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片渐渐凉爽的橘色阳光伴着夏末的蝶舞树茂,成了我美好的记忆。那记忆是在早晨散步时,撞到垂下来的嫩绿的树叶,一睁眼,看到藏在叶子底下一只长大了的黑色黄斑蜘蛛,它铺开着爪子,它让你惊讶,它也让你惊艳。让你想起,原来还有这么一件事。
我折了一堆嫩树枝,它们带着一片片的叶子,铺在台阶上,铺成两个椭圆的形状,我们坐在上面休息,枝条被叶子盖着感觉不到,我的屁股下面很凉快。我们坐在废旧别墅门前的台阶上,眼前是宽敞的空地,周边环绕着一条条绿化带、一片小树林。左面凉亭那里的小树林,每棵树有三层楼那么高了。
她身子向前倾,手抵着膝盖,支着脸颊,一副有些困难的样子看着我,“邹可,你是什么时候会骑自行车的啊?”
“初中,初二的时候。”我叉着两腿往后仰,双手扶着台阶,手底下藏着叶子。我抬着头,望着一条从别墅后面伸过来的树枝。它好长好高好大。
“你初中就会了,我上大学了还没会。”她抱着膝盖,脸颊埋在里面,笑着发出叹气的声音,我感觉很好玩。
“我是在我三姨夫家,把我弟的自行车拿出来练,有一个辅助轮那种的。”我从屁股底下抽出来一条树枝,我一边抡着树枝一边说,“我当时就在我三姨夫家那条小巷子里,一下午就学会了。”
“就一个下午?”
“就一个下午!”
她飞快站起,低头看向坐着的我,她的身体在夏末软绵绵的阳光里变成了金黄色,她的头发好像会发光,她的耳朵晶莹透亮……
我坐在后座,两条腿支撑着自行车,身体向前倾,温柔的阳光铺在我的脸上。她用力踩脚踏板,我用左手推着车座底下的弹簧,右手伸出来扶在她身体右边,脑袋却伸到左边。我就像一只煮熟的橘色的虾,在后座佝偻着背。这样的姿势我也觉得怪异,但是我认为这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她,我的左手用来稳定我们俩。
在陈舟手里,车把好像是活的,我支撑得很稳,却还是左右地晃。当我的手碰上去,就稳住了。
“你慢点啊,慢点,蹬。”我指示道。车把突然又歪了,向左打转,歪出了九十度,她叫了一声:“蹬不动!”“你使劲儿,不是,你把车把拧过来——车头向外,向外!”我有些着急,把手缩回来把着车座,两条腿更加用力地支撑着,好让她可以更方便地转回车头。
“拐吧拐吧,那边全是石子。”我的右手轻轻地推着车把,她顺着我的力,也慢慢向左转动。阳光洒在我们的脸上,铺满她的身体,转瞬又被别墅挡住,从下到上涂满清凉的阴影。她在车座上踩着脚踏板,我在后座,两条腿不住地跟进支撑,我是她的辅助轮。阳光下的影子悠长,我们踏过了树影,吃掉了斑斑驳驳的石子影子;我们踏过了树影,飞过了散香的花影;我们踏过了树影,穿过了别墅的楼顶。我们追随着它们的影子,我们的圈越转越大,越转越大,直到绕着不能再大的圈子。她踩着脚踏板,我踩着影子,两只手推着车座底下的弹簧。我们一会儿暴露在阳光底下满身金黄,一会儿又被挡住从下到上全身清凉,我们是移动的光点、闪烁的流星。
“走啦!”
她说得好突然,车座在我的手中突然消失,车座底下有一圈圈的弹簧,最末一端划了我的手。她要自己骑,但她两只手仍然不安稳地晃着,我感觉她随时会倒。可是那时她的语气温柔得让我没法拒绝。
她突然骑得飞快,好像天生便知道骑得快不容易摔倒,但也不容易停下来。“哎,你左拐,左拐左拐,别撞坛子上!”她整个身子都要歪向左边,两只胳膊僵硬地转向。“往前走,往前走,往前往前!哎,你不知道那水泥地坑坑洼洼的嘛,还往那儿骑!”阳光照射在那片坑坑洼洼的水泥地上,被挡住了一半,使每一个坑里一半的石子呈透明的橘黄,一半的石子呈密实的蓝色。
“邹可,我往哪里拐啊?”她到了台阶下面突然叫我。
“左拐啊——还能骑到台阶上啊?撞玻璃了!”我的右手挥向左边。
“那我就骑进去!”她拉长声音回答我。
“那不行,伤了你,我怎么跟阿姨交代?这回向右拐,右拐!”
陈舟的脑袋向右歪了,自行车也跟着向右转去,我追上她,我们开始绕着别墅转。
别墅后面有一排我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的叶子很小很圆,在秋天它们会结出一串又一串红色的果子,很小很酸,我不敢多吃。我们路过红色的还债标语,路过刷着橘色油漆的圆拱门,门旁边有一个石桌、四个石凳,在秋天我会坐在靠近拱门的一个石凳上,给陈舟打最后一个电话。
“往右往右。那边都是小路,你别摔了!”另一边是小路,五分钟就可以穿出去,那边车水马龙,车来人往,我也奇怪,这里好像没人知道一样,那样宁静没人理会,成了我们的地方。
“慢点!就这个速度,我能跟上你!”“那我再快点!”“不是,前面是湖,你傻啊,慢着点!”我跟着她的速度,在别墅后面宽敞的柏油路上,右手一直按着车后座,左手一甩一甩地随着脚步,我感觉左手好多余。我们的左边,是有人住的别墅。秋天的时候,我在这里看到他们一家人在拍照,各种形状的树叶,红色、紫色、黄色、黑色,还保持着水分,铺在地上,他家的女儿踩在上面蹦蹦跳跳,后面搭着反光板。
“右拐,右拐。”湖边来的人多,别墅这边的玻璃有几块被打碎了,沾上了一块块棕色的淤泥。她的脑袋开始左歪右歪,头发顺着脖子在领口左右飞扫,发出泠泠的声音。
“骑不动了吧,歇会儿,咱们上桥!”我在她后面。
“不,我还能骑!往哪儿拐啊?”她的声音拉长,脑袋左歪右晃。
“往右,往右。咱们回去,这边全是水!”
“好!”
“你注意点,前面是小路,小树可多了!”
阳光透过一片片叶子,斑驳的凝块儿,没有风,叶长虫飞,荷叶铺在湖面靠近另一岸,到了秋天,我会冒着雨跳进湖里给她摘莲蓬,也是那时候才知道,秋天莲子早没了。那里过了桥,向右拐,再走进小路,五分钟就到了附近的公园,早上去最好,小动物都那个时候出来。
阳光透进一根根树干的空隙,在我们眼前很快闪过,忽亮忽暗,她的头发在我的眼前忽隐忽现,她衣服上一条条的影子快速地闪过,落到了我的胳膊上,落到了我的眼皮上。
“邹可,邹可!”她叫着我,跟我说了些什么,但我没听清也没记住,只记着她没有回头,头发在领口左摆右摆,腰随着腿向左弯向右弯。一块一块的树影躺在传送带上,快速闪过她的身体,闪过我的胳膊,最后消失在我的眼皮上。我看到我的眼皮一下黑一下红、一下黑一下红……
穿过凉亭,我们回到了开始的地方,在那片宽阔的地方,我不用再跟着她,她绕着宽阔的边界,尽可能找到最好走的路线,我在里面画着小圈,跟随她的方向。
“就这速度,就这速度——哎!腿!别偷懒,你刚学会骑车,要踩到底,踩整整一圈!”
太阳在别墅旁边的圆拱门那里,把拱门的影子拉得好长,圆形成了椭圆形,椭圆里的石子成了石条,石桌和石凳成了石山,地面依旧是一半橘红一半蓝,她越骑越快、越骑越快,我跟不上她了,我画的圈小,她画的圈大,我晕头转向地试图跟上她,她的身体变得透明,她的头发被拉得好长,她的头发在发光……
渐渐凉爽下来的太阳,伴随着夏末的蝶舞树茂,成了石子上的橘红光芒,成了阴凉的墙根草,成了我那时的美丽记忆。这个废旧的别墅区,成了我们经常相约的地方,我们一同在这里晨练,一同在湖边散步,一同在湖桥上看远处的湖水尽头,一同从湖对岸穿越小路去公园,一同坐在湖心的小亭的围栏后面……我们看着湖面波动,听着远处的鹤鸣,放着贝多芬F大调奏响曲《春天》的第二乐章。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曲子。我们被飞来的燕子吓了一跳,因为它们掠过了我们俩的头顶……
那些年的风太凉了些,以至于吹皱了梧桐和夏花,还吹灭了你的笑脸。
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却有一种陌生感,一言不发。而陌生的不是城市,所见所闻就像长长的树枝,过分怀念的孩子会让它生根发芽,得狠心砍去它。
我一向是怕疼的,所以我任着三四的记忆一直在我脑内肆虐。所以我立足时不会提前腾好位置,我得掰开一点罅隙勉强挤进脚尖,这样我才有所谓的归属感。
槐花树下最低矮的那栋楼一直为人津津乐道。当然这种感觉并非是对待美好事物的眷恋。澎湃的感觉来自十年前就住在这儿的伍三四。
我见过伍三四最年轻的一天,却不是她呱呱坠地时的模样——我比她小了三四岁。
那天她涂着从街上两元店买的玫红色口红,唇角因为产品的劣质早已经起了个大包。但是我坚持对她说:“你很美,就像月季花最娇嫩的花蕊摇曳在你发间。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你最美的时候。”
她笑得灿烂,然后对我摆一摆手,说:“我走啦。”
那一年她十七岁,她的亲弟弟伍有才一岁。那时候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来有个词叫偏爱。
我记得她名字的时候她才七岁,伍三四的父母没什么文化,伍三四出生的那一天是三月四日,所以她就叫三四。
我在上小学第一次作业补不完时强行用潦草又稚嫩的字迹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忽然发现伍三四如果要写名字的话只要写三个数字。好不公平,于是我哭着向伍三四的数学老师也就是我妈妈抱怨着,我说我要改名叫林一。
但是伍三四没有这个需求,她每天按时完成作业,考着年级前几的成绩。在我被母亲压迫着背陈腔滥调的作文时,她在我家客厅背后的墙边给我提示,讲得摇头晃脑。
我们那一年的交际还很简单,或者说除了我们之外的交际都很贫乏。像现在谈隐私问题然后以此得到快感,或者讲完一长串的爱情故事的经历几近为零。那时候,我们最爱的话题是关于邈远又遥不可及的未来。她从家里出发,走了好多个地方,然后辗转在我和她的床榻,最后长舒一口气,她说她此生最大的梦想是写一本自己的书。写下关于她生活的每个细枝末节。那个时候我对她说,那我一定会占据她笔下流转的半卷书页,并且我恳求她少说我的坏话,以免以后这本书大热,我的坏话一传十、十传百,我以后会嫁不出去。
我翻身坐在她身上掐着她的手腕,我说:“我现在说的你记下来,以后如实写在你的书里。林冬是伍三四这辈子碰到过的最美好又温柔的女孩子,什么美好的词汇都值得‘我’添加在她的身上,她有着弯月一样的眉毛,樱桃一样的唇。你要记住,林冬永远都是伍三四最喜欢的女孩子!”
然后伍三四告诉我,一旦碰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就在被套上缝上短短一截。这样,每次不开心之后都能被自己别扭的针脚逗笑。然后她教我在我的被套上缝我们俩的名字,离得很近,我小心谨慎地在中间缝了一个爱心。
和伍三四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都不会去思考关于无限美丽蓝图以外的事情。那些事情都是伍三四会替我披荆斩棘解决的小问题。
在采撷高处的夹竹桃扭了脚时,在被夹竹桃的汁液荼毒了面貌时,在我情窦初开喜欢上第一个男生写表白信时,在得肺炎不得不忌口荤腥食物时,都是她替我解决的问题。
她十七岁时,她的弟弟出生了。她彻底被忽略,离开了这个地方,去了北京。我的生活翻天覆地,周围的人被我忽略得破口大骂,我在生病时吞下了冰糖也没能喝下苦涩的药水。我们说好保持每月两次的书信都和不正常的月经周期一样,紊乱不停。
所以我在她去往北京的第二年孤身去找她。她住在六平方米的地下室里,干冷又阴暗。她盖的棉被上已经起了密密麻麻的霉斑,上面有五颜六色的针线,最靠近边角也是最靠近胸口的那个地方,她用娴熟的手法绣了我的名字“林冬”。我在旁边补了一个僵硬的“伍三四”,绣到后面没有耐心了就拿水笔用阿拉伯数字添在边上——我想着在下次来的时候再用针线补上,总能留着的。狭小的空间装满了我不认识的奢侈品品牌,尽管绝大多数产于秀水街。只有在我在北京的那几天,她和我睡在那张小床上,平时她都是在打工的地方凑合。她总希望有一天能发财,这样就能走出这间小屋子。可到头来,她只能在这儿。
她在工作单位旁边的小店买了一大包焦糖块儿带回家给我吃。可惜家里没有用来装甜点的碟子,我就剪了一个小口子,用指甲隔着纸袋掐成小小一条,一点一点地吃着。
她白天在洗发店打工,手指被劣质的洗发水弄得粗糙;晚上会挤出时间带我逛北京。我记得她带我在五道口地铁站出来的第一家韩国料理店坐下,然后点了花费她将近半个月生活费的一餐饭。她还带我偷偷摸摸进北大校园,在未名湖畔看波光粼粼的水面,还有那些沉迷学习的高才生。她眼里有羡慕,但更多的是无可奈何,她要我好好学习,说只有考到北大才会有好的未来。
我忘了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过马路时会松开我的手的,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开始混乱:是在北大燕园闲逛时,还是在寒冷冬季等不到公车的那一刻?我们也是那一刻开始渐行渐远。
我回家的前一天,伍三四说自己得重病了,但是银行卡里的钱都不够她在黑作坊做手术的,她缓慢又轻柔地摸着自己的脸。我为了替她凑钱退掉了昂贵的火车票,并且我用公共电话打给伍三四的父母,我说伍三四得了重病,想找他们借钱,要的不多,两百块钱就好了。伍三四的妈妈思考了片刻,扯着嗓子“呜呜”地哭。她说真的没办法了,家里没有多的钱了。
后来伍三四给之前打工的同事们打电话,凑了几万块钱,她躺在医院的手术室里,我在外面不知所措。在她麻药劲儿还没下去的时候被推了出来,我流着泪在她边上跟着跑。
回到病房几个小时后,她在麻药的作用下迷迷糊糊,虚弱地催我赶紧回家。我说:“我不回,等你健康了再回去。”她说:“我把我的电话留给你,等你回家了打给我。”她从兜里掏出了一支玫红色的口红,还是她在家里买的那一支,被用得只剩半根。她小心又谨慎地把嘴唇勾勒得饱满,在纸片上印了个唇印才把纸递给我。
等我回到家乡的时候,伍三四家的门口已经挂起了挽联,白花洒了一地。伍有才坐在房里牙牙学语,玩着最新的电动玩具,商场的标价刚刚好是两百块钱。我恼怒地捡起那些白花想要破口大骂,可看到地上的白花都是用学校的作业纸剪的,歪七扭八,挽联的开头写着不三不四的话,我只得无力地坐在地上不知所措地发愣。我说:“伍三四没死,她现在好好的。”伍三四的爸妈没信,我爸妈信了,他们说:“那你不要再说,以后等她有了本事再回来,伍三四的父母还会认她。”
再一次收到伍三四的信的时候,她说搬了家,旧的棉被也换了,现在住在市区,可以在邻近的超市买新鲜的食物。不知道我留在她家没吃完的那袋焦糖她吃完了吗?这个问题我没问过,那是我收到的她的最后一封信。
那年我考上了北大,只在暑假的时候回家,在开学季准时准点地离开。我在北京的三年没见过伍三四一次,也没有跟她有过任何联系。我拿了一张她十一岁时和我的合照贴在床头,以至于我过了好多年都不会忘了她的脸。我又在宿舍的碎花被单上用绣花针零零散散地缝上几针。但是这个时候,没有人在伍三四的名字旁边添上林冬了。
凌晨两点刚过几分,手机屏幕的亮度维持不住而微调蓝屏,我无聊地在音乐软件上划着几张旧唱片,蜘蛛网一样的碎纹中裸露出最原汁的模样。我收到我在北京的同学给我传来的简讯,手机响个不停。
她说:“你看,这不是你照片上的那个女生吗?”
照片上是伍三四拿着一本自己写的书对着镜头笑得灿烂的画面。身上巴宝莉的风衣穿得整整齐齐,商标也没有显而易见地挂在胸口了,显然不再是秀水街买的了,我用手指“噼里啪啦”地敲键盘,不外乎查询与这本书相关的内容。
她在这本书的结尾写道:“我的前半辈子认识了我今生见过的最美好又温柔的女孩子。她说要在书里讲尽她的好话,这样她才不会嫁不出去。可是现在我想起她来,确实剩下的都是那些美好又欢乐的语句,我看她在我的眼里越来越美,一路走下去,然后我说她离我太远啦,别走了。后来才发现其实是我自己走丢在了岁月里。”
我查了查银行余额,狠下心买了五十本,又犹犹豫豫地从柜子里翻出好几年前伍三四给我留着她电话号码的破纸。暧昧的唇印依然是一天比一天扎眼,我在拨号前才想起已经是凌晨,斟酌语句斟酌得头脑发热。
最后零零星星几个词组起来也就短短的一句话,不外乎是劝她“可以回家啦”这种。她一个电话直接打给我,手机如烫手山芋般,我只得尴尬地接起。
她的声音我依旧可以在她清嗓子的那一瞬间分辨得清晰,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完全没有刚刚构思的那么明朗。我的宾语、状语、谓语、主语全部颠倒。
我问她:“你怎么还没睡呢?”
她告诉我:“离开你的那一年之后,就再也没有在凌晨四点前入睡过,已不再是一起守岁都能在鞭炮声里呼呼大睡的模样了。”
那些我们共同度过的穷苦而又欢愉的日子翻江倒海,就像那时候我们纠结爱与不爱那样无知又浪漫的难题一样,最后都存在于一张一合没有说出口的话语里。
就像我说我偏要采野花,偏要沾荤腥,我偏要去见她,偏不信什么你来我往命运多舛一样。执着的、不执着的都已经是抛掷在脑后的疑难杂症。
最后,我生疏地开口,问道:“你最近还好吗?”她叹了一口气。“我们讲话已经这么客气了吗?”她说,“很好啊,多谢关心啦!”
怎么结的尾我忘了,只是第二天我难得起了大早跑到隔壁伍三四家。我把门敲得“当当”响,开门的是伍有才。他骂道:“林冬你大白天发什么疯呢!”然后他父母客客气气地把我迎到家里,我从手机里翻出伍三四的那张照片给他们看。
“伍三四已经出名了,她可以衣锦还乡了!”我随手抓了茶几上果盒里的一块焦糖。伍三四的妈妈皱了皱眉,她说:“冬冬你说什么胡话,伍三四好几年前就已经不在了。”
这个时候我没有辩解,我把焦糖掰成了好几个小块儿,然后一股脑儿地塞进了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