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有情饮水饱,天生儿女情长,没办法。”说这话的时候,李志正擎着一瓶啤酒对嘴吹。这话如果是系里其他男生说的,我都可以理解,可没想到却是他李志说的,白白当了四年团支部书记,怎么能倒在我们宿舍楼下,那专科女生的石榴裙下呢?
这是N年前的一个镜头,还是让我们先回到N年前,看看那场惊心动魄的爱情吧。
李志和白晓璐的爱情,真的称得上惊心动魄,因为在大四毕业那年,二人分手了,然后李志 6000 块钱从黑市上买了一把手枪,找到我,对我说:“我跟你说,我要找白晓璐报仇。”说这话的时候,李志将手枪挂在食指上,使劲地将手枪转了起来。我至今记得当时的李志,目光呆滞,动作僵硬,宛如走火入魔,而我则吓得快要尿了。拜托,老大,那不是水枪,是真枪实弹的手枪,走火了,是要人命的!
好吧,先说说我和李志的关系。
我是大一的时候认识的李志,当时李志跟我借自行车。我向来不鸟所谓的“权势”,所以对这位从大一入学时就看起来像“县城干部”的团支部书记一点好感也没有。金牛座的女人一向物质,借自行车可以,一天一块钱,连带帮我写高数作业。好吧,我承认,我大学四年,从来都没有看明白过微积分那个蝌蚪一样的符号,倒是五线谱上的小蝌蚪更可爱些。就因为借自行车,我和李志熟识起来。
李志有一张少年老成的面孔,18 岁和 30 岁没啥区别,李志还有很多“歪才”,比如可以从高数老师办公室大门上的窗户跳进去,把高数卷子偷出来,然后交学习委员做好,拿给我们这些难兄难弟们背答案。所以我渐渐地对李志有了好感,并且开始依赖他,因为如果没有他,我的高数断然考不了 75 分,甚至连 15 分都考不了。
大学四年,李志同学一心“从政”,从未恋爱,当然,他也不太方便恋爱,毕竟我进大学的时候还是 1995 年,恋爱对他的“政治生涯”多多少少会有影响,再说,也很少有女孩会喜欢那张过于老成的面孔。
所以四年间,我和李志经常讨论的问题,除了高数试卷的答案,就是我又看上了哪个小帅哥,或者我又被哪个小帅哥看上了。李志经常劝我,勿要玩物丧志,勿要擦枪走火,勿要伤害他人……仿佛我就是一个小魔女,我对李志同学的批评从来都是嗤之以鼻,然而李志同学从来没有放弃过对我的“政治教育”。
就是这样一个李志,竟然在大四毕业前,喜欢上了我们楼下专科班的白晓璐,好吧,我承认,白晓璐比我白,可李志也不至于眼光如此“单纯”,白晓璐同学一看就是一名软弱可欺的小女子,哪里有点小魔女的气势,这样的小女子,如何对李志的“政治生涯”,乃至人生之路有帮助?
不过既然我从头到尾、彻头彻尾的没打过李志同学的主意,而且李志同学也再三跟我声明,让我别打他的主意,所以我就干脆帮助李志同学,去搞定那个柔弱可欺的白晓璐吧。
不过我打心眼里不喜欢白晓璐,就像四年前不喜欢李志一样,这样一个软柿子一样的女孩,有什么可爱的,没胸没个性,真不像李志的菜。不过李志同学没谈过恋爱,什么菜对他来说,都应该还算新鲜可口吧。
于是,在和李志一次彻夜畅谈之后,看着他对这瓶吹了N瓶啤酒,烂醉如泥,说出了“有情饮水饱”这个完全不属于他的诗句之后,我决定,帮他一把。
我吧,大一的时候被大四的男生盯上,糊里糊涂就被夺走了初吻;大二的时候被大一届的男生看上,糊里糊涂就被拉上英语角的舞台去演《廊桥遗梦》;大三的时候被本班的男生横刀夺爱,稀里糊涂就有人天天给我打开水打饭占座位;大四的时候去博物馆打工,稀里糊涂就遇到了一个看展览的公务员,从此经常拎着大包小包的零食在宿舍楼下等我。于是,泡妞的技巧见识多了,自然知道如何去帮李志同学追求楼下的白晓璐。
没想到,李志同学比白晓璐还单纯,还差一个学期才毕业,他就动用了老爸给他娶媳妇的三万块钱,直接给白晓璐同学买了个县城公务员的名额,我的天,这对白晓璐来说,真是赚大发了!而对李志同学来说,还真是“有情饮水饱”,没想到啊,李志同学如此儿女情长!
当然,李志同学的泡妞秘笈我倒并不赞成,一则成本太高,二则我考上了省城的公务员都没去,所以在我眼里,什么公务员名额,老土老土!我毕业之前,那个看展览的公务员,已经和他老爸老妈商量给我们买婚房了!不过后来,我还是无情地抛弃了那个可爱的公务员,这是后话。
那么,既然李志同学眼看就要和白晓璐终成眷属了,咋又冒出个手枪事件,咋又要寻仇了呢?
这件事,因为我和李志同学铁,所以才知晓了以下细节。
这个细节,说起来有点搞,因为李志同学做了柳下惠!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大四毕业前几个月,白晓璐就到李志同学帮她搞定的单位去上班了,因为单位就在李志家附近,所以白晓璐就顺理成章地住进了李志家。而李志的父母自然觉得,如此血本,肯定是煮熟的鸭子,飞不了了。于是就理所当然地许可白晓璐住进了李志的房间。
亲爱的读者,不要往下想象,事情完全不是你们所预料。
李志和白晓璐一张床上睡了半年,就因为白晓璐一句话,李志楞是没碰过白晓璐一下。
白晓璐就说了一句话:“我想把最美好的时刻留到新婚之夜。”
普普通通一句话,很多男孩都不会当真,可李志是“胸有大志”的男人,他当真,而且非常当真,硬是和白晓璐一张床上一床被子睡半年,也没越雷池半步!
请相信我绝没有造假,李志同学可是拿手枪顶着自己的脑袋跟我讲的哦,他死活都不能相信,自己这样对待白晓璐,白晓璐还是走了!
好男人啊!可我咋就对这个好男人从来没起过朝朝暮暮、卿卿我我的念头呢?不知道白晓璐是不是也因为李志太“好”了,所以待不下去了?
总之,白晓璐走了,连那个美好的职位也不要了,档案、户口全都扔在这里,就回了河北老家。
于是,手枪事件发生了。当晚,我哆哆嗦嗦地打电话给我的公务员男友,请他开车来,把李志接走,送回县城的家里。
一周后,我打电话给李志,他终于恢复正常,在电话里跟我说,枪卖了,卖了 6800,他不恨晓璐了,他等她回来。得,还是儿女情长,不过这复仇来复仇去,还赚了 800 块钱,有点意思。
两年后,李志的母亲病危,在母亲的病床前,李志不得不同意和母亲指定的女孩丁楠楠成婚。丁楠楠我认识,外校专科班的组织委员,是那种比李志还有“政治野心”的女孩。
至于白晓璐,我一直没有联系过,一则我并不喜欢她;二则,我的确觉得她对李志伤害太大,还是不要再回来的好。
李志结婚后第四个月,母亲病逝,此后,李志消沉了好几年,连“政治生涯”也淡泊了下来,在人口普查办公室一待就是四年,这完全不是他的作风。
这四年间,丁楠楠常常找我聊天。
丁楠楠心机重,她知道我和李志铁,就天天讨好我,今儿送我最新潮的浴液,明儿送我最爱吃的柿子饼,恨不得连柿子树都给我搬家来。还跟我掏心掏肺,连李志婚后“一蹶不振”,因此连孩子都要不上都跟我讲。
后来,我秉着劝和不劝离的心思,去劝李志,李志哭啊,是真哭啊,他说他的身体和他的心,都爱不起来了。
没办法,我就把李志和白晓璐的故事,讲给了丁楠楠。没想到,丁楠楠大怒,把家里所有的玻璃都踢碎了,连厨房门都用菜刀给劈了。
李志哭丧着脸来找我,骂我,说我毁了他的家,要跟我绝交。
人生啊,有的时候,真的是诡秘莫测。
就在李志和丁楠楠闹得天翻地覆的时候,白晓璐回来了!
回来上班了!
我的天!
后来的情节有些狗血,足够世俗,然而我相信大部分婚姻中人都可以理解。
丁楠楠生气了,住在单位不回家,有传言她和男上司有一腿,李志又来找我,央我去找丁楠楠回家。
白晓璐虽然回来了,但是如花找到了十三少,诸位读者懂的。
后来白晓璐留在了县城,再没有离开,嫁了人,但听说丈夫对她不好,经常打她。
三年后,丁楠楠怀孕,李志的女儿出生,硝烟逐渐散去,李志所有的爱心都给了女儿,有情饮水饱的岁月终于告一段落,李志雄起,从县城调进了省城,儿女情长的青春岁月就此划上了句号。
后来,我和第N任男友分手,李志来看我,俩人又一次对着瓶吹啤酒。
烂醉后倒在一张沙发上,李志又教育我:“你啊,好好过日子,人生,别折腾!”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把酒瓶往桌上一顿,眯着眼睛说:“我啊,有情饮水饱,天生儿女情长,没办法!”
他没抬眼看我,叹了口气说:“我想晓璐啊!”
我愣住了,没想到这么多年,他还会说这句话。
突然,心里酸酸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
李志,如果我对你说,那一年,是我见到了白晓璐,告诉了她一切,她竟然和你说的一样,她竟然二话没说回到了县城,你会哭么?
李志,如果我对你说,这么多年,除了白晓璐,还有一个女人,一直惦记着你,每天都在想你,谈了N个男朋友,都觉得无法忘记你,你信么?
别看我,我喝醉了,这,就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