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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皇权与将权的矛盾:蓝玉党案

蓝玉党案,看起来似乎是个案,其实是皇权与将权矛盾的必然产物。早在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大封功臣不久,朱元璋就训诫高级将领不要“恃功骄恣”,否则的话,即使功劳再大也“不免于诛戮”。他是借用汉高祖、唐太宗杀功臣宿将的事例,来警告那些为大明江山立下汗马功劳的高级将领们,不要“自冒于法”,招来杀身之祸。洪武六年(1373),朱元璋鉴于开国元勋大多倚功犯法,凌暴乡里,地方官又奈何不得,特命工部铸造铁榜,在上面刻上“申诫公侯”的律令,凡是公爵侯爵的家人倚势凌人、侵夺田产财物、私托门下影蔽差徭者,一律处斩。再一次透露铲除功臣宿将的既定方针。

王世贞《高帝功臣公侯伯表序》对此颇为感慨系之,写道:

余读高皇帝洪武三年功令,未尝不三复而叹也,曰:呜呼,厚而裁则而可久矣!当是时,封公者六人,而魏公功最大,禄秩亦最重。中山侯宿将也,以一言之悖而不获公;德庆侯巨勋也,以一事之纰而不获公;永城封而贬东胜,封而夺训词,盖凛乎斧钺焉。夫孰敢有恣睢而陨于法者?然至吉安、江夏、临川、东平之类,抑伺其歼夷狼籍也。三年而后续封侯者,独西番之役最盛,平云南次之,其他以旧勋相错对。然至蓝氏之诛累,而几若扫矣。夫以冯宋公、傅颍公之雄,而卒不免死嫌,谓其不蔽法也而讳之,即讳之犹不为置后,呜呼可叹也!

这里所说的中山侯,即开国元勋汤和,是朱元璋的同乡,投奔红巾军后,写信给在皇觉寺的朱元璋,劝他前往。朱元璋犹豫不决,又怕走漏风声,不得已卜卦求助。然后朱元璋在《皇陵碑》中回忆,“友人寄书,云及趋降,既忧且惧,无可筹详”,指的就是这件事。

所谓“一言之悖而不获公”,据王世贞《弇州史料·东瓯王世家》说,缘于汤和一次酒后失言:

(汤和)从取常州,为其守帅,与张士诚境接。时和颇好饮,有酒过。尝请事于上,不获允,醉而有怨言,谓其下曰:“吾镇常州,如据坐舍脊,左顾则左,右顾则右,谁能难也。”

朱元璋获悉后十分气愤,没有发作,在他伐蜀归来后,借故指责他“逗挠”,汤和再三顿首谢罪。因为这样的缘故,汤和仅封为侯,岁禄一千五百石。直到洪武十一年(1378),才封为信国公,岁禄三千石,而且还把他在常州时的过失镌刻在“免死铁券”上。

朱元璋在《信国公汤和诏》中再次提及他的过失:“当定功行赏之时,尔汤和虽居旧将之行,惟守毗陵(常州),于忠少欠,虽未彰显,其情在心,然终未实为。朕念相从之久,泯前过而封见功,爵以中山侯。今者,朕复念前功……今朕特释尔过,报昔勤劳,授以信国公之爵,永为子孙世禄。”看得出来,朱元璋的批评是相当严厉的——“于忠少欠,虽未彰显,其情在心”。由于汤和将功补过,才获得了宽赦,进封为信国公。

但是,在诰文的末尾,还提到这样一句话:“人臣无将,可谓忠矣;威福不专,可谓智矣。”颇为耐人寻味,并非仅仅针对汤和,而是针对所有功臣宿将而言的。意在告诫他们,在皇帝心目中,“人臣无将”是忠君的标志,功臣宿将只有做到“威福不专”,才是明智之举。汤和领悟到了这一点,博得了朱元璋的好感。王世贞《弇州史料·东瓯王世家》下面这段话,写得很有意思:

时中山(徐达)、岐阳(李文忠)二王皆已物故,上念天下承平无事,不欲诸大将屡典兵。而和识其意,从容为上言:“臣老矣,不敢称画绣,愿得归故乡,为容棺之墟,以待骸骨。”上大悦,立赐宝钞五万锭,治第于中都。

由此可见,皇权与将权的矛盾已经若隐若现,“不欲诸大将屡典兵”,是焦点所在。汤和不愧为朱元璋的亲密伙伴,对此洞若观火,主动交出军权,请求归隐,成为功臣宿将中全身而退的一人。汤和晚年“益为恭慎,入闻国论,一语不敢外泄”,完全看透了皇帝的心思,不让皇帝感到功高盖主。如此“威福不专”,小心谨慎,不仅得到了赏赐,而且躲过了多次大屠杀。

至于王世贞所说的“冯宋公、傅颍公之雄,而卒不免死嫌”,关键在于他们没有领悟“人臣无将,可谓忠矣;威福不专,可谓智矣”。

冯宋公即冯胜,洪武二年(1369)九月,鉴于陕西已经平定,朱元璋召还大将军徐达,命令冯胜驻扎庆阳节制诸军,冯胜以为关陕已定,擅自引兵返还,结果是“帝怒,切责之,念其功大,赦勿治”,还是封他为宋国公,食禄三千石。大将军徐达、副将军李文忠死后,元朝残余势力蠢蠢欲动,洪武二十年,征虏大将军冯胜,协同副将军傅友德、蓝玉等出征。战争胜利后,有人揭发冯胜:“多匿良马,使阍者行酒于纳哈出之妻,求大珠异宝。王子死二日,强娶其女,失降附心。”朱元璋未加核实,就大发雷霆:“收(冯)胜大将军印,命就第凤阳奉朝请。”预示着他的下场不妙。《弇州史料·冯宋公传》说:“上春秋高,多所猜忌,而(冯)胜号为雄勇,又时时失上意。洪武二十八年暴卒,诸子皆不得封。”《明史·冯胜传》也说:“时诏列勋臣望重者八人,(冯)胜居第三,太祖春秋高,多猜忌,(冯)胜功最多,数以细故失帝意。蓝玉诛之月,召还京,逾二年,赐死,诸子皆不得嗣。”至于如何“暴卒”,如何“赐死”,语焉不详。

张岱《石匮书·冯国用冯胜傅友德列传》提供了一些线索:冯胜妻家的樊父告发“其居家所为”:“场下瘗(埋藏)兵器。”皇帝为此召见他:“太祖予(冯)胜酒曰:‘我不问。’(冯)胜归遂死,诸子皆不得封。”一名大将军家中收藏一点兵器,不足以构成死罪,况且他有朱元璋赏赐的“免死铁券”,可以免除两次死刑,于是只能用不露痕迹的形式“赐死”。也就是《明通鉴》所说的:“上召(冯)胜饮之,酒归而暴卒。”人们一看便知“暴卒”的原因,但不敢明说,美其名曰“赐死”,根本原因就是“上春秋高,多所猜忌”。

傅颍公即傅友德,洪武三年(1370)加封为颍川侯,食禄一千五百石,朱元璋亲笔所写《平西蜀文》盛称“(傅)友德功为第一”。洪武十四年出任征南将军,率副将军蓝玉、沐英出征云南,洪武十七年论功进封为颍国公。食禄三千石,赐予免死铁券。洪武二十五年,一件小事,使他遭到皇帝谴责:“(傅)友德请怀远田千亩,帝不悦曰:‘禄赐不薄矣,复侵民利何居?尔不闻公仪休事耶!’”次年他和冯胜一起被“召还”,又明年赐死。至于“赐死”的原因,没有明讲,估计和冯胜一样——“太祖春秋高,多猜忌”,“以细故失帝意”。果然,《明通鉴》洪武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条写道:

定远侯王弼坐事诛。(王)弼与冯胜、傅友德同时召还,蓝玉之诛也,(傅)友德内惧,(王)弼谓友德曰:“上春秋高,旦夕且尽我辈,奈何?”上闻之,遂相继赐死。

不过傅友德的“赐死”,并非用酒毒死,而是采用了更加令人毛骨悚然的手法。张岱《石匮书》写道:

蓝玉诛,友德以功多内惧,定远侯王弼谓友德:“上春秋高,行且旦夕尽我辈,我辈当合从连衡。”太祖闻之,会冬宴,从者彻馔,彻不尽一蔬。太祖责友德不敬,且曰:“召尔二子来!”友德出,卫士有传太祖语曰:“携其首至。”顷之,友德提二子首以入,太祖惊曰:“何遽尔,忍人也?”友德出匕首袖中,曰:“不过欲吾父子头耳。”遂自刎。太祖怒,分徙其家属于辽东、云南地,而王弼亦自尽。

傅友德的下场比冯胜悲惨多了,遵旨斩了儿子的首级,又在皇帝面前自刎而死。在这样的背景下观察蓝玉党案,就不会感到突然,它其实是朱元璋解决皇权与将权矛盾的一场总清算。

蓝玉是明朝初建时期一员骁勇善战的猛将,战功仅次于常遇春、徐达。此人身材高大,面如重枣,看上去有点像蜀将关羽的样子。他是常遇春的妻弟(小舅子),常遇春多次向朱元璋称赞这员部将“临敌勇敢,所向皆捷”。常遇春去世后,蓝玉追随徐达、傅友德,在征战中屡建奇功。

南征北战的大将军徐达、李文忠去世,蓝玉脱颖而出,多次统率大军北伐、西征,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洪武二十年(1387),他被提升为大将军,驻扎在长城边的蓟州。逃亡蒙古的元顺帝孙子脱古思帖木儿不甘心失败,经常南下骚扰,朱元璋命令蓝玉统领十五万大军前往征讨。蒙古军队退至捕鱼儿海(今贝加尔湖)附近,满以为此地缺乏水草,蓝玉的军队不可能长驱直入,毫无防备。明军在沙尘暴的掩护下,如同神兵天降,突然袭击,蒙古全军覆没,脱古思帖木儿与太子在几十名骑兵保护下逃跑,其余八万人被俘。朱元璋得到捷报,大喜过望,把蓝玉比喻为汉朝的卫青、唐朝的李靖,进封他为凉国公。

战功显赫的蓝玉是个粗人,没有文化,性情暴躁,刚愎自用,得到皇帝的赏识宠信,愈加骄横恣意,做出种种目无法纪的事情。

——他蓄养了奴仆、义子几千人,作为随从亲信。这批人依仗主人权势,横行乡里,霸占民田。负责纪律监察的御史接到民众投诉,要依法惩办这些奴仆、义子。蓝玉藐视王法,把御史赶走。

——他北征回师,连夜赶到长城喜峰关。此时关门已经紧闭,守关官吏在关城上要查明情况,没有及时开门,他竟然纵容士兵毁关闯入。

——他北征回来,贪污缴获的大量珍宝,把元朝的皇妃据为己有。朱元璋获悉后勃然大怒:蓝玉如此无礼,怎么配得上大将军的称号?那个皇妃听说皇帝动怒,惊惶自尽。蓝玉上朝时,朱元璋当面严厉责备,要他今后加强道德修养,痛改前非。朱元璋本来打算进封蓝玉为“梁国公”,鉴于这些劣迹,改为“凉国公”。

更为严重的是,他竟然无视皇帝的威权,恣意骄纵。皇帝召见,赐座交谈,或随侍宴饮,他一言一行总是傲慢而粗鲁,一点没有“人臣之礼”。他带兵在外,常常超越权限,擅自决定将校的升降,不向朝廷请示报告。为了显示自己的威权,任意对军士施加黥刑——在脸上刺字,以此来挟制部下,使军队成为自己的私家武装。西征回来,皇帝赏赐给他“太子太傅”的头衔,其实这个大老粗根本不可能成为太子的老师,只不过是一个荣誉而已。蓝玉居然不识相,大发牢骚:难道我还不配当“太师”吗?

上述种种所为激化了将权与皇权的矛盾,这是朱元璋绝对不能容忍的。胡惟庸党案爆发后,蓝玉自然难逃一劫。当时就有人揭发蓝玉属于“胡党”,朱元璋没有予以理睬。《明史纪事本末》的作者谷应泰解释其中的原因:皇上因为他功劳大,不予追究。其实,内中另有隐情。

洪武四年(1371),常遇春的女儿被册封为太子妃,常遇春成了太子的岳父,蓝玉以常遇春妻弟的身份成了太子的舅舅。蓝玉的女儿则被册封为蜀王妃(蜀王是朱元璋十一子朱椿)。因为这些关系,朱元璋投鼠忌器,暂时未对蓝玉下手。

其中还有另外一层纠葛。当年蓝玉北征归来,发觉分封在北平的燕王表现异常,对皇太子说:据臣看来,燕王在他的封国有“不臣之心”;又听看相先生说,燕王有天子气象,希望殿下审慎对待。太子听了毫不在意,燕王知道以后,怀恨在心。洪武二十五年(1392),太子朱标英年早逝。太子一死,朱元璋已无所顾忌,决意对蓝玉下手。一向与太子以及蓝玉有矛盾的燕王朱棣,要父亲继续清洗异己分子,说:在朝诸公侯,恣意妄为,将来恐怕尾大不掉,含沙射影地指向蓝玉。据《明通鉴》说,朱元璋听了这话,“益疑忌功臣,不数月,而(蓝)玉祸作”。

一张陷人于法的罗网正悄悄地向蓝玉袭来。他自己也隐约有所预感,多次请示报告,皇帝都不接见,怏怏地对亲信说:皇上怀疑我了。

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八日,早朝时,锦衣卫指挥蒋某突然控告蓝玉“谋反”,说他勾结景川侯曹震等公侯,企图趁皇帝到郊外举行“藉田”仪式时,发动兵变。蓝玉当场被拘押,突击审讯。官方公布的“狱词”是这样的:“(蓝)玉同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为变,将俟上(指皇帝)出藉田举事。”

次日,蓝玉连同家属一并处死。株连处死的高官,有公爵一名、侯爵十三名、伯爵二名,连坐处死的功臣及其家属达一万五千人。史家感叹道:“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最为奇特的是,吏部尚书詹徽随同皇太孙朱允炆一起审讯,蓝玉不服“谋反”罪,詹徽斥责道:速吐实话,不得株连他人!蓝玉大喊:詹徽就是臣的同党!詹徽于是莫名其妙地成为“蓝党”。靖宁侯叶昇,以“胡惟庸党”的罪名被杀,由于他是蓝玉的姻亲,蓝玉处死后,他又被追究为“蓝党”。这样“名隶两党”的怪事,足以表明罗织罪状的随意性。

一些与军队毫无关系的文人学士,也被卷进了“蓝党”。苏州名士王行,与高启比邻而居,另外一些名士如徐贲、高悬志、唐肃、宋克、余尧臣等人,都卜居相近,号称“北郭十才子”。王行原先是学校教师,辞职后隐居于石湖,前往南京探望两个儿子。蓝玉慕名聘请他为家庭教师,并且多次向皇帝推荐,朱元璋曾经召见他,留下印象。蓝玉处死后,王行父子竟然被作为“蓝党”处死。另一文人孙贲,参与编写《洪武正韵》,任翰林院典籍,曾经为蓝玉题画,也被当作“蓝党”处死。

朝廷专门公布《逆臣录》,以显示“蓝党”谋反证据确凿,其实全是诬陷不实之词。朱元璋要处死骄横跋扈的蓝玉,就如同处死胡惟庸一样,易如反掌。但是要株连一个庞大的“蓝党”,必须罗织“谋反”的罪状不可。然而《逆臣录》编得仓促,漏洞百出,反而露出了罗织罪状的马脚。

《逆臣录》搜罗了近千人的口供,唯独没有凉国公蓝玉、景川侯曹震的口供,也就是说,这两个主犯根本不承认“谋反”。据野史记载,蓝玉不仅为自己申辩,而且没有诬攀其他功臣宿将,所谓“蓝党”完全是凭空虚构的。

细细翻看《逆臣录》,就会发现当时罗织罪状的伎俩实在拙劣得很。由于审讯者心思不够细密,留下了许多破绽。比如,一个证人蒋富招供:蓝玉出征回来,在酒席上对他说:“老蒋,你是我的旧人,我有句话和你说知,是必休要走了消息。如今我要谋大事,已与众头目每都商量定了,你回去到家打听着,若下手时,你便来讨分晓,久后也抬举你一步。”这个老蒋是蓝玉家“打渔网户”。另一个证人张仁孙招供:蓝玉对他们说,要成大事,吩咐他们置备军器,听候接应,日后事成都让你们做大官。这个张仁孙是乡里的染匠。蓝玉身为统领三军的大将军,如果要谋反,断然不可能和无足轻重的“打渔网户”“染匠”之流去商量。《逆臣录》的胡编乱造于此可见一斑。

这些拙劣的编造恐怕连朱元璋自己也不相信。洪武二十八年(1395)十一月,他在和翰林学士刘三吾谈话时,这样指责蓝玉:“迩者逆贼蓝玉,越礼犯分,床帐护膝,皆饰金龙,又铸金爵为饮器,家奴至于数百,马坊廊房悉用九五间数,僭乱如此,杀身亡家。”从他的话中隐约透露出这样的信息:蓝玉功成名就之后,追求奢侈,讲究排场,是确有其事的,至于是否有所谓“金龙”“九五”那样的规格,或许是夸张,即使有,充其量不过是意图“僭越”而已,与“谋反”毫不相干。值得注意的是,朱元璋在指责蓝玉罪状时,只字未提发动军事政变之事。可见以“谋反”罪处死蓝玉以及“蓝党”分子,是一桩冤案。

蓝玉处死七个月以后,朱元璋似乎意识到“胡蓝二党诛杀过当”,下了一道诏书:“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其实杀了四万多人,功臣宿将死得差不多了,“概赦不问”云云不过是一句显示皇恩浩荡的废话而已。

《石匮书·蓝玉胡惟庸列传》的按语,写得极为深刻:

蓝胡之逆诛之可,即族之亦无不可,独以其株连蔓引,累及三万五千余人,而榜列勋臣至五十七人,功高望重尝总兵者八人,言之不可骇可愕哉!太祖生平稍有疑忌,辄以其党党之,后且澌灭殆尽。亦所谓功臣多封之不足,故杀之也。厥后狗烹弓蹶,而靖难兵起,卒无一人为拦门之犬。嗟乎!使燕王出自外难,则奈之何哉!

张岱作为明末遗老,总结这段历史时,超脱明人的拘谨,自如而率性,往往入木三分。 2U3lgUMWg/w5IFNZrLgKqNx5f2veg0ULFv2mkOI86vKg7P0JxCeMPHAmy/znIL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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