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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与秧鸡》?可这是什么意思呢?”出版社的朋友们见了标题都问道,那时小说刚刚交稿。

“‘羚羊(Oryx)’和‘秧鸡(Crake)’是两种动物,到我写这部小说时已经灭绝了,”我答道,“也是故事主人公的名字。”

“可是他们一上来就死了。”出版社的人说。

“这才是看点呢,”我说,“或者看点之一。”(我没有提到的另一个看点是,该书名听起来很像池塘里的蛙鸣。试试看连念三遍,像这样: Oryx oryx oryx. Crake crake crake :明白了吧?)

瞧这情形还是没能说服他们,我便又解释道,R、Y、X、K都是有力道的字母,只要都收进来,没有哪个标题不是响当当的。他们信我了吗?难说。不过《羚羊与秧鸡》这书名倒是保留至今。

这也是我的小说中,能被学校相中而教给青少年的两部之一。显然当老师的对这些有魔力的字母是有反应的。或者他们另有所感。

此外,《羚羊与秧鸡》还是我第一本自始至终以男性为叙事主体的小说——在当时亦是唯有的一本。没错,我被为何“总是”写女性这样的问题弄烦了。我并非总是如此。然而这部作品其实是个浑然的整体。我一向忠于带性别视角的文学批评,于是书一付梓便有人问我怎么不启用女性叙事者了。人无完人嘛。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二○○一年三月动笔写作《羚羊与秧鸡》。那时我在澳大利亚,刚刚完成了上一部小说《盲刺客》的巡回售书活动。于是我便有了点时间去阿纳姆地区的季风雨林观鸟。在那儿我还参观了单边敞开的岩洞群,当地原住民的生活与自然和谐相处,其文化已不间断地延续了四五万年。

之后我们的观鸟团去了凯恩斯附近的菲利普·格雷戈里食火鸟保护区。按照观鸟爱好者及自然主义者那时候就有的习惯——这样的惯常做法已坚持几十年了——我们讨论起了发生于自然界的物种灭绝的惊人速度,这要归咎于人类正在加快改变世界。食火鸟这种不会飞的珍禽看起来活似蓝色、紫色及粉红色的恐龙,一爪抓下去就能把人开膛破肚——它们还能存活多久呢?它们中有不少在保护区里昂首阔步,吃着切碎的香蕉,吞食着不慎晾在窗台上的批萨。这些在林下灌木丛中奔忙的红颈秧鸡还能存活多久?不会太久,这是我们的普遍看法。

现代智人又如何?我们这个物种会不会继续毁坏曾生养并持续支持我们的生物系统,并最终确保我们自己走向亡族灭种?这个物种会不会停下脚步思索一下自己鲁莽的举动,并就此改弦更张?这个物种会不会因自己的发明而作茧自缚,后又能凭着发明再挣脱出来?要么——这个物种或许通过遗传工程培养出超级病毒,从而具备了生物技术手段来抹杀自身,或是发现了什么手段来改造人类基因组,由此用一个有更多善心、更少贪念、较少掠夺的版本来替代自身?该版本的设计者会不会是哪个博爱之辈,或执意要改良世界的疯魔之徒?我们之中会不会有个预言家及/或科学狂人,随时准备着按下“重启”键?

我便是在食火鸟保护区的阳台上凝视着这些红颈秧鸡时,近乎完整地酝酿出了《羚羊与秧鸡》的写作计划。当天晚上我就做起了笔记。上一部小说刚刚杀青,我疲累得并不想这么快就开写另一部,可当一个故事吵着嚷着非要出世时,你还真拦不住。

每一部小说在作者的生活中都会先有长长的前奏——她/他的所见、所历、所读、所想——《羚羊与秧鸡》也不例外。很久以来我一直在思索反乌托邦式的“假如”场景。我是在科学家之中长大的,野外生物学家扎堆在我的童年里。我的几位近亲都是科学家,每年的圣诞家庭聚餐(火鸡是解剖开的而不是切开的)上的话题大体都是肠道寄生虫或鼠体性激素之类,近年来或也包括了基因编辑技术中的工具问题,《羚羊与秧鸡》中“基因狂人”的商业冒险桥段在现实中已初露端倪。我的阅读消遣多为斯蒂芬·杰伊·古尔德的科普文章或是《科学美国人》之类,部分原因就是为了跟得上家里人的聊天。

于是多年来我一直在做剪报,并且吃惊地注意到十年前被嘲笑为偏执妄想的趋向,先是成为了可能,接着就变成了事实。《羚羊与秧鸡》也是如此:写作此书时,猪体内种植人体器官还只是个可能,而今已为现实。彼时的“鸡肉球”尚属杜撰,但“实验室人造肉”已走入了我们的生活。我写书时,猫的呼噜声的自我治愈功能在科学上才刚刚起步,如今已广为接受。更多的发明和发现还将源源不断地涌来。

可是哪一个会先来——由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和太阳能撑起的美丽新世界,还是造就了这些高科技的社会的崩塌?生物学准则与物理学一样无情:用完了食物和水,就得死。没有哪种动物在耗尽资源基础后还能指望活下去。人类文明也适用于同一铁律,由气候变化引发的灾难已经——部分地——在我们之中造成了破坏。

与《使女的故事》类似,《羚羊与秧鸡》属于悬测小说(speculative fiction)——秉承了奥威尔《1984》的传统——而非H.G.威尔斯的《世界战争》的科幻路数。悬测小说可没有什么星际旅行、远距传输、火星来客。如同《使女的故事》,该书并非凭空杜撰我们还没有发明或还没有着手研发的东西。每部小说开头都有个“假如”,然后再依理展开。《羚羊与秧鸡》的“假如”很简单:“假如我们沿着已走过来的道路继续前行会如何?”上坡路有多滑?能够补短的长处是什么?谁存有阻拦我们的意志?能否通过基因工程,把我们从这列业已启动的火车的失事现场中解救出来?

《羚羊与秧鸡》就在一片欢愉嬉闹中灭绝了几乎整个人类,而在此之前人类社会分裂成为两个阵营:技术统治派与无政府主义派。不过仍有一线希望:尚有一群准人类,他们的基因得到了改造,那些折磨现代智人的病痛,他们永远不必受其干扰。换句话说,他们是定制人。可是任何一个参与其设计(我们正在这么做,还会变本加厉地做)的人都不得不问一句:人类把基因修改到什么时候,就不算人了,这段路有多远?我们有哪些标识我们核心存在的特征?

定制人,或书中所称的“秧鸡人”,具备几种我自己也很愿意笑纳的配备:内置驱虫剂、自动防晒,还有消化树叶的功能,就像兔子那样。他们不需要衣服和农产品,因而也就不需要种植粮食和纤维植物的领地,也就没有了领土战争。

他们还有几样特征,其实也算某种改良,但我们大多不会喜欢的,包括季节性交配——如同大多数哺乳动物——期间其某些身体部位会发蓝,就像狒狒那样,因而也就不存在爱情的抗拒或强奸行为。每个人都可以有性行为,为了增加浪漫色彩,雄性“秧鸡人”会唱唱歌、跳跳舞作为求偶的举动。很多动物都这样,我最喜爱的是银鱼:如果雄鱼的舞蹈为雌鱼接受,那么他就送给她一个精子囊,故事就结束了。当我把这个说给我会计听时,他说:“我的一些客户知道了会喜欢得要死的。”

雄性“秧鸡人”还会献花——就像公企鹅给母企鹅献石头一样。我曾在澳洲观察过园丁鸟,便想过是不是添加一项该鸟的特性,但这就把事情变得复杂了,要牵涉到雄性竞争——而这是“秧鸡”一心要祛除的——于是这一点就没有加:雄性“秧鸡人”不会像园丁鸟那样相互去偷蓝色晾衣夹子。不过“秧鸡人”会像猫一样群交,这样就不用为谁才是生父而焦虑了。

“秧鸡人”爱好和平,温文有礼,只吃素食,善良有爱。唉,我们现代智人最后的幸存者——他名字叫吉米——却觉得他们无聊透顶。作为喜欢讲故事的动物——人类便是——我们看戏上瘾,差不多为此搭上了性命。

多股不同的力量凑巧撞在了一块儿,便有了“完美风暴”,人类历史上的完美风暴也是如此。如小说家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 所言,作家言其所忧,而《羚羊与秧鸡》的世界正是我现在的忧虑。这不仅关乎我们那些弗兰肯斯坦式的发明创造——大多数人类发明本身只是中性的工具,其负面或正面的道德指向都要看我们如何使用,况且很多技术利用是值得称赞的,尽管连“好”发明都很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降低死亡率而粮食不能增产,就会引发饥荒、社会动荡和战争,每每如此。

小说并不能给出解答,那是指南类书干的事情。小说只管提问。《羚羊与秧鸡》提出的问题如下。

第一个大概是:“我们能求得我们自身的信赖吗?”因为无论科技发展到何高度,现代智人在心底里仍然是数万年前的老样子——同样的情感,同样的关切,同样好,同样坏,同样丑陋。我们就是个正邪一体的皮囊,我们人类。

可假如我们能够祛除坏与丑陋,又要如何做呢?那我们最后还算人类吗?而假如这种生物缺乏进攻性和杀戮本能,就像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慧骃国,那他们是不是很快就会遭到灭顶之灾,如同无数原住民在十六、十七世纪遭遇欧洲人时的下场?我们中间还有些不错的人,通情达理,得体如格列佛本人——又如《羚羊与秧鸡》中的吉米,这样是不是就够了?吉米是有“良心”的。我们的良心是否足以拯救我们,或者还需要些别的?

我们现今日益具备了创造自身新型号的能力,他们形态更美丽,道德更高尚。为了保护他们,也为了保护我们自己正快速破坏的生物圈,我们是否应该把现在的人类型号干掉?你会这么想的。

“秧鸡”也是这么想的。他也是这么做的。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QX8eQq9E/vLSW4FOmUEVRTI0l1YqZEvZsltMk/ELl8Kby1pq5MamDDMsuM48ui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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