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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李善长的灭门之祸

李善长大概可以算是明朝开国元勋中权势最为显赫的人物,明太祖朱元璋大封功臣,功劳最大的六人册封为公爵,其中五人都是战功彪炳的武将:徐达、常遇春、李文忠、冯胜、邓愈,唯独李善长是没有战功的文官,却排名第一。足见此公在朱元璋心目中的地位,无人可以企及。

这样的第一功臣,怎么会有灭门之祸呢?不妨细细剖析,品味仕途险恶中的个人命运。

李善长,字百室,濠州定远人,年少时勤奋读书,从书本中吸取智慧与计谋,特别精通先秦的法家理论,策划事情常常八九不离十。朱元璋的军队打到滁州附近,他前往投奔,向朱元璋指点迷津:秦末大乱,布衣出身的刘邦豁达大度,知人善任,用了五年时间成就帝业。现今天下土崩瓦解,你如果以刘邦为榜样,天下指日可定。打下滁州,朱元璋提升他为参谋,成为言听计从的亲信。随着朱元璋势力的发展,他的官职步步高升。朱元璋自封为吴王,李善长出任右相国,处理日常政务。朱元璋率领军队四处征讨,命李善长留守,转调军饷,安定后方。朱元璋登上皇帝宝座,李善长以中书省左丞相主持政府日常事务,册立后妃、太子、诸王,建立各种制度,事无巨细,全权处置。朱元璋前往汴梁(开封)考察,特许李善长全权处理朝廷大事。

洪武三年(1370),大封功臣,李善长以太师、左丞相的身份,封为韩国公,岁禄(年薪)四千石粮食,还得到了皇帝赏赐的“免死铁券”,可以免除自己“二死”,儿子“一死”。上面最为关键的一句话就是:“除逆谋不宥,其余若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

宦海沉浮,世事难料。朱元璋在赞誉李善长功劳可以和萧何相媲美的同时,已经在考虑取代他的人选了。原因就在于李善长的势力过于膨胀,日益成为皇权的潜在威胁。为此朱元璋秘密召见刘基,商议左丞相人选问题。刘基虽然受到李善长排挤,仍出于公心,希望皇上不要撤换他,理由是:李善长是开国元勋,声望卓著,能够调和各方势力;而且皇上提出的继承人选杨宪、汪广洋、胡惟庸,都不合适。朱元璋没有接受刘基的建议。洪武四年(1371),李善长以体面致仕(退休)的方式,交出了左丞相的权位。

李善长毕竟是第一功臣,退休的待遇非他人可比。皇帝赏赐给他田地几千亩,佃户一千五百家,另有“守冢户”一百五十家,以及卫士二十家。还要他负责在凤阳营建中都、修造宫殿。洪武七年(1374),由于他的关系,弟弟李存义提升为太仆寺丞。洪武九年,他的儿子李祺和皇帝的女儿临安公主结婚,李祺成为驸马都尉。

退休之后的李善长依然可以呼风唤雨,是很容易引来非议的。御史大夫汪广洋弹劾他“挟宠自恣”,举出来的事例却比较肤浅:陛下日前龙体欠佳,将近十天不上朝,他不闻不问;他的儿子——驸马都尉李祺竟然六天不来朝见,被叫到殿前,还不认错,实属“大不敬”。结果受到处罚——削减岁禄一千八百石。这大概可以看作李善长命运转折的一个信号。

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以“擅权植党”罪被处死,株连一大批“胡党”。不少大臣仰承皇帝旨意,纷纷请求处死“胡党”分子李善长。

胡惟庸是李善长一手提拔起来的,也是他积极向皇帝推荐而升任左丞相的。胡惟庸处死后,追查下去,李善长自然难辞其咎,说他是“胡党”,并非毫无根据。但是仅凭这一点,难以置他于死地。朱元璋在一道题为《谕太师李善长》的敕文中这样教训昔日心目中的“萧何”:

今卿年迈,故精力之为可期。不审为何,同小吏而枉功臣,而乃夤昏定拟诡语,符同朝奏,此非臣下之所当为……卿谋欺诳,法当斩首。然行赏有誓,尔当三免极刑。今无患矣,止削禄千四百石。

朱元璋在大封功臣时,颁发给他的“免死铁券”中,写着皇帝的誓言:“尔免二死,子免一死。”加在一起,就是敕文中所说“尔当三免极刑”,因此,削夺岁禄一千四百石,以示警告。那么罚了岁禄以后,李善长真的“无患”了吗?非也,朱元璋在等待“罪状”的升级。

洪武二十三年(1390),即胡惟庸被杀十年以后,胡的罪状由“擅权植党”升级为“通倭通虏”,也就是勾结日本、蒙古“谋反”。既然是“谋反”,规模一定不小,不是一个人干得了的,肯定有一个庞大的“胡党”,牵连到已经退休的李善长,便是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所谓“谋反”云云完全是子虚乌有。这一点,吴晗《胡惟庸党案考》的结论十分明确:“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这条文拿来杀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牵蔓诸勋臣宿将却未免小题大做。在事实上有替他制造罪状的必要。明代的大患是南倭北虏,人臣的大罪是结党谋叛,于是明太祖和他的秘书们便代替胡氏设想,巧为造作,弄一个不相干的从未到过北边的江苏人封绩,叫他供出胡惟庸通元的事迹,算作胡党造反的罪状。后来又觉得有破绽,便强替封绩改籍为河南人,改身份为元遗臣,又叫他攀出李善长,引起第二次屠杀。一面又随便拣一个党狱中人林贤,捏造出一串事迹,算他通倭。”

既然胡惟庸“谋反”的罪状是虚构的,那么李善长“串通胡惟庸谋反”,便成了无稽之谈。当时朝廷公布的材料却振振有词,其一是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的供词,其二是李善长家奴卢仲谦的自首,都意在“证明”胡惟庸串通李善长谋反。这些毫无疑问是当时的特务机构锦衣卫按照皇帝旨意随意炮制出来的,后来编成了《昭示奸党录》,向全国公布。

钱谦益《太祖实录辩证》引用《昭示奸党录》(第二录)一些供词:“卢仲谦招云:洪武九年秋,太师(李善长)令金火者引仲谦同仪仗户耿子忠等往见丞相(胡惟庸)前去细柳营胡府门首。”又有“卢仲谦招云:洪武二十一年仲谦到定远看太师新盖房子。仲谦跪说:‘别公侯家都盖得整齐,大人如何不教盖得气象著?’太师说:‘房子虽盖得好,知他可住得久远?’仲谦说:‘大人有什么事?’太师说:‘你不见胡党事至今不得静办,我家李四每又犯了,以此无心肠去整理。’”《明太祖实录》与《明史·李善长传》的有关文字,其源盖出于此。

《明太祖实录》写道:太仆寺丞李存义是李善长之弟,也是胡惟庸女婿之父,因为姻亲关系经常往来胡惟庸家。胡惟庸要他暗中游说一同起事。李善长惊悸地说:你为何说这样的话?这是要灭九族的。李存义恐惧而去,报告了胡惟庸。胡惟庸知道李善长一向贪婪,可以利诱。十多天以后,又派李存义去游说,一旦事变成功,就把淮西这块地盘分封给你,让你称王。李善长有才能,又是衙门胥吏出身,计谋深巧,表面上佯惊不许,内心却颇以为然,不过还想观望,为子孙祸福考虑,叹息道:我老了,由你们去搞吧!接到李存义的报告,胡惟庸大喜,亲自去和李善长商量。李善长把他引进密室,屏退左右,密谈良久。胡惟庸欣然告辞,立即指使林贤下海,邀请日本军队约期来会;又派遣元朝旧臣封绩带信给蒙古,请他们出兵接应。

《明史·李善长传》所写大同小异。这些供词一公布,仰承帝意的御史们接二连三地弹劾李善长。李善长的家奴卢仲谦等人,在锦衣卫的威逼利诱下,也出来揭发李善长与胡惟庸“通贿赂,交私语”。

这样一来,似乎铁证如山,李善长已经有口难辩了。朱元璋终于发话:李善长身为元勋国戚,知道胡惟庸“逆谋”而不揭发,狐疑观望,首鼠两端,大逆不道。皇帝亲自定案:李善长串通胡惟庸谋反。定了“谋反”罪,先前颁发给他的“免死铁券”也救不了命,因为那上面镌刻的金字写得明明白白:“除逆谋不宥,其余若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所谓“逆谋”就是谋反,是不得免死的(即所谓“不宥”)。

于是乎,七十七岁的李善长,和他的家属七十余人,被一并处死。唯独例外的是,他的儿子李祺,因为妻子是皇帝的女儿(临安公主),而幸免于难;他们的儿子李芳、李茂也因此逃过一劫。受到株连的开国元勋有: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营阳侯杨璟、济宁侯顾时等。

一年后,郎中王国用上书为李善长鸣冤。这份鸣冤状子其实是由才子解缙起草的,题为《论韩国公冤事状》,以雄辩的事实反驳“串通胡惟庸谋反”的结论。大意是说:李善长为陛下打天下,是勋臣第一。假使帮助胡惟庸成事,也不过是勋臣第一而已。他已经年迈,根本没有精力,何苦如此!况且李善长一向“子事陛下”,“托骨肉,无纤芥之嫌”,“未有平居晏然,都无形迹,而忽起此谋者”。这一番话,说得朱元璋哑口无言,默认是枉杀。解缙也明白,已经杀了,鸣冤于事无补,只得退而求其次:“犹愿陛下作戒于将来也!”为此他讲了一句分量极重的话:“臣恐天下闻之,谓功如善长且如此,四方因之解体也。”大杀功臣必然导致臣下心寒,民心丧失。

朱元璋有何感想不得而知。他的太子朱标倒是有感想的,对父亲说:杀人太多太滥,恐怕有伤朝廷和气。第二天,朱元璋把一根长满刺的树干扔在地上,要朱标捡起来,朱标面露难色。朱元璋乘机回答他昨天提出的问题:如果把树干上的刺除去,你就可以使用了;我现在诛杀功臣,是为你消除隐患。父与子的对话,在无意间流露了内心的秘密。 V+MLy693m6Mr9otSrCgsX5VaFha0JE6hjVb9tGO9Uw/Ka+2pdLwMd9xUUqobLK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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