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景是以植物和山石为基本材料在盆内表现自然景观的艺术品,作为一种艺术品,盆景有它自身所特有的艺术特征。
盆景的造型材料,包括植物、山石、配件,都具有实体性,因此盆景所塑造出来的形象是具有三维性的,是可视可触的立体形象。这也是盆景区别于摄影、绘画等其他平面的、非三维性艺术的根本特点。
生命性是一种自然属性,具有生命性是盆景的最根本的特征。盆景是由植物、山石为基本材料构成的,盆景所用的植物材料为活的有机体,其所获得的能源是由光合作用得到的。植物有生长周期,在不同时期展现出不同的自然形态美。严格说来,任何盆景中都必须有活的植物,因此,盆景都是有生命的。如果没有活的植物存在于其中,便不能称为盆景,只能称为“石玩”或“石供”。同样,塑料制作的工艺盆景或金玉制作的珍宝盆景等也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盆景。
盆景乃盆中之景,必须有盆或者类似于盆的器皿作为载体,如以盆、盘、盅甚至香炉、鼎为依托。盆是盆景创作的凭借和载体,而盆盎及其上方的空间是盆景的造型空间。盆的规定性表现为界定范围和空间容量。盆景创作受盆的范围、容量的制约,受盆的高矮、宽狭、深浅等的限制。从盆四周的底边线上升到造景需要的高度,这样一个界定范围,就是盆景制作者施展才华的空间。
盆景所表现的艺术形象必须是一种自然风景或一种自然景物,这是盆景区别于盆栽的根本特征。盆景是经过艺术加工的盆栽。盆景突出“景”字,是用盆栽植物再现某种风景,从而表现画境美与意境,因而盆景中作为配件的建筑模型等则不能构成独立的风景,只能成为一种从属景象。盆栽仅表现植物本身的自然美,而只有风景或景物表现于盆盎中,才能称为盆景。
盆景是通过艺术手法将大自然的美景以及人文景观浓缩于方寸之间的艺术表现形式,是一种微缩景观,可谓“咫尺之石,观五岳太华;一勺之水,睹千里江河”。即使一株植物,如果未经艺术加工,或者其自然形态不体现艺术性,栽种姿势也不考虑艺术效果,只能被认为是盆栽而非盆景。盆景以其有限的体量展现了无限的魅力,在小小的盆钵中表现大地景观。小中见大的艺术性是盆景区别于其他园艺观赏品的根本特征。
总之,立体性、生命性、盆的规定性、风景的规定性和小中见大的艺术性是盆景的基本特征,所有盆景作品都必须具备,缺一不可。当代盆景的概念,也是建立在这样的理解之上的,即盆景是艺术地创造于盆中的包括植物活体在内的风景实体。
盆景是活的艺术品,具有现实时空与艺术时空的审美二重性。掌握艺术的美学特征对于创作和鉴赏艺术作品具有指导作用。对美学特征认识的深浅,直接影响作品的创作和鉴赏。各种艺术形式,从美学的角度来讲,都具有各自的特征。
各种自然景物呈现的美,即自然美,它是社会性与自然性的统一。自然美包括日月星云、山水花鸟、草木鱼虫、园林四野等。但是这些自然美常常是分散的、弱化的和原始状态的。而盆景表现的内容是自然景物或自然风景,作为艺术品的盆景,就是把分散在自然景象中的自然美进行收集、提炼、概括,使其更集中、更强烈、更典型地表现出来。因此,盆景的美不是自然美,而是一种艺术美,是自然美在盆景艺术品中的现实反映。
生命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美。人们之所以不满足于塑料工艺盆景和山水模型提供的审美感受而要追求欣赏真正的盆景,根本原因就在于后者具有生命之美。当然,树桩盆景中,植物是活的植物,是有生命的,因此具有生命之美很容易理解。山水盆景主要是山石,如何理解其具有生命之美呢?大家都有体会,水分充足、润泽感强、苔藓生长茂盛的山水盆景,比干燥的不能滋长苔藓的山水盆景更有一番风味;另外,山水盆景的山形如果是臃肿的、呆板的,人们一般会认为不美,人们要求山形要有骨力、要生动,因此更喜欢玲珑剔透的盆石。但是,山石本身是无所谓骨力、生动和灵巧的,因为它们没有生命,骨力、生动和灵巧这些特性是人的生命表现。因此,要想山水盆景也有生命之美,不是要山石有生命,而是要山石表现生命,表现人的生命所常有的骨力、生动、灵巧等现象。总之,没有生命的美,就没有盆景的艺术美,这是盆景的一个重要的美学特征。
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中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此说法与苏东坡论石一脉相承,都是以一个丑字来概括石头的怪、奇等特点,这也是山水盆景选择石材的原则之一。对于树桩盆景,树桩越古老,形态越奇特,也就越被看作是美的,甚至貌似枯朽的树桩可能被认为是很美的。但是,这要与“病态美”相区别。盆景艺术活动是否认病态美的。病态的、腐朽的、垂死的盆景树桩并不被认为是美的。病态在盆景中的表现与古老、奇特的盆景特点是不同的情况。人们欣赏的不是盆景的病态和垂死状,而是老态与奇特性。古老的、奇特的、貌似枯朽的树桩在人的精心培育下,能够在十分有限的盆土和盆盎空间中勃勃生长,因此欣赏盆景的老态,实质就是欣赏凝聚在其中的人们的劳动,欣赏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盆景都必须具有古、奇之美,如再现自然山水的山水盆景。
盆景美是自然美的反映,因此自然界的一些客观规律也就反映在盆景美之中。自然型树桩盆景、山水盆景等反映的是运动、变化等自然规律,因此其艺术美就具有不规则的形式,属于不规则之美。不规则之美是盆景之美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一般性。对称、整齐的形式只有在规则型树桩中出现。但是规则型树桩在树桩盆景中只占很少一部分,不是树桩盆景的主流。
盆景的分类问题是盆景界一个悬而未决的学术问题。由于分类混乱,直接给盆景的生产、科研及交流等带来诸多不便。盆景的种类很多,按照不同的分类原则,可把盆景分成不同系统的多种类型。
按盆景的规格大小来分类,即以盆景树木的最大高度(或长度)或以盆的长度来分类。树桩盆景通常以树高或树长为分类依据,山水盆景则一般以盆的长度为分类依据。
特大型盆景(树高/盆长在150cm以上)适宜于大型展览等规模较大的场所,用于增强气势。
大型盆景(树高/盆长80~150cm)适宜于布置在空间较大的环境中,如庭院、会场、学校、公园等地。此类盆景的表现景面深广,放在厅堂可展现山林古木之趣,比图画更具有真实性。
中型盆景(树高/盆长40~80cm)适宜于在展览厅展出,以及用于较大场面的会议室和阅览室等布置。
小型盆景(树高/盆长10~40cm)适宜于家庭居室、窗台茶几等的摆设。小型盆景能小中见大,缩龙成寸,可表现江岸、树群或山石等景观。
微型盆景(树高/盆长在10cm以下)以花草为主,缀以山石等小件配置而成,着重于形态别致、小巧玲珑,更注重整体艺术美的内涵。
按这种分类方式,首先将盆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植物为主要制作素材,选取姿态优美、株矮、易于造型的植物为主要造型材料,称为树桩盆景;另一类是将山石经过雕琢、腐蚀、拼接等技术和艺术处理后置于浅盆之中,缀以亭榭、舟桥,配植小树、苔藓,构成美丽的自然山水景观,称为山水盆景。这两大类又可以进一步进行细分。
①自然型树桩盆景。无规定的造型规律,树形不规则,强调树桩形象的自然和不露人工痕迹。
②规则型树桩盆景。按规定格律造型,树形规则,比较突出地表现加工技巧。
③草类盆景(树桩盆景附属型)。主要造型材料是草本植物而非木本植物,如小菊盆景、水仙盆景、仙人山盆景。
山水盆景依照所选用的盆以及陈设方式的不同、造型外貌处置的技巧不同等,可以分为水盆式盆景、旱盆式盆景、水旱式盆景和立面式盆景。
①水盆式盆景。水盆式盆景又称水石盆景,以山石为主来表现景观画面,盆中水面占去大部分盆面(一般而言,水面占盆面的2/3或3/4为最好)。要凸显水面开阔,山体高度不宜太高;做成深远式则更能凸显水面开阔的意境。水盆式盆景的特点是表现力丰富,制作不太复杂,画面壮阔充满意境,养护方便。
②旱盆式盆景。旱盆式盆景又称旱石盆景,适宜表现无水面而有土有石的景观画面。其表现题材比较广泛,无论名山大川、园林一隅或是角落一景,通过巧妙的修剪都跃然于盆中。在植物的栽种上,株型可比水盆式盆景中的植物大一些,群植或孤植均可。旱盆式盆景的特点是表现力较为独特,制作较为简便,养护方法大都与树桩盆景相同。
③水旱式盆景。水旱式盆景是介于树木盆景与山水盆景之间的另一类盆景形式,以树木、山石、水、土为材料。水旱式盆景的自然气息较为浓厚。如果再适当安置一些人物模型、建筑模型等小配件,还可表现一些富有生活情趣的题材,如清溪垂钓、柳塘放牧等。山石多采用硬质石料。树木选用干矮叶小的,如五针松、真柏。布局时可以植物为主体,也可以山水为主景,但必须协调统一,塑造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山石、植物、摆件的布局和设置,要力求做到比例恰当、搭配合理,虽由人作、宛自天开。水旱式盆景的特点是表现力较为丰富,画面清新柔美,制作有一定难度,但具有很大的趣味性,养护方法集水盆式盆景和旱盆式盆景两者兼而有之。
④立面式盆景。立面式盆景是近年来陆续吸纳了壁画和木雕、竹雕屏风等工艺品的特征,将水盆式盆景的平面设计革新为立面设计的一种新的艺术形式。立面式盆景可分为挂壁式、立架式和立屏式三种。
把盆景划分为树桩盆景与山水盆景只是相对而言。在这两大类之间还有许多中间类型,如竹石盆景、兰石盆景等,其植物与山石的分量不相上下,将其归入任何一类都可,不能绝对地说它们属于哪一类;同时,在各类型中还有很多的亚型和形式存在(可参考彭春生盆景分类法)。总之,盆景的种类十分丰富,除以上分类方法之外,还有其他的分类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