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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洪水之后(一九五七)

我记得恐惧始于一只在大雨灌满的水沟里漂浮的小纸船。噩梦持续了二十八年才结束——谁晓得是不是真的结束了。

船是报纸做的,在水沟里起伏摇摆,时而回正,勇敢地闯过危险的漩涡,沿着威奇汉街驶向杰克逊街口的红绿灯。一九五七年秋天的这个午后,四向红绿灯有三个是黑的,屋子里也是漆黑一片。雨已经下了整整一周,两天前开始起风,德里镇大部分地方的电力从那时就断了,到现在还没恢复。

一个穿着黄雨衣、红雨鞋的小男孩兴冲冲地跟着小船往前跑。雨还没停,不过总算变小了。雨水打在雨衣的黄帽子上,发出落在单坡屋顶时那种清脆的声响。男孩听着,觉得很悦耳,甚至很亲切。男孩名叫乔治·邓布洛,那年六岁。他哥哥叫威廉,德里小学的学生都叫他结巴威,连老师都知道,只是他们不会当着威廉的面这么叫他。威廉感冒在家,赶上那波恶性流感的孩子只剩他还没好了。一九五七年那个秋天,距离真正的恐慌开始还有八个月,离最后的对决还有二十八年。结巴威十岁。

乔治追的船是威廉做的。他坐在床上折纸船,背后靠着一堆枕头,母亲在起居室用钢琴弹奏《致爱丽丝》,大雨不停扫过他卧房的窗户。

沿着威奇汉街往故障的红绿灯走大约四分之三条街,就会看见几只熏火盆和四个橘色锯木架挡住了马路,每个木架上都用模板喷了几个字:德里公共工程处。木架后方,雨水漫出水沟,沟里卡着树枝、石块和一坨坨烂掉的叶子。雨水试探似的摸上柏油路边,随即贪婪地占据整个路面——大雨下到第三天就这样了。第四天中午,大块大块的路面开始漂在杰克逊和威奇汉街口,有如一艘艘小船。不少德里镇居民紧张地开起了玩笑,说该造诺亚方舟了。公共工程处勉强维持杰克逊街的正常通行,威奇汉街已经没救了,从锯木架一直到镇中心都无法通行。

不过,所有人都认为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坎都斯齐格河在“荒原”那一段水面已经低于河岸,离运河的水泥堤防顶端也有十几厘米。堤防牢牢看守着河水,引导它通过镇中心。一群男人正在移除他们前一天仓促堆好的沙包,乔治和威廉的父亲扎克·邓布洛也在其中。昨天,洪灾和巨额损失似乎在所难免。这种事之前也发生过——一九三一年的洪水就是一场灾难,夺去了数百万美元和将近二十条人命。虽然是陈年往事,但记得的在世者依然不少,够把剩下的人吓得胆战心惊。其中一名罹难者在往东四十公里的巴克斯波特被发现,鱼啃掉了那个可怜的人的两只眼睛、三根手指和阴茎,左脚也所剩无几。被发现时,他的双手还紧紧抓着福特轿车的方向盘。

不过,河水既然退了,只要新的班戈水坝在上游发挥作用,威胁就消失了。起码扎克·邓布洛是这么说的。他是班戈水力发电公司的员工。至于未来——未来的洪水是未来的事,眼前的重点是渡过这次危机,让电力恢复,然后将整件事抛到脑后,忘个干净。在德里镇,忘掉悲剧和灾难可以说是一门艺术。威廉当时还没发现这一点,但后来他就明白了。

乔治一跑过锯木架便停了下来。他脚尖前方横着一道深沟,切开了威奇汉街的柏油路面。深沟近乎一条对角线,从他所站的位置往左向坡下延伸将近十二米,尾端在街道尽头。乔治哈哈大笑,四下只有他的声音,洋溢着孩子特有的活泼。天空阴沉沉的,他是耀眼的奔跑者——一道暗流将他的纸船带向柏油裂隙造成的小激流里。小激流沿着斜长的裂隙开出一条水道,将他的船从威奇汉街的右边带向左边,又快又急,乔治得全力冲刺才跟得上。他的雨鞋踩在泥泞的水洼里,水花四溅,鞋扣发出悦耳的撞击声。他就这么奔向离奇的死亡,心中充满对哥哥威廉的爱,单纯又明确……爱和一丝遗憾,遗憾威廉不能同他一起亲眼见识。他回家之后当然会向哥哥描述,但他晓得自己不可能让威廉亲眼看到。如果他们互换角色,威廉的描述更能给人历历在目的感受。威廉的读写都很棒,但就算乔治年纪还小,也明白哥哥每科拿A不是光靠读和写。老师喜欢哥哥的作文也是同样。描述只是一部分,威廉还很会看。

顺流而下的小船已经解体了,不过是德里《新闻报》分类栏目的某一页,但在乔治眼中却是某部战争电影里的鱼雷快艇——他和威廉有时周六下午会到德里剧院看电影。那部电影讲的是约翰·韦恩2和日本人打仗的事。纸船划过水面,水花向船头两侧飞溅。船漂到威奇汉街左侧的水沟,一道小水流忽然淹过柏油裂隙,形成颇大的漩涡,乔治感觉小船一定会被淹没。船颤巍巍地歪向一边,随即回正,乔治高声欢呼。船转了方向,加速朝街口漂去。乔治追了上去,十月的强风撼动路边的树,或红或黄的枯叶几乎落光了。今年的暴风雨特别猛烈,到处摧枯拔叶。

威廉坐在床上,双颊依然滚烫发红(但他的烧和坎都斯齐格河一样都消退了)。纸船折好了,但乔治伸手去拿时,他却闪开了。“先、先把石、石蜡拿来。”

“那是什么?在哪里?”

“你去楼、楼下,就在地窖的架、架子上,”威廉说,“一个写着卡、卡尔夫的盒子里。

把它拿来,还要一把刀和一、一个碗。还要一包火、火柴。”

乔治乖乖下去拿东西。他听见母亲的琴声,不是《致爱丽丝》,而是另一首曲子,他不怎么喜欢,因为听起来索然无味。他听见雨水不停地打在厨房的窗玻璃上。这个声音听起来很舒服,但想起地窖可就不那么让人舒服了。乔治不喜欢地窖,也不喜欢一步步走下地窖的楼梯,因为他总觉得有东西躲在暗处。这当然很蠢,父亲这么说,母亲这么说,就连威廉也这么说。可是——

他甚至不喜欢开门,也不喜欢开灯,因为他总觉得——这实在很蠢,所以他不好意思跟任何人说

——找开关的时候,会有可怕的爪子摸上他的手腕,将他拽进飘着灰尘、潮气和淡淡蔬菜腐臭味的黑暗中。

笨蛋!地窖里才没有全身毛茸茸又会咬死人的爪子怪物。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发疯杀掉很多人

——主持晚间新闻的切特·亨特利偶尔会报道——但他们家的地窖里并没有变态怪物。尽管如此,这个想法还是挥之不去。每回提心吊胆地用右手去摸开关(左手臂紧勾着门框),他总是感觉地窖愈来愈臭,灰尘、潮气和蔬菜腐烂的异味混合成一股让人难以忘记也无法摆脱的恶臭,弥漫到全世界。怪物的味道。怪物之王。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个东西,那个躲在角落里蓄势待发的它。它什么都吃,但特别爱吃男孩的肉。

那天早上,他打开门,提心吊胆地去摸开关,左手臂照例勾着门框。他闭紧眼睛,舌尖从嘴里探出一点,有如旱灾时痛苦寻找水源的须根。可笑吗?当然!那还用说?你看你,乔治!乔治怕黑!真是小毛头!

钢琴声从起居室传来。母亲叫它起居室,父亲叫它客厅。声音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飘来的,很远很远。夏天人满为患的海滩,筋疲力尽的泳客在海上听见岸上的笑语,应该就是这种感觉。

他的手指摸到开关了,哈!

手指扳动开关——

毫无动静。没有光。

哎呀,对哦!停电了!

乔治猛然收手,仿佛摸到了一篮毒蛇。他倒退几步,离开门开着的地窖,心脏在胸膛里急速跳动。

当然没有电——他忘记停电的事儿了。该死!现在怎么办?回去跟威廉说他拿不到石蜡,因为停电了,他怕走下地下室楼梯会被怪物抓走?不是杀人魔,而是更可怕的东西,它腐烂的身躯会钻过楼梯缝隙,抓住他的脚踝。一定会引起轰动,对吧?其他人可能会笑他胡思乱想,但威廉不会。威廉会大发雷霆,说:“成熟一点,乔治……你到底要不要这艘船?”

刚想到威廉,威廉的声音就从卧房传来:“你是死、死在那里了吗?乔、乔治?”

“没有,威廉,我正在拿!”乔治立刻喊道。他摩擦双臂,想让被恐惧激起的鸡皮疙瘩消下去,让皮肤恢复光滑。“我先喝口水。”

“啧,快、快一点!”

乔治下了四级台阶。他的心脏像一把热锤子在猛敲喉咙,颈背上的毛发根根竖起,眼睛发烫,双手冰凉。他觉得地窖门随时会啪地关上,切断透进厨房窗户的天光,而他会听见它的声音,它比世界上所有杀人犯还恐怖,比日本人、匈奴王阿提拉和一百部惊悚电影里的怪物还要可怕。它低声咆哮——在那疯狂的一瞬间,他会听见那声低吼,随即被它扑倒,开膛破肚。

因为洪水,这一天地窖里的臭味比往常还浓。他们家接近山顶,在威奇汉街地势较高的地方,几乎没受洪水侵扰,但还是积了点水,渗进老旧的石头地基。臭味很重,很难闻,让人只想尽量不要呼吸。

乔治匆匆翻动架上的垃圾——旧的奇威鞋油盒、擦鞋布、一盏破煤油灯、两罐几乎空了的稳洁牌清洁剂和一个旧的龟牌扁罐软蜡。他不晓得为什么,但就像被人催眠似的盯着盖上的乌龟图案,看了快三十秒才回过神来。他将罐子扔回去……那东西终于出现了,写着“卡尔夫”的方盒子。

乔治一把抓起盒子,死命冲上楼梯,突然察觉衬衫下摆露了出来。他很肯定下摆会把自己害死:地窖里那个东西会先让他逃到门口,再一把抓住他的衬衫下摆把他拖回去,然后——

乔治跑进厨房,将门砰地甩上,带起一阵风。他背靠着门,双眼紧闭,胳膊和额头爬满汗水,石蜡盒牢牢抓在他手中。

琴声停了,母亲的声音飘过来:“乔治,下次请你关门再用力一点好吗?要是真的使劲,我看你连韦尔斯餐具柜的木板都拆得下来。”

“对不起,妈。”他喊道。

“乔治,你真没用。”威廉在卧室里说。他刻意压低声音,让母亲听不见。

乔治窃笑一声。他已经不害怕了。恐惧从他体内退去,就像梦魇离开,人从梦中惊醒,身体恢复知觉,只留下冷汗和喘息。他环顾四周,想确定什么都没有发生,并且已经开始遗忘。当他的脚踩上地板时,恐惧已经消失一半,等他淋浴完毕擦拭身体时,只剩四分之一,吃完早餐时则消失殆尽。完全不剩……直到下次再被梦魇抓住,让他记起所有过往的恐惧。

那只乌龟,乔治朝放火柴的柜子走去,一边想着,我之前在哪里看到过一样的?

他想不起来,便不管它了。

他从抽屉里拿了火柴,从架子上拿了一把刀(照父亲教的那样小心拿着,不让刀尖靠近身体),再到饭厅从韦尔斯餐具柜里拿了一个小碗,然后回到威廉的房间。

“你、你真是屁、屁眼,乔、乔治。”威廉说,语气很和善。他推开床头柜上的病人用品:空玻璃杯、水壶、面纸、几本书和一罐维克斯伤风膏——此后,威廉只要闻到它,就会想起胸口卡着脓痰、鼻涕不断的感觉。老旧的飞歌收音机摆在他房间,正在播放的不是肖邦或巴赫的曲子,而是小理查德……乐声轻柔,完全抹去了小理查德那股原始粗糙的力量。他们的母亲曾在茱莉亚音乐学院主修古典钢琴,非常痛恨摇滚。不止不喜欢,而是憎恶。

“我才不是屁眼。”乔治说着在威廉的床边坐下,将拿来的东西放在床头柜上。

“你是,”威廉说,“而且是超级大屁眼,就是。”

乔治脑海中浮现一个小孩,两腿间长了一个大屁眼,忍不住咯咯笑了。

“你的屁眼比奥古斯塔还大。”威廉说完也开始笑。

“你的屁眼比缅因州还大。”乔治说,说完两人哈哈大笑,笑了得有两分钟。

接着两人开始窃窃私语,说的话只有他们才觉得好玩:骂谁才是超级大屁眼,谁有超级大屁眼,谁的屁眼最恶心,等等。最后威廉说了一句脏话,他骂乔治是屎黄大屁眼,惹得两人又大笑起来。威廉笑了几声,开始不停地咳嗽,后来终于缓和下来(但这时他的脸已经微微发黑,让乔治心生警觉)。

钢琴声又停了。兄弟俩同时朝起居室望去,听琴椅有没有往后推,母亲不耐的脚步声有没有响起。威廉用手肘遮住嘴巴,盖掉最后几声咳嗽,一边指着水罐。乔治倒了一杯水让他喝了。

琴声再度响起,又是《致爱丽丝》。结巴威永远忘不了这首曲子,就算多年以后听见,背部和手臂还是会起鸡皮疙瘩,同时心里一沉,想起:乔治死的那一天,母亲正在弹这首曲子。

“你还咳嗽吗,威廉?”

“不了。”

威廉从盒子里抽了一张面纸,喉咙里呼噜一声,将痰吐了进去,接着将面纸揉成一团扔进床边的垃圾桶,桶里都是同样的纸团。他打开石蜡盒,一块方形蜡状物落进他的掌心。乔治盯着他,没有说话也没发问。威廉做事时不喜欢乔治说话打断他,但乔治学到一件事,只要他闭上嘴巴,威廉通常就会主动解释自己在做什么。

威廉用刀切下一小块石蜡放进碗里,然后点燃一根火柴放在蜡块上。两个小男孩注视着微弱的昏黄火焰,窗外逐渐平息的风夹带着雨水,不时打在窗玻璃上。

“得让纸船防水,不然它立刻就沉下去了。”威廉说。他和乔治在一起的时候,结巴很轻微,有时甚至完全不结巴,但在学校却很严重,几乎没办法跟人交谈。威廉的同学会撇开视线,任威廉抓着桌子两侧,脸庞涨得和头发一样红,眼睛眯成一条线,努力想从不听话的喉咙里挤出一个字。有时(大部分时候)字会挤出来,有时不会。他三岁时被车撞了,整个人被甩到墙上,昏迷了整整七小时。妈妈常说结巴是车祸造成的,但乔治有时觉得爸爸(还有威廉)不是那么确定。

碗里的石蜡几乎全熔化了。火柴的火焰愈来愈弱,颜色由黄转蓝,随即熄灭了。威廉伸出一根手指蘸了下蜡液,随即低呼一声,将手指收了回去,羞赧地笑着对乔治说:“好烫。”过了几秒钟,他再度伸出手指,将挖出的蜡抹在船的两侧。石蜡很快凝固成乳白色。

“我也可以弄吗?”乔治问。

“好啊,但是不要弄到毯子上,否则妈妈会杀了你。”

乔治把手指伸进蜡里,蜡暖暖的,已经不烫了。他开始将蜡抹到船侧。

“你这个屁眼,别涂那么多!”威廉说,“你难道要它首、首航就沉船吗?”

“对不起。”

“没关系,涂、涂轻一点就好。”

乔治涂完一边,将船捧在手上。纸船重了一点,但没差太多。“真酷,”他说,“我要出去放船。”

“没错,去放船。”威廉说。他忽然一脸疲倦——很累,而且有些不舒服。

“真希望你能一起去。”乔治说。他真的这么想。威廉虽然偶尔会摆架子,但总是能想出最酷的点子,而且几乎从不欺负他。“其实它是你的船。”

“她。”威廉说,“称呼船要用她、她。”

“她就她。”

“我也希望我能去。”威廉闷闷地说。

“呃。”乔治双手捧着船,局促地扭动着。

“记得穿上挡雨的衣服,”威廉说,“不然你会和我一样感、感冒。说不定你已经被传染了,因为我的细、细菌。”

“谢了,威廉,船做得真好。”说完他做了一件很久没做的事,让威廉永远不会忘记:他身体前倾,亲了哥哥脸颊一下。

“这下你一定会得感冒了,屁眼王。”威廉说,但听起来很开心。他微笑着对乔治说:“还有,把这些东西放回去,不然妈妈一定会气死。”

“没问题。”他收好给小船做防水用的东西,朝门口走去,小船摇摇晃晃地停在石蜡盒上头,盒子斜摆在碗里。

“乔、乔治?”

乔治回头看着哥哥。

“小、小心点。”

“没问题。”他眉头皱了一下。这种话是妈妈说的,不是哥哥,感觉就像他亲了威廉一样奇怪。

“我一定会小心的。”

说完他就离开了。威廉再也没有见到他。

乔治沿着威奇汉街左侧往前跑,想要追上小船。他跑得很快,但水比他更快,让船抢在前头。他听见低沉的轰鸣声,发现下坡五十米左右的地方,水正像瀑布一样灌进开着的排水闸口。排水沟又长又暗,水在人行道边形成一个半圆形。乔治看着水流,发现一根断掉的树枝正冲向沟口,树皮像海豹皮般又黑又亮。树枝卡住片刻,随即被排水沟吞了下去。他的船正朝同一个方向冲去。

“噢,不会吧!”他沮丧地大喊。

乔治加快脚步。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就要追上了,没想到脚底打滑,整个人扑倒在地,一边膝盖擦破了皮,让他痛得大叫。他趴在马路上放眼望去,只见小船转了两圈,被漩涡困了几秒,接着便消失了。

“不会吧!”他大喊,握起拳头狠狠地捶着路面。手很痛,他开始啜泣。船就这样不见了,真是白痴!

乔治起身走到排水闸口,跪下来朝里头看。水落进黑暗中,发出潮湿而空洞的声响,感觉很阴森,让他想到——

“啊!”叫声从他喉咙里蹦了出来。他往后缩。

沟里有一双黄眼睛,正是他想象会在地下室看到,却一直没看到的那种眼睛。他心慌意乱地想,是动物,就这样,是动物,也许是家猫被困住了——

不过,他还是准备拔腿就跑——再等一两秒钟,等他心里的总机处理好那双亮晶晶的黄眼睛带给他的冲击。他的指尖感觉到路面的粗糙,还有流过手指的冰凉的水。他看见自己起身后退,这时一个声音——非常沉着而且悦耳——从排水沟里传来。

“嗨,乔治。”那声音说。

乔治眨眨眼又看了一次,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东西就好像故事或电影里会说话和跳舞的动物一样。他要是再大十岁,就不会相信眼前所见。但他只有六岁,而非十六岁。

排水沟里有一个小丑。闸口光线很暗,但已经够让乔治·邓布洛确定自己看到了什么。那是小丑,就像他在马戏团或电视上看到的。事实上,这个小丑看起来很像博佐3和克拉拉贝尔的混合体,后者就是周六早上在《豪迪·杜迪》4里那个用按喇叭代替说话的家伙(还是女士?乔治一直不确定它的性别)——所有人里头,只有水牛鲍勃听得懂克拉拉贝尔说了什么。这一点老是逗得乔治哈哈大笑。排水沟里的小丑脸是白的,光秃秃的脑袋两边各长了一撮可笑的红发,嘴巴周围画了一个大大的小丑笑脸。要是乔治再多活几年,他一定会先想到麦当劳叔叔,而不是波左或克拉拉贝尔。

小丑一只手抓着一把气球,什么颜色都有,好像五彩缤纷的水果。

他另一只手里托着乔治的纸船。

“想要你的船吗,乔治?”小丑露出微笑。

乔治也笑了。他忍不住。小丑的笑脸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笑。“当然。”他说。

小丑笑了:“‘当然。’很好!非常好!那要不要一个气球?”

“呃……当然!”乔治伸出手……随即不情愿地缩了回去,“我不能拿陌生人的东西,爸爸说的。”

“你爸爸很聪明。”排水沟里的小丑微笑着说。乔治心想,我怎么会把他的眼睛看成黄色的呢?

小丑的眼睛是蓝色的,闪闪发亮,和他母亲的眼睛一个颜色,也和威廉一个颜色。“非常聪明,所以我要自我介绍。乔治,我是鲍勃·格雷先生,又名跳舞小丑潘尼歪斯。潘尼歪斯,见过乔治·邓布洛。

乔治,见过潘尼歪斯。这样我们就算认识了,我不是陌生人,你对我来说也不是陌生人,对不对啊?”

乔治呵呵笑了。“应该吧。”他再次伸手……但又缩了回去,“你怎么会掉到那里面去?”

“暴风雨把我丢进来的,”跳舞小丑潘尼歪斯说,“风把整个马戏团都吹走了。你能闻到马戏团吗,乔治?”

乔治往前挪了挪。他忽然闻到花生味了!热腾腾的烤花生!还有醋!那种你从盖子上的开口倒在薯条上的醋!他闻到棉花糖和炸甜甜圈的味道,还有淡而刺鼻的动物粪臭味。他闻到木屑上的樱桃香味,可是……

在所有味道里,他还闻到洪水、腐叶和深水沟的味道,感觉又湿又臭。那是地下室的味道。

不过,其他味道更强。

“我当然闻到了。”他说。

“想要你的船吗,乔治?”潘尼歪斯问,“我再问一遍,因为你好像并不急着拿回去。”他微笑着将船举高。他穿着松垮的丝绸衬衫,上面钉着橘色的大扣子,一条亮蓝色领带垂在胸前,双手戴着白色大手套,跟米老鼠和唐老鸭一样。

“当然想。”乔治望着排水沟说。

“那要气球吗?我有红的、绿的、黄的、蓝的……”

“它们会飘吗?”

“飘?”小丑笑得更开心了,“那还用说?会啊,它们会飘!还有棉花糖……”

乔治往前走去。

小丑抓住他的胳膊。

乔治发现小丑的脸色变了。

他眼前的景象实在太过恐怖,相较之下,他对地下室怪物的想象简直像甜美的梦境一样。那幅景象一举粉碎了他的理智。

“它们会飘。”排水沟里的东西低声唱道,歌声中夹杂着轻笑。它用虫子般黏稠的触手抓着乔治,将他拖向恐怖的黑暗之中。雨水奔腾呼啸,将暴风雨收割的残骸送往大海。乔治扭开头,不肯看向那终极的黑暗,开始朝雨水尖叫,朝盘踞在德里镇上空的秋天失控地尖叫。那是一九五七年的秋天。他的尖叫凄厉刺耳,威奇汉街的所有居民都跑到窗边或门廊上。

“它们会飘。”那东西咆哮道,“它们会飘,乔治,等你下来我这里,你也会飘——”

乔治一侧肩膀抵着人行道的水泥边缘,因为洪水暂停鞋船鞋店的工作在家休息的戴夫·加德纳只看到一个穿黄雨衣的小男孩在水沟里挣扎、尖叫,泥水漫过男孩的脸,让尖叫听起来像吹泡泡。

“这里所有东西都会飘。”难听的嗓音带着轻笑低声说。乔治·邓布洛忽然听见撕裂声,接着是剧烈的疼痛,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戴夫·加德纳最先赶到,虽然第一声尖叫才过了四十五秒,但乔治·邓布洛已经死了。加德纳抓住雨衣后背,将乔治拉回路面,让他翻过身来……接着他也开始尖叫。乔治雨衣的左半边染成了鲜红色,左手没了,只剩一个洞,血从洞里渗出,流进排水沟里。撕裂的雨衣下突出一块骨头,白得可怕。

男孩的眼睛望着白色的天空,当戴夫踉跄退开,走向从四面八方慌忙跑来的小镇居民时,那双眼睛开始被雨水填满。

排水沟里的水就快到顶了(事后郡治安官用恼怒、挫败、近乎痛苦的语气对德里《新闻报》的记者说,沟里找不到人,就算大力士赫拉克勒斯也会被激流冲走),乔治的纸船继续向前,经过漆黑的洞穴和漫长的水泥管道,伴随着轰隆隆的水声,其间还曾经和一只死鸡捉对厮杀。死鸡脚爪发黄,活像爬虫的爪子直直地指着渗水的天花板。一船一鸡纠缠到镇东的岔口才分道扬镳。鸡被水冲往左边,乔治的船继续往前。

一小时后,当乔治的母亲在德里医院急诊室服下镇静剂,结巴威惊讶得满脸苍白,呆坐在床上听父亲在起居室里(乔治出门时,母亲还在房里弹琴)发出嘶哑的哽咽声时,纸船像出膛的子弹一样从水泥豁口射了出来,顺着水沟加速往前,朝无名小溪漂去。二十分钟后,小船驶入湍急的佩诺布斯科特河,天空出现了第一道蓝。暴风雨结束了。

小船载沉载浮,时而进水,但始终没沉。两兄弟的防水工作做得很好。我不晓得船最后漂到了哪里。谁知道?说不定它一路漂到海上,到现在还没停,就像童话里的魔法船一样。我只知道它离开德里镇时还没有沉,乘着洪水继续往前,永远离开了这个故事。

第二章 节庆之后(一九八四)

阿德里安的男友哭着告诉警察,阿德里安会戴着那顶帽子,是因为他六天前去了贝西公园,那顶帽子是他在游乐场的抛抛乐摊位赢的。当时他很得意,现在却死了。

“他会戴那顶帽子,还不是因为他爱这个烂地方!”唐·哈格蒂朝警察吼道。

“好了,好了,没必要用这种口气说话。”哈罗德·加德纳警官对哈格蒂说。他是戴夫·加德纳的儿子,家里还有三个兄弟。他父亲发现乔治·邓布洛的断臂尸体那一年,哈罗德才五岁,转眼二十七年过去了,他已经三十二岁,头发开始变得稀疏了。他知道唐·哈格蒂真的很痛苦,很难过,但就是无法严肃对待他。这个男人——假如他还算男人的话——涂着口红,丝质长裤紧紧贴着下半身,紧得连他老二上有几条皱纹都数得出来。管他痛不痛苦,难不难过,他都是同性恋,和他死去的朋友阿德里安·梅伦一样。

“我们再重复一遍,”哈罗德的搭档杰弗里·里弗斯说,“你们两个离开福尔肯往运河走,然后呢?”

“我到底要跟你们两个白痴说几遍!”哈格蒂吼道,“他们杀了他!他们把他推了下去!又是男子气概那一套!”说完他哭了。

“再说一次,”里弗斯耐心地说,“你们离开福尔肯,然后呢?”

走廊尽头的侦讯室里,德里镇的两名警察正在约谈十七岁的史蒂夫·杜贝。另两名警察在楼上遗嘱查证室讯问十八岁的约翰·卡顿,绰号“威比”。警长安德鲁·拉德马赫和助理检察官汤姆·布提利尔则在五楼警长室里讯问十五岁的克里斯托弗·昂温。昂温穿着褪色的牛仔裤、沾了油污的T恤和厚重的技师靴,正在掉眼泪。拉德马赫和布提利尔选了他,因为他们一眼就看出他是最软弱的一个。

“我们再重复一遍。”布提利尔和三楼的杰弗里·里弗斯同时说出了这句话。

“我们没想杀他,”昂温哭哭啼啼地说,“是那顶帽子。你知道,我们不敢相信威比跟他说了那些话之后,他竟然还敢戴那顶帽子。我想我们只打算吓吓他。”

“因为他说的话。”拉德马赫警长插话道。

“对。”

“他对约翰·卡顿说的话,时间是十七日下午。”

“对,对威比。”昂温又开始哭,“我们发现他不行了之后,曾试着去救他……起码我和史蒂夫·杜贝去救了……我们没想杀他!”

“少来了,克里斯托弗,别糊弄我们,”布提利尔说,“是你们把那个同志扔到运河里的。”

“对,可是——”

“然后你们三个来这里自首。我和警长很感谢你们这么做,对吧,安德鲁?”

“当然。是男人才会勇于负责,克里斯托弗。”

“所以,你现在别他妈的撒谎,把事情搞砸了。你们一看到他和他的同志密友,就打算把他扔到运河里,对吧?”

“没有!”克里斯托弗·昂温激动地反驳。

布提利尔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包万宝路,抽出一根送进嘴里,接着将烟盒递到昂温面前:“要抽吗?”

昂温拿了一根,他的嘴巴抖个不停,布提利尔手上的火柴都快烧完了才帮他点着。

“那是在看到他还戴着那顶帽子之后?”拉德马赫问。

昂温低头使劲吸了一口烟,油腻腻的头发垂到面前。他将烟从鼻孔喷出来,鼻子上都是黑头粉刺。

“嗯。”他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布提利尔身体向前倾,棕色眼睛闪闪发亮,脸上的表情像是捉到猎物似的,语气却很温柔:“你说什么,克里斯托弗?”

“我说是,应该是吧。决定把他扔下去,但没打算杀了他。”他抬头看着警长和助理检察官,表情激动又可怜。打从昨晚出门和两个死党去参加德里运河节的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就彻底改变了,但他显然还没意识到。“没打算杀他!”他又说了一次,“桥下那个家伙……我还是不晓得他是谁。”

“什么家伙?”拉德马赫问,但不是很认真。这个说法他们刚才听过,但两人都不相信——被控谋杀的人迟早会搬出神秘的第三者当救兵。布提利尔甚至还为这一招取了个名字,叫“独臂人综合征”,灵感来自老电视剧《逃犯》。

“穿着小丑服的家伙,”克里斯托弗·昂温颤抖着说,“还拿着气球。”

运河节七月十五日开始,二十一日结束,几乎所有德里镇居民都同意这个活动大获成功,对于提振全镇朝气、形象……和充实荷包大有帮助。节庆为期一周,旨在纪念流经城区的运河启用一百周年。

当年就是运河开启了德里的伐木业,催生了该镇的黄金岁月,从一八八四年延续到一九一〇年。

小城由东往西、由北往南翻新。居民们发誓有十年没有修补过的路面铺好压平了,房舍内部重新装修,外墙也重新粉刷。贝西公园长椅上难看的涂鸦被磨掉了(大部分是可以想见的反同志口号,例如“杀光同性恋!”或“艾滋病是神用来惩罚你们这些死玻璃的!”),人称“亲吻桥”的横跨运河的有顶步道木墙上的涂鸦也都清理干净了。

城区三个空店面合并成运河博物馆,摆满当地图书馆员兼业余史学家迈克·汉伦的收藏。

节庆期间,德里镇最古老的家族无偿出借无价的传家之宝,近四千名游客每人支付二十五美分进去看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餐厅菜单,八十年代伐木工人的缆柱、斧头和钩梃,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玩具,还有展现德里镇百年风华的两千多张相片和九卷影像胶片。

博物馆由德里镇妇女协会资助。她们否决了汉伦的部分收藏(例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名的椅形牢笼)和相片(例如那场知名枪战中的布拉德利帮成员),但所有居民都同意展出相当成功,而且那些血腥的收藏本来就没人想看。诚如某首老歌所说,隐恶扬善好得多。

德里公园搭了一顶条纹大帐篷,供应点心和饮料,每晚都有乐队演奏。贝西公园是嘉年华区,除了花车巡演,还有当地人设置的游戏摊位。每个整点会有电车载游客绕行城区的历史古迹,最后停在造型俗气、人人都爱的吃角子老虎机前。

阿德里安·梅伦就是在这里赢到了那顶害死他的帽子。一顶纸做的大礼帽,上头有花和纸环,写着“我❤德里!”

“我累了。”绰号威比的约翰·卡顿说。他和两名死党一样,没发现自己穿得像摇滚歌手布鲁斯·斯普林斯汀。要是别人问起,他会说斯普林斯汀是软脚虾加死玻璃,他崇拜的是“超屌的”重金属乐队,例如威豹、摇摆姐妹或犹大祭师乐队。他穿着浅蓝色T恤,袖子故意撕掉,露出壮硕的肌肉,浓密的棕发垂下来遮住一只眼睛,这样感觉更像约翰·库格·麦伦坎普,而不是布鲁斯·斯普林斯汀。他两只手臂上有蓝色刺青,图案神奇难解,看起来像小孩的涂鸦。“我没什么可说的了。”

“说说你们周二下午在游乐场的经历吧。”保罗·休斯说。他被这桩恶劣的案子搞得疲惫不堪,又惊愕又沮丧,心里一直有一种感觉,仿佛这是德里运河日的闭幕式,所有人都知道有这回事,却没有人敢写进日程表里。假如写进去了,应该会像这样:

周六晚间9:00:最后一场乐队演奏,德里高中乐队和快乐汉理发店乐队。

周六晚间10:00:大型烟火表演。

周六晚间10:35:阿德里安·梅伦献祭仪式,运河节正式结束。

“去他妈的游乐场。”威比说。

“说说你对梅伦讲了什么,他又回了你什么。”

“哦,拜托。”威比翻了个白眼。

“说吧,威比。”休斯的搭档说。

威比翻了个白眼,重新开始讲述。

卡顿看见梅伦和哈格蒂扭腰摆臀走在路上,互相搂着对方的腰,哧哧笑着,像两个小女孩似的。

他起初真以为他们是女孩,后来才认出梅伦——之前有人指给他看过。正当他看着他们时,梅伦忽然转头对着哈格蒂……两人匆匆交换了一个吻。

“哦,老天,我要吐了。”威比满脸嫌恶地大声说道。

克里斯托弗·昂温和史蒂夫·杜贝在他旁边。威比说他认得梅伦,史蒂夫·杜贝说他觉得另一个死玻璃好像叫唐什么,曾经让德里高中的一个小鬼搭便车,结果在车上对人家动手动脚。

梅伦和哈格蒂离开抛抛乐摊位,朝游乐场出口走,又一次走向他们三个。威比后来告诉休斯警官和康利警官,看见“我❤德里”的帽子竟然戴在他妈的死玻璃头上,让他觉得自己的“镇民荣誉感”受到了伤害。那顶帽子很蠢,用纸做的大礼帽,上头粘了一朵大花,朝四面摇呀晃的。那副蠢相显然又在威比的镇民荣誉感上多划了一刀。

梅伦和哈格蒂搂着彼此的腰从他们面前走过,威比大吼:“你们这两个老屁股,我真该让你们把那顶帽子吞下去。”

梅伦转头看着威比,朝他妖媚地眨了眨眼,说:“亲爱的,假如你想吞东西,我有比帽子美味一百倍的东西让你尝。”

威比就是在那时决定,他要帮这个死玻璃彻底整个容。让他脸上的高山隆起,陆地移位。没有人可以叫他吸那玩意儿,没有人。

他朝梅伦走去。梅伦的朋友哈格蒂察觉情况不对,试着将梅伦拉开,但梅伦纹丝不动,脸上还挂着笑。威比告诉休斯警官和康利警官,他敢说梅伦一定嗑了药。加德纳警官和里弗斯警官向哈格蒂查证,他说对,梅伦很兴奋。而且兴奋了一整天,因为他在嘉年华会场吃了两个蜂蜜甜甜圈。就是因为这样,梅伦才没看出威比来势汹汹。

“阿德里安就是这样,”哈格蒂一边说,一边用面纸拭泪,把涂了亮粉的眼影弄糊了,“他太不懂得保护自己,总是傻傻地以为一切都会没事的。”

要不是威比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轻敲他的手肘,梅伦早就被打趴下了。是警棍。威比转头一看,是弗兰克·梅琴警官。

“小兄弟,别放在心上,”梅琴对威比说,“顾好你自己吧,离这对同志小情侣远一点,自己去找乐子。”

“你没听到他骂我什么吗?”威比愤愤地说。昂温和杜贝这时已经走到他身边。他们两人嗅到麻烦大了,想叫威比走人,但威比耸耸肩,甩开了两人的手——要是谁敢再拉他,他就揍谁。他的男性尊严受到了侮辱,非讨回公道不可。没有人可以叫他吸那玩意儿,没有人。

“我不认为他骂了你什么,”梅琴答道,“而且我相信是你先开口的。快走吧,小伙子,我不想说第二遍。”

“他骂我是同性恋!”

“所以你担心自己真的是同性恋?”梅琴问,似乎真的很想知道。威比的脸涨成难看的猪肝色。

威比和警察说话的时候,哈格蒂拼命想把阿德里安·梅伦拖走,动作愈来愈急,最后梅伦总算让步了。

“拜拜,亲爱的!”阿德里安故意转头说。

“闭嘴,娘娘腔,”梅琴说,“快给我离开这里。”

威比朝梅伦扑过去,但被梅琴一把抓住。

“我可以把你送进警察局,小兄弟,”梅琴说,“就凭你现在这样,我看送你进去刚刚好。”

“下次再让我看到你,我绝对要你好看!”威比朝着离去的两人咆哮,周围的人纷纷扭头看他,“要是你再敢戴那顶帽子,我就宰了你!德里镇不需要你们这群死玻璃!”

梅伦头也不回地朝背后摇了摇左手手指(指甲涂成桃红色),走路还故意多扭一下。威比又想扑过去。

“你要是再说一个字或再有动作,我们就警察局见,”梅琴温和地说,“相信我,小伙子,我说到做到。”

“好了,威比,”克里斯托弗·昂温不安地说,“放轻松一点。”

“你喜欢那种人?”威比问梅琴,完全不理会克里斯托弗和史蒂夫,“是吗?”

“我对走后门没意见,”梅琴答道,“我只在乎耳根清净和天下太平,而你正在坏我的事,大饼脸。你是要离开,还是跟我去警察局?”

“好了,威比,”史蒂夫·杜贝低声说,“我们去买热狗吃。”

威比动作很大地拉直衬衫,将垂在面前的头发拨开,接着掉头离去。阿德里安·梅伦遇害隔天早上,梅琴也在警局做了笔录。他说:“卡顿和同伴离开前,我听到他说:‘下次再让我看到他,我一定让他死得很难看。’”

“拜托,我必须和我妈说话。”史蒂夫·杜贝说,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这么说了,“我得叫她去安抚我继父,否则我回家就得上演全武行了。”

“再等一下。”查尔斯·阿瓦里诺警官说。然而,他和他的搭档巴尼·莫里森都很清楚,史蒂夫·杜贝今晚是回不了家了,或许未来几天都回不去了。这小鬼似乎还搞不清楚问题的严重性。后来得知杜贝十六岁就辍学了,阿瓦里诺一点也不意外。辍学那年,杜贝还在念沃特街初中,因为他初一就念了三年。其间他曾经做过一次智力测验,智商六十八。

“说,你们看到梅伦从福尔肯酒吧出来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莫里森问道。

“不,我最好还是别说。”

“为什么?”阿瓦里诺问。

“我好像说太多了,我觉得。”

“你到这里就是来讲话的,”阿瓦里诺说,“不是吗?”

“呃……是没错……可是……”

“听着,”莫里森在杜贝身旁坐下,丢了一根烟给他,语气温和地说,“你觉得我和这位警官喜欢同志吗?”

“我不知道——”

“我们看起来像同志吗?”

“不像,可是……”

“史蒂夫,我们是你的朋友,”莫里森严肃地说,“相信我,你和克里斯托弗还有威比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朋友。因为明天一到,德里镇所有受伤的心都会大吼着要你们三个血债血偿。”

史蒂夫·杜贝似乎有点紧张。阿瓦里诺几乎可以看穿这个小鬼在想什么,他可能又想到他继父了。

阿瓦里诺并不喜欢德里镇的同志小圈子,也和其他警察一样希望福尔肯关门大吉。他倒是很想亲自送杜贝回家,事实上,他还想抓着杜贝的胳膊,让他继父把他打得屁滚尿流。阿瓦里诺不喜欢同性恋,但不表示他认为同志就应该被折磨致死。梅伦是被凌虐死的。当他被人从运河桥下打捞上来时,两只眼睛睁得很大,充满了惊恐。眼前这小鬼根本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的娄子。

“我们并不想伤害他。”史蒂夫又说了一次。他只要有一点搞不清状况,就会退守这句话。

“所以你们才应该对我们说实话,”阿瓦里诺认真地说,“一五一十讲个明白,说不定一点事都没有。对吧,巴尼?”

“完全正确。”莫里森附和道。

“我们再来一次,如何?”阿瓦里诺诱哄道。

“嗯……”史蒂夫沉吟片刻,开始缓缓道来。

福尔肯酒吧一九七三年刚开张时,老板埃尔默·科蒂以为客人多半会是巴士乘客——毕竟隔壁就是巴士站,崔尔威、灰狗和阿鲁斯图克三家公司都在这里设点。只是他没料到乘客几乎都是女性,不然就是全家出游。其余乘客往往人手一个棕纸袋5,根本不会下车。会下车的通常是军人或水手,只想喝个一两杯,车子只停留十分钟,不可能狂喝痛饮。

埃尔默四年后才明白这个道理,可惜为时已晚。账单堆到胸脯那么高,他永远无法摆平赤字。他曾经想过一把火烧了酒吧,骗取保险金,但除非能找到行家下手,否则他可能会被送去坐牢……更何况他根本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纵火专家。

于是,那一年的二月,他做了个决定。他计划撑到七月四日,届时要是生意依然没有起色,他就关了酒吧,跳上灰狗巴士到佛罗里达碰碰运气。

然而,接下来的五个月,奇迹悄悄发生了。埃尔默将酒吧内部漆成黑金两色,又用鸟类标本装饰了一番(他哥哥业余制作鸟类标本,过世后将所有标本都留给了弟弟)。原本每晚只能卖出六十杯啤酒和二十杯其他酒类,忽然变成八十杯啤酒和一百杯烈酒……一百二十杯……有时甚至能卖到一百六十杯。

来的客人都很年轻,彬彬有礼,而且几乎全是男人。许多人穿着非常夸张,不过那几年正好奇装异服当道,因此,埃尔默直到一九八一年左右才察觉店里的客人几乎清一色是同性恋。德里镇居民要是听他这么说,肯定会捧腹大笑,说埃尔默一定以为那么多同志是一个晚上生出来的。但他没有骗人,就像老婆在外面偷人,做丈夫的往往最后一个知道……但就算察觉了真相,埃尔默也不在乎。酒吧很赚钱,而且,和德里镇其他四家也很赚钱的酒吧相比,福尔肯是唯一没有粗鲁的客人不时砸店的酒吧。

这里没有女人让男人争风吃醋,而所有男顾客不管是不是同志,似乎都懂得和平相处之道,和异性恋男人完全不同。

自从发现客人的性取向后,埃尔默觉得好像走到哪里都会听到关于福尔肯的传言,而且都说得绘声绘色。那些故事已流传多年,但他直到一九八一年才听说。他发现最爱散播传言的是那些用铁链也没办法将他们拖进酒吧的家伙。他们害怕进去之后手腕会骨肉分家什么的,却一副对里头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的样子。

根据传言,你每天晚上走进那里都会看到男人贴身热舞,在舞池公然摩擦性器,在吧台舌吻,在洗手间口交。据说后面还有一个房间,想品尝“权力巨塔”的人可以进去。那里有个穿着纳粹制服的老头子,两只手臂从手腕到肩膀都涂了油,随时乐于伺候你。

其实,传言都不是真的。那些从巴士站过来喝一杯啤酒或威士忌解渴的人根本不觉得福尔肯有什么不对劲。的确,酒吧里有很多男人,但全美工人常去的几千家酒吧,哪一家不是这样?这里的客人是同性恋,但不表示他们是笨蛋。想找一点乐子去波特兰,想找很多乐子(大棒子啦,坏男孩啦)就去纽约或波士顿。德里很小,很乡下,这里的同志小圈子很了解状况,在里头过得很好。

一九八四年三月的某一天晚上,唐·哈格蒂和阿德里安·梅伦一起出现在福尔肯酒吧。哈格蒂光顾这里有两三年了,但这是他头一回和阿德里安结伴。在此之前,他是只花蝴蝶,很少和同一个男人一起出现六次以上。但到了四月底,连向来不太注意这种事的埃尔默·科蒂都发现哈格蒂和梅伦关系非比寻常。

哈格蒂在班戈市一家工程公司担任制图员,阿德里安·梅伦则是自由作家,从机上杂志、忏悔杂志、地方杂志、周日副刊到读者投稿的情色杂志,哪里肯刊登他的作品,他就为哪里写作。他同时在写一本小说,但可能不是很认真,因为他从大学三年级开始写,到现在已经十二年了。

他那一年来德里是为了写一篇关于运河的文章。派他来的是位于康科德的一家高级双月刊杂志《新英格兰小众研究》。他会接下这份差事是因为,搜集数据可能只需要五天,他却能拿到三周的经费,还能下榻德里旅馆的舒服客房。其余两周或许够他收集到足够的材料,再写四篇地方报道。

就在那段期间,阿德里安·梅伦认识了唐·哈格蒂。三周的经费用完后,梅伦没有返回波特兰,而是在科索斯巷找了一间小公寓。他在那里只住了六周,之后就搬去和哈格蒂同居了。

哈格蒂告诉哈罗德·加德纳和杰弗里·里弗斯,那年夏天是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他应该小心一点的。他应该知道,谁会在他这种人脚下铺地毯准是为了突然抽走让他摔一跤。

他说,那年夏天唯一的阴影就是阿德里安对德里镇喜欢得过了头。他有一件T恤,上头写着“缅因不错,德里最棒!”还有一件德里高中老虎队的外套,另外当然就是那顶帽子了。他说这里充满朝气,能激发创造力。也许他说得没错,因为他又翻出那本已经将近一年没动的小说,准备继续奋斗了。

“他真的开始写了吗?”加德纳问。他其实对此并不感兴趣,只是想让哈格蒂保持谈兴。

“是的,他写到连纸都不够用了。他说这本小说可能很烂,但起码不会是没写完的烂小说。他原本希望到他十月过生日的时候能完成。当然,他根本不了解德里。他自以为了解。他在这里待得不够久,还看不清德里的真面目。我一直告诉他,但他就是听不进去。”

“那你觉得德里其实是什么样?”杰弗里问。

“是个下面爬满蛆的死婊子。”唐·哈格蒂说。

两名警官满脸惊诧地望着他,说不出话来。

“德里是个鬼地方,”哈格蒂说,“是条臭水沟。你们两个难道不晓得?你们在这里住了一辈子,竟然会不知道?”

加德纳和里弗斯都没有搭腔。过了一会儿,哈格蒂又开口了。

早在阿德里安·梅伦走进他的生活之前,唐就打算离开德里了。他在这里住了三年,主要是因为他签了一纸长约,租下一间河景公寓,面对全世界最美的河景。不过,现在租约就要到期了,唐觉得很高兴,因为他再也不用长途往返于德里和班戈之间,不用忍受诡异的气氛了。他对阿德里安说,在德里镇,永远感觉像活在二十五点。阿德里安可能觉得德里很棒,但唐却很害怕,不只因为镇上居民有严重的恐同症(这点牧师或贝西公园的涂鸦表达得很清楚),还有其他因素,只是他说不出个所以然。但阿德里安一笑置之。

“唐,美国所有地方都有人痛恨同性恋,”他说,“别说你不知道,毕竟我们活在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时代。”

唐发现阿德里安是认真的,他真的认为德里并不比美国内陆其他市镇糟糕。于是,他对阿德里安说:“跟我去贝西公园,亲爱的,我带你去看一个东西。”

他们开车来到贝西公园。哈格蒂告诉警方,当时是六月中,阿德里安遇害前一个月左右。他带阿德里安到亲吻桥下飘着淡淡臭味的阴暗角落里,指着其中一幅涂鸦要阿德里安看。阿德里安擦亮一根火柴凑近涂鸦,好看清上面的字。

死玻璃,老二掏出来让我剁了它。

“我知道一般人对同性恋的看法。”唐静静地说,“十几岁的时候,我在达顿一个卡车休息站被人痛扁过。在波特兰也是,我在一家三明治店外头被一群人放火烧鞋子。警察就在旁边,但那个肥佬竟然待在巡逻车里不动,还面带微笑。这种事我见多了……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涂鸦。你看这里,仔细看。”

阿德里安又擦亮一根火柴:奉上帝之名,钉瞎所有同性恋的双眼!

“这些警世名言不管是谁写的,那人肯定是个大疯子。如果都是一个人干的,我可能还好过些,只有一个变态。可是……”唐用手比了比整座亲吻桥,“这地方全都是……我实在很难相信只有一个人。所以我才想离开德里,阿德里安,这里似乎有太多地方、太多人都透着一股疯劲儿。”

“嗨,等我把小说写完好不好?拜托了。就到十月,我保证绝不延期。这里空气比较好。”

“他根本不晓得需要提防的是水。”唐·哈格蒂难过地说。

汤姆·布提利尔和拉德马赫警长上身前倾,两人都没有开口。克里斯托弗·昂温低头坐着,对着地板喃喃自语。他们想听的正是这部分。就是这部分能够定罪,起码能把两个混账小鬼送进托马斯顿监狱。

“游乐场根本不好玩,”昂温说,“我们去的时候,你知道,他们已经在拆游乐设施了,旋转咖啡杯和自由落体都没了,碰碰车也挂着‘休息’的牌子,只剩下几样小鬼玩的东西,所以我们只好跑去玩游戏。威比看见抛抛乐,付了五十美分,结果发现那个同志戴的帽子是奖品,于是决定抛它,但怎么抛都抛不中。每失手一次,他的心情就变差一分,你知道。史蒂夫——那家伙老是叫人放轻松,这个放轻松,那个放轻松,你他妈的放轻松之类的,你知道——他那天心情恶劣得不行,因为吃了药,你知道。我不晓得是什么药,反正是红色的,搞不好还是合法的咧。他一直朝威比碎碎念,念到我觉得威比都快揍他了,你知道。他一直说,你连那个死玻璃的帽子都抛不中,要是你连死玻璃的帽子都抛不中,那你真的是废物。虽然威比始终没抛中,但老板娘最后还是给了他一个奖品。我猜她是想赶快打发我们走。我不晓得,也许不是,但我觉得是。那个玩具很吵,你知道,就是那种吹一下会鼓起来伸直,发出放屁声的东西。我以前也有一个,是万圣节、新年或哪个鬼节日拿到的。我觉得很好玩,只是弄丢了,搞不好是学校哪个家伙在操场从我口袋里顺走的,你知道。总之后来游乐场快关了,我们就朝出口走,史蒂夫还在念叨,笑威比没抛到那个死玻璃戴的帽子,你知道。威比没说什么,我知道情况不妙,但我醉得很厉害,你知道。我明白应该想办法换个话题,但就是屁都放不出来,你知道。

后来到停车场的时候,史蒂夫说,你想去哪里?回家吗?威比说,我们绕去福尔肯,看会不会遇到那个死玻璃。”

布提利尔和拉德马赫互使眼色,布提利尔伸出一根手指敲敲脸颊。眼前这个穿着技师靴的傻蛋还不晓得,他现在讲的已经构成一级谋杀罪了。

“我说不要,我要回家。威比说,你怕去那间同志酒吧?我说怕你妈!史蒂夫很亢奋,他说,我们去给死玻璃抹油!我们去给死玻璃抹油!我们去给……”

事情就这么凑巧,搞得所有人都没好下场。阿德里安·梅伦和唐·哈格蒂喝了两杯啤酒,离开福尔肯,走过巴士站之后开始牵手。两人想都没想,完全是下意识这么做的。当时是十点二十分,两人走到街角向左转。

亲吻桥离这里大约八百米,在比较上游的地方。他们决定走主大街桥,只是景色差多了。坎都斯齐格河正处于夏季水位的低点,水深一米多一点,在水泥桥墩下意兴阑珊地流着。

威比三人驱车追上他们的时候(他们走出酒吧时,史蒂夫·杜贝就看到了,立刻兴高采烈地指给另外两人看),阿德里安和唐正好走到桥口。

“拦住他们!拦住他们!”威比大叫。阿德里安和唐刚刚经过路灯,威比发现两人竟然手牵着手,他火冒三丈……不过更让人火大的是那顶帽子,尤其是那朵大纸花,在帽顶摆个不停。“拦住他们!他妈的!”

史蒂夫照做了。

克里斯托弗·昂温否认参与接下来的事,但唐·哈格蒂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车还没停好,卡顿就迫不及待地冲了出来,其他两人随即跟上。双方言语交锋,当然没有好话。阿德里安不再轻浮调笑,他也知道这下麻烦大了。

“把帽子给我,”威比说,“给我,死玻璃。”

“只要给你,你就会放过我们吗?”阿德里安呼吸急促,几乎快哭了,两只眼睛从昂温、杜贝看到卡顿,神色惊慌。

“他妈的给我就是了!”

阿德里安将帽子递给他。威比从牛仔裤左边口袋掏出一把折刀将帽子劈成两半,按在臀部揉成一团,接着扔到地上用脚猛踩。

三人的注意力全都在阿德里安和帽子上,唐·哈格蒂趁机退后几步,想看看有没有警察——他是这么说的。

“现在我们可以走——”阿德里安刚开口,威比就一拳打在他脸上,他往后撞到桥上的行人护栏。

护栏高度及腰,阿德里安哀号一声,双手捂住嘴巴,鲜血从他指间汩汩流出。

“阿德!”哈格蒂哭喊道,跑向阿德里安。杜贝绊了他一下,威比用鞋子踹他腹部,将他从人行道踢到马路上。有一辆车经过,哈格蒂跪坐起来大声呼救,但车子呼啸而过。他告诉加德纳和里弗斯,开车的人甚至没有扭头看一眼。

“闭嘴,死玻璃!”杜贝说着朝他侧脸踹了一脚。哈格蒂侧身摔进水沟里,几乎昏厥过去。

几秒钟后,他听见有人说话(是克里斯托弗·昂温),叫他闪远一点,免得和他朋友一样下场。

昂温在笔录中也说自己这么警告过哈格蒂。

哈格蒂听见拳打脚踢的声音,还听见他的爱人在尖叫。他告诉警察,阿德里安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掉进陷阱的兔子。哈格蒂爬回十字路口,朝灯火通明的巴士站爬。爬了一段距离之后,他回头看了一眼。

阿德里安·梅伦身高一米六四,体重加上湿掉的衣服可能有六十公斤,却被卡顿、杜贝和昂温三人推来推去耍着玩,像破烂的布偶一样任人摆布,跌跌撞撞。他们揍他,捶他,扯他衣服。哈格蒂说,他看见卡顿捶阿德里安的胯下。阿德里安披头散发,口吐鲜血,把衬衫都给染红了。威比右手戴了两枚大戒指,一枚是德里高中毕业戒指,一枚是他上工艺课时自己做的,上头刻了两个交织的英文字母DB,足有七八厘米高。DB代表Dead Bugs(死虫子),是他非常崇拜的重金属乐队。戒指划破阿德里安的上唇,将他上排的三颗牙齿连根打碎。

“救命啊!”哈格蒂尖叫,“救命啊!救命!杀人啦!救命啊!”

主大街上的房子又昏暗又神秘,巴士站内灯火明亮,有如白色的孤岛。没有人挺身而出,连岛上也没人过来。哈格蒂不敢置信。车站里明明有人,他和阿德刚才经过时看到了。就没有人愿意帮忙?

一个都没有?

“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来人啊,看在老天的分上,快来帮帮忙啊!”

“帮帮忙。”一个微弱的声音从唐·哈格蒂的左边传来……接着是一声轻笑。

“顶他!”威比咆哮道……边咆哮边笑。哈格蒂告诉加德纳和里弗斯,他们三个都是,边揍阿德里安边笑。“顶他!把他顶出去!”

“顶他!顶他!顶他!”杜贝大笑着附和。

“帮帮忙。”微弱的声音再度出现。虽然语气很严肃,但跟着一声轻笑,感觉就像小孩子忍不住笑似的。

哈格蒂低头一看,发现一个小丑站在那里。他接下来说的证词,加德纳和里弗斯都不相信,因为听起来就像疯子在胡言乱语。不过,哈罗德·加德纳后来发现自己忍不住好奇,尤其在他得知昂温那小鬼也看到了小丑(起码他是这么说的)之后,更是心生怀疑。他的搭档对此嗤之以鼻,就算有一丝怀疑,也没有说出口。

哈格蒂说,小丑看起来很像麦当劳叔叔和老电视节目里那个博佐的混合体——至少他起初这么觉得。会有那种感觉是因为小丑一头橘色的乱发,但事后回想起来,他又觉得小丑其实两个都不像。它涂在白脸上的笑脸是红色的,不是橘色,眼睛则是诡异的亮银色。也许是隐形眼镜……但他当时觉得那人的眼睛可能真是银色的。它穿着松垮的小丑服,上头钉着橘色的毛球大纽扣,两手戴着卡通手套。

“如果需要帮忙,哈格蒂,”小丑说,“就拿一个气球吧。”

说完它将手里抓的一把气球递到他面前。

“气球会飘,”小丑说,“下面所有东西都会飘,很快你的朋友也会飘了。”

“那个小丑喊你的名字?”杰弗里·里弗斯说,语气完全听不出起伏。他的目光掠过哈格蒂低垂的脑袋,朝哈罗德·加德纳眨了眨眼。

“没错,”哈格蒂没有抬头,“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扯。”

“所以你们把他扔下水了?”布提利尔问,“顶他?”

“我没有!”昂温抬头说。他拨开垂到面前的头发,紧张地望着他们。“当我发现他们两个来真的,立刻拉住史蒂夫,想把他拉开。因为我知道那家伙可能会摔得很惨……那里离河面可能有三米……”

七米。拉德马赫警长手下一名巡逻警察已经量过了。

“但他像发疯了一样。他们两个不停地大喊‘顶他!顶他!’他们把他抬起来。威比双手抱住他,史蒂夫抓住他裤子后面,然后……然后……”

哈格蒂察觉那三人要做什么,立刻冲了回去,声嘶力竭地大喊:“不要!不要!不可以!”

克里斯托弗·昂温将他推开,哈格蒂摔在人行道上,震得牙齿都痛。“你也想被扔下去吗?”昂温低声说,“快逃吧,宝贝!”

他们将阿德里安从桥上扔到河里,哈格蒂听见扑通一声。

“我们闪吧。”史蒂夫·杜贝说。他和威比朝车子走去。

昂温跑到护栏边往下望。他先看见哈格蒂,看见他从杂草丛生、垃圾满地的河岸往下滑,两手左右拨拉着朝河里走。接着他看见了小丑。小丑一只手搂着阿德里安,将他拖到对岸,另一只手抓着气球。阿德里安浑身湿淋淋的,一边呛水一边呻吟。小丑回头朝昂温咧嘴微笑。昂温说他看见小丑的银色眼睛闪闪发亮,牙齿露了出来——非常大,他说。

“老兄,简直和马戏团里的狮子一样,”他说,“我得说那些牙齿就有那么大。”

昂温说,他看见小丑将阿德里安·梅伦的一只手臂往后推,架在头上。

“然后呢,克里斯托弗?”布提利尔问道。他对这部分毫无兴趣。打从八岁起,他就对童话故事免疫了。

“我也不知道,”克里斯托弗说,“我还没看到,史蒂夫就过来把我拖回车上了。不过……我想它咬了他的胳肢窝。”他抬头看着两人,显得很不确定,“我想它是那么做的,没错,咬了他的胳肢窝。”

“就好像要把他吃了,老兄,就好像要把他吃了。”

警察拿克里斯托弗·昂温的供词质问哈格蒂,哈格蒂说没有,小丑并没有将阿德里安拖到河对岸,起码他没看到。但他也承认自己的话并不客观,当时他惊慌失措,脑袋乱得一塌糊涂。

他说小丑站在靠近河对岸的地方,双手架着湿漉漉的阿德里安。阿德里安右臂僵直,从小丑脑袋后方伸出来,而小丑的脸确实对着阿德里安右边的胳肢窝,但不是在咬他,而是在微笑。哈格蒂看见他的脸从阿德里安的胳膊底下露出来,面带微笑。

小丑双臂一收,哈格蒂听见肋骨断裂的声音。

阿德里安发出一声惨叫。

“唐,和我们一起飘吧。”小丑咧开红艳艳的大嘴说,接着用戴着白手套的手指着桥下。

气球堆在桥下,抵着桥底。不是几十或几百个,而是几千个。红蓝绿黄,每一个都印着“我❤德里!”

“啧,气球还真不少。”里弗斯说着又朝哈罗德·加德纳眨了眨眼。

“我知道听起来很扯。”哈格蒂又说了一次,声音有气无力。

“你亲眼看见了?”加德纳问。

唐·哈格蒂将双手缓缓举到面前说:“对,我看见了,就像我现在看自己的手指一样清楚。几千个气球,整个桥底都被遮住了。太多了。气球轻轻地上下浮动,像涟漪一样。我听见一个声音。很尖很轻,有点搞笑,是气球摩擦的声音。还有拴气球的线。密密麻麻的白线垂下来,看上去就像蜘蛛吐的丝。小丑将阿德带到桥下,我看见它的小丑服扫过那些线。阿德呛水呛得很厉害,我追了上去……

小丑回过头来,我看见它的眼睛,忽然明白它是谁了。”

“是谁,唐?”哈罗德·加德纳柔声问道。

“它就是德里,”唐·哈格蒂说,“它就是这个镇子。”

“然后你是怎么做的?”问话的是里弗斯。

“我跑啊,你这个白痴。”哈格蒂说完放声大哭。

直到十一月三日,卡顿和杜贝以谋杀梅伦的罪名在德里地方法院受审的前一天,哈罗德·加德纳终于沉不住气了。他去找汤姆·布提利尔,找他谈小丑的事。布提利尔不想谈,但他发觉,如果没有人提点,加德纳可能会做傻事,于是只好谈了。

“没有小丑这回事,哈罗德,那天晚上的小丑就是那三个小鬼。这点你和我一样清楚。”

“可是有两名目击证人——”

“那都是胡扯。昂温一察觉火烧屁股了,就搬出独臂人那套,说什么‘那个可怜的同性恋不是我们杀的,是独臂人’。哈格蒂则是歇斯底里,因为他眼睁睁看着那三个小鬼杀了他最好的朋友。就算他说看见飞碟,我也不意外。”

但布提利尔心知肚明,加德纳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助理检察官竟然顾左右而言他,让他火冒三丈。

“少来,”他说,“他们两人明明没有串供,你别胡扯。”

“你要谈胡扯是吗?那你是相信主大街桥下有一个小丑吸血鬼啰?如果你问我,我会说那才叫胡扯。”

“不是,我不太相信,可是——”

“还是你相信哈格蒂在桥底看见了十亿个气球,每个上头都写着他爱人帽子上那几个字?如果你问我,那也叫胡扯。”

“不是,可是——”

“那你干吗这么在意?”

“少拿法庭诘问那一套来对付我!”加德纳吼道,“他们说法一致,而且并不晓得对方讲了什么!”

布提利尔原本坐在办公桌前,手里玩着笔,听他这么说便将笔一甩,起身走到他面前。他比加德纳矮了十厘米,但脸上的怒气却让加德纳倒退了一步。

“你想让我们输这场官司吗,哈罗德?”

“没有,当然不——”

“你想让那几个烂坯逍遥法外吗?”

“不是!”

“好,很好。既然我们有基本共识,我就告诉你我的想法。对,那天晚上桥底下可能有个人,说不定还真的穿着小丑服。只是我见过太多证人,因此猜想那只是某个酒鬼,或捡了一堆别人不要的衣服穿在身上的乞丐。我猜他可能在那里找别人掉的零钱或食物——某人扔到桥下的半个汉堡或零食包装袋里的碎屑。其余都是他们的眼睛制造出来的幻觉。你觉得我的说法有可能吗,哈罗德?”

“我不知道。”哈罗德说。他很想相信,但那两人的供词太一致了……没办法,他还是无法相信。

“坦白讲,管它是奇哥、丑哥、踩着高跷扮成山姆大叔的家伙还是同志开心果,我都不在乎。6只要我们在法庭上提到它,你还没来得及反应,被告律师就已经抓住它了。他会说,那两个穿西装、头发剪得斯斯文文的小鬼是无辜的代罪羔羊,他们什么也没做,只是将梅伦推到桥下,开开那个同志的玩笑而已。他会强调梅伦落水之后还活着,哈格蒂和昂温的供词都可以做证。

“他的当事人没有杀人,绝对没有!是那个穿着小丑服的变态干的。只要我们提到这件事,结果就会是这样,你心知肚明。”

“反正我们不讲,昂温也会说。”

“但哈格蒂不会,”布提利尔说,“因为他明白状况。少了哈格蒂的证词,谁会相信昂温?”

“可是还有我们,”加德纳说,语气中的苦涩连他自己都感到吃惊,“但我猜我们不会说出去。”

“啊,拜托!”布提利尔高举双手吼道,“他们杀了他!他们不但把他扔到桥下,卡顿还有一把折刀。梅伦被捅了七刀,包括左肺一刀、睾丸两刀。伤口和折刀吻合。他还断了四根肋骨。杜贝干的,他熊抱他。他是被咬了没错,手臂、左颊和脖子都有咬痕。虽然只有一处明显吻合,在法庭上起不了作用,但我猜是昂温和卡顿做的。没错,他右边胳肢窝少了一大块肉,但那又怎么样?他们当中有人就是爱咬东西,说不定咬的时候还勃起了咧。我打赌是卡顿,只是我们永远没办法证明了。梅伦的耳垂也没了。”

布提利尔停下来,狠狠地瞪着哈罗德。

“只要一提小丑,就不可能将他们定罪,你希望这样吗?”

“我说过了,不希望。”

“那家伙是大玻璃,但他没有伤害任何人,”布提利尔说,“结果有一天,来了三个穿着技师靴的下三烂,把他的生命夺走了。我要把他们送进大牢。要是哪天我听说他们的小菊花在托马斯顿被人搞了,我还会寄卡片过去,祝福捅他们的人有艾滋病!”

真是慷慨激昂,加德纳心里想,等你两年后想更上一层楼,这次定罪肯定能给你的履历增光添彩。

但他没再说什么就离开了,因为他也想看到他们被定罪。

约翰·韦伯·卡顿一级谋杀罪成立,判处十到二十年徒刑,在托马斯顿州立监狱服刑。

史蒂夫·毕雪夫·杜贝一级谋杀罪成立,判处十五年徒刑,转送肖申克州立监狱服刑。

克里斯托弗·菲利普·昂温在少年法庭受审,最终二级谋杀罪成立,判处到南温德罕少年感化院管训六个月,缓刑。

在我下笔的此刻,三件案子都还在上诉。你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卡顿和杜贝在贝西公园看女孩子或掷硬币玩,而不远处就是梅伦的残缺浮尸被发现的地点,主大街桥的桥墩边。

唐·哈格蒂和克里斯托弗·昂温远走他乡。

大审当天(被告卡顿和杜贝),没有人提到小丑。

第三章 六通电话(一九八五)

帕特里夏·乌里斯后来跟母亲说,她当初就该知道事情不对劲。她应该料到的,她说,因为斯坦利从不在傍晚洗澡。他都是清早淋浴,或者深夜一手拿着杂志,一手拿着冰啤酒,泡个热水澡。傍晚七点洗澡不是他的作风。

还有书也是。照理说,读书应该让他很开心,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显得沮丧不安。那件可怕的事发生前三个月左右,斯坦利发现他小时候的一个朋友成了作家——不是真正的作家,帕特里夏跟母亲说,是个写小说的。书上的作者名是威廉·邓布洛,但斯坦利有时叫他“结巴威”。那个人的作品他几乎都读过。事实上,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那天傍晚,他洗澡时读的就是那人的小说,最新的一本。帕特里夏读过一本他早期的书,纯粹出于好奇,但只读了三章就放弃了。

帕特里夏跟母亲说,那本书不只是小说,而且是恐怖小说。她说话的语气就像讲起黄色书刊时一样。帕特里夏为人亲切和善,却不怎么擅长表达。她很想向母亲形容那本书有多可怕,为什么她读了之后感到很不安,但就是表达不出来。“里面都是怪物,”她说,“全都是追捕小孩子的怪物。除了杀人,还有……我不知道……不舒服的感觉和伤害,那一类的。”事实上,她觉得那本书根本就像色情小说。她想表达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就是这个词,或许因为她虽然知道这个词,却从来没说过。她说:“但斯坦利却像找回童年玩伴似的……他说想写信给他,但我知道他不会写……

我知道他也觉得读了那些小说不舒服……而且……而且……”

说到这里,帕特里夏·乌里斯哭了。

那天晚上,距离乔治·邓布洛一九五七年遇到小丑潘尼歪斯将近二十八年(还差半年左右),斯坦利和帕特里夏窝在位于亚特兰大市郊的家中,电视开着,帕特里夏坐在双人沙发上,一边缝东西,一边看她最爱的游戏节目《家族之争》。她迷上了理查德·道森,觉得他戴着链表的模样性感到了极点,只是她打死也不肯承认。她喜欢那个节目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几乎每次都能猜到最受欢迎的答案(《家族之争》没有正确答案,只有最受欢迎的答案)。她有一次问斯坦利,为什么她常常觉得问题很简单,参赛家庭却答不出来。斯坦利说:“等你站到灯光底下,题目可能就变难了吧。”她觉得丈夫脸上似乎闪过一道阴影。“一旦真枪实弹,事情就会变困难,就会说不出话来,如果来真的的话。”她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斯坦利有时对人性很有见地,她觉得比他的老友威廉·邓布洛强多了。那家伙靠写恐怖书赚了大钱,专用人类的低劣本性吸引眼球。

乌里斯夫妻其实过得也不差!他们住的是高级社区,两人一九七九年花了八万七千美元买下这栋房子,现在随随便便就能卖十六万五千美元,而且抢手得很。这不表示她想卖,但知道这点感觉很不错。她有时开着沃尔沃(斯坦利开奔驰的柴油车,她开玩笑叫那辆车“奔斯”)从奔狐购物中心回来,看到他们的房子优雅地坐落在紫杉围篱后方,总是会想:谁住这里啊?嘿,是我!乌里斯太太!不过,这样的想法有时不怎么令人开心,因为其中掺杂了强烈的骄傲,反而让她有点不舒服。你知道,从前有一个十八岁的寂寞女孩,名叫帕特里夏·布伦姆,她去参加毕业舞会之后的派对,却被挡在纽约上城葛洛因顿的乡村俱乐部外,原因当然是她的姓氏和梅子谐音。的确,一九六七年的她还是个又瘦又小的犹太梅子,那样的歧视当然违法,可哈哈哈那又怎样?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只是一部分的她永远过不去,永远记得她和迈克·罗森布拉特走回车上,他父亲的车,听见自己的高跟鞋和他租来的皮鞋踩过碎石的声音。迈克为了那一晚特地借了车,还花了一下午打蜡。一部分的她永远记得自己和迈克比肩同行。他穿着租来的白色晚礼服,在柔和的春天傍晚是多么耀眼!她穿着浅绿色晚礼服,母亲说她看起来就像美人鱼。犹太美人鱼,哈哈哈真好笑。他们俩昂首阔步,她没有落泪,还没有,但她知道他们不是走回车上,不算是,而是逃回车上,和发臭没有两样。7两人从没觉得身上的犹太烙印那么深过,觉得自己就是当铺老板,驾着牛车,油头垢面,尖鼻子、黄皮肤,是天大的犹太笑柄,很想发火却没有怒气。怒气是后来才有的,在时过境迁之后。当时她只觉得屈辱,只能感觉到痛苦。忽然有人笑了,尖锐的窃笑,有如快速弹过的钢琴音符。回到车里,她终于可以哭了。不用说,这个姓氏和梅子谐音的犹太美人鱼哭惨了。迈克·罗森布拉特笨拙地伸手抚摸她的颈背,想安慰她,却被她扭头甩开了。帕特里夏觉得屈辱、肮脏、犹太。

紫杉围篱环绕的高雅的房子让她好过了一点……但不是完全好了。伤害和羞辱还在,即使她被这个时髦、富有、安静的小区接受,也无法抹去当年那段永远走不完的返回车上的路,还有两人脚下的碎石声响。就算已经成为这家乡村俱乐部的会员,就算餐厅总管总是用低调恭敬的“乌里斯先生、太太晚安”招呼他们,她还是无法忘怀。当她开着一九八四年出厂的沃尔沃轿车回家,看着自家的房子坐落在大片绿地中央,她经常(她觉得也太经常了)会想起那声尖笑。她会希望当年嘲笑她的女孩如今住在低劣的小区平房里,被异教徒丈夫家暴,怀孕三次又流产三次,丈夫在外头和染病的女人厮混。

她希望那女孩椎间盘突出、扁平足,窃笑的龌龊舌头上长满囊肿。

她讨厌自己有这些念头,这些不厚道的想法。她决心改进,不再品味这些难以入口的苦酒。这些念头会平息几个月,不在心里浮现。帕特里夏会想:也许一切真的过去了。我不再是那个十八岁的小女孩,而是三十六岁的女人了。耳中听见车道上碎石响个不停,甩开迈克·罗森布拉特试着安慰她的那只犹太人的手——那已经是半辈子前的事了。那个愚蠢的小美人鱼已经死了,我应该忘了她,专心过我的日子。好,很好,非常好。但可能在某个地方,例如超市,忽然听见隔壁走道传来尖笑声,她的背脊就会一阵刺痛,乳头变硬发疼,双手抓紧推车把手或紧紧交握,心里想:一定有人说我是犹太人,可笑的大鼻子犹太佬,而斯坦利也是大鼻子犹太佬。他准是会计师没错,犹太人最擅长数字了。

我们一九八一年让他们加入,没办法,因为那个大鼻子妇科医生胜诉了。但我们都笑他们,笑个没完。

或者,她会觉得听见了碎石声,然后想:美人鱼!美人鱼!

于是,憎恨与屈辱又会像偏头痛一样卷土重来,让她对自己、对人类感到绝望。狼人。邓布洛的书,那本她没能读完的小说,就在讲狼人。狼人个屁!那种人懂什么?

但大多数时候,她感觉挺好,觉得自己没那么差劲。她爱丈夫,爱他们买的房子,通常也爱她的生活和她自己。一切都好。当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平顺,这怎么可能?她当初接受斯坦利的求婚,她的父母既生气又不满。他们是在姊妹会派对上认识的,他从纽约州立大学转学到她的学校,拿奖学金读书。两人共同的朋友介绍他们认识,帕特里夏当晚就觉得自己可能爱上他了。到了期中休假,她已经很确定自己的心意了。来年春天,斯坦利将一枚小钻戒插在雏菊上送给她,帕特里夏接受了。

她的爸妈很担心这门婚事,但最后还是答应了。他们其实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斯坦利·乌里斯不久之后投入挤满年轻会计师的职场丛林,没有家人的支援,只能拿他们的女儿当人质勒索。不过,二十二岁的帕特里夏已经成年,就快取得学士学位了。

有天晚上,她听见父亲说:“我下半辈子都得养那个狗娘养的四眼了。”那天她父亲和母亲外出用餐,父亲多喝了几杯。

“嘘,小心被她听见。”露丝·布伦姆说。

那一晚,帕特里夏直到半夜都无法入眠,两眼干涩,身体忽冷忽热,心里恨透了他们两个。她花了两年时间,希望甩脱那股恨意。她心里的憎恨已经够多了。照镜子的时候,她偶尔会看到恨意在她脸上留下了印记,划下了皱纹。但这场仗她获胜了,是斯坦利帮她打赢的。

他的父母也很担心这门婚事。他们当然不认为自己的孩子注定将贫穷低贱,但却觉得“孩子们太急了”。唐纳德·乌里斯和安德烈娅·贝尔托利二十岁出头就结为连理,却似乎忘了这回事。

只有斯坦利信心满满,对未来很有把握,完全不担心父母害怕孩子们会遇到的陷阱。事后证明他的信心赢了,父母的恐惧输了。一九七二年七月,毕业证书上的墨水还没干,帕特里夏就已经在亚特兰大以南六十公里的小城特雷诺找到工作,教授速记和商务英语。每次回想起自己当初是怎样得到那份差事的,她都觉得有点,呃,有点诡异。她从教师期刊抄了四十个招聘广告,然后用五个晚上写了四十封信,每晚八封,请对方告知详细信息。她每所学校都申请,其中二十二家回信表示已经招到人了,还有几家学校详细解释了他们要求的专长,一看就知道她毫无机会,申请只是浪费双方时间。最后剩下十二所学校,每一所看起来都有希望。她正在伤脑筋,斯坦利出现了,心想她要是填完十二所学校的求职表格,肯定会疯掉。他看了看满桌的文件,用手指点了点其中一封信,是特雷诺的督学主任写来的,她不觉得这封信有什么特别之处。

“就是它。”斯坦利说。

她抬头看他,被他语气里的确定吓了一跳。“那里是佐治亚州,你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信息吗?”“没有,我只在电影里见过那个地方。”

她扬起一边眉毛看着他。

“《乱世佳人》,费雯丽和克拉克·盖博,明天再想,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讲话像是南方来的吗,帕蒂?”

“像,像南布朗克斯人。既然你并不了解佐治亚,又没去过那里,为什么——”

“因为就是它。”

“你怎么可能知道,斯坦利?”

“当然能,”他答得很干脆,“我就是知道。”帕特里夏看着他,知道斯坦利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的。她感觉一股不安蹿上脊背。

“你怎么知道?”

他原本面带微笑,这时微笑却消失了,甚至有一点困惑。他的眼神暗了下来,仿佛退到心灵深处请教某个精确运转的机器。不过说到底,他对它的理解就和一般人对手表的认识差不多。

“乌龟没办法帮我们了。”他忽然说,声音很清楚。她听见了。出神的表情依然挂在他脸上,那种诧异、沉思的表情。她开始害怕。

“斯坦利,你在说什么?斯坦利?”

斯坦利浑身一震,手撞到了装桃子的盘子。她刚才浏览申请表格的时候,手里一直拿着桃子在吃。

盘子摔到地上碎了,斯坦利的眼神慢慢清明起来。

“啊,该死!对不起。”

“没关系。斯坦利——你刚才说什么?”

“我忘了,”他说,“但我觉得我们应该考虑佐治亚,亲爱的。”

“可是——”

“相信我。”他说,于是她相信了。

面试顺利得惊人,帕特里夏搭火车返回纽约之前就知道自己会拿到那个职位。贸易系系主任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她也是,两人几乎一见如故。确认信一周后就寄来了。特雷诺联合学校开出九千两百美元的薪水,外加一纸试用合约。

“你们会饿死。”赫伯特·布伦姆听到女儿打算接受这份教职之后说,“饿死的同时还会热死。”

帕特里夏转述父亲的话给斯坦利,他听完模仿《乱世佳人》的对白说:“别听他胡诌,斯嘉丽。”

她原本怒气冲冲,眼泪都快夺眶而出了,听他这么一说扑哧笑了出来。斯坦利一把将她拥入怀中。

他们的确打得火热,饿死倒没有。两人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九日结婚。帕特里夏新婚之夜还是处子之身。那一晚在波可诺斯的度假饭店,她光着身子钻进冰凉的被子底下,心情激动不已,甜美的欲望有如闪电,夹杂几道恐惧的乌云。斯坦利钻进被窝,身体精壮结实,阴茎像个惊叹号立在褐色阴毛中间。当他躺到她身边时,帕特里夏轻轻说了一句:“亲爱的,别弄痛我。”

“我永远不会伤害你。”斯坦利抱住她,对她许下承诺。他一直信守诺言,直到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他提前泡澡的那一天。 3KKGbBfDtbCChlNRh2vlqE/uJJUU35qrsMnTO2zE+osjUCTkp8LUHmnKe0Bu0D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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