很拘谨,很害怕。

“我想疤痕是在迈克·汉伦打来电话之后出现的,我想是这样。”

“那是不可能的,威廉。”她伸手去拿烟。

威廉看着自己的手。“斯坦做的,”他说,“我现在记得很清楚,他用可乐瓶的碎片割我们的手。”

他抬头看着奥黛拉,眼镜后面的眼神显得既受伤又困惑。“我记得碎片在阳光下发亮。是新款的透明玻璃瓶。之前的可乐瓶是绿色的,你还记得吗?”她摇摇头,但他没有看她,继续低头望着手掌。“我记得斯坦最后才割自己的手,但他假装要割腕,而不只是在掌心划一小道。我知道他在唬人,但差点就要扑过去……阻止他,因为那一刹那我感觉他很认真。”

“威廉,别再说了。”奥黛拉低声说。她右手抓着打火机,但这回必须用左手抓住右手腕才能稳住它,姿势就和警察预备开枪时一样。“疤痕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会消失了又出现。”

“那么,你之前看到过喽,嗯?你的意思是这样?”

“疤痕很淡。”奥黛拉说,语气尖锐得出人意料。

“我们都在流血。”威廉说,“我们站在水里,离我、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和本·汉斯科姆盖的水坝不远——”

“你说的该不会是那位建筑师吧?”

“有人也叫这个名字?”

“天哪,威廉,新的BBC通讯中心就是他盖的!他们还在吵那栋建筑到底是美梦成真,还是失败品呢!”

“呃,我不晓得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虽然不太可能,但我想说不定是的,因为我认识的本很会盖东西。我们在帐篷聚会,之后围成一圈站在水里,我右手牵着贝弗莉·马什的左手,左手牵着理查德·托齐尔的右手,有如南方的浸信礼。我记得看见了远处的德里储水塔,就和想象中大天使的袍子一样白。我们承诺,我们发誓,万一还没结束,万一它又出现……我们就会回去,从头再做一次,阻止它,让它永远消失。”

“阻止什么?”奥黛拉忽然火冒三丈,吼道,“阻止什么?你他妈的到底在说什么?”

“我本来希望你不、不会问。”威廉说到一半就停了。她看见茫然的惊恐如污渍般在他脸上漫开。

“给我一根烟。”

她将整包烟递给他,威廉点了一根。她从来没见过他抽烟。

“我以前还口吃。”

“你口吃?”

“嗯,那时候。你说我是全洛杉矶唯一敢放慢速度说话的人,但事实是我不敢说快了。不是谨言慎行,也不是深思熟虑,更不是智慧。所有口吃矫正者说话都很慢。这是一种后天的技巧,例如,自我介绍前先想想自己的中名,因为比起其他词汇,口吃的人最难应付的就是名词,而所有名词中最麻烦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口吃。”她微微笑了,仿佛他说了个笑话,而她现在才听懂。

“乔治遇害之前,我只是轻度口吃。”威廉嘴里说着,脑子里已经听见自己的话在重复,仿佛隔了几毫秒。他说得很顺,缓慢抑扬一如往常,但在心里“乔治”和“轻度”却出现叠音,变成“乔、乔治”和“轻、轻度”。“我的意思是,我曾经很惨——通常是老师点到我,尤其我知道答案又想答的时候,更严重——但都撑过去了。乔治死后,我的口吃严重恶化,到了十四或十五岁时,情况又稍微好转。我在波特兰念契夫鲁斯高中,那里有个语言治疗师,托马斯太太,她真的很厉害,教了我几个很棒的技巧,例如说话之前先想自己的中间名,然后再大声说:‘嗨,我是威廉·邓布洛。’我在修法语一级,她教我有字卡住就换讲法语,因此,每当我觉得自己像个超级大蠢蛋,跳针似的‘这这、本本本’个没完,我就改讲法语,celivre(这本书)脱口而出,屡试不爽。而法语一说出口,我就换回英语,立刻讲得很顺,毫无问题。要是卡在S起头的单词,例如ship,skate或slum,我就发咬舌音:thip,thkate,thlum。这样就不会口吃。

“这些都很有用,但关键是我开始遗忘德里和那里发生的一切。记忆就是那时消失的,我们住在波特兰,我念契夫鲁斯高中那几年。我不是一下子就忘了所有事情,但现在回想起来,我得说时间短得惊人,也许不超过四个月。我的口吃和记忆一起消失了,好像有人擦了黑板,将所有等式抹掉一样。”

他将果汁喝完。“我刚刚‘不、不’了一下,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口吃,可能有二十一年了吧。”

他看着奥黛拉。

“先是伤疤,然后是口、口吃,你听、听到了吗?”

“你是故意的!”她说。她吓坏了。

“没有,我想,我的说法说服不了任何人,不过却是千真万确。口吃很有意思,奥黛拉,令人毛骨悚然,因为你常常没发觉自己在结巴。可是……你在意识里会听见,感觉就像脑袋比嘴巴快了一步,或是五十年代的小孩经常放进老爷车里的破旧音响,后座喇叭的声音比前、前座快一、一秒。”

他起身在房间里焦躁地走来走去,满脸倦容。奥黛拉回想起十三年来他卖力工作的模样,觉得很不安,仿佛只要拼命做事,几乎不眠不休,就能证明自己有点天分似的。她察觉自己内心的不安,想将它甩掉,却甩不掉。要是那通电话其实是拉尔夫·福斯特打的,邀威廉再到酒吧比腕力或下双陆棋,或是《阁楼》的制作人弗雷迪·费尔斯通打来商量事情的呢?或者,套用住在这条街上的医生太太的英式说法,是某人“误拨电话”呢?

这些想法有什么意义?

唔,意义就是德里镇和迈克·汉伦什么的全是幻觉,神经崩溃前的幻觉。

但那些疤痕呢,奥黛拉?你怎么解释?他说得没错,疤痕之前没有……现在却出现了。事实就是如此,你很清楚。

“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她说,“谁杀了你弟弟乔治?你和其他那些孩子做了什么?又承诺了什么?”

他走到她身边,像老派的人求婚时一样跪在她面前,牵起她的手。

“我想我可以告诉你,”他柔声说,“我想只要我想说,我就能告诉你。大部分细节我都不记得了,但只要我开口,它们就会回来。我可以感觉到那些回忆……等着出来,就像蓄满雨水的乌云。只是这场雨非常脏,被雨水养大的东西都会变成怪物。也许有其他人我就能面对——”

“他们都知道吗?”

“迈克说他会打给所有人,他觉得他们都会出现……可能除了斯坦。他说斯坦在电话里听起来怪怪的。”

“对我来说,你讲的所有这些都很奇怪。你吓坏我了,威廉。”

“对不起。”他向她道歉,然后吻了她。她感觉就像被陌生人吻了一样,然后发现自己恨迈克·汉伦。“我想我应该尽量解释清楚,我想这么做比半夜偷偷溜走要好,我猜他们有几个可能会这么做。

但我非去不可。我觉得斯坦也会去,就算他语气再怪也会出现。也许我只是无法想象自己不去。”

“因为你弟弟?”

威廉缓缓摇头。“我可以说是,但那就是撒谎了。我爱乔治,我知道,你听到我说我二十年没想起他一定觉得奇怪,但我真的爱死他了。”他微微一笑,“乔治很疯,但我爱他,你懂吗?”

奥黛拉有一个妹妹。她点点头说:“我懂。”

“但不是因为乔治。我没办法解释,我……”

他走到窗边,望着窗外的晨雾。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候鸟,能够察觉秋天到了……知道自己必须回家。那是本能,亲爱的……

我想我相信自由意志其实受本能支配,除非开煤气、吞枪管或跳码头自杀,否则有些事就是非做不可。

你无法抗拒它们,做出自己的选择,因为选择根本就不存在。你无法阻止它们,就像你不会呆呆站在本垒板上被快速球砸一样。我非去不可,那个承诺……就像一枚鱼、鱼钩在我心里。”

她起身小心翼翼地朝他走去,觉得自己脆弱得快要崩溃了。她伸手搭在他肩上,将他转过来。

“那带我一起去。”

他脸上闪过一丝惊恐,不是怕她,而是为她感到害怕。那赤裸裸的恐惧让她忍不住后退,心里头一回真的害怕起来。

“不行,”他说,“不可能,奥黛拉,你想都别想。我不准你靠近德里,五千公里内都不行。我想,接下来几周德里会变得很可怕。你待在这里继续拍戏,必要时尽量帮我找借口。答应我!”

“我该答应吗?”她盯着威廉说,“我该答应吗,威廉?”

“奥黛拉——”

“我该答应吗?你做了承诺,结果你看你现在被搞成什么样了?还有我,因为我是你妻子,而且我爱你。”

他的大手紧紧抓住她的肩膀,让她隐隐作痛。“答应我!你答应我!求、求、求求——”

奥黛拉看着威廉张嘴结舌,有如离水后拼命呼吸的鱼,她终于受不了了。

“我答应你,好了吧?我答应你!”她泪水决堤,说,“你高兴了吧?老天!你疯了,这整件事都疯了!但我答应你!”

他搂着她的肩膀将她带到沙发上,帮她倒了一杯白兰地。她小口喝着,让自己慢慢镇定下来。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今天,”他说,“搭协和的飞机。假如开车去希思罗机场而不是搭火车,应该刚好来得及。弗雷迪要我吃完午饭去拍摄现场,你九点就到了,所以什么都不知道,懂吗?”

奥黛拉勉强点点头。

“等剧组发现,我已经到纽约了。假如转、转机顺利,日落前就会到德里。”

“我什么时候才会再见到你?”她轻声问。

他伸出一只手紧紧搂住她,什么也没说。

德里:插曲之一

这些年来,有多少双人类的眼睛……

瞥见了他们的秘密解剖?

——克里夫·巴克《血之书》

以下段落和其他“插曲”片段皆出自迈克·汉伦的《德里:一部城市野史》。该书其实是一摞未出版的笔记与零散手稿(感觉很像日记),于德里镇立图书馆书库中被人发现,书名就写在活页本的封皮上。但作者本人在笔记中几次提到这部作品,用的名称却是《德里:由地狱后门观之》。

有人推论,汉伦先生应该认真考虑过出版事宜。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

整个城市都闹鬼,这有可能吗?

就像屋子闹鬼一样?

不是某栋屋子、某个街角或某个小公园里的篮球场(没有篮网的篮筐映着夕阳,有如某种血腥罕见的刑具),也不是某一区,而是全部,所有地方。

有可能吗?

你看:

闹鬼(haunted):“经常有鬼魂或幽灵出没。”《芳克瓦格诺斯标准英语词典》。

难以忘怀(haunting):“不断在心中浮现,很难忘记。”出处同上。

萦绕(to haunt):“经常出现或重现,尤指鬼魂。”不过,听好了,也指经常造访之处,同义词为resort、den和hangout……仿宋字体当然是我加的。

还有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和上一个相同,都将haunt视为名词。我真正害怕的是这一个:“动物猎食之处。”

就像痛揍阿德里安·梅伦,将他扔下桥的那些野兽吗?

就像在桥下等待的野兽吗?

动物猎食之处。

什么东西在德里镇猎食?什么东西以德里镇为食?

你知道,这蛮有趣的:我不知道,像我被阿德里安·梅伦的意外吓成这样,为何还能继续活着,甚至维持正常作息。我感觉好像掉进了一则故事,所有人都知道,你应该到结尾才感觉到害怕。在黑暗中徘徊的东西终于从棺材里爬出来,吞食……当然是吞食你。

吞食你。

不过,就算是故事,也不是恐怖大师洛夫克拉夫特、布拉德伯里或爱伦·坡等人的作品。你瞧,我知道——呃,不算是全部,但很接近了。我不是去年九月打开德里《新闻报》读到昂温那小子的初审消息才明白杀死乔治·邓布洛的小丑可能又回来了,而是在一九八〇年左右——我想一部分的我就是那时苏醒的……我就知道它可能又将现身了。

哪一部分的我?我想是随时保持警觉的那部分吧。

也可能是乌龟的声音。没错……我宁可这样想。我知道威廉·邓布洛也会这样认为。

我在旧书籍里挖出往昔的恐怖新闻,在旧报刊里读到过去的残暴事故。我每天都在内心深处听见一个不断增强和汇聚的力量发出声音,有如贝壳嗡鸣,而且愈来愈响。我仿佛闻到闪电将至的强烈臭氧味。于是,我开始记笔记,为一本我几乎确定此生无法完成的书做准备。与此同时,我的生活仍在继续。在某个精神层面上,我一直活在最怪诞、最骚动不安的惊恐中,而在另一个层面上,我却继续过着小城图书馆馆员的平淡生活。我将书本上架,帮读者办理借书证,关掉粗心读者忘了关的微缩胶卷阅读机,和卡罗尔·丹纳调笑,说我有多想和她上床,她也笑说很想和我上床,而我们都知道她在开玩笑,但我并没有,就像我们都知道她不会在德里这种小地方久留,而我会在这里终老,用胶带粘补破页的《商业周刊》,一手抓着烟斗一手拿着《图书馆期刊》参加每月的采购会议……在半夜惊醒,双手握拳抵着嘴巴不让自己尖叫。

哥特式小说里那一套都是错的。我头发没有变白,也不会梦游。我讲话并没有变得神秘难解,也不会在运动外套口袋里放心形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有点多,仅此而已,有时肯定让人觉得有点夸张和诡异,因为我笑的时候,身边的人偶尔会看我。

一部分的我说(威廉会说那是乌龟的声音)我应该打电话给他们所有人,今晚就打,但我(即使是此刻)完全确定吗?我想要完全确定吗?不,当然不想。但老天,发生在阿德里安·梅伦身上的事和一九五七年秋天结巴威的弟弟乔治遇到的事有太多雷同之处了。

要是它又开始活动,我会打给他们,非打不可。但不是现在,反正也还太早。上回它动作很慢,直到一九五八年夏天才真正出动,因此……我先等着,一边撰写这份笔记,一边久久凝视镜子,看当年的男孩变成了怎样的陌生人。

男孩一脸羞怯,像个书呆子;男人的脸则像西部片里的银行出纳员,就是那种从来没有台词,只在抢匪进来时面露惊恐、高举双手的角色。要是剧本安排有人被坏蛋打死,那人肯定是他。

迈克还是迈克。眼珠有点斗鸡,加上睡不好,眼神有点恍惚,但不近看是很难察觉的……多近呢?接吻那么近,但我已经很久没有那么靠近某个人了。各位若只是匆匆瞄我一眼,可能觉得“他看书看得太多了”,但也就如此而已。我不认为各位能看出这个有着出纳员温和脸孔的人正在努力挣扎,拼了命才勉强保持住自己的理智……

要是我非打电话给他们,其中几个人可能会丧命。

每一个失眠的漫漫长夜,我都得面对这些思绪。我穿着式样保守的蓝色睡衣躺在床上,眼镜折好放在床头柜上,旁边永远摆着一杯水以防半夜口渴。我躺在黑暗中小口喝水,心想他们还记得什么,记得多少。我就是觉得他们一点也不记得了,因为没有必要。听见乌龟说话的只有我,记得一切的也只有我,因为只有我待在德里,而他们四散各地,根本察觉不出他们的生活其实循着同一个模式。找他们回来,让他们看见这个模式……没错,可能会让其中几人遇害,甚至无一幸免。

因此,我反复思量,在心里,回想他们,拼凑他们过去的长相和现在可能的模样,判断他们哪一个最脆弱。我有时觉得是“贱嘴”理查德·托齐尔——虽然本非常胖,但理查似乎最常被克里斯、哈金斯和鲍尔斯追到。理查最怕鲍尔斯(我们都是),但其他人也让他怕得要命。要是我打电话到加州,他会不会觉得可怕的恶霸又回来了,两个从墓里、一个从柏丘(他到现在依然会痛骂的地方)的疯人院重出江湖?我有时又觉得埃迪最脆弱,因为他严重哮喘,还有一个专横的母亲。贝弗莉呢?她老是嘴上不饶人,其实和我们一样害怕。结巴威?万一恐怖不是罩上打字机就能赶走的呢?还是斯坦利·乌里斯?

他们头上都悬着一把锋利的刀,但我愈想就愈觉得他们浑然不知,而我是握着开关的人。只要翻开电话本,一个个打电话给他们就行了。

也许我不必如此。我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希望自己搞错了,呼喊其实来自我怯懦的心,而非声音更低沉和真实的乌龟。毕竟,我手上有什么证据?梅伦七月遇害,十月一个小孩陈尸内波特街,十二月初又一个小孩被人发现死在纪念公园,就在初雪前。也许如报纸所言是流浪汉干的,也可能是某个疯子,犯案后已经离开德里,或像某些书里提到的开膛手杰克一样羞愧自责,自行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也许。

但阿尔布雷克特家的女孩就死在内波特街那间该死的老房子对面……而且和二十七年前乔治·邓布洛遇害的日子是同一天。约翰逊家的男孩死在纪念公园,一条腿从膝盖往下都不见了。当然,德里储水塔位于纪念公园,而男孩陈尸在塔基附近,离“荒原”不远。斯坦利·乌里斯就是在储水塔看见那些男孩的。

死去的男孩。

不过,这一切也可能只是捕风捉影。可能。或者是巧合,或介于两者之间——是某种邪恶的响应。可能吗?我觉得可能。这里是德里,什么都有可能。

我想,从前在的如今还在——那东西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在,一九二九年和一九三〇年缅因白礼军团焚毁“黑点” 时也在,还有一九〇四年、一九〇五年到一九〇六年年初,至少在基奇纳钢铁厂爆炸前都在。那东西一八七六年和一八七七年在,之后大约二十七年现身一次,有时早一点,有时晚一点……但一定会来。愈回溯,就愈难查到发生差错的时间,因为记录更粗略,口述历史的缺漏也更大。不过,只要知道去哪里、在什么时段找,就能朝解决问题迈进一大步。因为你瞧,它一定会回来。

它。

所以——对,我想我得打那几通电话。我想这是注定好的。我们出于某种原因被选中,负责永远阻止它。是宿命?是机缘?或者又是那只该死的乌龟?难道它不只会说话,还会发号施令?我不知道,我也觉得不重要。威廉许多年前说,乌龟帮不了我们。假如当时是这样,现在一定还是这样。

我想到我们手牵手站在水中,承诺要是它再出现,我们就回来——我们像德鲁伊 般围成一圈,双手流着承诺之血,掌心贴着掌心。那个仪式可能和人类历史一样古老,有如无人察觉的轻叩声声敲入长在已知和未知的边界上的力量之树里。

因为那些雷同之处——

我把自己搞成威廉·邓布洛了,结结巴巴说着同一件事,不停地重复少数事实和一堆令人不悦(而且虚幻)的假设,愈写愈偏执。这不好。没有用处,甚至危险。然而,等待事情发生实在不好受。

记笔记应该让我放宽视野、摆脱偏执才对。毕竟这不只是六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这些孩子没有一个快乐,没有一个被同学接受,在艾森豪威尔总统任职期间的一个炎炎夏日同时遭遇梦魇。这本笔记可以说是将镜头拉远一点,看见整座城镇,将近三万五千人在此工作、吃饭、睡觉、性交、购物、开车、散步、上学、入狱,偶尔被黑暗吞噬。

我真心认为,要了解一个地方的现在,就得认识它的过去。若各位问我是哪一天确定事情又开始了,我会说是一九八〇年初春我去造访艾伯特·卡森的那一天。卡森去年过世了,九十一岁的他不只年岁大,荣衔也多。他于一九一四年到一九六〇年担任图书馆长,时间长得不可思议(不过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我觉得要了解这一带的历史,艾伯特·卡森绝对是最佳人选。那天,我们坐在他家的门廊上,我提问题,他用嘶哑的嗓子回答——卡森当时已经罹患喉癌,最后也死于喉癌。

“那些书没一本能看,你应该很清楚。”

“那我该从哪里开始?”

“啊?你说开始什么?”

“研究这里的历史,德里镇发展史。”

“哦,那个啊,你从弗里克和米肖开始,他们应该是最好的。”

“读完之后——”

“读?拜托,读他们干什么!直接扔进垃圾桶就好!那只是第一步,接着读巴丁格。要是我听说的传言有一半是真的,那布兰森·巴丁格这个死家伙不仅研究做得随便,还犯了致命的错误。不过,它来德里的时候,他倒是感觉到了。巴丁格把大部分事实都搞错了,但错得很有感情,汉伦。”

我微微一笑,卡森也咧开老皮革似的嘴唇笑了。虽然是笑,却有点恐怖,感觉就像开心地守着新鲜的动物尸体、打算等它腐烂到恰到好处再大快朵颐的秃鹰。

“读完巴丁格之后,去读埃夫斯,记下他提到的所有人物。桑迪·埃夫斯还在缅因大学做民俗研究,读过他的作品之后,去见他一面,请他吃顿晚餐。我会带他去奥林诺卡,因为那里上菜慢得好像永远上不完。从他那里挖消息,带着笔记本记下人名和地址,然后去找这些人谈——还活着的家伙,应该还剩几个。哈——哈——哈!从他们那里再问出一些人名,这样一来你需要的线索就凑齐了。假如你有我想的一半聪明,又能找到足够多的人,就会发现一些没记在历史书里的事情,说不定会让你睡不着觉呢。”

“德里……”

“德里怎样?”

“德里不太对劲,是吧?”

“对劲?”他用气若游丝的沙哑嗓音说,“对劲什么?什么叫对劲?某某人用柯达胶卷以某某镜头拍的坎都斯齐格河日落吗?如果是的话,那德里对劲得很,因为德里有一堆美丽照片。还是某个陈年老处女委员会想保留州长官邸,或在储水塔悬挂纪念牌?如果是的话,那德里还是对劲得很,因为我们有太多老处女什么事都管。或者在镇中心竖一个丑死了的塑料保罗·班扬 雕像?哦,要是我的打火机还在,又有一卡车凝固汽油弹,我告诉你,我一定会亲自解决那个死玩意儿……但要是有人认为塑料雕像很美,那德里仍然对劲得很。所以问题是,你觉得什么叫对劲,汉伦?嗯?更重要的是,什么叫不对劲?”

我只能摇摇头。他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要么会说,要么不会说。

“你指的是你可能听过的悲惨故事?还是你已经了解的悲惨故事?世界上永远有悲惨的故事。城镇的历史就像杂乱的老别墅,里头有太多房间、隔间、丢脏衣物的滑槽、阁楼和稀奇古怪的藏匿处……更别说秘密通道了。你要是探索‘德里别墅’,也会发现这些东西。没错,你事后可能会后悔,但你一定会有所发现,而东西一旦被找到,就不可能找不到了,对吧?某些房间上了锁,但有钥匙……有钥匙。”

他看着我,双眼炯炯有神,闪烁着老年人的精明。

“你可能以为找到了德里最黑暗的秘密……但永远有新的秘密,找到一个又有另一个。”“你是说——”

“抱歉,我想我得告退了。我的喉咙今天很糟糕,我该去吃药了,然后小睡片刻。”意思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我从弗里克和米肖开始,也照卡森的建议将他们的作品扔进了垃圾桶,但事先读了一遍。他们果然和卡森说的一样糟糕。我又读了巴丁格,抄下注释逐一追查。这条线索好一点,但各位也明白,注释这东西很特别,有点像荒野上的曲折小径,不停地分岔再分岔,只要转错一个弯就会让人走到满是荆棘的死路上或沼泽流沙里。我在大学时的图书馆教授就曾说:“只要看见注释,就立刻踩住它的脑袋将它杀死,免得它开枝散叶。”

注释真的会开枝散叶,虽然有时还不错,但我想多半没好事。巴丁格的《旧日德里镇史》(一九五〇年由缅因大学出版社发行)写得很生硬,书中的注释横跨百年,涵盖了历史书、民俗研究论文、杂志文章和市政报告与会计账目。这些东西不是被人遗忘、尘封多时,就是早已停刊或看了令人头昏脑涨。

我和桑迪·埃夫斯的谈话就有趣多了。他的数据源不时和巴丁格的重叠,但也仅止于此。埃夫斯花费了大量时间搜集口述历史(其实就是故事),几乎逐字抄录。换作布兰森·巴丁格,肯定觉得这么做不入流。

一九六三年到一九六六年间,埃夫斯写了一系列关于德里的文章。我开始调查事件始末时,他访谈过的老人几乎都过世了,不过他们的儿子、女儿、侄子和表亲还在。当然还有一条世间真理,那就是旧的老人去了,会有新的老人来,而好故事从不消失,只会代代相传。我坐过许多人家的门廊和台阶,喝过很多种茶、黑标啤酒、自酿啤酒、自酿根汁汽水、自来水和矿泉水,听了很多话,录音机的齿轮转个不停。

巴丁格和埃夫斯都同意一件事,最初来德里定居的白人大约有三百人,全部来自英国,拥有皇家许可状,对外统称德里公司。英国王室划给他们的土地包括现在的德里、新港大部分区域和周边城镇的一小部分。但在一七四一年,德里镇的居民全都消失了。六月还在——当时还有大约三百四十人——十月就不见了,镇上的木屋全数废弃,其中一间被火焚毁,位于现在的威奇汉街和杰克逊街口附近。米肖坚称镇上居民是被印第安人杀光了,但除了那间焚毁的屋子,没有任何证据,而真正的失火原因更像是炉灶过热,结果把房子烧了。

印第安人血洗德里?很可疑,因为既没骸骨也没尸体。洪水?那年没有。瘟疫?周边城镇都没有记载。

那些人就那样消失了。所有人,三百四十个,没留下一点痕迹。

据我所知,美国历史上没有这种例子,唯一可堪比拟的只有弗吉尼亚罗诺克岛殖民者消失事件。但全美小学生都知道罗诺克岛,有谁听过德里?就连德里居民对那件事也显然一无所知。我问了几个正在上缅因州史必修课的高中生,没有一个知道那件事。我又查了《缅因州今昔》,里面有四十多则跟德里有关的条目,但多半讲的是伐木业兴盛之时,只字未提最早的殖民者……然而,这样的——我该用哪个形容词?——这样的“沉默”也符合我察觉的模式。

德里有一道“沉默之幕”,将发生过的许多事遮了起来……但挡不住传言。我想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人们说话,然而必须用心去听才行,可惜懂得这个技巧的人很少。我自认过去四年学会了这项技巧,如果我的技巧还不够好,大概代表我天分不够吧,因为我练了很久。之前有一位老人告诉我,他妻子在女儿死前三周一直听见厨房水槽的排水孔里有人跟她说话。那是一九五七年年底、一九五八年年初的冬天。当时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直到翌年夏天才结束。乔治·邓布洛第一个遇害,那位老人的女儿是早期受害者之一。

“一大堆声音,七嘴八舌的。”老人告诉我。他在堪萨斯街经营“海湾”连锁加油站,访谈期间不时离座,缓缓跛行到加油枪旁帮人加油、检查机油存量和擦风挡玻璃。“她说她很惊讶,但回过一次话。她凑近排水孔,朝里头大喊:‘你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她说所有声音一起回答,有的嘟囔,有的口齿不清,还有的咆哮、尖叫、狂吠和大笑。她说他们说的是魔鬼附身者对耶稣说的话:‘我名叫群。’她有两年不敢靠近水槽。那两年我每天在这儿干活十二小时,帮人加油,回家还得洗碗盘!”

他从办公室门外的贩卖机上拿了一罐百事可乐。这位七十二三岁的老先生工作操劳,头发灰白,眼角和嘴角爬满皱纹,有如一条条河流。

“听到这里,你大概以为我疯了,”他说,“但只要你把那个吱嘎转的玩意儿关掉,我就告诉你另一件事。”

我关掉录音机,微笑着说:“就我过去两年听到的事情,你得花上很大工夫才能让我相信你疯了。”他也对我微笑,但脸上没有笑意。“有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样在洗碗——大概是一九五八年秋天,事件平息之后。我老婆在楼上睡觉。上天只赐给我们贝蒂一个孩子,从她死后,我老婆就常常在睡觉。总之,我拔掉水槽的塞子,水开始往下流。你听过肥皂水流进排水孔的声音吧?很像在吸东西。水槽发出那种声音,我没注意听,心里只想着到棚子里砍点柴火回来,不料排水声突然变小了,我听见女儿在底下。我听见贝蒂在该死的水管里笑着,但仔细点听,又觉得比较像尖叫,甚至两者都有,在水管里又叫又笑。我就只听见过那么一次。或许是幻觉,但……我不觉得是。”

我和他四目相对。光线穿透肮脏的厚玻璃窗,在他脸上布满岁月的影子。他看上去和《圣经》里的玛土撒拉 一样老。我记得我那时感觉很冷,非常冷。

“你觉得我在编故事?”老人问我。一九五七年他才四十五岁,上天只给了他一个女儿,贝蒂·里普森。那年圣诞节刚过不久,贝蒂被人发现冻僵在外杰克逊街,整个身体被撕裂开来。

“没有,”我说,“我不认为你在编故事,里普森先生。”

“你没有说谎话,”他有些惊奇,“我从你脸上看得出来。”

我想他打算多说一点,但我们背后忽然传来尖锐的铃声,只见一辆车子压过柏油路上的管子,开到加油枪边。铃声让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我忍不住轻轻叫了一声。里普森起身跛着脚走向车子,一边用废纸团擦拭双手。但等他回来看到我,那表情却好像我是刚从街上跑来的不速之客,于是我便告辞离开了。

巴丁格和埃夫斯还有个共识,就是德里真的不对劲,这地方从来就不对劲。

艾伯特·卡森过世前不到一个月,我去见了他最后一次。他喉咙的状况恶化了很多,只能嘶嘶地小声说话:“还想写德里的历史吗,汉伦?”

“我还在考虑。”我说,但我当然不打算写德里的历史,压根没想过,而我想他也知道。

“你得花上二十年,”他低声说,“而且没有人会读,也没人想读。放弃吧,汉伦。”他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道:

“你知道巴丁格后来自杀了吧?”

我当然知道,但那只是因为人就爱说话,而我学会了听。《新闻报》说那是一起意外,布兰森·巴丁格摔倒了,他确实摔倒了,但报道没提他是从衣柜里的凳子上摔下来的,脖子上还套了个绳圈。

“你知道周期的事吗?”

我一脸惊诧地望着他。

“没错,”他低声说,“我知道。每二十六年或二十七年来一次。巴丁格也知道,很多老一辈的人都知道,只是绝口不提,就算灌他们再多酒也没辙。放弃吧,汉伦。”

他伸出鸟爪般的手抓住我的手腕,我可以感觉到热腾腾的癌细胞在他体内流窜、狂欢,吞噬所剩无几的好东西。艾伯特·卡森这个储藏柜快被掏空了。

“迈克,你不会想蹚这摊浑水的。德里有东西会吃人。放手吧,放弃吧。”

“我没办法。”

“那就小心一点。”卡森说,垂死的脸庞上双眼忽然睁得大大的,像孩子一样害怕,“小心点。”

德里。

我的故乡,以爱尔兰的一个郡命名。

德里。

我是德里人,在德里医院出生,就读于德里小学、第九街中学和德里高中,之后进了缅因大学——老一辈的人常说那里“不在德里,但就在路尽头”——毕业之后回到德里,在德里镇立图书馆工作。我来自小城,活在小城,和千百万人没有两样。

可是。

可是:

一八七九年,一群伐木工人发现了几个伙伴的尸体。这几个人在坎都斯齐格河上游被雪困住,就在“荒原”(德里镇的孩子现在仍然这么称呼那里)边上。罹难的工人共有九名,全都是碎尸。脑袋滚到一旁……更别说手臂……一两只脚……还有一个人的阴茎被钉在小木屋的墙上。

可是:

一八五一年,约翰·马克森毒杀全家,将尸体围成一圈,自己坐在中央,吞下一整颗白龙葵蘑菇暴毙身亡。他死前一定非常痛苦。治安官发现了他的尸体,在报告中写道:他第一眼看过去以为尸体在对他咧嘴笑,马克森“脸上的苍白笑容恐怖至极”。苍白笑容指的是满嘴毒蘑菇。马克森死前痉挛发作,肌肉抽搐,垂死的身躯宛如遭受酷刑,但还是不停地往嘴里塞蘑菇。

可是:

一九〇六年复活节,基奇纳钢铁厂的老板为“德里镇的乖孩子”安排了复活节寻蛋游戏,地点在大厂房(最近开张的德里购物中心就坐落于此)。危险区域全数封闭,工厂员工自愿担任警卫,确保爱冒险的小孩不会从栅栏底下钻进去探险。五百枚巧克力彩蛋用鲜艳的缎带绑好,藏在封闭区外的厂房各处。根据巴丁格记载,找到一个彩蛋就能领取奖品。周日的厂房很安静,孩子们笑着闹着叫着,在厂房里奔跑,在大倾泻桶底下、领班办公桌的抽屉里、生锈的齿轮上和三楼的铸铁模里(这些模子在老相片中看起来就像巨人厨房里的杯子蛋糕模具)找到彩蛋。基奇纳家族三代成员都出席了活动,看孩子欢笑嬉闹,等着游戏结束颁发奖品。活动预计进行到四点,就算彩蛋没有全数找出也照样结束。不过,游戏提前四十五分钟就结束了,因为工厂在三点十五分发生了爆炸。日落前,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拖出七十二具尸体。最终共有一百零二人罹难,其中八十八人是小孩。星期三,德里镇还沉浸在悲剧带来的震惊与愕然中,一名妇女在自家后院的苹果树上发现了一个男孩的头颅,牙齿上沾着巧克力,头发上黏着血。他叫罗伯特·多赫,九岁,是最后确认的罹难者。还有八个孩子和一个大人的尸体始终没有寻获。这是德里镇史上最严重的悲剧,比一九三〇年的黑点酒吧大火还惨烈,发生原因至今无人知晓。钢铁厂的四个熔炉当时都没开,不仅移到角落,而且完全关闭。

可是:

德里镇的谋杀率是新英格兰同级城镇的六倍。对于这样的初步统计结果,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便将数据拿给一名常来图书馆打电玩的高中黑客,让他利用空闲时间跑数据,没想到他大幅加码(黑客外衣下藏着一个绝世高手),另外加了十几个小型城镇到他口中的“数据库”里,最后弄出一个柱状图给我看,只见德里鹤立鸡群,有如竖起来的大拇指。对此他只说了一句:“汉伦先生,这里的人一定脾气恶劣。”我没说什么。要是开口,我可能会告诉他不是德里居民,是某个东西脾气坏又邪恶。

德里每年有四十到六十个孩子无故失踪,下落不明,大部分是青少年,一般认为他们是离家出走了。我想有一些确实是。

而在卡森绝对会称之为“周期”的时期,失踪率更是高到破表。比方说,一九三〇年,也就是黑点焚毁的那一年,德里的失踪孩童超过一百七十人。别忘了这还是有报案和记录的数字。我将数据拿给现任警长看,他却说:这没什么好意外的,那时是大萧条,那些小孩可能喝腻了马铃薯汤或在家里饿得发慌,决定跳上火车一走了之。

据报道,德里镇一九五八年有一百二十七名孩童失踪,年龄从三到十九岁不等。我问拉德马赫警长,一九五八年还在大萧条吗?他说,没有,汉伦,不过人就喜欢四处跑,尤其是小孩,他们的脚特别痒,可能约会耽搁了聚会,和死党大吵一架就闪人了。

我拿出一九五八年四月的《新闻报》,指着查德·洛的相片问他,你觉得这孩子离家是因为迟到和死党吵架吗,拉德马赫警长?他失踪时才三岁半。

拉德马赫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很高兴和我谈话,如果没别的事,他还有事要忙,于是我就离开了。

闹鬼,萦绕,猎食。

这里经常有鬼魂或幽灵出没,例如水槽下方的水管里;问题经常出现或重现,例如每二十五年、二十六年或二十七年。这里也是动物猎食之处,对乔治·邓布洛、阿德里安·梅伦、贝蒂·里普森、阿尔布雷克特家的女儿以及约翰逊家的儿子来说。

动物猎食之处。没错,让我难以释怀的正是这个。

只要再出事,无论大小,我就会打电话,非打不可。而我也有我的推测,逝去的内心安宁与记忆——该死的记忆。哦,还有一个东西——我还有这本笔记,对吧?我的哭墙。此刻我坐在桌前,双手抖得几乎无法动笔。我坐在关门后的图书馆里,倾听从漆黑的书架间传来的微弱声响,注视昏黄灯光留下的影子,确定影子没有移动……没有改变。

我坐在电话旁。

我伸手按着电话……往下滑……碰到转盘。它能帮我联络到他们,我的老友。

我们曾经一起深入。

一起踏进黑暗。

要是再进去一次,我们能全身而退吗?

我想,不能。

神哪,求求你别让我打电话给他们。

神哪,求求你。 ptUT/RgN4Jz5uyiAM6QjNiAWfu2UxvRfzxF9CwUYz4zhA0rZkeKrPjc20+cUcB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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