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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一次见到古木奇,我以为我认错了人。他长得真的很像他,一个我以前曾经“怦然心动”过的人。但很快我就明白过来,他不是他,他们只是长得像。但就冲这一点,我决定把我的酒卖一点儿给他。

我晃到他面前,用娇媚的声音问:“先生,不喝点什么吗?”

他很干脆地回绝了我:“不。”

“看你长得帅,八折。”

他没有理我。

我并不放弃:“七点五折。”

他终于肯正眼看我。我也毫不示弱地微笑着看着他。我有经验,如果男生敢和我这样对视一分钟以上,那么他的一辈子基本上就完蛋了。但可惜的是,看到五十九秒的时候,古木奇转开了他的目光,转而看着桌面对我说:“等我朋友来了再说吧。”

算他识相。

“先生贵姓?”我替他打开一瓶酒,“以后常见面,认识一下哦。”

“我姓古。”他说,“叫我古木奇好了。”

世界上有这么难听的名字吗?算算算算,看在他肯买我的酒,我忍了。

那晚古木奇好像请了很多朋友,他们先后而来,一共买了我五十七瓶啤酒。不过他自己一瓶都没有喝,他也不抽烟,只是坐在那里沉思,听任自己的一帮朋友在那里兴高采烈地胡闹。又是一个“心事男”,看来不是老婆跟人跑了就是股票被套牢了,值得可怜。这期间我们的眼神交流无数次,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有钱的主儿。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有个唱歌像蚊子哼的女朋友。

我做了个手脚,买单的时候,五十七瓶算成了七十七瓶。他眼皮都不眨地签了单。我喜出望外分外热情地把他们一行都送到大门口,“再见欢迎再来”说得我嘴皮都发麻。他的朋友们很快散掉。他却折回身来对我说:“晚上干吗?”

我反问他:“干吗?”

他问:“你几点下班?”

我答:“随时。”

他朝我摆摆头说:“那我们走吧。”

什么什么什么?我疑心我听错了,虽然我蒋蓝是开放型的,但如此这般快进入状态对我而言还是第一次。他挑衅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分明在说:“是不是怕了?”

我怕过什么?

我对他说了一个字:“等。”然后我飞快地跑进酒吧里,飞快地换掉了我那身恶心的鲜黄色的工作服,飞快地拿上我的包,飞快地白了酒吧老板一眼,飞快地跑回到门边。

上帝保佑,他还在。

这回他抽烟了。靠在他的越野车旁,把一根烟抽得风生水起。原来他是会抽烟的,这一晚上真是难为他了!

真是天下第一装!在下不服都不行!

我拎着我的仿版香奈儿包,迈着猫步走到他面前,把声带调整到最迷人的区域,对他说:“先生贵姓?”

“嘘。”他发出这个简单的音节后,就转身替我拉开了车门。我一屁股坐到那个宽大的真皮座椅上,当时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极为妖艳的词:一夜情。

这个词让我多少有些坐立难安。我这个人有个毛病,用阿布的话来说,那就是“爱惹事,惹了事却又怕事”。是的,是的,我承认他总结得非常对,这是我一个致命的弱点。所以,当这位陌生男士的越野车深夜时分在北京的道路上飞驰起来的时候,我内心的恐惧已经不能抑制地开始冒头了。

我开始寻找话题来抚慰自己躁动的心。于是我说了句巨丢人的开场白。“我们这是去哪里?”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你很在意要去哪里吗?”

“好吧。”我故作镇定大声喊道,“看你长这么帅,其实你卖掉我我也无所谓的。只要分点利润给我,我可以替你数钱。”

他没理会我的幽默,而是把车加速,开得飞快。

他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我从来没有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我下意识地喊道:“慢点!”并下意识地把安全带扣好,下意识地尖叫。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一直都不理我,嘴巴像是被谁不小心上了锁。车子很快驶上了高架,在高架上它更加肆无忌惮,快到我几乎看不清窗外的风景。我心里猛地一凛!不好,搞不好今晚我遇到神经病了,北京这么大,什么样的主儿没有呢?想到这里,我身上开始一层一层地冒冷汗,而他却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意思,就在我横下一条心准备要跳车的时候,他忽然挑衅地看了我一眼。他不看我则已,一看我,把我骨子里最反叛的东西给呼啦啦激发出来了,谁怕谁啊,大不了同归于尽。于是我按下跳车的念头,把眼睛闭起来,开始唱歌。我唱的是我最喜欢的苏打绿的歌:“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挨的离骚!”

靠,我敢发誓,就算是在最豪华的卡拉OK包房,本小姐也没有发挥过如此高的演唱水准。如果此时的歌声被吴明明听到,我估计她一定会为放弃我后悔得满脸都长包!

在我无与伦比的歌声的感召下,我陌生的疯子先生终于把他的车停在了路边。我闭了嘴,对着他妩媚地一笑。然后他看着我说:“胆的确够大,替我做件事,给你一万块。”

“多少?”我装作没听清。

“你要多少?”他反问我。

“那要看做什么事。”我把左手的五根手指竖起来,放在眼前游移,“是陪你唱歌呢,跳舞呢,夜宵呢,还是……那个那个呢。”

他从我座位前面的车抽屉里拿出一个黄色的信封,对我说:“我要你办的事情很简单,替我把这个东西送到我要求的地方就可以了。”

这个信封的重量实在太轻,轻到好像什么也没有。这正打消了我怀疑那是个微型炸弹的疑虑,我想起《新警察故事》里的吴彦祖。他该不会是爱玩警察的那种心理变态吧?

我凑近他的脸问:“这个快递费有点贵了吧,你脑子是不是烧坏了?”

“算是吧。”他笑了笑说,“你就说行还是不行。”

“不行!”我拒绝他后又飞快地继续说道,“不过呢,我要是跟一万块过不去,我的脑子一定就是烧坏了,你说是不是?”

他又发动了车子,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飙快车。如果他刚才那么做只是为了探试我的胆量的话我觉得他的智商真的有问题,谁会跟自己的生命过不去呢?

至少有我这种智商的人都不会。

而且,遗憾的是,我智商一贯平平。我曾经进行过无数次关于智商的测试,分数都只能勉强到达及格的水准。这是我老妈一直最为心痛的一件事。不过她总是自我安慰地认为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你美貌,就不会给你什么什么什么的。噢,一声叹息。如果她知道此时此刻她美貌如花的女儿在北京背时得要替别人“贩毒”的时候,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打开我家四楼的窗户直接一头栽下去。

哦,我亲爱的妈妈,我看你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就这么一直胡思乱想着,我们到了目的地。他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对我说:“进去后找17栋2301,找一个姓黄的女的,把这个信封交给她就走。记住,不许拆开看,不然你一分钱都拿不到。我把车开到前面那里去等你。你出来后往前走五分钟,应该就会看到我。”

“等等,可是我送到了,你也溜了,我找谁去?”

“你可以选择不干。”他说,“不过你说得很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更何况是一个像你这么喜欢钱的女人。”

“你什么意思?”我问他。

他笑了笑说:“今晚的单子,我是不是应该让你老板先看一眼再签单呢?”

靠!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这里面的东西值多少钱?”我扬起信封问他,“我拿着东西走人,会不会更划算一点?”

“你不敢。我总能找到你。”他说,“再说了,这里面的东西对你而言一钱不值。”

OK。

OKOKOK,人穷气短行不行?我下了车,看着他的车缓缓向前驶去后,我拿着那个信封走进了小区。我很容易地找到了他所说的17栋。我在楼下按了2301的通话键,很快有个声音传出来,是个男人,在问:“谁?”

“快递公司。”我说,“黄小姐请收件。”

“她不在家。”男人说,“打她电话。”

“代收好吗?”我话还没问完,对方一定是挂了对讲机,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为了剩下的五千块,我继续按门铃,一下一下接一下。对方一直没再接,过一会儿来的是小区的保安,很凶地问我:“你是谁?业主告你骚扰。”

我把手里的信封举起来挡住半边脸说:“送快递。”

“他让你留给门卫。”保安说,“请跟我来。”

“不。”我说,“重要的东西,我要亲自交给黄小姐。”

保安让我在门卫那里等,估计去打电话了,过了半天才过来,交给我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对我说:“让你打这个电话,黄小姐不住这里了。”

我接过那张电话条,蹲在小区外的花台上反复拨打,听到的都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我靠!

看来这一万块一封的信的确不容易送出手。

我郁闷地拿着信往外走,可是走了差不多有十分钟那么远的路程,都没有看到那家伙的越野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我的脚走到酸得不能再酸时,我停下了脚步。我轻呼一口气,当机立断地打开了那个信封。当我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并看清它是什么的时候,我差点没在一秒钟内背过气去。

奶奶的,世界上有这么搞的事情吗? fvBsDDWS7yWdG+t479uppbpGOVUjZLBVrBd0z+fs1f27F/kVz/JRlcPHCnOKgx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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