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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失灵”及其与生俱来的负外部性问题

上一次在这里开论坛,我跟大家讲过中国奶业遭遇的几次宏观波动,其自身的波动和国家的宏观制度问题高度相关。

当时我告诉大家,当国内的奶业正在为培育基地、更新设备打基础,正在建立健全产业链的高投资的脆弱阶段,却由于2001年入世的时候我国对农业让步相对较大,导致南方沿海一些省区可以用进口的奶粉做还原奶,据说某个省区竟然占了进口奶粉的80%!这个现象的背后是:这些既没有形成生产基地,也没有足够加工能力的地区,以相对比较低的进口价格冲击了良性业态的构建!于是,正在增加投资做整个产业结构建设的中国奶业就突然受到了巨大冲击,造成的亏损成为了好好做事的地方政府和良性企业的“沉没成本”。

进一步值得追究的是: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及时出面解决这个问题,反而出现有些主管部门出台的规则恶化这个问题的情况。随之,就必然出现理论上早就说清楚了的“劣奶驱逐良奶”(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性结果。

可见,新世纪中国奶业的第一次波动,其实并不是奶业自身投资失误或管理不当的危机。

今天的研究者需要正视的这种劣币当道制度的后续恶果是:只是因为它没有被认真处理,就一定会导致这次第二波冲击的出现——上次没有真正投资做好基地建设,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建设的部门和企业,其破坏性投机获利且不受惩罚的规律性结果,再次发生了。

今天我们看到,恰恰是在这几年,大约六七年的时间内,我们的奶业在另外一个源头又出现了问题,那就是饲料问题。为什么饲料出问题?其实也和中国加入WTO把农业作为一个让步领域有关。比如,我们现在进口大豆占2/3以上,主要因为进口大豆大部分是转基因的,出油率高,它产生的增量收益当然归这些年占领了油脂生产领域的外资大豆加工企业。但与此同时,因为这种进口专用大豆出油率高,而大豆的副产品豆粕的蛋白含量就大幅度下降。饲料行业的问题,却出在大规模进口高出油率的大豆上!这个微观收益归榨油企业占有了,而这个宏观制度成本、外部性代价却甩给饲养行业了——同样数量的豆粕作为原料,不再能够生产出具有同样蛋白含量的饲料。

三聚氰胺的发明,难道不是一种科技成果?不是注册专利了吗?当然不是发明人不对,而是过去没有使用。那么,近年来为什么会被使用?因为近年来饲料的蛋白含量不够,因为进口大豆占了2/3,因为榨油企业绝大多数是外资企业,人家追求大豆出油率高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天经地义的事情,中国的有关部门既不能干预,更没有想干预。

似乎没有人愿意注意:每一个单个的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都会甩出一部分自己不承担的代价,而这个代价被谁承担了却长期没有被认真研究。直到今天全社会出大问题,尤其是人人关心的婴幼儿出了毛病,这才引发了社会乃至高层的关注。其实,这些问题表现出的核心机制,就是所谓的“负外部性”。

因此,一年后的今天我在第二次奶业论坛上要讲的一个要点,就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外部性问题,虽然这是一个经济学的理论问题,但实际上却和每个人都相关。

在座的,特别是企业界朋友们,请你们注意: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政府追求收益最大化,本来无可厚非!但是每一个主体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微观行为,都会导致外部性。今天我要告诉大家,如今到处造成负外部性最大化的趋势现在不仅没有被讨论,也没有在政策修订中有所表现,因此它正在呈现出方方面面的危害!目前,整个食品行业的不同业态普遍地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趋势性问题,不是靠加强监管能够解决的。

昨天有苏丹红和孔雀绿,今天有三聚氰胺,明天还有什么?还没有被查验的各种化学品不是在广泛使用吗?直到它危害了生命,芸芸众生才开始懵懵懂懂地加以关注。对于发生的问题,政府出台文件很重要,把责任加到哪一级当然也很重要,但是有谁从源头上认真找一找病根?

既然不是监管问题,那么,这是什么问题?

理论上可以归结为负外部性正在扩大,正在日益恶化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能把每一个单个利益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所造成的代价甩给社会这样的问题,拿来交给社会大众认真讨论,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说政府监管吧,这么大的国家,纷繁复杂的农业领域,要设多少部门才能监管?而且监管的后面还要有监管。

如果我们找根本,那就是每一个单体利益最大化所甩出的代价,这个代价被社会承担叫作负外部性,当量越来越大的时候叫负外部性最大化,且有不可遏制的态势。

再说得深入些,负外部性可不可以让市场自身解决?不可以。市场经济本身只制造负外部性,并不解决负外部性。既然这个规律也是不可逆的,那么我们就既不能把市场经济政治化、神化,也不能把希望寄托于加强政府部门权利,不能认为出现一个方向的问题,使用另外一只手加强就可以解决了。

当然,这些观点都不是我的发明,都是经济学理论上早已说过的问题,只不过我们有些理论家只讲其中的一面。

(二)加强奶农的综合性组织化建设,从基础上构建良性利益关系

怎么办呢?当然,两个极端都不能选择。其一是不可能简单地回归到传统的农业经济方式——尽管它的生产者或者投资人收益很难做到最大化,但是因为这种农业是和自然过程高度结合的,因此它往往创造了正外部性却没有回报。其二,对于工业化条件下的化学方式、机械方式的规模化农业,则尤其需要加深讨论。因为尽管它可以使投资人、生产者增加收益,但它却一定是对外制造负外部性却不被惩罚的。

传统与现代两种农业的微观收益和宏观外部性问题,早在古典经济学里就已经讲清楚了,问题是我们今天对西方理论“有选择的”使用。这样,就没有可能从根本上考虑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就导致了我们刚才所说的“劣企驱逐良企”等规律性现象,就必然会放大负外部性,最终是全社会受伤害。

刚才农业部的同志讲,如果最终生产者的利益得不到基本保证,那么后续环节的合理利益关系也建立不起来。国家质检总局的同志也谈到利益关系的断裂——其实我们都能看到,在这个产业的业态内部,所有的利益关系都是对立的。

看来,我们必须把研究重点放到如何调整、重构,形成良性利益关系上来。

大家都知道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牛贩子把病牛卖给奶农,把黄牛染成黑白花卖给奶农,而有钱人对于奶农买奶牛是放高利贷的——因为金融也追求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于是农民拿到了高利贷,买了病牛、劣牛,都成为沉没成本了,那小农承受不起,就也得搞短期行为,于是最终生产者也就出现问题了!最后发现:因为没有谁来承担给农民提供必要的、基本的服务的成本,没有谁帮助农民形成能够抗御风险的经济组织。

20世纪80年代我们就认识到,完成大包干让小农散户经营不是我们的目的,农民必有一家一户解决不了、解决不好,或者解决起来不合算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发展合作社。合作社就是一个成功的内部化处理利益关系的企业,因为社员在利益上是互洽的关系。

那怎样能在第一个生产环节那儿形成一个不是对立而相对合理的利益关系?怎么能够先把农村第一线的利益关系理顺呢?如果那儿理不顺,就一定是剥夺与被剥夺关系,就是尖锐对立关系。如果基本的第一线的工作都没有做,业态的良性结构就难以组建。靠所谓加强培训,能解决问题吗?企业加强技术服务,能解决问题吗?政府加强监督管理,能解决问题吗?都比较难!所以最基本的工作一定是农村基层,还是毛泽东的一句话:“做好第一等的工作。”可现在大家都不做第一等工作。

不解决这些问题,其他的拿多少钱都没有用。

不过,如果要让农民只能单一地搞专业的生产合作,那能行吗?我们知道,农业生产领域是最没有利润的,单一的专业生产合作社一定是没有收益的。国际上成功的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社全部是综合性的。

总之,在这些基本问题上,如果我们再不抓紧拿出真问题来讨论,再不把第一等工作做到实处,不能让农民利益得到真正的体现,没有相关组织对农民利益的真正保护,最后什么好的措施都很难落到实处。高度分散的小农经济——2.4亿小农户分散生产,要想监督、管理,政府成本多高?所以,咱们还得加强农民的组织化。

现在,终于有了一个能够比较直面真问题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现在有了一个好的开始,希望各位企业界的朋友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理解,大家能够把工作做到实处,也许能够使整个业态重新回归良性化。 ar5sOEaLwA5Xui6QInVHnZDi2DV0dcBwqj8tEkrlAcodgLJUXyBiY86D3d6OHR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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