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想起阿娇来。同时想起来的不仅仅是阿娇这么一个人。
那时候我还踩在年轻的最后期限,然后轻轻松松地被一首歌曲打断了我脑子里的天花乱坠,从床单的最边缘处找到了我的手机,它被压在舍不得洗的衣服下。
“我要吃鸭架子!”陈娇娇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不带一点犹豫,同时也没有一点愧疚感。我没问她吃哪家的,因为她打电话给我就证明了她要吃我家楼下那家的。和她认识的五年来,我当了不下五十次的外卖员。
冬日的风不凉的时候,我也不敢兀自减衣服,所以我趿着我的人字拖、套了件羽绒服就往外走,出门时挡到我妈看狗血剧。我妈拉住我的手,问我去干什么,我说去给陈娇娇送夜宵,我妈“嗯”了几声,然后便是劝我少和这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的话。我随意应了两声,“啪嗒啪嗒”地踩着楼梯,一边扰民一边走。
但是我忘记了凌晨两点钟没有一家卤料店会开门,所以我孤身一人去陈娇娇家。她开门的时候伸出手,要从我羽绒服里摸出她的夜宵,结果摸到我毛茸茸的睡衣。她“啧”了几声,说:“你还挺赶时髦,珊瑚绒配上羽绒服真是走在时尚前沿。名模走红毯都不敢这么穿。”我没搭理她,从她旁边走进去,一边走一边把羽绒服丢在沙发上,我说:“是是是,阿娇的文章都不敢这么写实。”
她把灰白的毛巾布扔到我头上,用老旧黑胶唱片机放着慢摇滚,不是资产阶级爱的那款情调。转针生锈,放出来的音乐带着的满是变了调的低音。所以我原谅了阿娇那放荡不羁的歌喉。
阿娇这个点没有睡觉,十有八九是在改稿。我从她冰箱里摸出不知道多久之前的酥饼,一边走一边吃着一边掉渣,然后站在她边上看她写的东西。酥饼估摸是过了期,但是不影响我下肚。糕粉一样的渣掉在她头上,神似头皮屑。她把头发一扫,换上她那件脏兮兮的紫色睡裙,吊带勒在锁骨。尽管见了无数次,但是我空荡的灵魂还是无法理解她,所以我从她床上扯下毛毯,给她盖上,在她身边指着一个字又一个字地读。她忽然开口,她说:“我明天必须吃到鸭架子。”
我还没说话,她就转头继续敲打键盘,写着她青春疯狂的作品。我们的命题永远是以绝望或者负能量为核心,但是阿娇写的永远都是快乐的故事。那些灿烂在十六七岁年华里的女孩子,冲破艰难险阻的故事。我总是不能理解,问她为什么。她说:“这些故事是有前提条件,但是她们过了这个年龄又会怎么样?最终还是甘心磨了棱角,意难平罢了。剩下的故事我不用说你也会明白。”
可我说我不明白,我已经二十五岁,但是我丝毫不在乎那种不被人理解和包容的状态。我始终认为疯狂是人一生永远偏爱的姑娘,只有有了这个姑娘,我们才能沿途美下去。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她的电话如约而至,我在深更半夜打烊了的卤料店门口如期而至,又如期而至地到达她狭窄的家中。然后我和她并肩躺着,让手机被冷落,编着二十年前我就听过的童话故事。
我妈是最不乐意我去阿娇家的人,同时她也对我闲暇时候撰写报纸和杂志文稿非常不满。不论是为了写东西熬了夜,还是读着编辑的来信笑得花枝乱颤,尤其是在我还没有经历过万水千山,就靠文字佯装阅尽千帆、看透世事时,她总觉得我是叼着茴香豆的孔乙己,但若是我和她看着狗血剧品头论足的时候,她却是点头称道的。
所以我去阿娇那里总是瞒着我妈,在我辞去公司业务员的工作的时候也没敢和她提起。每天我照常是朝九晚五,到杂志社那间狭小又阴暗的办公室,在那里琢磨字眼搬弄是非。有时候困了就在茶几上趴着睡得天昏地暗,直到被阿娇拧着耳朵叫醒。
下雨的那天,我妈问我:“办公室的那把伞还在吧?”我正睡得迷迷糊糊不知所云,我说:“那肯定的。”然后在大雨滂沱之间没有撑伞,阿娇把她的伞给了我,大有一种要淋雨回家的势头。我没要阿娇的伞,她说:“去你家楼下请我吃鸭架子。”
楼底下的凉亭拆了,阿娇蹲在一堆大理石块边,我索性就在她边上唱着不成调的小曲,吱吱呀呀的,也去去乏。她说我的脸上没有一点光彩,便拿出口红帮我涂。在我正兴奋地噘着嘴在手机屏上臭美时,我眼角的余光看到我妈转身回家的步伐。
我的神色变得很快,阿娇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她站在凉亭勉强能遮盖雨水的角落,抖干净了雨伞上的水,万般珍重地递到了我手上。我说:“我只有几步路,伞你带走。”然后她头也不回地往雨里跑,在雨里我听见她说:“赶紧走,我打的回家。”
我想问她哪来的钱。在不远不近的二线城市,拥有着三线城市的工资,一线城市的物价。我们靠着堪堪几册的杂志几乎离“挣钱”二字背道而驰,但是他们都说是情愿的,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喜好。好歹也要有青春永驻的疯狂。
那时候,我们笔下的文章最多的就是关于“疯狂”二字。疯狂的青春,还有疯狂的举措,甚至是为了追求某一样东西付出一切的疯狂。所以在面临资金困难的时候,我们就同麻风病人拒绝隔离一样拒绝老一辈的教诲,像少年喜欢就要说出口一样的幼稚可怜。可那时候我们的疯狂是不一样的,我们要的是即使镁光灯照射下外表一览无余,但人们仍看不透我们万分之一的思想。
这种疯狂让我们遗忘了除了疯狂的剧本之外,所有艺术作品的主题思想都或多或少囊括无可言说的意难平,还有最后被生活磨平了的棱角。
连绵的小雨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湿漉漉的衣贴着胸脯,像是沾满了柔肤水的化妆棉。我开门进家,我问我妈:“你见过一把浅紫色的伞吗?三折的,陈娇娇的那把。”我妈没吱声,我心里“咯噔”一声。从床头柜到玄关,再到我电脑桌的背面缝隙。我又问了一遍,她轻描淡写地答道:“不知道,可能扔了吧。”最后我的眼神从窗口望下去,看到楼底下正驶来的垃圾车。我妈又说:“你也到年龄了,周末约你杨姨的儿子见个面吧。”我没吱声,眼神还是望着楼底下的柏油路。这场雨仿佛是乌克兰画家韦斯特兰娜·捷列茨创作的那幅《雨中女郎》,也和每一位收藏家一样的结尾。
那段时间是我最困苦的时候,一本杂志除去成本净赚八毛。没敢告诉我妈我还在做杂志,所以我每月还是照常给她三千。到最后银行卡余额只剩三位数,我妈给我安排的相亲对象还等我结账。阿娇问我对相亲的那个人有什么感觉,说实在话我心中那些惊涛骇浪都没有,只有一句“不过应付差事而已”,但是我对她说挺好的。但是我知道,这个时候开始我已经彻底变了。
当时一起写东西的伙伴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离开,然后阿娇说“我们一起把第十册出完吧”。我说“好”。但是后来我没有,我最后的关于文字的阐述是到了孩子长大的时候替她写的家长评语。
结婚前一天晚上我去阿娇家,总算是带上了一斤的卤鸭架。在此之前我总是认为过一阵还有机会,总有一天能给她带鸭架子。她偷偷摸摸从电脑桌抽屉里摸出一条合金的链子,缀着镀着18k金的玫瑰花。她说都要结婚了,得打扮好看点,然后替我戴上那条链子。她又说,她没能做我的伴娘,我千万要记得画眉毛。然后我们喝掉了价值一个月收入的三得利,喝空的瓶子零零散散地抛掷在茶几下,地毯上布满薯片的碎屑。挂在我手上的链子让我皮肤起了小疹子。阿娇还没醒,我用自来水把手冲了几个来回,电话声响个不停。
离开她家的时候,我把她漏出棉絮的被子用蹩脚的针线缝缝补补,把第九期的杂志留在她的电脑桌上。出门前我又扭头从她冰箱里拿出过期了的食物,扔到了垃圾桶,只给她留了一块没有写保质期的马苏里拉奶酪。然后我把阿娇晾在阳台上的那件紫色睡裙收下来,替她万般珍重地挂在了衣橱里。
当时我们的责编还是坚持不懈地每天发一条微博打广告,卖剩余的第九期杂志,其中最惯用的手法就是抽奖包邮送。从一开始的盈利八毛到现在的亏本八块。我瞒着对象用自己的淘宝账号买了打折的最后一期,下期预告的题目还是我没有写完的那篇《我心知肚明,与朋友已各自远行》。然后在售罄的那一天,责编的微博石沉大海,这距离我们解散的那一天已经过了七百三十一天。
在婚后的第二年,我又忽然回家收整自己的衣服。伸手要钱的日子不好过,我已经半年没有买过新衣服。在收拾的时候我忽然被硬物硌到,定睛一看,是那把淡紫色的伞,原来它就在我衣柜的最下层沉浸地睡着。
有些花从来都没开,有些星星掩藏在太空的尘埃里,纸牌湿透,芝士发一层浅绿的霉,被子洁白的棉絮像被开膛破肚的鱼般外翻,晾衣架落地,合金的手链生锈。我的房间里,吊灯勾勒了胭脂和金粉抚摩着瓷砖的边角,如今已死气沉沉了。浑浊的眼珠上写着我未完成的命题。
然后我又想起阿娇来,那时候所有人都会给自己取一个文艺又脱离世俗的名字。她说她就要叫阿娇,哪怕加上她的姓氏就成了一代祸水的陈阿娇,她笑嘻嘻地说陈阿娇多么好多么好。我没能在最后的最后藏起她来,也没有在最后藏起我心中的阿娇来。我相亲找来的对象在我身侧张着嘴的呼噜声像是蜂鸣器。
最后,我又想起阿娇,想起我与她的友情,也想起她曾经说的那些话,真希望能将这些写在第十期的杂志扉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