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便于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将预算定额按一定的顺序汇编成册,形成预算定额手册。每册预算定额又按建筑分部工程、施工顺序、工程内容及材料等分成若干章。每一章又按工程内容、施工顺序等分成若干节。每一节再按工程性质、材料类别等分成若干定额子目。
以《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为例来介绍预算定额的构成。《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由目录、总说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分部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项目表构成。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分为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二册(装饰工程),共21个分部工程,其中建筑共14个分部工程:A土石方工程,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C桩基工程,D砌筑工程,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F金属结构工程,G木结构工程,H门窗工程,J屋面及防水工程,K防腐工程,L楼地面工程,M墙柱面一般抹灰工程,N天棚面一般抹灰工程,P措施项目。
每个分部工程由若干节组成,每一节由若干定额子目组成,定额内每一定额子目即为一个分项工程,如土石方分部工程中AA0001人工挖土方,AA0003人工挖沟槽(深2m以内)等,分项工程为最小的组成单位。
总说明是定额的总纲,称为定额的纲领。总说明主要阐明了定额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定额性质、定额水平、适用范围、定额作用,人、材、机消耗量的确定原则及其包括的内容,还说明了编制定额时已经考虑了哪些因素,还有哪些内容未考虑,并介绍了本定额的使用方法。
例如,《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中总说明:
①《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31—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等资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②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③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④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⑤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般风险费。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见表4.1。
表4.1 定额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
   A.人工费
本定额以工种综合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按8 h工作制计算。
定额人工单价为:土石方综合工100元/工日,建筑、混凝土、砌筑、防水综合工115元/工日,钢筋、模板、架子、金属制安、机械综合工120元/工日,木工、抹灰综合工125元/工日,镶贴综合工130元/工日。
B.材料费
a.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净用量以及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b.本定额材料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c.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净用量以及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
d.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30 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C.施工机具使用费
a.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费用料,该“工具用具使用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用中,但其消耗的燃料动力已列入材料内。
b.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中小型机械的30 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D.企业管理费、利润
本定额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标准是按公共建筑工程取定的,使用时应按实际工程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所对应的专业工程分类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
E.一般风险费
本定额除人工土石方定额项目外,均包含了《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所指的一般风险费,使用时不作调整。
F.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调整。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市场价格确定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市场价格与定额价格不同时,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价差不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的计费基础。
G.本定额的自拌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砂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
H.本定额中所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是根据市场生产与供应情况和施工操作规程考虑的,施工中实际采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同时不做调整。
I.本定额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中已综合考虑了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多种因素,但不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和桥梁加固、道路拓宽、道路修整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J.本定额未包括的绿色建筑定额项目,按《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执行。
K.本定额的缺项,按其他专业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
L.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M.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位的,均以“mm”为单位。
N.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O.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本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2013年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 T 50353—2013)(以下简称《规范》)。一般情况下,定额仅列出《规范》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内容,其他未列出内容详见《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计算工程数量、确定工程造价的准则,是工程造价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严格、较全面地规定了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具体规定和计算详见本书项目5任务5.1中的相关内容。
定额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按分部工程划分其分部,分部以下为节(分节)、节以下为定额项目(即子目)。每一个定额子目代表着一个与之对应的分项工程,所以,分项工程是构成消耗量定额的最小单元或细胞。
分部工程说明是应用和执行定额的基础,必须全面掌握。分部工程说明主要介绍该分部工程所包括的主要项目及其工作内容,编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本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在施工工艺、材料及消耗量定额应用执行时的相关规定和应注意的事项,特殊情况如何处理。详细介绍了该分部工程中各定额项目的基本规定和要求(详见项目5中各子任务内容)。
确定工程造价,首先必须计算工程量。计算工程量的工作量,相当于确定了工程造价整个工作量的70%,甚至更多。工程量计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工程造价计价人员必须要以工程量计算规则来统一、规范其计算行为。
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分部工程归类的,规定了各分部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应该如何计算工程量,其内容全面具体,表述通俗易懂,使用灵活方便。
具体的计算详见项目5中各子任务内容。
定额项目表是预算定额的核心内容,是以分部工程归类,并以不同内容划分的若干分项工程子目排列的定额项目表格,占据了定额的主要篇幅,是确定分项工程人、材、机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的基础,是进行工料分析、计算人工、材料数量和机械台班量的依据。由工作内容、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目表格以及表尾的附注组成,见表4.2。
表4.2 定额项目表
   续表
   工作内容位于表头,规定了各分项工程所包括的施工内容。在列项计算分项工程量时,要注意看表头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以免漏项或重项。
例如:“AL0032水磨石楼地面”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清理基层、刷素水泥浆;调运砂浆白石子浆;抹找平层、嵌条、抹面层、磨光、补砂眼、养护等;彩色镜面水磨石油石抛光。
这些工作内容实际上已包括楼面贴装饰石材的整个施工工艺过程,既包含抹“结合层”“找平层”,又包含面层,所以在列项时,就不能再列一项“楼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层了,否则就会重项。
计量单位位于表格右上方(少部分位于表格内),表格内的所有数据均以该计量单位为标准。在套用定额时,各分项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必须与定额中相应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致,不能随意改变。
例如:砖地沟项目的计量单位为10m 3 ,砖砌台阶项目的计量单位为10m 2 ,都是书写在表格右上方;AD0117砖烟(风)道项目的计量单位为10m 3 书写在表格内部。
项目表的内容:一是消耗量定额规定的综合用工量、各种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消耗量(简称“三量”);二是地区预算价格,即人工单价、材料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简称“三价”)。
将“三量”与“三价”分别相乘,得出分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这3种费用之和即为定额的参考基价,即
人工费=综合工日×相应人工单价
    材料费=
    
    (各种材料耗用量×相应材料单价)+其他材料费
   
    机械费=
    
    (机械台班耗用量×相应机械台班单价)+其他机械费
   
企业管理费=人工费×费率或(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利润=人工费×费率或(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一般风险费=人工费×费率或(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定额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
例如:M5混合砂浆砌筑10m 3 砖墙(240mm),由表4-1中定额子目AD0023可知:
人工费=115×11.533=1326.30(元/10m 3 )
材料费=422.33×5.337+174.96×2.313+4.42×1.060=2663.35(元/10m 3 )
机械费=187.56×0.380=71.27(元/10m 3 )
定额综合单价=1326.30+2663.35+71.27+354.84+193.98+20.96
=4630.70(元/10m 3 )
    预算定额的构成
有些定额项目表的下面列有附注,说明当设计分项工程与消耗量定额不符时,如何进行调整和换算,是对表格作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