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名字的缘故,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爱看星空。那时北京天文馆刚建成不久,我多次去那里看人工模拟的星空。记得因为一直仰头观看,脖子酸痛,这是对天文馆最初的记忆。天文馆里还有一个永恒摆动的巨型摆锤,引起少女时代的我的无限遐想,觉得它十分神秘。它背后的动力据说源自地球磁场,看不见摸不着,高深莫测。但是,小时候对星空的凝视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就像看一部纪录片和一个自然现象的记录一样,并没有震撼灵魂。长大之后,星空才成了我心中的禁区,战战兢兢,满怀焦虑。
有了思考能力之后,知道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或大或小的天体以及它们在宇宙中存在的空间和时间之后,生命就成了一个短暂、脆弱、渺小到令人不忍卒睹的东西,不能细想,一想就万分惊恐,进而万念俱灰。
把生命比喻为春夏秋冬轮回更替都是太过慷慨了。它更像是朝生暮死的蜉蝣,像太阳一照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朝露。想到这里,马上会产生失重感,好像一百多斤的肉身瞬间变成一粒微尘,完全没有了重量。人的一切变得无足轻重、荒诞不经。我这是在干什么?我吃饭,睡觉,恋爱,行走,可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我开始迷恋克尔恺郭尔,迷恋叔本华,迷恋萨特,迷恋加缪,其他的人的话全都听不进去,只有这些人的话才能听进去,才能看进去,才能不断萦绕在心头,才能猛烈地撼动我的灵魂。
然而,这是一条死胡同,dead end。惊恐也罢,绝望也罢,事实就像一块巨石横亘在眼前,不能假装它不在那里,也不能绕开它,我怎么办呢?只能强忍着绝望继续在人生的不归路上踟蹰。哪怕我一整天一动不动,哪儿也不去,什么也不做,时间也还是在流逝。我仿佛能听到一个沉重而执着的钟摆声,在那里一刻不停地嘀嗒作响,我的三万天就这样一秒一秒、一分一分、一小时一小时、一天一天地过去。当我的生命终止之时,这嘀嗒声也就终止了。那时,世界上将不会再有我。我不会再有感觉,别人也不会感觉到有我。但是说到底,无论是感觉到还是感觉不到,全都没有了一丝一毫的重要性。就连整个人类在这个浩瀚的宇宙中也只是一粒微尘,就连整个地球在宇宙中也只是一粒微尘而已。这难道不是一个既残酷又无法否认的真相吗?
对于这个残酷真相,我一开始还是战战兢兢的,不敢直视的。后来一次一次地想,持续不断地想,就像手掌上磨起了老茧,皮肤不那么敏感了,我的神经也磨出了老茧,渐渐可以直视这残酷的事实了:我不就是一粒宇宙微尘,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存在过一瞬吗?就承认这个事实吧,就直盯盯地看着它吧,不过如此嘛。不要再折磨自己了。
直视之后还唯一想做的事就是享受人生。找点儿令身心愉悦的事情做一做。掰着手指头数来数去,这样的事只有两件,一件是爱,一件是美。
爱情是平庸生活中最有趣的事情。所以可以说,爱情首先是一场游戏,然后才是其他。在爱的时候,人的神经比平时敏感十倍,人的感受比平时强烈十倍,人的眼泪比平时多了十倍,人的情感比平时充沛十倍。
写作是创造美,是平庸生活中最值得一做的事情。人做其他事,有一搭无一搭,心不在焉。在写作的时候,精神比平时愉悦十倍,自我欣赏比平时多了十倍,生活的密度比平时增加了十倍,灵魂的纯度比平时增加了十倍。
除此之外,岂有他哉?好吧,就用这三万多天做这两件事吧,哪里还有第三件值得一做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