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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政权早期前四旗考

根据各种史料记载,在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八旗之前,有黄、白、蓝、红四旗,后来八旗制度即是在四旗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是,关于四旗的建置,清代各种官修史书的记载不但非常简略,而且不尽相同。如清代中叶纂修的《八旗通志初集》称:

太祖高皇帝初设四旗。先是癸未年,以显祖宣皇帝遗甲十三副征尼堪外兰,败之,又得兵百人,甲三十副。后以次削平诸部,归附日众。初,出兵校猎,不论人数多寡,各随族长屯寨行。每人取矢一,每十人设一牛录额真领之。至辛丑年,设黄、白、红、蓝四旗,旗皆纯色,每旗三百人为一牛录,以牛录额真领之。……甲寅年,始定八旗之制,以初设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色,为八旗。

据此,四旗之设置当早在1601年。因而,与之大体同时成书的一些清代官书如《清通考》以及近人有关清史的一些专著在涉及四旗的成立时多取此说。

然而,成书于清初的《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却与之不同,该书卷二称:

乙卯年……太祖削平各处,于是每三百人立一牛录厄真,五牛录立一札栏厄真,五札栏立一固山厄真,固山厄真左右立美凌厄真。原旗有黄、白、蓝、红四色,将此四色,镶之为八色,成为八固山。

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所载,八旗之前虽有四旗,但对四旗建于何时却未作说明。其他一些史书如《满洲实录》《太祖高皇帝实录》《开国方略》《满洲源流考》、蒋氏《东华录》、王氏《东华录》,在涉及这一问题的记载中,也都和《清太祖武皇帝实录》一样,将之系于乙卯年条下。惟《开国方略》、王氏《东华录》于叙四旗时,分别加注“创置年月无考”“创制年月无考”。

由此看来,在八旗建立之前确曾有过四旗的发展阶段,但是四固山建于何时,其发展演变情况如何,却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从努尔哈赤起兵直至他死,共四十多年,八旗成立以前的时间又占了四分之三,搞清楚这一时期旗制的发展演变情况,对于了解满洲社会和努尔哈赤早期势力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试就这一问题作一初步的探讨。

在清人本身对四旗的建立和发展记载简单而又矛盾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使用朝鲜人和明人的记载对之进行纠正和补充。“旗”在满语中称为“固山”,在满洲社会的早期,所有满洲政权统治下的人民无不隶于固山。每一固山由一个满洲权贵统治,拥有一定数量的人民和兵士,成为满洲政权中的一支势力。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汗”也有自己的固山。除了汗和各固山之主有着一定的从属关系外,各固山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完全平等。在清人自己的记载中,这些作为固山之主的满洲权贵有时被称为“固山王”“贝勒”,有时又被称之为“固山贝勒”“管旗贝勒”“和硕贝勒”。而当时的朝鲜人或明人由于不了解旗制的内情,则往往只抓住其中一个方面的特征加以记载。如看到八旗军作战时分为八支,因而称之为“部”; 也有的看到这些固山之主和最高统治者“汗”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以及他们又有着各镇一方的势力,犹似于明朝的藩王,故而又称之为“王”; 也有的径直采用满语“固山”一词之对音而称之为“孤山”、 “高沙”、 “高山”。 但是,在朝鲜人的记载中,较多地是看到满洲人作战时按固山出兵,固山之王往往是一旗军队之统帅,因而称之为“将”。因此,朝鲜记载中的“八将”则往往可以作为八固山、八固山王以及满洲政权内八支势力的代称。如《栅中日记》己未年(1619)七月十五日记萨尔浒战后将朝鲜俘虏分隶八旗的情况:

五十余人尽数分于八将,使之守直云。逼迫驱出之状,惨不可言,闻数日后,尽数杀害云。

同书次年二月二十三日又载:

奴酋令八将,自今后朝鲜被虏军卒,更勿剃头,使之长发云。

《建州闻见录》载:

胡语呼八将为八高沙……胡语呼拜阿罗军者,奴酋手下兵也,五千余骑,极精勇云(七将皆有手下兵,而未详其数)。……凡有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奴酋令于八将,八将令于所属柳累将,柳累将令于所属军卒,令出不少迟缓。

《光海君日记》光海君十三年六月丁酉载:

都体察使朴承宗启曰……河瑞国说称虏国有八将,而每将统长甲军,合计九万。如李永芳所统又不下万余。

《燃藜室记述》卷二一载:

奴酋八将,一、老酋,姓崔,癸丑生;二、贵永介,奴长子;三、多乙含所吐里,奴弟小乙可赤长子,或名阿未罗;四、亡哥吐,奴次子;五、弘太始,奴第四子;六、豆斗,奴长孙;七、所道里,奴侄子;八、阿斗,奴从弟云。(学官朴希圣所述)

可见,朝鲜记载中之“八将”即是指八旗旗主、八固山王、八固山。而且,如果对上述各种记载进行比较,还可看出其中一些记载虽然将努尔哈赤列于八固山王之上,但是,八固山王也还是包括努尔哈赤本人及其所领之固山的。

当然,也需要指出,在朝鲜的一些记载中,“将”并不一定都指固山而言,有时又是指固山之下的牛录将(即柳累将)或更低一些的官员。如申忠一出使建州后记:“奴酋诸将一百五十余名,小酋诸将四十余名,皆以各部酋为之,而率居于城中。” 又如记努尔哈赤灭辉发时称:“老酋亲领八十八将先攻回波部落,战胜仍向忽温云。” 一般来说,朝鲜记载中的这两种“将”是很容易区别的,因为它们之间的数字差别是很明显的。

朝鲜记载中往往以“八将”指代满洲政权中的“八固山王”“八固山”给我们以很大的启示,在八旗建立之前的三十多年里,在朝鲜人记载的有关努尔哈赤早期活动的一些史料中,如果出现了几将或几支势力的记载,不是也可据此认为当时满洲政权内有几个固山吗?将这些有关史料加以排比并辅之以其他旁证,不正可看出满洲政权内旗制发展演变的情况吗?然而,在我们按照这一原则查阅朝鲜有关史籍时,一些记载却是出乎我们意料的。《李朝实录》宣祖四十年(1607)三月甲申条载:

稳城府使郑沆驰报内,浦项住胡阿乙送阿老兵被掳回还言:初七日被掳于老兵,到县城则将帅称号者三人,而二人则父子云。三将相议,自囊中搜出印信文书而授余曰:庆、训两镇,已送此文,汝当持此文于稳城镇云。

在努尔哈赤因与乌喇为敌而执行远交近攻、结好朝鲜政策的时候,一些被满洲政权所俘获的朝鲜人得以放回本国,而据其看到的满洲政权内部的情形则是“将帅称号者三人”。既然在这之后的朝鲜记载往往以“八将”指代“八固山”,这里的三将不正好说明在1607年时满洲政权存在着三个固山吗?

正在我们对这一推论表示怀疑并因此而从各方面审核这条史料记载的真实性的时候,此后不久的一条朝鲜史料又重申了努尔哈赤当时仅有“三将”的说法,《事大文轨》卷四八万历三十五年(1607)六月二十四日载:

(前略)奴酋使其弟小乙可赤及其子好音舍未各将军马一千百余名,为收领县城部落,由山外到来等情……

于本月(三月)二十六日,据咸镜北道兵马节度使李时言状启……又该胡人朴守自县城躲身出来,口报,奴酋军兵,分属三将,各持青、白旗为号云云。

上条《李朝实录》的记载是当年三月甲申(二十一日),《事大文轨》所记此条虽系于当年六月二十四日,但地方官之状启却在三月二十六日,和《李朝实录》所记在时间上仅仅相差五天!两个地方基本同时报告努尔哈赤所部“分属三将”,不但说明了这些材料的真实性是无可怀疑的,也说明了1607年时满洲政权有三个固山的推论不是只有一条孤证的。

在由朝鲜记载而发现1607年时满洲政权内有着三个固山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原先使我们无法理解的《满文老档》中的一些史料可以因此而得到解释,并可作为满洲政权内存在过三个固山的新证据。和朝鲜记载不谋而合的是,在这之后三年即万历三十八年(1610)《满文老档》的记载中,努尔哈赤把灭掉哈达后掳获的明朝政府赐予海西各部的敕书在满洲政权各级贵族内部进行分配时,恰好也是按三个单位进行的。

《满文老档》第七十九卷至第八十一卷是满洲社会早期的可靠的档案资料,它记载了万历三十八年时努尔哈赤将从哈达抢来的敕书在各级满洲贵族内部进行再分配的情况。据统计,在参与分配的三个穆昆中,第一穆昆拥有117道敕书,第二穆昆拥有126道敕书,第三穆昆拥有120道敕书,三个穆昆共拥有敕书363道。而如果和明人记载进行比较,便可看出,这363道敕书就是明朝政府给予哈达历代部长王台、猛格布录、武尔古岱敕书的一部分,也是努尔哈赤灭掉哈达后所抢得的哈达敕书的全部数字。如《明神宗实录》卷五〇七万历四十一年四月乙巳载:

问奴何为杀我七部属夷,何为夺我发给吾儿忽答等敕书三百六十三道?

同书卷五一九万历四十二年四月丁酉载:

且南关三百六十三道敕书锡予出自天朝,奴酋夺而有之,我不但不问南关之所以去,而并不问敕书之所以来,公然以南关之赏赏之,是诲盗也,是赏叛也,损威辱国,莫此为甚。

可见,三卷《满文老档》所载的363道敕书就是努尔哈赤灭亡哈达之后掳获的海西敕书的总数,而且这一数字至叶赫被灭亡前一直没有变化。设如努尔哈赤所部在1610年时有四个固山,当将这些敕书按四个单位进行分配;设如当时虽有四个固山而仅是《满文老档》失载,则三个穆昆所有敕书之和当不至363道。和我们这些推断相反,三个穆昆所有敕书之和恰是363道,这就排除了在1610年时努尔哈赤所部有第四个固山的存在。《满文老档》记载的三个穆昆和朝鲜人记载的“奴酋军兵,分属三将”在时间上和数字上都是如此巧合,这不但进一步证明了在1607年至1610年时满洲政权确实有过三个固山的发展阶段,而且证明了三卷《满文老档》所记载的穆昆也就是当时的固山或至少是当时固山的上层核心,这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努尔哈赤早期的满洲社会的组织形式提出了新的启示。

当然,也需指出,在此363道敕书之外,此时努尔哈赤还持有明朝政府赐予建州的500道敕书, 而这500道敕书的详细分配情况却失载了。但是,通过对一些史料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这500道敕书也是以三个穆昆为单位在各级满洲权贵内进行了分配的。《满文老档》卷三记壬子年努尔哈赤训斥褚英时说:“你们生于其他兄弟之前,分给年长的同母两兄弟国人各五千家,各八百牧群,银各一万两,敕书八十道。给我爱妻所生诸子的国人、敕书都比这个少。”按之三卷《满文老档》,褚英、代善各持敕书40道,这就说明,他们在各持40道海西敕书之外也还各持40道建州敕书。而且,因为海西363道敕书是作为战利品进行分配,事在建州500道敕书既分之后,如果此时满洲政权内部存在着四个固山,努尔哈赤绝不会遗漏一个固山使其仅持有建州敕书,而不分予海西敕书的。因此,尽管建州五百道敕书的详细情况失载,但并不能由此作出努尔哈赤此时尚有第四个固山的推论。

由上所述,至少是在1607年至1610年时满洲政权内部存在过三个固山,那么,这三个固山的具体情况如何呢?

在三卷穆昆、达旦的档子中,第一穆昆中拥有敕书最多的是努尔哈赤本人,占40道。其次是后来在满洲政权中职位很高的五大臣,其中额亦都8道,何和里7道,费英东7道,扈尔汉7道,安费扬古6道,共计35道。努尔哈赤和五大臣拥有的敕书几乎占全穆昆敕书总数的三分之二。努尔哈赤分配敕书,是以被授予人在满族政权中的地位高低和拥有部众的多少而为等差的。就努尔哈赤在第一穆昆中拥有敕书最多来看,努尔哈赤就是这一固山之主。就五大臣在第一穆昆中拥有仅次于努尔哈赤本人的敕书来看,这几个人拥有的部属构成了努尔哈赤自领固山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五大臣来归年份皆在万历十六年前,因此可以说,至少自16世纪90年代始,努尔哈赤便亲自控制了这一固山。

就第二穆昆的情况分析,在全部126道敕书中,以努尔哈赤长子褚英和其婿武尔古岱占有最多,其中褚英40道,武尔古岱30道。二人拥有敕书之和占全部敕书的半数以上。故而可定,此二人在这一固山中势力最大,拥有部众最多。然而,这两人究竟谁是固山之主?如对有关史料加以分析,则可看出,始为武尔古岱,而后才改为褚英。

万历二十七年(1599)秋,努尔哈赤以帮助哈达抵御叶赫侵扰为借口,乘机出兵,将哈达人民“悉编入户籍以归”。但不久,“仍令吴尔户代带其人民而归”。 武尔古岱复国是在辛丑年,可见,在哈达灭亡之后两年,作为亡国之君的武尔古岱仍然拥有自己的哈达旧部——虽然是出自于明朝政府的干涉。

哈达复国不久,努尔哈赤便以“哈达国饿,人皆无食”为借口而将其重新吞并,以至“南关之敕书、屯寨、土地、人畜、尽为奴有”。 为了不至于引起明朝政府的再度干涉,在这部分人民的管理上,努尔哈赤表示“誓抚吾儿忽答保寨”, 意即允许武尔古岱自己管理其哈达旧部。而后,明臣奏疏也提到“海西夷酋吾儿忽答见在建州寨内住牧”, 而且,在这之后,还提出了对武尔古岱实行策反的办法。 可见,一个时期内,武尔古岱及原来哈达之众虽已移居建州,但却是自成体系的。如果武尔古岱及所部之众已被剥夺,如何“住牧”?对他进行策反,还有什么价值?

但是武尔古岱任此固山之主的时间并不长,至晚在1607年春以前,便已被褚英所取代。由于史料缺乏,我们现在已难以知道其具体过程。但前述《李朝实录》宣祖四十年已经提到“将帅称号者三人,而二人则父子”,可知此时褚英已在固山王之列,而《满文老档》第八十卷褚英和武尔古岱恰在一个穆昆,使可知其所取代者为武尔古岱了。

就第三穆昆的情况分析,在120道敕书中,以代善最多,占40道;其次是努尔哈赤之弟舒尔哈齐,占25道;再其次是舒尔哈齐之子扎萨克图,占有10道。就敕书拥有的数量而言,代善毫无疑义地是这一固山之主。但是,如果和其他史料进行比较,便可看出,这仅是1609年己酉之变以后的情况。在这之前,这一固山之主当是舒尔哈齐。

《满文老档》卷一己酉年三月载:“淑勒昆都仑汗因为弟舒尔哈齐贝勒是同父同母所生的惟一的弟弟,国人、好的僚友、敕书、阿哈等都全部同自己一样的专主。”以此可证,在己酉年三月之前,舒尔哈齐当和努尔哈赤一样拥有40道海西敕书,并是这一固山的主人。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权力之争,两者矛盾终于在己酉年三月爆发。为了制止舒尔哈齐率部“移居黑扯木” 的分裂行动,努尔哈赤采取断然措施,囚禁舒尔哈齐,诛杀其党羽,并“收回给弟贝勒的全部国人、僚友及一切东西”。在逼迫他低头认罪之后,才又“把收回的国人、僚友,重新还给弟贝勒”。

如据《老档》此条所记,似乎在己酉之变之后舒尔哈齐仍拥有整个固山,但另据《清太宗实录》卷八天聪五年正月壬寅所记,却并非如此:

己酉岁,我国当宁谧之时,二贝勒父子欲擅离我国,往据一方自立。我皇考劝之不听,法难宽宥,只以亲弟之故,宥而不诛,将以其罪,罪二贝勒。我诸兄弟力为谏止,仍收养之,夺所属人民之半,此其旧恨一也。

对照三卷《满文老档》的分配情况,在第三穆昆中,舒尔哈齐仅持有敕书25道,加上其子扎萨克图的10道也不过35道。而代善竟以努尔哈赤之子进入舒尔哈齐所领固山,独占40道敕书。可以推断,在舒尔哈齐生前,其所领固山之半,已被代善夺去并代替他而成为该固山之主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八旗建立之前,满洲政权曾经经过三个固山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从努尔哈赤吞并哈达之后便已开始,至晚在1610年时仍然存在。在这一时期中,努尔哈赤亲领之固山是稳定的;以哈达旧部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固山则经历了褚英取代武尔古岱为固山之主的变化;舒尔哈齐所领固山在己酉之变后曾一度易主,而后又分为两支势力并以代善为固山之主。这就是八旗历史上三个固山发展阶段的大致情况。

如上所述,在17世纪初叶满洲政权的三个固山中,先以武尔古岱而后又以褚英为首领的固山既然是以哈达旧部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由此推论,在努尔哈赤灭掉哈达之前,满洲政权应当经历过两个固山的发展阶段。如果对这个时期的有关史料记载进行分析,则恰可证明这一推论是符合史实的。《李朝实录》宣祖二十二年(1589)七月丁巳载:

平安兵使书状:满浦呈内,建州卫彼人童坪者等十八名……归顺出来,言内左卫酋长老乙可赤兄弟以建州卫酋长李亦难等为麾下属,老乙可赤则自中称王,其弟则称船将。多造弓矢等物,分其军四运:一曰环刀军,二曰铁锤军,三曰串赤军,四曰能射军。间间练习,胁制群胡,从令者馈酒,违令者斩头,将为报仇中原之计云云。

一些学者仅据“分其军为四运”句,便以为这是四固山之证。其实,如果综观全段引文,则当指使用不同武器的兵种而言,而努尔哈赤称王,其弟自称船将,则适可证明努尔哈赤所部其时已分为二支,而后的许多史料又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李朝实录》宣祖二十八年(1595)十一月戊子载出使建州的朝鲜使臣在向努尔哈赤行礼后接记:

小乙可赤处亦一样行礼矣。老乙可赤屠牛设宴,小乙可赤屠猪设宴,各有赏给。

两个月后,申忠一又出使建州,也还是受到努尔哈赤兄弟的分别接待,回赠礼物也还是分别进行。从接待外国来使的情况可以看出,满洲政权内部已分为两支势力,而且,这两支势力的首领努尔哈赤和舒尔哈齐的地位也是大致平等的。

不仅如此,一些史料还证明,这两支势力各有自己的部众,各有自己的行政机构,各有自己的土地。

《李朝实录》宣祖二十八年十一月戊子载:

老乙可赤麾下万余名,小乙可赤麾下五千余名。……老乙可赤战马则七百余匹,小乙可赤战马四百余匹。

同书宣祖二十九年正月丁巳载:

奴酋诸将一百五十余名,小酋诸将四十余名,皆以各部酋为之,而率居于城中。

同书宣祖三十年四月壬午又载:

二月十五日,老酋小酋,各聚其兵。

可见,努尔哈赤和舒尔哈齐各有自己的部众。

同书宣祖二十九年正月丁巳还载朝鲜使臣申忠一在接受努尔哈赤兄弟赠送的礼物时说:

我以满浦军官,只持文书往复而已,有何勾干,膺此两都督府重礼,分贶家丁,尤极未安。承领无名,情愿反璧。

努尔哈赤兄弟各自开府治事,可见,满洲政权内此时存在着两个权力相同的行政机构。

另据申忠一此次出使时所作的《建州纪程图记》所载,在他出使途中,凡见“奴酋农幕”一,“小酋农幕”二,申忠一所见,当然不是努尔哈赤兄弟所拥有的全部土地,但由此可知,努尔哈赤兄弟还各有自己的土地。

综上所述,在16世纪80年代末以后,至哈达灭亡之前,满洲政权内存在着两支势力。这两支势力各自有着自己的首领,各有自己的部众,各有自己的官署,各有自己的土地,已经具备了形成固山所必要的条件。而此时努尔哈赤兄弟以平等身份接待朝鲜使者更为八旗建立后所没有。同时,在这两支势力之外,并没有关于第三支势力以及三支以上势力的记载。据此,可以认为,这个时期满洲政权内部只有两个固山,两个固山的首领就是努尔哈赤和其弟舒尔哈齐。

与之有关的还有一个五色旗问题。《李朝实录》宣祖二十九年正月丁巳载:

正月初四日,胡人百余骑各具兵器,粮饷数斗许,建旗出北门,乃烟台及防备处掷奸事去云。旗用青、黄、赤、白、黑,各付二幅,长可二尺许,初五日亦如之。

就八旗成立后的情况而言,每一固山使用一种颜色的旗帜,而此处却有五种颜色的旗帜同时出现,是否可据此认为此时满洲政权内部当有五个固山呢?

指代八旗之“旗”是满语“固山”的汉译,但是并非所有之旗皆可理解为固山,即使是清人本身的史料也是如此,更不用说朝鲜人的记载了。只是在旗切实具备了固山的其他条件时,才可以理解为固山。申忠一所见,仅百十人行军,便用旗多至于五色,且每幅长仅二尺许。在没有其他佐证的情况下,便以为满洲政权内有五个固山,似乎是过于简单化了。

那么,五色旗的作用又何在呢?就上下文内容分析,笔者比较倾向于这是用于一个固山之下的指挥小股部队进退行止所使用的旗帜,即后来郑忠信出使后金时看到的“统司、哨队”之旗。在16世纪90年代,即使已以旗之颜色指代固山,亦必处于草创阶段,而且由于当时只有两个固山,指代固山的旗帜也必然仅有两色,故而不会因有作用不同、大小不同的两种旗帜而引起混乱。至于五色旗各起什么作用,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已经不详其所以了。

两个固山的情况已如上述,那么,这两个固山是怎样建立的?在这之前的情况又如何呢?

万历十一年努尔哈赤起兵时,仅有父、祖遗甲十三副。而后,虽不断发展,但在万历十六年以前的历次出兵数字上,没有达到千人的记载。因为兵微将寡,故而在出兵作战时,往往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甚至“自执旗先进”。 而且,这几年中,其活动范围,又仅仅限于苏子河一隅之地。因此,很难设想,这时努尔哈赤会有两个固山。

苏克苏浒部统一之后,努尔哈赤成为建州五部中之一小霸。对于其他四部,或武力攻取,或联姻劝降,一时之间,出现了各部来附的热潮。万历十六年,苏完部酋长索尔果、栋鄂部酋长何和里、雅尔古寨扈喇虎等相继率部归附。据史载,索尔果来归时率军民“五百户”,何和里来归前“兵马精壮”。 兼之以此后不久建州五部的统一,努尔哈赤属下的人民和土地扩大数倍。应当是在各部来附的高潮中,为了加强对新附部众的管理,努尔哈赤于原来固山之外,另建第二个固山的。其原有之固山,给予了自己的同胞母弟舒尔哈齐,其新建之固山,则置于自己管辖之下。因为新建固山是以来附各部为主体,故而努尔哈赤对各部酋长加意笼络,或妻之以女,或养以为子,或授以高位。其从原来固山所带出的,不过是少数亲信、侍从而已。《满文老档》卷一载努尔哈赤斥责舒尔哈齐时称:“你倚仗为生之道的国人、僚友,并不是我们父亲专主的国人、僚友,是兄我给的国人、僚友。”可证舒尔哈齐所部之基础原是努尔哈赤部下。另,至1610年时,苏完部长索尔果之子费英东、栋鄂部长何和里、扈喇虎之子扈尔汉等于万历十六年来归之人及其部众皆在努尔哈赤所领固山,可见,万历十六年时努尔哈赤以新附部众另建固山的推测是符合史实的。而后不久,这一情形便为朝鲜人所知并留下努尔哈赤“称王”,其弟自称“船将”,所部分为两支的记载,从而为我们深入进行八旗发展史的研究保存了可贵的资料。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从努尔哈赤起兵至1610年时,满洲政权经历了从一个固山向两个固山以致三个固山的发展过程,那么,第四个固山又是何时和怎样建立的?

一些史料证明,在八旗发展史上,确实有过四旗的发展阶段,但是,和第二、第三个固山不同的是,它不是以来归部族为主体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满洲贵族集团的内部斗争中建立起来的。

如前所述,由于长期以来努尔哈赤和舒尔哈齐两个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导致了1609年的己酉之变。斗争的结果,是舒尔哈齐部众被剥夺和努尔哈赤以其次子代善入主舒尔哈齐所领固山,但不久,又将其中的一部分部众重新给予舒尔哈齐,而仅“夺所属之半”。其原因,依《老档》说法是因为舒尔哈齐的悔悟,而如对当时的形势进行分析,则当因努尔哈赤尚未十分强大,无力控制和自己实力相当的舒尔哈齐的全部部众;而且舒尔哈齐又受职于明朝,联姻于乌喇,恐怕因此而引起外来干涉,以致自己处于被动局面的缘故。

己酉之变后,夺舒尔哈齐“所属之半”的结局使得满洲政权虽在形式上仍是三个固山,但在实际上却分成了四支势力。分析己酉之变后的三卷《满文老档》,便可看出这一变化。其中,第一、第二固山均无变化,仍分别以努尔哈赤和褚英为固山之主。只有第三固山,分成为代善和舒尔哈齐两支势力,正是这两支势力,构成了后来的两个固山的基础。

根据有关史料的记载,第四个固山的建立应当是在舒尔哈齐死去之后,《清太宗实录》卷八天聪五年正月壬寅载:

己酉岁,我国当宁谧之时,二贝勒父子欲擅离我国,往据一方自立。我皇考劝之不听,法难宽宥,只以亲弟之故,宥而不诛。将以其罪,罪二贝勒,我诸兄弟力为谏止,仍收养之,夺所属人民之半,此其旧恨一也。其后,二贝勒之父既薨,皇考不以弟之子而异视之,等于亲生三大贝勒,增所属人员,自成一旗,称四和硕贝勒。

舒尔哈齐死于辛亥年,也就是说,是在此之后,才将这一固山分为两个固山的。第四固山建立于此时,也可以从另外一些旁证中得到证明。《满洲老档》卷三壬子年九月努尔哈赤出征乌喇前训斥正在执政的褚英时说:

“如果是像你这种心胸狭隘,认为给你国人、牧群、财货等东西少,那么你专主的国人、牧群、财货等和你弟弟们合在一起再平分。”……于是长子对他的四个僚友议论说:“和诸弟平分国人,我不能再活了,你们和我一起死吗?”

由此可见,至晚是在壬子年夏秋之交,努尔哈赤为适应诸子陆续长成、部众不断增加的新形势而试图进行一次管理体制的大改革。其改革的蓝图大抵应当是于努尔哈赤、褚英之外,另使自己“爱如心肝的四个儿子”, 即天命建元后的四和硕贝勒也在这次改革中各占一席之地。按照这一方案,其中原来的第三固山,事实上已经分成两支势力,只要明确分为两个固山即可。但是,在努尔哈赤要将褚英所领固山分出一半给予自己“爱如心肝的四个儿子”中的一个去管理的时候,却遭到了褚英的坚决抵制,以致这一工作刚刚开始,仅仅建立了四个固山,便不得不中途停止下来。尔后,由于乌喇灭亡,部众骤增,形势变化,扩四固山而为八固山,虽然在建旗数目上,未必完全是努尔哈赤之原意,但就八旗初建时之旗主而言,却大体未出努尔哈赤1612年时所设想之规范(仅因形势变化,褚英被其子杜度所替代)。这就足可证明,在舒尔哈齐死后,灭乌喇之役前,努尔哈赤曾经进行过一次管理体制的改革,第四固山的建立,应当不晚于此。

四固山的建立情况已如上述,四固山的旗色又是怎样分配的?

在满洲政权中,努尔哈赤既是一固山之主,又是满洲政权的最高统治者,壬子年九月征乌喇之役,即已“张黄盖”; 八旗建立后,又亲领两黄旗;天命建元,也“黄衣称朕”。 由此可知,在四固山时期,其所领固山之旗色,当是黄旗。

如前所述,褚英所领之固山为哈达之旧部,哈达原为海西女真之一部。据明人魏焕分析:“海西山寨之夷,曰熟女直,完颜之后,金之遗也。” 又据《大金国志》:“金俗好衣白,自灭辽臣宋,渐有文饰,至于衣服,尚如旧俗。”《金史·舆服志下》亦载:“其衣色多白。”可见,这个部落有尚白的习俗。在四固山时期,其旗色,当是白旗。八旗建立后,褚英之子杜度仍领镶白旗也可证明这一点。

代善所领之固山,原是从舒尔哈齐固山分出。从八旗建立后的情况看,代善一直自将两红旗。以此逆推四固山时期,其所领固山之旗色,当是红旗。

阿敏所领之固山,为舒尔哈齐遗部。八旗建立后,阿敏为镶蓝旗主。由此逆推,四固山时期,其所领固山之旗色,似当为蓝旗。但据早期八旗史料,未见蓝旗出现。和四固山时期相衔接的三固山时期,也只见“持青、白旗为号”字样。《清史稿·太祖本纪》亦载:“初以黄、红、白、黑四旗统兵,至是增四镶旗,易黑为蓝。”早期、晚期史料均可获得一致。因此,始建四固山时,阿敏所领固山之旗色当为黑旗,至建八旗设四镶旗时,才于正蓝旗建立之后,将其改为镶蓝旗的。

由此逆推三个固山时期,除褚英、舒尔哈齐两固山之旗色与四固山时期相同而分别为白、青二色之外,努尔哈赤所领固山之旗色极有可能是红色,而且从16世纪80年代末这一固山建立时起便是如此。因为在满洲社会早期,尚有尚红之习俗。 只是到了四固山建立时,努尔哈赤势力进一步壮大,始将红色旗给予代善,而其自领固山则公然揭起黄旗了。我们看到,在八旗建立之后,这种通过改变旗色而改变各旗在满洲政权中的政治地位的做法仍多次被使用。这说明,在这之前,已经有过这样的先例,他们这样做,是有故事可援的。

对于满洲政权早期前四旗的形成,可以大致评述如下:

一、有关满洲早期的史料证明,从努尔哈赤起兵至八旗建立之前的三十多年的时间内,满洲政权经历了从一个固山向两个固山、三个固山以致四个固山的发展过程。在努尔哈赤起兵之初,满洲政权仅有一个固山。在16世纪80年代末,建立起第二个固山。17世纪初灭亡哈达之后,建立起第三个固山。十年之后,在满洲贵族集团内部斗争中,又建立起第四个固山。四个固山不是一次成立,而是在三十多年的军事征服和满洲贵族集团的内部斗争中逐步形成的,四个固山形成的历史和努尔哈赤势力发展壮大的历史是完全一致的。

二、就四固山时期各固山的构成成分而言,在三个固山以前的历史时期,大抵是以部族为主,拆散被征服者的血缘和原居住地的联系而分入各固山,仅居次要地位。三个固山形成以后,这一情况开始发生变化。被征服者被分入各固山以保持各固山之间的势力平衡,在满洲贵族内部斗争中获胜的一方为控制对方而将亲信及其部众派赴各固山,导致了一族分居几固山的现象,从而使各个固山的内部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其由以血缘或原居地为纽带的联合体逐渐改造成为以新的地域和共同的经济生产、共同的政治利益为纽带的社会结构。固山内部结构的变化,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它加快了各部族间互相融合的步伐,促进了满洲共同体形成的历史进程。

三、就四固山和八固山的关系而言,无论就固山的内部结构或是各固山的首领、部众而言,四固山都为八固山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四固山时期建立起来的满洲政权的基层组织——牛录,同样也构成了八固山时期满洲政权和八固山的基层组织;八旗初建时期的各旗旗主大体上又是以四固山时期为基础;而且,四固山时期的各固山部众在进入八固山时期后,其发展脉络、分合归属,也都清晰可寻。例如三固山时期的舒尔哈齐一支,在四固山时期分为红、黑两固山,至八旗建立后又分别构成两红、镶蓝三旗的基础。而不能因为后来三旗颜色的不同便认为三旗各有其源。另外,四固山时期满洲权贵内部的政治斗争,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八旗建立后满洲权贵内部的政治斗争。因此,可以说,四固山时期是满洲政权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四固山的建立为八旗和后金政权的建立准备了条件,在八旗发展史上起过重要的作用。 OnlegqQFskBnSBxKGXQ+pW0DoqBmGep9/2rMfESJ18t72Tmxz8mAdc0O15FndBW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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