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与相权历来是一对矛盾,互相抑制,此消彼长。唐初的三省六部制度比较好地处理了这对矛盾,中央政府设立政事堂,作为宰相的议事机构,一切重大事务,都由政事堂会议讨论。三省的首长——中书省的中书令、门下省的侍中、尚书省的左右仆射——都是宰相,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也是宰相,人数多至一二十人。
内藤湖南在《中国近世史》中说:“中书省为天子的秘书官,司掌起草诏书敕令、批答臣下的奏章。这些诏书的颁发或敕令的下行,要取得门下省的同意。门下省有反驳的权力。若中书省起草的文稿有不当之处,门下省可以批驳,甚至将其封还。因此,中书省和门下省须在政事堂上达成协议才成。尚书省是接受上述决议的执行机关……当然,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中的要员,皆系贵族出身,而贵族并不完全服从皇帝的命令。因而天子对臣下的奏章批示时,所用的文字,都很友好温和,决不用命令的口吻。”
钱穆在《国史新论》中也说:“汉代宰相是首长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决议,送进皇宫画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制章发下。没有政事堂盖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在唐代,凡遇军国大事,照例先由中书舍人(中书省属官)各拟意见(五花判事),再由宰相(中书省)审核裁定,送经皇帝画敕后,再须送门下省,由给事中(门下省属官)一番复审;若门下省不同意,还得退回重拟。因此必得中书、门下两省共同认可,那道敕书才算合法……皇帝不能独裁,宰相同样不能独裁。”各种权力互相制衡,应该说是较为理想的状态。
宋朝的情况就大不一样。宋太祖鉴于唐朝宰相权力太大,极力分割它的权力。一是在三省首长以外,增设“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分散其权力;二是以枢密院(首长为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使得宰相与枢密使文武分立,宰相的政事堂与枢密使的枢密院并称为“二府”;三是分割宰相的财权,财权由“三司”(盐铁、度支、户部)掌握,因而三司号称“计相”(主管财政的宰相)。如此一来,宰相权力比先前大为缩小,没有了军权、财权,形成政事堂主管政治,枢密院主管军事,三司主管财政的局面,三权分立,各不相知,一切都要通过皇帝。很显然,其结果是皇权扩大、相权缩小。然而这一制度变革是和缓平静进行的。
朱元璋没有李世民、赵匡胤的雅量。扩大皇权与削弱相权的过程,伴随着一系列大屠杀,令人震惊。
朱元璋是一个权力欲极强的人,对于中书省的第一把手——左丞相李善长权力过大,有所顾忌。李善长作为开国元勋、第一功臣,有着极高的声望,以他为首的淮西集团把持了中央政府各个重要岗位,势力不断膨胀。朱元璋感受到了相权的潜在威胁,抑制的办法只有一个——撤换李善长,在开国元勋之外另择丞相人选,由声望较低的事务级官员出任。这种敏感的人事变动是绝对机密,只能和刘基商量(因为他不属于淮西集团)。刘基一听要撤换李善长,立即表示反对。于是君臣之间有了一场推心置腹的对话,《刘基行状录》《新刻皇明名臣言行录》《皇明资治通纪》《弇州史料前集》《皇明书》《明史窃》等文献都有记载,情况大致还原如下:
刘基说:李善长是开国元勋,能调和各路将领。
朱元璋说:他多次要害你,你还为他讲好话,如此高风亮节,我要任命你为丞相。
刘基深知在淮西集团当权的情势下,他孤掌难鸣,很难在朝廷站稳脚跟,坚决辞谢,并且说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房屋如果要调换顶梁柱,必须寻找大树,假如用一株小树来当顶梁柱,房屋肯定倒塌。
朱元璋又问:杨宪如何?
刘基并不因为和杨宪有私交而放弃原则,如实回答:杨宪有丞相的才干,没有丞相的器度,丞相必须保持水一般平衡的心态,用义理来权衡一切,而不感情用事。这一点,杨宪做不到。
朱元璋又问:汪广洋如何?
刘基说:此人过于偏浅,还不如杨宪,观其人可知。
朱元璋又问:胡惟庸如何?
刘基不屑一顾,用比喻的口气给予否定,说了一句分量很重的话:“此小犊,将偾辕而破犁。”要让这样的“小犊”担当重任,我担心会坏事。
朱元璋提出的候选人都被一一否定,再次重申:我的丞相人选,诚然没有一个超过先生的。言下之意是敦请刘先生出任此职。
刘基已经推辞过一次,见皇上再次提起,立即用坚决而又委婉的语气推辞:“臣非不自知,但臣疾恶太甚,又不耐繁剧,为之且辜大恩。天下何患无才,愿明主悉心求之,如目前诸人,臣诚未见其可也。”
这场君臣之间的对话,值得细细玩味。
对于朱元璋而言,已经感受到以李善长为首的淮西集团对皇权的潜在威胁,希望“浙东四先生”之一的刘基取代李善长,起到平衡和制约的作用。对于刘基而言,逐渐领悟共同打天下易,共同坐天下难,再度萌生去意,仿效汉初的张良,功成名就,急流勇退。因此一再婉言拒绝朱元璋的敦请,不想卷进权力争夺,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刘基是诸葛亮式的人物,但是他没有摸透皇上的心思,在他看来,李善长是左丞相的理想人选,因为“善长勋旧,且能和辑诸将”,而这恰恰是皇上要撤换他的原因。而被刘基否定的那三个人,是朱元璋心目中担任丞相的理想人才,并非开国元勋,比较容易控制,先后受到重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三个人先后被朱元璋处死。
杨宪早先被朱元璋派往浙江李文忠军中,对他说:李文忠是我的外甥,年轻未历练,地方上的事由你作主张,如有差失,罪只归你。后来杨宪告密,李文忠用儒生干预公事,因此得宠,朱元璋有意让他当丞相,多次说:“杨宪可居相位。”把他调任中书省左丞。杨宪其人优点突出,缺点也突出,刘基说他“有相才无相器”,是有道理的。他这种器度是难以在中书省站稳脚跟的。
果然,洪武三年(1370)七月,“中书省左丞杨宪以罪诛”。胡惟庸一直对这个山西阳曲人耿耿于怀,对左丞相李善长说:“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李善长心领神会,终于抓住把柄。事情是这样的:朱元璋鉴于李善长有病,把陕西参政汪广洋晋升为中书省右丞。杨宪是左丞,官大一级,独断专行。汪广洋初来乍到,十分低调,依违于其间。杨宪仍不满意,唆使侍御史刘炳弹劾汪广洋“奉母不如礼”,遭到皇帝谴责,罢官回到高邮。杨宪还不罢休,奏请皇帝把他调往海南,朱元璋很不高兴,对杨宪有所怀疑。李善长抓住时机,上了一道奏疏,指责他“排陷大臣,放肆为奸”。不明内情的刘炳继续攻击汪广洋,朱元璋发觉是诬陷,逮捕刘炳审讯。刘炳交代,他所做的一切都受杨宪指使。于是新账老账一起算,杨宪与刘炳一并处死,召还汪广洋,恢复中书省右丞之职,后来还加封为“忠勤伯”。
洪武四年(1371)正月李善长退休后,汪广洋出任中书省右丞,胡惟庸出任中书省左丞。这是朱元璋精心安排的取代李善长的格局,以高邮人汪广洋和定远人胡惟庸互相牵制。但是,汪广洋是一介文人,年少时师从余阙,淹通经史,工于书法、诗歌,为人“宽和自守”,根本无法遏制胡惟庸。胡惟庸自恃是李善长同乡与姻亲,虽然官职低于汪广洋,却“专决省中事”,反过来指责汪广洋“无所建白”,终于导致汪广洋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朱元璋以为胡惟庸是一个干才,在洪武六年七月升任他为右丞相,不久又提升为左丞相。与此同时,朱元璋再度起用汪广洋为右丞相,意图是不言而喻的,希望起到制衡与约束的作用。但是“宽和自守”的汪广洋根本不是胡惟庸的对手,改变不了胡惟庸专横跋扈的“独相”局面。
御史大夫韩宜可对胡惟庸与陈宁、涂节之流恃宠擅权有所不满,当面向皇帝提交奏疏(以防被胡惟庸扣押),措辞尖锐地指出:“三人险恶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宠,内怀反侧,擢置台端,擅作威福,乞斩其首以谢天下。”朱元璋当时满以为胡惟庸是人才,对他宠信有加,看到韩宜可的奏疏,破口大骂: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当即把他押入监狱。
胡惟庸是个厉害的脚色,听不得反对意见,报复心理极强。开国元勋——大将军徐达,为人正直,早就看穿胡惟庸的奸佞本性,向皇帝从容进言,希望有所提防。胡惟庸得知后,蓄意报复,用重金收买徐府门房福寿,诱使他诬陷徐达。幸亏福寿不为所动,事态才没有恶化。
胡惟庸报复的第二个人就是刘基。刘基洪武四年致仕,归隐乡里。孟森《明史讲义》说:“诚意(刘基)之归隐韬迹,非饰为名高也,亦非矫情也,盖惧祸耳。”功成名就以后仍保持忧危心态,这一点与张良相似,但是张良的急流勇退是成功的——得以善终,而刘基“犹且不尽免祸”。归隐是为了避祸,却不免于祸,是一个悲剧。制造悲剧的关键人物恰恰是刘基不屑一顾的胡惟庸。这时,胡惟庸已经在中书省掌管实权,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获悉刘基在皇帝面前说他无能,怀恨在心,指使他的亲信诬陷刘基,说什么刘基会看风水,在一块有“王气”的土地上为自己建造坟墓,心怀叵测,企图激起朱元璋的猜忌心理。他建议皇上对刘基施加“重辟”,并且逮捕其子刘琏一并严惩。朱元璋没有“重辟”,而是写了手谕对刘基予以警告。面对胡惟庸的诬陷,刘基为了表明心迹,特地赶回南京,使皇上释疑。
不久,胡惟庸升任中书省左丞相。刘基悲戚至极,感叹道:希望我先前的“小犊偾辕破犁”的预言不灵验,天下苍生有福了。如此忧心忡忡度日,终于病倒了。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派人把他护送回乡,不久就病死了。
四年后,刘基的同僚、御史中丞涂节揭发,刘基是胡惟庸毒死的。他病重时,胡惟庸派来医生诊治,服了医生的药后,病情恶化——“有物积腹中如卷石”,显然是中毒了。黄伯生《诚意伯刘公基行状》写道:
洪武八年正月,胡丞相以医来视疾,饮其药二服,有物积腹中如卷石,公遂白于上,上亦未之省也。自是疾遂笃。三月,上以公久不出,遣使问之,知其不能起也,特御制文一通,遣使驰驿送公还乡里,居家一月而薨。公生于至大辛亥六月十五日,薨于洪武乙卯四月十六日,享年六十五岁。
胡惟庸毒死刘基,《明史》有多处提到,可谓确证。刘基的长子刘琏,很有才华,洪武十年(1377)受胡惟庸亲信胁迫,坠井而死,则是旁证。这一点,还可以从朱元璋和大臣的谈话中得到印证:“后来胡(惟庸)家结党,(刘伯温)吃他下了蛊(引者按:蛊,音古,原意为寄生虫)了。只见一日来对我说:‘上位,臣如今肚内一块硬结怛,谅看不好。’我着人送他回去,家里死了。后来宣得他儿子来问,说道胀起来紧紧的,后来泻得鳖鳖的,却死了。这正是着了蛊了。”此后胡惟庸得意忘形,贪贿弄权,更加肆无忌惮。
胡惟庸名列《明史·奸臣传》,对他而言并无不公,此人本来就是一个宵小之徒,为人阴险狡猾,惯于钻营,一旦大权在握,便肆意妄为。如果按照老百姓“好人—坏人”模式来衡量,他肯定不是一个“好人”。但是,他被处死后诛连数以万计的“胡党”,绝大多数并非“奸臣”,不少还是功臣。历史上开国皇帝杀功臣,屡见不鲜,不足为奇。“胡惟庸党案”是此类事件又一次重演,不过奇特得令人震惊,却又迷雾重重。
胡惟庸和李善长是同乡,都是濠州定远人,朱元璋奉郭子兴之命打下和州,他前往投奔,在元帅府当差,后来外放宁国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逐渐晋升为太常寺卿,洪武三年进入中书省,任参知政事。这一切离不开李善长的提拔。
后来他又把自己的侄女许配给李善长的侄子,结成姻亲。
胡惟庸的擅作威福,激化了相权与皇权的矛盾,朱元璋感到前所未有的大权旁落。此前左丞相李善长小心谨慎,右丞相徐达经常统兵在外,后来的右丞相汪广洋只知饮酒而不管事。朱元璋用人多疑,在任命胡惟庸为左丞相的同时,重新起用汪广洋为右丞相,希望他们互相牵制。后来他逐渐发现胡惟庸的“奸状”,而汪广洋“依违其间,无所救正”,很为不满。吴伯宗事件就是一个征兆。刘基死后不久,礼部员外郎吴伯宗对“丞相胡惟庸专恣”十分厌恶,表现得刚直不屈,胡惟庸借故把他贬官至凤阳。《皇明从信录》写道:“伯宗上疏论时政,因指斥胡惟庸罪状,不宜独任以政,恐滋久为国大蠹。上览其奏,即召还。”由此可见,朱元璋对胡惟庸的“专恣”已经有所察觉,对吴伯宗所说的情况是认可的,所以才把他从凤阳召回。
汪广洋的所作所为令朱元璋失望——“依违其间,无所救正”,对于胡惟庸的“奸状”一言不发。这就成了汪广洋的罪状,终于在洪武十二年十二月被“赐死”。《国朝献征录》的《汪公广洋传》披露了他的死因,其细节之详尽为其他史料所不及:
(洪武)十年,复拜右丞相。上遇之特厚,尝有疾在告,赐敕劳问。然颇湛酒色,荒于政事,以故多稽违。又与胡惟庸同在相位,惟庸所为不法,广洋知而不言,但浮沉守位而已。上察其然,因敕以洗心补过。广洋内不自安。久之(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贡物使者既至,而省部之臣不以时引见,上以其蔽遏远人,下敕书切责执政者,广洋惶惧益甚。至是,御史中丞涂节言:前诚意伯刘基遇毒死,广洋宜知状。上问广洋,广洋对曰:无是事。上颇闻(刘)基方病,丞相胡惟庸挟医往候,因饮以毒药,乃责广洋欺罔,不能效忠为国,坐视废兴。遂贬居海南,舟次太平,复遣使敕之曰:“丞相广洋从朕日久,前在军中屡问乃言,否则终无所论,朕以相从之久,未忍督过。及居台省,又未尝献谋划以匡国家。臣民之疾病皆不能知,间命尔出使,有所侦视,还而噤不一语。事神治民屡有厌怠,况数十年间在朕左右,未尝进一贤才……前与杨宪同在中书,宪谋不轨,尔知之不言。今者益务沉湎,多不事事。尔通经能文,非愚昧者,观尔之情,浮沉观望……”广洋得所赐书,益惭惧,遂自缢卒。
看得出来,朱元璋对他是寄予厚望的,两度委以重任,无奈此人文人习气太重,对杨宪、胡惟庸的“不法”,“知而不言”,“浮沉观望”,自然难逃一死。对于胡惟庸而言,这是一个不祥之兆。
汪广洋死后不久,即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春节期间,朱元璋突然宣布,以“擅权植党”罪处死左丞相胡惟庸。处死首相,是一件非同寻常的政治事件,朱元璋为此发布了一系列诏书,但都没有涉及“谋反”之事。在第一道诏书中,他告诫文武百官,朝廷设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设立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设立御史台“以括朝廷之纲纪”。“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因此他主张“革去中书省”,提升六部职权,并且用商量的口吻问道:“卿等以为如何?”
陈九德《皇明名臣经济录》收录了许士廉《革中书省对》,记录了胡惟庸伏诛后,朱元璋对于文武百官的口谕:“……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弊,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朕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如何?”从这道口谕看来,胡惟庸的罪状是“窃持国柄,枉法诬贤”,令他耿耿于怀的是相权过于庞大,为了“权不专于一司”,决定废除丞相及其办事机构中书省。所谓“卿等以为如何”云云,只是一句客套话,其实是没有商量余地的。监察御史许士廉不明就里,居然发表修正意见——以三公来取代丞相。他说:“但虑陛下日理万机,劳神太过,臣愚以为宜设三公府,以勋旧大臣为太师、太傅、太保,总率百僚庶务……庶几臣下绝奸权之患,主上无繁剧之劳。”这简直是书生之见,殊不知“主上”并不怕“繁剧之劳”,怕的是臣下权力过大,用“勋旧大臣”出任三公,岂不是更难制驭了吗?
果然,朱元璋根本没有理睬这一建议,仍旧坚持“革去中书省”的主张,发出第二道诏书,继续清算胡惟庸等人的罪状:“丞相汪广洋、御史大夫陈宁,昼夜淫昏,酣歌肆乐,各不率职,坐视废兴,以致胡惟庸私构群小,夤缘为奸,或枉法以惠罪,或挠政以诬贤。”《皇明祖训》记录废除中书省与丞相制度的诏书,这样写道: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类,彼此颉颃,不致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重。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道诏书中,胡惟庸的罪状,依然是“夤缘为奸”“枉法”“挠政”,丝毫没有提及“谋反”二字。为了镇压“胡党”,他特命儒臣编撰《相鉴奸臣传》,亲自为此书写了序言,依然是针对胡惟庸,“不守人臣之分,恃要持权,窥觇人主之意,包藏祸心,舞文弄法”。自始至终没有一字一句牵涉“谋反”情节。
平心而论,用“擅权植党”罪处死胡惟庸,绰绰有余。对于胡惟庸而言,可谓咎由自取。问题在于,朱元璋要除掉的并非胡惟庸一个人,而是一个庞大的“胡党”。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以“胡党”罪被杀,受牵连的“僚属党羽”约一万五千人。
一些官员察觉皇帝的心态,投其所好,纷纷请求株连李善长、陆仲亨等开国元勋。朱元璋没有同意,他这样说:我当初起兵时,李善长来投奔,说终于重见天日了。当时我二十七岁,善长四十一岁,他的建言大多符合我的意思。陆仲亨当时十七岁,父母兄弟都死了,他害怕被乱兵所杀,抱了一升麦子躲在草丛中。我叫他出来,跟随我打天下,以功封侯。这些人都是我初起时股肱心腹,我不忍心杀他们。
这其实是真实的假话。朱元璋发动“胡惟庸党案”,主要是针对朝廷中掌握实权的元老重臣。仅仅“擅权植党”罪是不够的,必须继续罗织,使胡惟庸的罪状不断升级,从“通倭”(沟通日本)、“通虏”(沟通蒙古)到“谋反”。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1382)设立了特务机构锦衣卫,锦衣卫秉承皇帝旨意,逮捕“胡党”,刑讯逼供,罗织罪状,编成《昭示奸党录》,作为惩处“胡党”的依据。此书现在已不易见到,钱谦益是见到过此书的,他写的《太祖实录辨证》说:“国初,《昭示奸党》凡三录,冠以手诏数千言,命刑部条列乱臣情辞,榜示天下,至今藏贮内阁。余得以次第考之。”他在文章中有所引用,其中有一条,说的是胡惟庸和他的同党阴谋发动宫廷政变的情节:
自从洪武八年以后,惟庸与诸公侯约日为变,殆无虚月。或候上早朝,则惟庸入内,诸公侯各守四门;或候上临幸,则惟庸扈从,诸公侯分守信地。皆听候惟庸调遣,期约举事。其间或以车驾不出而罢,皆惟庸密遣人麾散,约令再举。见于《奸党三录》者,五年之中,朝会者无虑二百余。
这段文字分明是在揭露胡惟庸等人企图行刺皇帝,从洪武八年(1375)到十三年,这伙“胡党”密谋活动竟有两百多次,近乎天方夜谭!五年间怎么不露一点痕迹?洪武十三年处死胡惟庸时,为何只字未提?
《明太祖实录》根据《昭示奸党录》的口径,记载洪武十三年处死胡惟庸,是这样表述的:“丞相胡惟庸等谋逆,内史云奇发其事,皆伏诛。”显然是后来对历史的窜改。后世史家不加细察,反复转引,以假乱真,最离奇的莫过于“云奇告变”。《皇明从信录》所转述的情节是这样的:
胡惟庸党逆谋已定,诳言所居井涌醴泉,邀上往观。惟庸居第近西华门,守门内史云奇知其谋,乘舆将西出,(云)奇冲跸道,勒马御言状,气方勃,舌吷不能达意。上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垂毙,右臂将折,犹尚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方悟,登城眺察,则见彼第内,兵甲伏屏间数匝。上亟返,遣兵围其第,罪人一一就缚,并其党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皆伏诛。
写得活灵活现,如同亲眼看见一般,其实是凭空虚构的。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就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吴晗《胡惟庸党案考》(《燕京学报》,1934)第二节《云奇告变》,考证精详,结论是:“云奇事件之无稽荒谬,已决然无可疑。”其根本原因是:“胡惟庸党案的真相,到底如何,即明人亦未深知,这原因大概是由于胡党事起时,法令严峻,著述家多不敢纪载此事。到了事过境迁以后,实在情形已被淹没,后来的史家只能专凭《实录》,所以大体均属相同。”
有些“胡党”的招供编入了《大诰》之中,例如“李茂实胡党第七”这样写道:当初,不知李茂实乃胡党。由上元县民孙才四介绍,投靠胡惟庸门下,引诱邻里乡民暗中充当义兵。胡惟庸处死后,李茂实逃窜,直到洪武十九年(1386)在沙县客店被捕。李茂实招供:洪武九年见到胡惟庸,在他家饮酒后,在西厅宿歇。次日,胡惟庸给李茂实一百三十个银锭,作为招募义兵的经费,云云。这种语无伦次的文字,作为胡惟庸“谋反”的证据,只有锦衣卫那些头脑简单的打手才会相信。稍有头脑的人必然会反问:假如胡惟庸真想“谋反”,他的“胡党”里有不少开国元勋,手下兵多将广,哪里用得到老百姓的“义兵”呢?权倾一时的首相,即使要“谋反”,也绝不会和李茂实之辈商量,并且留他在家过夜。诸如此类的供词,破绽百出,荒诞不经,是不言自明的。《大诰》还有一条“指挥林贤胡党第九”,涉及“谋反”的主要情节——“通倭”,这样写道:指挥林贤在南京时,已与胡惟庸交往,结成死党。胡惟庸派遣亲信陈得中,与日本朝贡使节归廷密谋,由林贤前往日本请求日本国王发兵,打着进贡来朝的幌子,配合胡惟庸叛乱。看似有根有据,其实全是胡编乱造。
《明太祖实录》关于胡惟庸“通倭”“通虏”的记载,就是根据《昭示奸党录》《大诰》写的——“惟庸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吴晗《胡惟庸党案考》明确指出纯系捏造。
在朱元璋心目中,“满朝都是胡党”,必须彻底肃清,并且把《昭示奸党录》公布于天下。据史家记载,肃清的“奸党”,包括家属在内,共计约有三万人之多,令人毛骨悚然。
后世的史家对“胡惟庸党案”颇持怀疑态度,王士骐《皇明驭倭录》就对胡惟庸“通倭”“谋叛”的说法表示质疑:“近年勘严世蕃亦云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国史谓‘寻端杀之,非正法也’。胡惟庸之通倭,恐亦类此。”谈迁《国榷》明确说“(胡)惟庸非叛也”,乃是“积疑成狱”,可谓一语道破。
吴晗《胡惟庸党案考》说得好:“胡惟庸的本身品格,据明人诸书所记是一个枭猾阴险专权树党的人。以明太祖这样一个十足地自私惨刻的怪杰自然是不能相处在一起。一方面深虑身后子懦孙弱,生怕和他自己并肩起事的一般功臣宿将不受制驭,因示意廷臣,有主张地施行一系列大屠杀,胡案先起,继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复继以蓝案。胡惟庸的被诛,不过是这一大屠杀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