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是一部散文诗集,收录了鲁迅1924年至1926年的作品(连同《题辞》)共24篇,原刊于《语丝》周刊,1927年7月由北京北新书局出版。
鲁迅在《〈自选集〉自序》中说明了本书的时代背景、创作心态和体裁特征:“后来《新青年》的团体散掉了,有的高升,有的退隐,有的前进,我又经历了一回同一战阵中的伙伴还是会这么变化,并且落得一个‘作家’的头衔,依然在沙漠中走来走去……有了小感触,就写些短文,夸大点说,就是散文诗,以后印成一本,谓之《野草》。”
然而,《野草》并不是即兴之作。比如,《野草》中的《死火》,原型为《火的冰》;《风筝》的原型为《我的兄弟》,均刊登于1919年北京《国民公报》的《新文艺》栏,从酝酿到成熟,历时五六年。鲁迅对文友说,《野草》中的《过客》一篇,更酝酿了十年之久。
《野草》初版时有一则广告词:“《野草》可以说是鲁迅的一部散文诗集,用优美的文字写出深奥的哲理,在鲁迅的许多作品中是一部风格最特异的作品。”以鲁迅跟北新书局的关系判断,这则广告即使不是出自鲁迅手笔,也是得到了鲁迅的首肯。
说《野草》的文字优美,是因为虽不讲对仗,不拘韵律,不求格式整齐,但语言精练,句法峭拔奇警;尤善于运用转折词,抑扬顿挫,充满音乐感和感染力。作品中多写梦境,奇谲怪诞,幽远深邃,增强了作品的神秘感,被读者称为“奇书”。
早在1925年,章衣萍就在《古庙杂谈》一书中回忆,鲁迅明确告诉他,自己的哲学都包括在这本书当中。如果说,鲁迅的杂文是一部中国的“人史”,那么一部《野草》可被视为鲁迅的“心史”。鲁迅生活在一个“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相互交织、相互矛盾的大时代。在现实的重压下产生了大苦闷、大痛苦,产生了灵魂的大搏斗。作为一个在明暗之间的彷徨者,人生歧途上的探寻者,绝望与希望之间的抗争者,鲁迅把个人的愤怒与悲痛跟历史的愤怒和悲痛融合在一起,在情感的火山口喷发出炽热的岩浆。跟黑暗捣乱,向庸众宣战,与绝望抗争,谱成了这部散文诗的主旋律。
从创作方法来看,《野草》是一部写实主义与象征主义相结合的作品,大量运用了象征主义手法;不仅大量描写梦境以象征现实,而且很多人物与意境都具有象征意义。《野草》中的有些素材无疑源于现实生活,但一旦被熔铸为形象和典型之后,这些细节和素材就会跟原型剥离,因而不能将其中的人物或意象跟现实生活中的人物直接对号。这是在阐释《野草》时要防止的一种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